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赶山武道通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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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章、开眼界,极道流!(求追读!)

    熊胆大力丸的效果杠杠的。

    可李元有些不解,弟弟和若若吃一粒,这都半个月了,药效居然还在,而自己,不过三天,体内的那股热乎劲有没有了,唯一值得高兴的是,自己提升的力量,却是他们的两倍有余。

    半个月,四粒丸子下肚,力量达到六千斤,对于寻常武者来说,可以踏入第二境,开始练筋了。

    可李元并不满足于此!

    这些天里,修行不落,从陈家搜刮来的那些书籍,凭着过目不忘的本事,全部看完了。

    不得不说,那些野史,加上武经,让李元对武道有了全新的见解。

    修道确实是以灵魂为基,但肉身同样重要,强大的气血,可以滋养灵魂,而到修道后期,想要踏出最后一步,肉身更是关键中的关键。

    对于武修来说,想要长生,却是没有那么容易,反正以武经所述,是没有见过以武道长生的。

    武道主修气血,本是强壮肉身的法门,但对于延长寿命的效果,却是微乎其微,而想踏入最后的长生,那是从来没有过的事。

    “也许有,只是自己不知道而已!”

    院中,北风呼啸,大雪纷飞。

    李元长身而立,不过半个时辰,变成了一尊雪人。

    “难道武道真的不能长生?”

    仔细回想起脑海中的资料,他试图找到能解开这个谜团的关键。

    一句话在脑海中闪过。

    “武道想要长生,或许可以仿效修道者,磨炼出武道意志,与灵魂融合,最终达到长生彼岸!”

    很简单的一句话,却是像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

    “武道意志?”

    这个李元并不陌生,武者修行,拳法可修出拳意,枪法可修出枪意,修剑者的叫剑意,刀修的是刀意,种种修行,都可以磨炼出武道意志。

    按游记所述,武道意志多如牛毛,有似龟形,以防御见长;有似虎形,以攻击见长;更神兽玄武,攻防兼备者,种种不同,各有所长,难分高下。

    但能修出武道意志的,却是少之又少,万万人中难有其一,比那仙种还要难得。

    “有希望,比什么都好!”

    都重生了,有武道面板,不求个长生,对不起自己。

    心结解开,李元对说出这话的人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这话出自江湖游记的下部,那位百晓生是何许人也,见解当真独到,可惜不是一个时代的人,不然倒是可以请教请教。

    想到这里,李元很想爆出粗口。

    江湖游记的下部虽然值钱,但是最高也就百来两银子,他居然要自己500两。

    这全本是从陈家得到的,个中资料,比自己的买的上半部来得还要齐全得多。

    “雷老这个黑心奸商!”

    风雪不停,李元服下熊胆大力丸,开始磨炼武技。

    眼下这阶段,限于境界,除了箭术,熟练度都无法提升,但每次练习并是全无所得。

    冥冥中,他似是有感应一般,想要磨炼出武道意志,除了夜以继日的苦修,没有任何捷径可走。

    武道意志修成的人少,也许走极道流,会有所得。

    那就练,练到极致!

    一夜修行,天色渐明,李元没有半分困意,这就是气血浓烈的好处

    当然,这样的情况,也只能支持个两三天,再多就会伤气血,得不偿失。

    收拳,体内奔涌的气血潜伏,整个人气势大变。

    一股冷风绕着身体盘旋,李元脸上露出灿烂的笑意。

    “小兵,你达到日游境了?”

    少时,李兵从屋里出来。

    “大兄,我看了你带回来的那些典籍,神魂变得通透,居然提前突破了,原来多读书居然对修行有很大的帮助呢!”

    “那是当然,书中那些知识,都是无数先圣的总结,站在巨人的肩膀上,自然看得更高!”

    “嘻嘻!不过书中说,灵魂是舵,肉身是船,想到达到彼弟,缺一不可,从今天起,我要更加努力地练习鱼龙百变和八极拳!”

    李元点点头,弟弟心思敏捷,能有自己的见解,将来成就必定不可限量。

    神柳山庄是自己的根基所在,庄子里的人自然也需要知书明理,趁着冬天无事,正好让弟弟教他们识字,明年开春,倒也正好用得上。

    打定主意,李元转身。

    “小兵,想不想去县城转转?”

    “真的?”他下身形,一脸惊喜,“什么时候去?”

    “现在!”

    弟弟果然还是个孩子,喜欢热闹,三十多里外的扶风县城,以他这年纪,却是第一次去的呢。

    正好常着若若姐一起,她需要添些东西,总穿自己的衣衫,也是不合适呢。

    林若若身上的伤,在熊胆大力丸强大的药效下,早已愈合,一行三人,空着手走出庄子。

    李兵跑前跑后,时不时捏起雪球偷袭李元,一路上尽是欢声笑语。

    “若若姐,我来背你!”

    “不用了吧!我能走的!”

    “若若姐,让大兄背你吧,这样走得快些,能快点进城呢!”

    李兵的鱼龙百变修得不错,雪地上脚印很浅。

    但李元背上林若若,脚印也比他的要淡很多,不仔细看,怕是都难以发现。

    扶风县城经过半个月的清理,那一夜痕迹并没有留下多少,许是风雪太大,街上的行人很少,有些冷清。

    成衣铺里,老板娘亲自给林若若挑了几身衣服。

    新衣朴素大方,配上狐皮大氅,衬得她端庄秀丽,行走在街上,惹得不少人回头。

    “大郎,他们怎么老是看我!”

    “若若姐,因为你好看啊!”

    “去你的!”林若若红着脸,声音很小,“小屁孩,不要胡说!”

    李兵咯咯直笑,“我说得是真的呢,你没看,大兄都时不时地看你呢!”

    “小兵,你看,前面有卖冰糖葫芦的!”

    李元错开话题,几步走开。

    看着他的背影,林若心里甜丝丝的。

    这几身衣服不便宜,大氅更贵,花了几十两银子,虽然家里现在有不少银子,但她还是很心疼。

    不过,这是自己男人买的,有什么能比心上送的东西更让人欢心呢!

    男人,我的男人!

    林若若这才发现,不知不觉中,自己不知在什么时候,认定了他就是自己的男人。

    赶几步跟上李元,吃着他买的冰糖葫芦,只觉是这世上最好吃的东西,没有之一。

    春风楼。

    王五有些无聊,大雪天里,酒楼的生意并不好。

    李元的事迹传开,他现在才知道,那天赏自己银子的豪客居然是李元。

    这小子,现在发达了啊!

    “五哥!”

    熟悉的声音响起,王五迎了上去,想拍拍李元的肩头,走到面前,却是又收回手。

    平籍和贵籍,那是天渊之别,谁知道他还是不是以前的李元。

    “原来是李公子,里面请!”

    看他这样子,李元笑了。

    “那里有什么公子,你还是叫我元子,听着舒坦!”

    王五脸现笑意,领着三人进了雅间。

    他还是原来的元子,那笑意很亲切!

    丰盛的宴席才上桌,房门却被敲响。

    雷老进来,毫不客气坐下,胡吃海塞。

    见大兄不说话,李兵也不客气,大快朵颐,还不忘给林若若夹菜。

    一老一小抢着饭菜,吃得那叫一个香,李元也加入战团,只到了菜上巡,众人这才停下。

    雷老满足地打了酒嗝。

    “真是爽快,好久没有这么吃了!”

    李元笑了,“雷老,你这次又想卖什么给我?”

    “嘿嘿,还别说,我有一个消息,价值千金,你要不要听?”

    “千金!你怎么不去抢?”

    这次回怼他的是李兵。

    “嘿嘿,来来,你凑过来,我先说给你听,值不值钱,你自己掂量掂量!”

    俯过身去,雷老的话让李元眉头不自觉地缓缓挑起,最后拧成川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