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国:我带歪了曹营风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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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3章:先生,食不食油饼?

    晚宴之中。

    曹仁正在和部下吃酒划拳,相互吹捧,以欢庆此次大胜。

    他知道从今往后,青徐贼迟早会归降,以后麾下的兵马会越来越多,曹氏在兖州的地位会越来越稳固。

    何愁不失也。

    正在喝得痛快时,忽然端起了一碗青菜汤来漱口,结果刚入口,却鬼使神差的喝下去了一点。

    “嗯?”

    “老秦这是用鸡汤熬的青菜汤吗?真浪费。”

    我本来是清口用的啊。

    曹仁想着可惜,就一口喝下去了,没想到青菜也能有如此滋味,若是再能来点面条在其中……不敢想有多爽。

    “把老秦叫来,这清汤好吃,给他们也都来一碗尝尝。”

    曹仁越咂摸越觉得有味,想着要不以后让老秦就专门这样煮得了。

    不多时庖厨来了,说明叫他来的缘由后,老秦苦涩的道:“这不是我做的,这是荀先生给我的。”

    “荀子丰?!”曹仁眉头一皱,“他给你什么了?”

    “就是一包粉末,粗磨的,黄黄的,放进去些许,味道马上就鲜美了,先生说是一种香料,举世难寻,可谓凤毛麟角,因为就他这里有。”

    “什么意思?”曹仁蓦然起身,狐疑的道:“你的意思,是只要些许粉末,清汤寡水都能变得鲜美?”

    “是的,”老秦忙点头,“我亲眼所见,也让先生自己吃了几口,肯定没有毒。”

    “那怎么会是毒,你太多疑了,”曹仁当场喝骂,道:“荀氏和我主公休戚与共,唇亡齿寒,怎可能害我?”

    再说我和荀子丰关系还可以,偶尔也能说上几句话。

    “如此珍稀之物,倒是神奇……”曹仁酒都醒了,要真有这种功效,以后煮水,放油、香料,哪怕是吃青菜也鲜美?

    还只是粉末……那军粮又可丰富了,将士们也得拍手叫好,不知道还以为火头营天天杀鸡给他们煮汤呢。

    这是好事呀,他特意和我说,难道是向我示好?!

    曹仁心想。

    “老秦,那你先去吧……我等会去寻子丰看看。”

    “诶好。”

    曹仁想了想,这东西日后在军中可有大用,如是兵粮已不能随意取用,就需要此物,来让将士有滋味。

    食盐可提力、食此精可增鲜,又听闻荀稷有增猪肉的养牧之法。

    “真乃高士也,他真对得起这一个‘稷’字。”

    “使民足丰也。”

    曹仁不由得暗暗感慨,对荀稷打心底里赞服。

    ……

    这边,晚宴结束之后,荀稷没有与人喝酒相庆,而是和曹操去了军营庖厨中。

    “除却增肉之外,我们北方良田内产谷物以麦为多,你试试这个。”

    荀稷从蒸笼里拿出拳头大小的圆球面饼,还冒着热气,表面看来颇为粗糙,并没有光滑的皮,散发一种面粉煮熟的味道。

    曹操背着手,正在疑惑,他感觉荀稷最近十分忙碌,不是杀猪便是在后厨,甚至还教学了劁猪之法,就是他说的那个什么“取蛋”、“割以永治”,曹操亦是当世诗人,也是第一次听见“割以永治”这么用的。

    差点没忍住给荀稷来一拳。

    感觉遭到了某种侮辱,但是又不知道怎么说,这几天心中就一直很淤堵。

    好在最近接连大胜,心情上佳,中和了些许。

    要不然又是割蛋,又是割以永治的,总觉得是在说的阉党……

    罢了,不能和荀稷这小子一样,对任何事都太多疑,多疑不好。

    曹操拿起圆面饼,吃了一口,当即就“嗯”了一声,接着道:“没什么味道,有些干。”

    “若是将这个,做大一些,用来祭祀,将它当做什么猪头、羊头、贼首、馒头之类,告慰我大汉列祖列宗,便可代替猪羊鸡鸭,可以省却不少粮食。”

    荀稷表情颇为认真,接着道:“除却这个,再加上我方才让庖厨送出去的一碗素汤,其中鲜香便可中和这馒头的干而无味。”

    “待降卒、降民全部归顺后,以此做食,加上米粥、面汤,所用粮食就不用太多了,仍然也可以饱腹……一户一日算下来,可以省却半数粮食,也远比给他们吃掺了奇怪肉干的粮食好。”

    “哦?”曹操再看这馒头时,神色忽然亮了起来,又忍不住深深打量了荀稷几眼。

    你若是说这个,那这馒头忽然就变得香甜无比了。

    “此物,用料几何?”

    “只需煮米汤的三分占二。”

    荀稷说完又顿了一顿,接着纠正道:“可能更少,因为是给主公试吃,我用得精巧了些。”

    “除却这些,小麦磨面,辅以肉沫可做娇耳,用以秋冬御寒,那时还可以再发,”荀稷拱手道:“明日主公就可先去问子孝将军,那加入鸡精之后的鲜汤如何。”

    “好,甚好……”曹操满意的看着他,由衷感慨道:“你这个名字,真未取错。”

    “稷,丰也。”

    说完,曹操破天荒的双手张开,又相叠于一起,对荀稷拱手躬身道:“操,替青徐流民,替天下受灾的万民,先谢过先生之良苦用心了。”

    “好说,”荀稷忙抬起了曹操的手,拍打道:“主公谬赞了,不过职责所在也。”

    “此风当大盛也,”曹操无比感动,荀氏有一位冰清玉洁的荀彧,已经足够笑傲当世名族了,没想到,在荀彧的盛名之后,还有一位可令百姓富足安乐的经国之才。

    荀氏英杰,宛如当空璀璨之明星,可赞可幸也。

    所幸的是,他们都归于我曹氏麾下,在天下雄主割据之时,一眼就看中了我曹操,这难道不正说明我亦是明主乎?

    总不能是因为离家近吧?

    “你说……你这些学识,都是从哪里学来的呢?”曹操忽然苦着脸盯着荀稷,百思不得其解,这么多奇思妙想,真非是常人能有。

    荀稷眼往上移思索了片刻,接着很敏捷的道:“还是多读书,尊重百家之学,以儒术为尊,百家齐学也,不该过于妄自尊大。”

    “读书,可以推行成风,军中将士亦可从识字学起,亦可做到士别三日,当刮目相看。”

    “说得好。”

    曹操深以为然的点头,荀稷的这些话,见识已经有别于绝大多数儒生了。

    荀稷接着道:“只要肯学,便可有所得,使将士不为吴下阿——”

    “阿什么?”曹操见他说到一半停住了,狐疑的问道,并且脑子里根本想不起有类似的典故或者词汇。

    荀稷摸了摸逐渐茂盛的下巴胡茬,咋舌道:“诶?不知阿蒙现在几岁了……”

    “阿什么?”曹操神色不悦的催问起来,他第一次遇到说一半说卡主的儒生。

    还名流。

    “换一个,陈留阿伟。”

    典韦咋舌的声音当即响起。

    “啧。”你这种时候,提带着俺干什么?他举了举手中食物,咧嘴而笑掩饰尴尬:“先生,食不食油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