我律师直播普法,大哥你别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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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0章 底层群员负责买东西

    【真正的猎手往往伪装成猎物】

    【职业受害者是吧?】

    【这样接电话是没问题,但是怎么挣钱呢?】

    【他提供线路,肯定要收费的啊】

    【你好,这里是客服中心,请问是你要诈骗吗?】

    假装受害者?

    徐陵点点头,觉得这个思路很不错。

    不过他也有问题:

    “这样能挣到钱吗?对面的骗子骗不到钱,不会起疑心吗?”

    “不会的,徐律师一看就是外行。”

    陈锁给徐陵这个外行,非常内行的解释了一下:

    “首先,国外的诈骗公司也不是一定每个环节都能挣到钱的。”

    “就像一个公司创业一样,不一定能活下来,倒闭也是常有的事。”

    “那种小的诈骗团伙,尤其是很多听说国人好骗、特意来骗的外国人,他们其实没有国内的资源。”

    “像电信诈骗,上来第一步,他们就得找国内的人买号码。”

    “买固定电话的号码,用来打诈骗电话;”

    “买各种用户的电话,用来诈骗。”

    “我朋友相当于把这一步直接给垄断了,启动资金先交过来买号码再说。”

    “卖号码很挣钱吗?”徐陵问道。

    “非常挣钱,但是必须要有质量。”

    “就是要达到接通率、二次沟通率、诈骗成功率等等指标。”

    “有时候为了让号码的质量达标,也会让他们骗一点钱。”

    “比如说他们花了200万买号码,50万用来办客服中心,再给他们骗100万,我们这边纯赚50万。”

    “他们根本发现不了。”

    “妙啊!”徐陵轻轻的鼓了鼓掌。

    这人竟然考虑到了诈骗份子的KPI问题。

    太善良了。

    按他这么操作,估计人家只会回去反思自己技艺不精、骗不到钱;

    或者找手底下打电话的人的麻烦。

    绝对想不到,是源头出了问题。

    而且只要不被发现,理论上来说,这个陈锁的局可以一直持续下去。

    直到诈骗集团倒闭,或者被警察给端了。

    “徐律,这个应该和骗网站的事一样,只要国外的人不报警,我们这边就没事的,对吧?”

    “理论上是这样的。”徐陵点点头答道:“你们的行为是犯罪,但是没人拿着证据报警的话,基本不会有事。”

    “就算报警了,没证据也没法定罪。”

    “这些搞诈骗的肯定不会报警。”陈锁非常自信的说道:“和网站不一样,他们这种在当地其实也违法,也是诈骗。”

    “那我还有最后一个问题。”

    “如果有一天,这个诈骗集团里的国人被逮了,引渡回来,然后把我们给供出来了。”

    “我们这种提供号码的行为,构成诈骗案的共犯吗?”

    “这个……”

    徐陵思索了一会,摇摇头说:

    “如果你有证据,证明电话号码都是编的,他们骗的钱,都是你拿他们租线路的钱垫付的,那肯定不算共犯。”

    “但是赃款得上交,因为那可能是他们骗的、别的受害人的钱。”

    “上交没问题。”陈锁咧开嘴笑道:“都被供出来了,交点钱是应该的,这我能理解。”

    “行,你这种心态是对的。”

    徐陵算是听出来了,这个老哥背后的团队,就是专门捞偏门的。

    而且都是吃定了对方不敢报警的那种。

    有点像以前那位拿冰糖冒充冰的狠人,如果不是被警察抓住,都要把那些真正卖冰的人给卷死了。

    从法理上说,徐陵建议对方赶紧收手然后去自首。

    从情感上说,建议加大力度。

    就骗点买号钱哪够啊,应该黑吃黑以后,反手再把对方给举报了。

    不过陈锁没给徐陵提建议的机会。

    他听完那句认可的话之后,直接就跑了。

    生怕待的久了,被网警逮到。

    【这就没了?】

    【我敢说,他们干的绝对不止这两件事】

    【其实我还挺感兴趣的】

    【我有个同事就兼职干这个,把国外的骗子唬的一愣一愣的】

    【他应该庆幸诈骗不是行为罪】

    “直播间要是有这样发财之道的人,也可以来分享一下啊。”

    “之前有骗弯弯那边间牒的,今天又来一个骗国外诈骗集团的。”

    “还有别的思路没?”

    ……

    徐陵本来只是闲聊的问一下,没想到还真有观众有路子。

    不过他的方法就没有陈锁这么光明了。

    矛头也不是对外的,而是对准了“兄弟解释权所有者”的东哥。

    【当前普法对象:谷洁红】

    【对方法律意识:27分,超过了51%的公民】

    【预计最高奖励:2500RMB】

    “徐律师你好,我是在网上薅羊毛被抓了的。”

    “刚刚取保候审回来。”

    谷洁红非常的干练,上来就直接说案情:

    “我们是有组织的薅某东的羊毛,非法获利被抓……”

    薅羊毛被抓吗?合理!

    徐陵看过好几个这样的案子,算是不那么典型的诈骗案。

    他预感到这个案子非常有教育意义,尤其是对女大和宝妈来说。

    【刷单吗?我记得刷单是违法的】

    【我天天在某东上薅羊毛啊】

    【我也是】

    【哪个网购的不薅羊毛呢?】

    “弹幕老爷们,你们说的薅羊毛,和这位姐姐说的肯定不是同一个东西。”

    “你们是以为自己占到了便宜,给人家商家送钱。”

    “他们是从东哥的手里往外抠钱。”

    “我说的没错吧?”

    “是的,徐律师的理解是对的。”谷洁红点点头答道。

    接着解释了一下他们是怎么操作的。

    简单来说,就是利用某东的“新客户优惠价”,让客户把要买的东西,还有收货地址发给她,她就利用买到的新人号,用优惠的价格下单。

    相当于东哥用来吸引新人的手段,被他们利用了。

    补贴新用户的钱,有一部分进了他们的腰包。

    【这算诈骗吗?这不是合理利用规则吗?】

    【肯定有别的事,光这个不构成犯罪的】

    【人家杰克马创业的时候还刷单呢】

    【托尼马也干了,他假装女的和人聊天】

    “先说一下,这个明显是诈骗。”

    徐陵看弹幕对案情的定义有疑义,先给事情定了性。

    现在这种新人价、或者福利价,都会在页面的底部写的很清楚,假装新用户非法获利,平台要追责。

    大型的网络购物平台,早就有专业律师团队把环节设计好了。

    都这样了,还能钻的漏洞,基本都是违法的。

    “你们说杰克马和托尼马,他们的行为放到今天一样不合法。”

    “但是那个年代不管,放到现在也没法追诉。”

    “好了,咱们还是聊回大姐的事。”

    徐陵看向镜头,问那边的谷洁红:

    “你这个案子听起来是团伙作案,现在是整个团伙都落网了?”

    “对。”谷洁红很快答道:“我们薅羊毛群里一共有180号人,都陆陆续续被抓了。”

    “我现在就想问,我这样的底层群员,算是从犯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