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在这座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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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章

    林翎被救起来的时候已经只剩半条命了。开船的阿水说他有经验,于是这个暴力男硬生生地把林翎满肚子的海水给按了出来。林翎吐出一大摊的海水之后,总算一息尚存。尽管如此,林翎在送到医院之后还是抢救了大半天。医生说海水严重影响了什么器官,反正是伤及五脏六腑,能捡回一条命算是万幸。要不是船开出码头还不算太远,不然真就世界末日啦。

    林翎被送到病房后,高腾不断地关心安慰,问长问短;张达明也嘘寒问暖,大献殷勤。其实我也很想上前去关心几句,但我知道这是徒劳无功,因为她什么也听不到。此刻她正闭着眼睛安躺在病床上,眉头紧皱,显然是痛苦未过。

    从林翎扑通一声掉下海那一刻开始,我们一直处于急躁不安的高度紧张状态,好像她要是有个三长两短,我们都要以死谢罪一样。知道林翎度过危险期以后,我的心终于稍微放了下来。但高腾和张达明却是越发紧张了,因为到目前为止,林翎除了偶尔睁开眼愣愣地望着窗外,一句话也没说过。林翎的沉默不语把我们都吓着了。我总是时常望着她苍白的面容出神,心里一阵阵地抽搐发酸。高腾和张达明更是时刻围着病床乱转,想方设法让她出声说话。

    我一个人站在病房的窗前,默默望着窗外的风景。许多建筑物的背后,依稀还能看到大海的影子。今天的天气真好,天空蓝得跟大海似的,如果不是因为那轮金光灿烂的太阳,我还真就以为蔚蓝的海洋就这样倒悬在了头顶上。有海风吹了进来,掀起有点泛黄的窗帘。窗帘轻舞飞扬,惊碎了那块原本安静地落在地面上的光幕,扬起满地的斑驳。海风是咸的,但来到这里却带着若隐若现的药水味。清新的海洋气息夹带着腐臭的药水味,那感觉很奇怪,像一个天使迷了路,不小心闯进了地狱。我抽了抽鼻子,眉头皱得更紧了。

    因为林翎这一次的事故,这几天我想了很多事。原来生命是如此的脆弱,脆弱到你永远不知道那一刻它忽然就会灰飞烟灭了。我们总是顾虑太多,不懂珍惜,于是失去与遗憾接踵而至。人在成长的岁月中,面对生活的喧哗和骚动,诱惑与困难,往往无以适从。太多的人常常放不下许多原本虚无的事物,执着于无谓的虚荣心,不懂世态炎凉,不懂理想和现实的差距,不懂什么时候该选择什么时候该放弃,不懂韶华易失、人生苦短。林语堂老先生曾说过,人生不过如此,且行且珍惜。或许我们一开始要做的本就很简单,那就是活着,像一支植物,简简单单地向着光明的地方成长。这些看起来简单,说起来感慨的人生哲学,又有几个人能真正做得到呢。我深深舒了口气,苦笑,我做不到。

    林翎的病情渐渐好了起来,脸上若隐若现的笑容也终于恢复了,偶尔还会说两句玩笑话。时间就这样一天一天地溜走,眼看出差的日期就要结束了。病房窗外的太阳换成月亮,再换成太阳,每天都是那么美,这是我所能想起的关于时间的唯一痕迹。

    林翎这次掉海里一定被海水呛的够累,一躺就是一个多星期。那天我们三人吃过早饭后准备去接林翎出院,可是当我们去到医院的时候,病床已经空空如是。高腾惊得狂叫一声,逮着护士就责备着乱问。张达明急急忙忙把林翎可能去的地方都搜索了一遍,然后加入了高腾对护士医生的责问当中。而我也急得像热窝上的蚂蚁,开始狂乱地翻在林翎的床位翻箱倒柜,看能否找到点什么蛛丝马迹。然而,床位被林翎收拾的很干净,什么都没有,就连我从易呈家借来给她解闷的那本《莎士比亚》也不在了。

    “你们就这样看护病人的么?她身上什么都没有,你们还把她给弄丢了,出了什么事我不会随便算数的。”高腾急得手舞足蹈。

    “我靠,我们就不应该那么早便把医药费给结了。你们是收了钱就不付责任了是吧?”张达明一脸不爽地冷哼。张达明这家伙轻易不说粗口,这次怕是急疯了。

    “你们再想想,她在离开之前有没有和你们医生护士说过些什么?可能会去哪?那你们医院摄像头总有吧,还不看一下有什么不妥?”我着急地道。

    “可能她只是出去散散心,她神情看起来也没什么不妥呀。”看着视频上林翎从大厅走出去的样子,医生舒了口气说道。

    高腾说,要不我们分头找找吧,林翎她一个女子,身上什么也没有,怪让人不安的。说完之后,高腾和张达明急急忙忙地离开医院,开始满镇子地寻找林翎。

    我在离开医院之前再次去了趟病房,站在同一扇窗前,看着同样的风景,脑海里全是林翎那丫头的影子。她躺在病床的时候也喜欢侧过身子,望着这扇窗出神,也不知道她在想些什么。我转身正准备离开的时候,清洁的大妈刚好进来。她望着空空如是的床位,说道,“这姑娘去拜海神庙了,你没陪着去?这姑娘真懂事,病好了还记得去海神庙还神。”

    我惊喜地望着大妈,问她怎么知道林翎去拜海神庙了,这海神庙又是在哪里?在问清楚许多情况之后,我便动身去找林翎了。我是一个人去的,没有按约定打电话通知高腾他们。也许是出于心底的一丝小自私吧,我想找个机会和林翎独处,因为我有话要跟她说,很重要的话。这几天我想了许多事,生命太渺小,不能凡事都畏首畏尾,我忽然想向林翎说明自己的心意。《廊桥遗梦》中有这么一句话,人们会用一分钟去认识一个人,用一个小时去喜欢一个人,用一天的时间去爱上一个人,到最后呢,却要用一辈子的时间去忘记一个人。我不怕我要用一辈子去忘记一个人,我怕的是那个人不知道我会用一辈子去忘记她。一直以来我都坚信,这世上有个人在等我,尽管我不知道这个人到底是谁。现在我宁愿相信这个人就是林翎,潜意识里也先入为主地认定是林翎。我觉得我和林翎还是很有缘分的,就如我是公司里唯一一个知道她是聋子的男人。缘分这东西就如希望一样动人。冥冥之中,有的人会路过,有的人会错过。能相遇,不容易。我为什么就不能喜欢她?为什么就不能追求她?没这回事。她的事我管不了,但我要喜欢她,要追求她,这是我的事。至于我为什么会喜欢她?我坐在她身后整整一年多也不觉得厌倦,这样的理由还不够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