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在这座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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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 草原

    从此以后,我开始了听曲子写评语的生活,也算是无聊日子打发时间的不错选择。

    工作的时候,张达明总是精神抖擞,有用不完的劲,看来他是卯足劲要干一番惊天动地的大事。如果这样,我知道,他迟早会名震广告界。张达明对拍摄的热衷完全超过了对林翎的兴趣,以前这家伙一有空就缠着林翎逗她说话,而现在,完全把林翎忽略在了一旁,就算是工作之余大家坐在一起聊天,也三句不离拍摄。我靠,在这如此美丽的夜空下,你奶奶的就没别的话题可谈了么?男人这种东西就是犯贱,只有在无聊没事干的时候才会想起女人。

    反观林翎,似乎也没把张达明的冷落当回事,依然怡然自得地戴着耳机看书。这次她又换了一本大部头,也不知道是哪国的,反正封面上的鬼画符我一个也不认识。上次我至少还知道是本英文书,这次我是完全一头雾水,读外语的妹子就是伤不起,她到底会多少国语言?

    我爬上车顶,躺在上面看着美丽的夜空,草原的风吹得人精神煞爽。这么美丽的草原,这么动人的夜空,却只有我一个人欣赏,真是浪费。现在地球环境越来越恶劣,草原不断退化,只怕以后就是想躺在草原上看夜空也没有机会喽。巨大的圆月就那样挂在草原的水平面上,仿佛触手可及,只可惜如此美景却没人懂得欣赏。人总是太专注于自己所做的事情而忽略了身边的美景,例如张达明只知道要拍片子,林翎老是沉浸在书本中。

    这美丽无语星空就像永远不变的寂寞,静静地陪我度过了一个无聊而漫长的夜,直到草原凝重的晨雾把我冻醒。我想,未来的某个夜里我忽然想起那一夜的星空,心里定会有丝丝缕缕的感慨。因为她就像一个未曾烟消云散的梦境,饶得人心里麻麻的,忍不住会抿嘴一笑。

    一个阳光灿烂的上午,当张达明在忙着拍摄的时候,我一个人带着相机溜了出去。我这个人虽然贪图安逸,但在游手好闲之余也喜欢到处拍拍照。大学时期为了参加摄影协会,我是省吃省喝,做了足足一个多学期的兼职才买了部入门级的单反。齐浩说我怎么这么傻,偏偏挑了个最劳民伤财的社团参加,所谓摄影穷三代,单反毁一生,那可不是说笑的。我说除了游戏我也没啥爱好,就喜欢拍拍照。最后齐浩彻夜苦思,还是在淘宝买了部二手单反,跟着我加入了摄影协会。他说他思来想去,还是觉得摄影协会的美女多一些,而且都是有钱加没脑那种,比较适合他。

    这次的平面板块由我负责,本来我打算随便糊弄过去,但想想因为我而连累了其他组员也过意不去,所以我打算趁闲得无聊去拍几张照片作为平面广告的素材。按常理来说,我可以在张达明的片子里随便截几个镜头出来做平面广告,但我看过那片子,虽然拍得近乎完美,却没有我想用在平面上的镜头。视频和平面有很大区别,片子拍得完美却不一定有镜头适合做平面。

    张达明把大自然的神韵拍摄地淋漓尽致,动物,深林,海洋,草原,美得让人屏住呼吸。说实话,我很佩服他,但这不是我心中所想的意境,我相信也不是高腾心中所想的意境。我心中的意境,得有人,融入大自然的人,只有大自然与人的结合,和谐相处,才会有故事的感觉。

    我在草原的上空看见了一只巨大的鹰,它脚上绑着脚环,应该是牧民养的猎鹰。我举起相机,不断地追寻着它,想把它拍下来。猎鹰一个翻身俯冲,最后消失在草原的平面上。尖锐的叫声在空旷的草原上飘荡回响,久久不能散去。当我回过神来,周围已是完全陌生的环境。审视着这一片荒芜的草原,我心里大怵,糟糕,这里是哪里?追着猎鹰在大自然里游荡着,我竟然在不知不觉中迷了路。好在我出来的时候把背包也带上,不然就惨了。我放下背包,想从里面找出手机叫人来支援,把我带回去。但当我知道手机没电的时候,我整个人都懵了,沮丧得一屁股坐在了荒凉的草地上。难道我梁鱼一世英明神武,竟然要落得个暴尸荒野的下场?

    我把相机塞进包里,背起包,拿着望眼镜一路盲目地走着,一边不断地寻找那只鹰的踪影。现在那只鹰是我唯一的希望,它就如一个路标,能指引我走出茫茫草原,找到它的主人。在茫然不知方向地游荡了几个小时后,又一声尖锐的鹰叫传了开来,在天空中回响着。紧接着是一个黑影冲天而起,那是鹰,我终于找到了它。

    原本一望无际的草原上忽然出现一个小树林,显得很是突兀,但我知道,我有救了,因为这样的树林在草原上并不多见,是狩猎的好地方,鹰的主人很可能会在里面。果不其然,猎鹰在一声尖叫之后,俯身冲进了树林中。我拔脚狂奔,也钻了进去。追踪着那只鹰的身影,我在树林的小溪旁边找到了一个小男孩。

    我看到小男孩的时候并没有出声叫喊,因为他正在为一头动物接生。我蹲在石头边远远地望着这有爱的一幕,于是升起那要把它拍下来的想法。我举起相机,调焦看清了那是什么动物,天啊,那是一头狼,草原上的杀手。男孩黝黑的皮肤上布满了密密麻麻的汗珠,额头上的汗珠越冒越大,最后划过脸颊,顺着发丝缓缓滴下。他轻抚着母狼的背毛,时不时还俯身侧耳贴在母狼的心口旁,似在倾听母狼的心跳。母狼痛楚得轻轻哀鸣了好一会,最后忽然仰头一声狼嚎,接着便是狼崽的呀语。男孩脱下衣服平放于地面,小心翼翼地抓起一个个狼崽,将其轻轻放在衣服上面。男孩全神贯注地做着这一系列的动作,注意力全都在那头母狼身上,完全没有注意到我这个不速之客。而我躲在石头旁不断地按下快门,把这一幕幕记录下来,我觉得这一组图片可以成为平面广告的最佳素材。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就像一首诗歌,只能意会不能言传。

    小男孩拍了拍裤子上的尘土,光着身子站了起来。他转身走到河边洗完手,用随身带着的水瓶勺水给母狼喝。

    又是一声尖锐的鹰叫,猎鹰在树林里划出一道弧线,落在我身旁的树丫上。

    小男孩拿起猎枪,缓缓地走了过来问道:“你是谁?”

    “路人。”我收拾好相机,说道。

    “你说谎,你是迷路了。”他面无表情地说。

    “你怎么知道?”我好奇地望着他。

    “我的鹰告诉我的。它见你草原上毫无方向地瞎游荡,所以就把你带了过来。”他嘻嘻地笑着,原本脸上与年龄完全不相符的凝重忽然消失无踪。他用蹩脚的普通话回答之后还自言自语地说了几句土话。最后他把手指含入口中,一声嘹亮的口哨响起,那只鹰拍了拍翅膀落到了他的手上。

    “真神奇。你还能和猎鹰交流?”我惊讶地望着那只充满灵性的猎鹰,由衷地赞叹道。

    “没那么神。我们不能交流,但心里都知道对方想说什么。”他依然微笑。

    “那就更神了,这是心有灵犀,是最高层次的交流。”我赞叹。

    “不懂。我要回去了,你跟着我,能去到我们族人落脚的地方,大人们会骑马送你回去。”他指了指快要暗下来的天空。

    “你们草原的牧民不是最恨狼吗?难道你们不杀狼?”我跟在他身后,好奇地问道。

    “杀,当然杀。”他扬起小脸说道。

    “那你为什么还要救她呢?”我说。

    “因为此时此刻她是一个母亲。但我下次遇到她还是要杀她的,那时她就是一头会吃羊的野狼。”小男孩淡淡地说着,仿佛很坚信自己做了一件正确的事情。

    在这茫茫大草原中,一个十多岁的小男孩便已经学会扛起猎枪追逐猎物了。有时我会想,城市里的孩子十多岁的时候在干嘛呢?他们在学校里读书,读完书之后继续读书,最后被训练成一部机器送进一个个办公室。他们可能一辈子也不知道那些藏在大自然中的故事是如何的如梦似幻。或许这个物欲横流的时代,在浮躁的社会里变成一具行尸走肉才是正常的康庄大道。

    小男孩给我讲了一个故事,一个人与大自然的故事。或许我就是想把这些与大自然有关的故事讲给人们听,让他们学会用心去聆听大自然的声音。

    小孩,狼,鹰,草原,树林,冥冥之中形成了默契的交流。那一刻,我似乎找到了聆听大自然声音的意境。我用相机把这一刻记录了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