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事沉浮
繁体版

第15节 张家花园

    回到家中,已经是深夜12点多了。张一凡洗了澡却睡不着,于是独自来到书房。他给自己倒了杯茶,将椅子推到落地窗前,然后把疲惫的身体埋了进去。

    他的家是一栋三层独栋花园别墅,前后各带一个地下车库,300多平米的花园。房型结构合理,最初看房时老婆很是满意,美中不足的是没有游泳池,这让很想学游泳又不愿奔波的老婆多少有些遗憾。

    张一凡把茶杯放在鼻下,嗅着淡淡的茶香,目光懒懒的落在花园里。这个花园在外人眼里很有些搞笑的味道,却他和老婆及女儿的共同杰作。

    张一凡喜欢花,但是对于花卉方面的知识知之甚少,他买了本《园林花卉》,按照自己的喜好,看到喜欢的就买回来,然后没有任何层次的、没有任何构思的胡乱种在里面。

    他所谓的喜好非常随意,在张一凡的记忆中,父亲一生种了10几盆君子兰,为了照顾这些花儿,老人家花费了很多的金钱和精力,尤其是父亲自己配置的君子兰花肥,那是在各种腐烂发臭的液体里浸泡了鸡蛋壳的产物,盖子一打开就是一股令人眩晕的恶臭,现在想起那股味道来,他还是会忍不住皱起眉头。为了纪念父亲,张一凡在花园里种了10棵君子兰。

    母亲一生最喜欢的花儿是月季,张一凡也种了10棵。

    为了讨好老婆,他种了10株牡丹,因为他一直赞美老婆大人是牡丹般雍容华贵的女人,这个谎可得一直圆下去。

    剩下的,全是他从《园林花卉》这本书中抽签般选择的。昙花,是喜欢那传说中的美丽;风信子,则是因为那诗意的名字;

    紧靠着他的花圃的是老婆种的各种植物,从小城市长大知识分子家庭出生的娇生惯养的老婆,却对宁静的田园生活充满着向往。

    看着电视的美食栏目,她会不时的突发奇想,于是,各种农作物出现在他家的花园里:黄瓜、丝瓜、南瓜、橘子树、梨树……如果不是张一凡和女儿极力阻止,一小片绿油油的小油菜就会出现在这个花园里。

    紧靠着老婆大人自留地的,是女儿的领地。

    那是一片集合了张一凡夫妇喜好的土地。有几棵葱和几株蒜苗,那是自然课老师布置的作业,作业完成后,女儿不舍得扔掉,就种在花园里自己的领地里,和老婆的那些瓜瓜菜菜倒是相映成趣。

    那些葱和蒜,在女儿时有时无的照料下,居然长势良好,在母亲的诱导下,小家伙还种了些生姜。家中做饭的时候,葱姜蒜这些调料完全可以自给自足。一度,小家伙吃菜时,冒着被父母训斥的危险,专门挑着这些辅料吃。

    环绕着这些葱姜蒜的,是各种各样的花花草草。有段时间,只要出去郊游,女儿就会收集各类的花籽草籽,回到家就胡乱的种在花园里。到了春天,姹紫嫣红的,到也有去。

    花草的外面,围着一圈树木。小姑娘对四季常绿的树木很有偏好,用自己的零用钱买了很多冬青、刺柏树苗,在父母的帮助下种在自己的领地上。

    二年级上半学期,她喜欢上养蚕。于是,花园里又多了棵桑树。

    她的那片领地,虽然主题不明确,却也层次分明,错落有致。

    这个花园的布局,和他们这个家庭倒也颇为吻合。泾渭分明又和谐的融合在一起,看似凌乱随意,却又显得很协调。

    张一凡眼皮耷拉着,很困了。但是头脑却仍然兴奋着。

    这一天发生的事情太多了,多的来不及消化。刚刚品尝了成功的喜悦,拿下了准备多时的大单,但这种喜悦甚至还没来得及品尝,就被段天义病怏怏的样子冲淡了,淡的一点味道也没有了。

    想着病床上的天义,想着两人年少时那段不羁的时光,他忽然感觉到一种莫名的凄凉。把酒笑骂,生龙活虎的岁月已经渐行渐远了,岁月不会放过任何一个人,人都会老的,也都会死的。

    现在躺在病床上的是天义,指不定哪一天,就会换成自己了。这就是生活,没法逃避也无从取巧。

    高岭的出现,更是令他心绪难平。

    这个卑鄙无耻的家伙,在自己最艰难的时候狠狠地在背后捅刀子,现在,明知道浦东艺术中心是我张一凡在做,居然还敢托关系插进来,而且,还拿业主的王总来压自己,是可忍孰不可忍啊!

    旧恨未消,又添新仇,这家伙也太不识相了,哪怕这项目我一分钱不挣,甚至倒贴钱,你也别想好好过。张一凡啜着茶,目光冰冷而坚定,两腮被紧咬的牙根撑得一动一动的。

    这口气憋了好几年了,也难怪他气成这个样子。

    第二天,张一凡早早的来到公司。昨晚几乎是一夜无眠,又喝了那么多酒,他的眼睛布满血丝,哈欠连天,胃里就像有一团火,刺痛刺痛的。

    现在是早上八点一刻,除了前台的小黄,其他的人都没来。

    小黄正在会议室擦着桌子,听到前厅有动静就过来看。见是张一凡,就礼貌的问了声好,转身接着忙自己的去了。

    这是个漂亮而时尚的女孩,身材一流,此刻开始仔细地擦拭着会议桌,把椅子按照固定间距摆放整齐。年纪轻轻做事却是认真负责,一丝不苟,这在同年龄的女孩中,绝对是难能可贵的品质。

    看着她忙碌的身影,张一凡叹了口气,心里感慨着:“这么好的姑娘,怎么偏偏不好好读书呢?以她的品性,完全可以从事更高端的工作。可现在,每天只能是端茶倒水,在公司里,成了不折不扣的传声筒与快递员。这么年轻就从事这样的工作,简直就是浪费青春啊!哪天和侯华烨说说,在市场部给她安排个位置。”

    小黄进公司一年多,她的表现得到了公司所有人的认可。在别人眼里,她由最初的花瓶角色,变成现在大家都非常信赖的“管家婆”。那些项目经理们,每次从工地回来,都会自觉地将新产生的资料文档送到她这里归档,需要取用时,也是规规矩矩地按她的流程办好手续,签字领取。

    工作以外的一切麻烦,大家已经习惯性的想起小黄,在她那里,一切办公琐务都能得到妥善的解决。

    公司所有的快递,都经由她手,一周之内的,她都能清楚地记得。可以精确到几月几号几点几分,是哪个快递公司送的哪个项目的什么资料什么物品,甚至可以记得快递员的长相。

    张一凡自认记忆力超群,但他对小黄的这一特异功能也是自叹弗如。

    当初招聘前台的时候,老婆不在,是张一凡面试的。一个个花枝招展的小姑娘被他飞快的打发掉,轮到小黄时,整个过程持续了不到五分钟,最后张一凡说:“方便的话,下周一就来上班吧。”

    他的理由很简单,只有两条:

    1、小黄是部队退役的。他对军人有种与生俱来的好感与信任。

    2、进他办公室面试的那么些人中,只有小黄把身旁的椅子随手放正了。那是张一凡有

    意乱放的。

    小黄还有个张一凡非常看重的品质:自重。

    虽然漂亮时尚,却没有一般女孩的轻佻与浮躁。

    张一凡的朋友很多,不乏游戏人生的所谓成功人士。来他这里办事或者闲聊时,前台总是第一个跃入他们眼帘的。

    这些人见到小黄这样的美女,当然要有所表示了。好一点的是用那双会说话的眼睛滴溜溜的前前后后、左左右右的看,反复的看,不时的眉目传情,眼睛简直能滴出血来;直白一点的索性直接上去调笑、约吃饭、要电话之类的,更恶劣的还会动手动脚。

    小黄对这类事情的应对显示了她超出年龄的成熟。她不卑不亢,不会让人太过难堪也不会让对方得逞。

    按说她这个年龄的女孩子,是虚荣心最强的时候。多数女孩看到有钱人恨不能变成万能胶贴上去,让对方甩都甩不掉。在这方面,小黄属于同龄人中的另类,张一凡非常欣赏的那一种另类女孩。

    他很看不起那些不劳而获、坐享其成的想法。在他看来,人生是一个奋斗的过程,而非享受的过程。人生少了奋斗的乐趣,少了奋斗带来的苦乐酸辛,还是有什么意义?吃喝拉撒睡,更好地吃喝拉撒睡,难道这是人生的全部么?

    如果是这样,和那些牲口有什么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