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仙人跳吗
我们坐下来之后,她从挎包里拿出一包香烟,抽出一根悠哉悠哉地点了起来。我没看错,是烟,她竟然点了根烟慢条斯理地抽着啊!我顿时觉得她根本没资格抱怨这里环境的乌烟瘴气,她这不是纯粹的无理取闹吗?你那边厢说这里环境乌烟瘴气,这边厢却抽起了香烟,你是想搞哪样?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吗?
“你抽不?”她递过香烟盒,示意道。
“我不抽烟。”我说这句话的同时,本能性地四周巡视了一圈,看看有没有禁止抽烟之类的标语,然后劝她把烟熄灭掉。虽然角落里的确贴着一张请勿吸烟的牌子,但在场抽烟的人却并不少,可见这个标识牌已经成为了纯粹的装饰物。我叹了口气,打消了劝她不要抽烟的念头。
“现在竟然还有不抽烟的男人?”她很显然对我的不抽烟表示怀疑,以为我是在装,然后笑意吟吟地接着道:“来一根吧,抽烟又不丢人。”
“我真不抽烟。”我语气很坚决地道。
“熬夜打游戏竟然不抽烟!”她惊讶道。
“我熬夜打游戏只喝咖啡。纯的。”我强调道。
“原来真是个不抽烟的好男人。”她笑道。
“又是这句!虽然你已经是第n个这样说我的女人,但我完全不介意多听一遍。”我有点得意地道。被美女夸是好男人,我当然乐意听。
“其实抽烟挺好的,看起来特别的酷。”她若无其事地道。
“你真的是大学毕业没两年吗?”我问道。
我嘴上虽然这样问,但心里却是在想,丫的,你压根没读过大学吧。我不是说大学没有抽烟的女生,但我是实在没看见过有那个大学女生抽烟抽得像个痞子似的。我靠,这身材长相和这言谈举止,完全是两个极端啊,凑在一起怎么看都觉得别扭。
“是呀,有什么问题吗?”她笑道。
“呵呵,没有,我是说像你这么爽朗知性的美女还真是少见。”我苦笑奉承道。
“在别人面前,我就这性格。当然,我在亲朋好友面前可是很大方得体,温柔礼貌。当然,那是装的良家女孩,不然我爸那暴脾气铁定气得把我打死。”她笑嘻嘻地说道。
“哦?你这是小金人的演技呀。”我晓有兴致地道。
“是呀。我爸妈从小就喜欢管我,管得死死的。我虽然在他们面前很乖很听话,但自从中学住校开始就背着他们做了不少荒唐事。我抽烟喝酒染头发,放假回家再染回去,神不知鬼不觉。当然,中学时期染下的许多恶习,现在已经很难改去,父母知道了也无可奈何。”她兴致盎然地说道。
“能理解,叛逆的青春期啊。父母老师不喜欢你做什么,你偏要做什么。”我苦笑道。
我心想,又是一个有钱人家吃饱没事干的女儿?老喜欢玩这种双面伊人的把戏,家人面前一个样,外人面前一个样。其实我很理解对这种背着父母做各种叛逆事情的心态,因为人一到了青春期就会想要标新立异,从而显得自己与众不同。青春期接踵而至的焦躁,无处宣泄,于是才会以各种方式做出众多怪异的行为。等到稍微成熟一点之后,回想起中学时期那些不安分的时光,就会对自己曾经做出的许多囧事感到很抓狂,很想穿越回去狂揍一顿当时的自己。靠,当时一定是脑袋被门挤了才会做出如此荒唐的事情。
“呵呵,我现在想起当初阳奉阴违瞒着父母老师做出许多荒唐事,觉得超级难为情。我承认当时的我叛逆情绪是重了一点,但也算是自食其果。自从告别那帮不大正常的家伙,我发现自己根本找不到什么朋友。”她抿了抿嘴,吐了口烟,笑道。
“你这烟是万宝路吧?”我嗅了嗅那股似曾相识的味道,悠悠地说道。
“你不是说你不抽烟吗?这你也懂。”她望着我道。
“我现在是不抽烟,但我高中的时候抽过。我还清楚地记得,那时候溜进教导处偷了主任的一包万宝路,和这味道一模一样。呵呵,谁的青春期没做过一些荒唐事……”于是我聊起我高中时期的一些经历。
我的高中时期,电影古惑仔所带来的流氓式余风还没有完全过去,许多青年都还沉浸在那种打打杀杀的社会风气里。虽然那些电影禁播已久,但大伙总有办法找到影碟看了一遍又一遍。那时候大伙特别热衷于那种无义气不兄弟的调调,中学生打架斗殴的风气相当盛行。对我们这一代来说,香港黑帮电影所带来的影响无可估计,更何况我还是出生于首当其冲的广东。抽烟、染发、纹身,一开口就扑街前扑街后的,以前觉得爽到爆,现在觉得烂到爆。至于拉帮结派或者跟着几个社会青年欺凌弱小什么的,那更是司空见惯。如果当时不是因为我学习成绩还可以,估计早就被学校给开除了。说实话,我当时之所以会抽烟,无他,仅仅只是因为叼着根烟感觉自己更像一个出来混的人。现在想起来,我只能是哭笑不得。我他妈的当时果然是脑袋被门挤了。
高中时期可以说是青春期的起端,那时候由焦躁引发的各种幻想与冲动特别的明显。那些无以名状的幻想与冲动,就像形状各异的树木,在森林的暮色弥漫中向我们招手,以至于我们想要找到属于自己的那个队伍。或许正因为如此,有段时间我才会和一帮充满痞气的学生混在一起,以求让自己内心深处的存在感得到些许安慰。当时的我一定是想告诉别人,自己是如此的与众不同,结果却弄巧成拙了。不久的后来,我发现,我就像一棵孤零零的树掩映其间,并没有找到任何属于自己的队伍。我始终是格格不入的那个,因为我总是定不下心来像其他正常学生一样埋头苦学。“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对我来说永远都是一种折磨。
其实我高中时期挺迷惘的,不然也不会一时意气考到离家十万八千里的北方上大学。我妈知道我偷偷背着她换了报考志愿的时候,可是哭得死去活来,整天唠叨着要我这个不孝子复读。我们家三个大男人足足哄了大半个月才让她勉强接受这个事实。
当然,高中时代除了这些荒唐事也还有很多美好的事情,不然人们也不会如此地怀念那段被冠以青春期的时光。
就这样,我和残雪聊起了各自中学时期的许多趣事。餐厅里越来越多人吃饱喝足然后扶墙而出,最后只剩下寥寥无几的客人零星点缀,东一桌西一桌松散地坐着。服务员也开始收拾残局准备要关门打烊,而且我和残雪却依然兴致勃勃地聊着,茫然不知时间已经在不知不觉中溜得飞快。
所谓的契机,往往是因为一些微不足道的小事所引发的共鸣。就如我们似乎都有一个难忘并且有趣的中学时代,可以让我们彼此觉得欣慰,因为特别的人绝不止自己一个。这些原本微不足道的小事,能让我们畅聊一整个晚上。
“你还纹过身?能不能给我看看?”她兴奋地道。
“哈?大庭广众,还是算了吧。”我望了望周围所剩不多的客人和在场上走来走去收拾餐桌的服务员,犹豫地道。
我发誓,当时我说这句话没别的意思,因为纹身在我的肩后背,的确不宜在大庭广众之下给别人看。当初我之所以会选择纹在哪里就是因为不易被父母发现,否则老梁一气之下能把我打残废。但残雪却似乎误以为我话中有话。
“那我们找个没人的地方,你给我看一下。”她忽然眉开眼笑地道。
嗯,太上老君,如来佛祖,基督耶稣,土地公公,如果我还听不出这句话有相当成分的X暗示,我就白当了齐浩这么多年的哥们。
“你说没人的地方是指什么地方?”我乘势而上道。
“你说呢?”她故弄玄虚地道。
“反正也挺晚了,我要这附近酒店住一晚上。如果你不介意的话……”我脱口而出道。那一刻,我TMD简直是齐浩附身。浩哥,我终于出师了。
“那就酒店吧。”她面不改色地道。
靠,真够爽快,我心里一阵狂喜。看来今天晚上真的要发生点什么事情了。如果不是她有心我有意的话,事情怎么可能这么顺理成章、水到渠成呢。
“要不我们先喝点。”她提议道。
“那就喝点。”我点头道。我心想,喝点酒助助兴壮壮胆也好。
于是残雪去酒水区倒了两大杯红酒,端过来后,我们各自咕噜咕噜地干了一杯。
我的天啊,要不要喝这么一大杯红酒啊,而且喝得太急,感觉有点晕乎乎的了。
我做了一个梦,梦见残雪忽然之间变成《画皮》里那个美丽的妖,褪下人皮露出面目狰狞的嘴脸想要吃我,而我不但没有害怕,反而觉得很刺激。当她化成一团迷离的黑雾将我吞噬的时候,我骤然醒了过来。我拍了拍自己昏沉的脑袋,低骂道,靠,我究竟做了个什么乱七八糟的梦啊?佛洛依德他老人家都笑得肚子疼好吧。
我头痛欲裂,精神恍惚。残雪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离开,只在旅馆的意见本上留下简简单单的四个字——有缘再见。望着那清新秀丽的字迹,再想起她那豪爽的性格,我苦笑了一下,还真是个充满矛盾的姑娘。除了对那四个字的娟秀印象深刻之外,我完全没有在意字面上的意思。什么有缘再见,连电话号码都没有问双方拿,本就没想着要再见的吧?或许我们本来都是带着玩乐的心态出来,天亮以后才是落幕的开始。齐浩,你害人不浅啊。
不对,我怎么对昨晚发生的事情毫无印象呢?我脑袋一片空白。是失忆了吗?就因为一杯红酒?这么重要的经历怎么能够忘记呢。我真想抽自己一巴掌。这样说来,到底是我睡了别人,还是别人睡了我呢?!
不对,不对,我虽然酒量不好,但区区一杯红酒还不至于让我不省人事。我的天啊,这是仙人跳!我被下迷药了。
我惊慌失措地从床上跳起来,赶紧把全身器官都检查一遍,看到心肝脾肺肾等都还完好无损,这才松了一口气。
缓过神来之后,我又把背包和钱包都检查了一遍。果然,现金已经被洗劫一空。好在身份证等证件还在,就当破财挡灾了吧。
我的天啊,我真他丫的是时运高。我发誓,以后再也不精虫上脑啦,如有违背,就让太上老君、如来佛祖、基督耶稣、土地公公把我给收拾了吧。
这段荒唐的经历,让我很久都没有缓过来。从此以后,我再也不敢认识网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