型月,成为英灵的我必将登临冠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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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 英雄的三天

    赫尔墨斯现在心情很不错,尼密阿大森林里,他正躺在一颗巨大树木的枝干上,赤裸着脚,摇晃着腿,有趣地望向底下正吃多了在睡觉的尼密阿巨狮。

    不得不说,不愧是神代,充足的魔力之下,不仅仅是人类,就连其他生命甚至是死物都很得到了极大的“加强”,这棵树都超过了百米,然而这也只是尼密阿大森林的一隅。

    在飞行的时候,虽然赫尔墨斯用神力保护了塔夫马,但是他特意让塔夫马感受感受飞行的“快感”。

    一想到塔夫马那快哭出来的表情,以及“下机”后,呕吐不止的他,自己就感到一阵舒畅~

    虽然雅典娜让赫尔墨斯收着点。但如果只是收点利息,吃一道开胃小菜的话,想必也不是什么大事吧?就算是塔夫马也都没有怨言的哦。

    “哈哈哈~”在想到天后赫拉所宠爱的小信徒被他这样捉弄,他就忍不住笑出了声来。

    这头魔兽还是很强大的,凭塔夫马这小身板,会以怎样的方式,被这只小狮子撕碎呢?

    想来要是被赫拉知道她忠实的小信徒被魔兽分成了好几块,哪怕是身为天后的她,也会被弄哭的吧?

    反正出事了的话,有雅典娜先担着,万一塔夫马真死了,这两个女神说不定会狠狠地打上一架!

    这就更好玩了~

    什么?你说奇迹发生了怎么办?哈哈哈!那不是更让神明感到激动吗?

    还有什么是比打破不可能更能激动人心!雅典娜啊,你从哪里搞来的这么个玩具!简直不要太令神满意!

    平时我的好东西,没白分享给你啊!

    嘻嘻,真是的,无论怎么想,都是他赫尔墨斯赚啊!真不愧是被誉为“商业之神”的他,怎么这么会做生意!

    那么,小狮子,小塔塔,这三天要都打起精神来哦!

    树底下,

    “吼吼~”尼密阿巨狮突然做了个很可怕的噩梦,感觉到有一股深深的恶意,警惕地看着周围。

    在观察了好一番之后,它并没有找到有什么奇怪的东西。

    于是,吃饱睡足的它闯进了花海之中,轻轻地和蝴蝶嬉戏,扑来扑去,很像一只,“狗子”?总之就是玩得很开心。

    塔夫马穿上了赫尔墨斯的羽毛靴静静地在远处观察着这一幕。

    这双靴子是赫尔墨斯借给他用的,说是自己让他爽到的奖励。。。。

    回过头来,塔夫马认真地思考到,

    知己知彼是会占据优势地位的,他并没有关于尼密阿巨狮的具体情报,稳妥起见,还是决定先观察一下。

    于是,试炼的第一天,他几乎陪着这头狮子吃喝拉撒睡,仔细观察着它的生活习性以及战斗方式。

    他可不会和一头在神代都能称得上是“刀枪不入”的狮子搏斗,至于赫拉克勒斯为什么能,你猜他为什么叫“大力神”。

    而且哪怕是强如赫拉克勒斯他,对上这头狮子,也运用上了智慧。

    贸然和这狮子打上一架的话,下场一定很惨,他可不寄希望于什么“爆种”,人生不是热血番,你我也不是主角。

    夜晚,

    塔夫马没有点燃篝火,因为这会引来它的。

    在月光的照耀下,塔夫马拿着一块树皮,上面记录了他今天观察的结果。

    敌人:魔兽——尼密阿巨狮

    特点:

    ①坚硬(自己无法破防)

    ②速度奇快,裸速度快不过自己(羽毛靴装备中),近身作战比不上它

    ③战斗野蛮狂躁,只会不要命的冲上去按住敌人,然后用爪子撕碎它,只知厮杀的怪物。(他大概也一样)

    ④除了蠢以外,身体方面暂未发现明显弱点,幸运的是,它是个纯“战士”,不会使用魔法,也不具备“权能”,好消息。

    习性:

    喜欢和小动物玩耍,中午捕猎,下午睡觉,黄昏娱乐,上午无法确定。

    捕猎对象多为大型魔兽,似乎对“弱小”无明显攻击欲望。喜欢闻自己的排遗物。

    嗯,收获不能说没有,只能说看了一天,哦不,半天,他预想了自己和狮子搏斗的很多种死法。

    不妙啊,打是肯定打不过的。

    至于拉扯什么的,近身作战下,赫尔墨斯的羽毛靴并不见得能帮他,况且他现在无法破防。

    嗯,那就只有这一个办法了!按剧本来,让狮子自己杀自己。

    就像最强之矛与最强之盾谁更强那样。

    当机立断,塔夫马决定连夜行动。

    他来到了尼密阿巨狮的饮水处,这是一谭死水。

    但由于魔力汇集,以及山石之上不断有水滴滴落在谭里,这都是魔力精华,所以这潭水显得格外清澈。

    比起周围的河流,尼密阿巨狮似乎更喜欢这里,今天一天的喝水处,都是这。

    塔夫马并没有去尝,他并不想冒险,哪怕这水看起来是这么的“好”。

    于是,他将水袋里原本的水全倒了,重新打了一壶。

    不喝,不代表不能留点嘛,万一有用呢?

    “可惜,以后喝不到了。”说完,他的气息不在掩饰,冷漠地从怀里边掏出所有的迷药,全倒了进去。

    这是来自魔法女神赫卡忒的手笔。

    听说这是喀戎老师年轻时候得到的,也不知道用来干嘛,更不知道有没有过期。。。

    想当初,这还是伊阿宋伙同他一起逃课,去翻喀戎老师的藏品时刨出来的,当时看见偷偷留了下来。

    后面找动物试了下,药力强大。但数量少,舍不得多试,不知道具体有多强,反正那几个动物几个月也没醒来,最后都腐烂了。。

    喀戎老师最后知道后狠狠地收拾了他一顿,但也告诉了他作用。可作用具体有多强,喀戎老师自己也没试过。

    也不知道在这潭水的稀释下,药效还剩多少?

    那么证明魔法女神含金量的时候到了。虽然这只是个辅助。

    第二天,

    在经历了漫长的等待之后,塔夫马都快绝望了,狮子怎么还不来?

    直到夜晚的时候,疲劳的狮子终于拖着疲惫的身体来到了这里。

    来了!成败在此一举了!

    尼密阿巨狮今天很高兴,因为今天捕到了一只大家伙,可以吃得饱饱的,于是开心的它,踏着欢快的脚步来到了这里,然后一个起跳,欢快地跳了进去。

    ?

    不是,牢狮,这你洗澡水啊?你昨天还喝那么欢?而且这还是死水。md,差点我就喝了。。。

    所以说————

    啊——这么恶心我,这下就是你爹提丰来了也救不了你!

    其实想想也是,是他见识浅薄了,首先这是个狮子,其次这是神代。。。

    自己认为的魔力庞大,可能在他人看来也就那样。。。

    “哇哈哈哈~笑死我了。”赫尔墨斯捧腹大笑,但过了一会又略带可惜地说道:“可惜没有喝下去,真没用啊小狮子。”

    虽然没成为他的黑历史,但也让他膈应了。

    不过,这水实际上确实还不错,没什么大不了的。

    嗯,狮子汤也是用狮子煮的,潭水也差不多吧,这么一想,果然就好多了。

    望了望腰上的水袋,嗯!想必伊阿宋一定会喜欢,自己的这份礼物的吧。

    这可是世界上独此一份的珍宝!

    塔夫马正在说服自己,毕竟接下来,他还要集中精神干活。

    看着正在畅饮的巨狮,塔夫马不禁想到:

    “这死狮子很喜欢喝它自己的洗澡水,那么,这场游戏已经宣告结束了,好好地睡一觉吧。”

    果然,不一会儿,巨狮就摇头晃脑地从水潭爬了出来,找不着东南西北了。

    这时候,塔夫马从背上取下了他的琴。

    这一副琴是仿照赫尔墨斯的“里拉琴”样式,由喀戎老师亲自雕刻制作。

    这已经可以称得上是一件神器了,只是没有关于它的传说,所以塔夫马不确定它能否升华为宝具。

    但今天过后,他也是拥有完整传说的英灵了。

    毕竟阿尔戈号的事件没有结束,这并不足以升华为流传千古的传说。

    琴弦拨动,

    塔夫马的手指在琴弦上飞快地舞动,像展翅欲飞的蝴蝶,扑闪着灵动的翅膀,清亮亮的流淌着,又好像塞外悠远的天空,沉淀着清澄的光。

    晚风扑面吹来,清新,舒适。

    伴随着阵阵琴声,夜晚显得更加宁静、谐和。

    “没想到他的琴艺这么好啊,阿波罗你的琴真是给错人了,应该给小塔塔的啊。”赫尔墨斯欣赏着这宁静的夜晚和着动人的乐声。

    于是在药效的加持下,尼密阿巨狮无力抵抗这拥有一定魔力的琴声,看来它没什么“对魔力”。

    果然,拥有着强大的物理攻防,就要放弃法抗,狮子的加点有点极端啊。

    那么,现在也已经过了12点,刚好在第三天来临时,取下你的狮颅!

    为了保险起见,他用自己现在最牢固的绳索,将它绑在树上,打了很多死结,只留下一只爪子能够活动。

    这是为了防止魔法女神没什么含金量,万一它从疼痛中醒来,这绳索也能拦住他一时半刻,为自己争取逃跑时间。

    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万一意外真的发生,他跑了之后,还有一天时间可以用来解决它。

    塔夫马抬起特意留下的这只爪子,割开了它脖子上的皮肤,然后用剑狠狠砍下了它的头颅,也宣告着这只魔兽生命的终结。

    毕竟雅典娜的神谕,说的是“斩”。

    见过很多文字游戏的他,很难不小心。

    三天,他成功斩下了尼密阿巨狮的头颅,而且,特意留下了它的身体,这样的话,赫拉克勒斯也能亲手剥去它的皮。

    还是那句话,做事情要滴水不漏!

    哪有什么运气使然,一切都是小心翼翼,步步为营,只是很多事情看起来比较“巧合”摆了。

    他很早就明白这个道理。

    毕竟喀戎老师经常这样“调教”他,甚至他都有猜测,自己下山时候,老师应该在注视着自己。

    嗯,动脑子果然很累,夜晚还很长,终于能好好睡一觉了。

    晚安,各位。

    ps:今天少点,八千。

    本来这章原稿是喝洗澡水的,但写出来可能很多读者不喜欢,毕竟这只是作者自己的爱好。。。

    有时候我经常有些惊为天人的想法,再加上作者本人奇奇怪怪的经历,写书的时候,很难按普通人能接受的想法来。

    我小时候就知道,我很有可能会长歪,因为我爹一年给我换一个妈妈,有时还附带兄弟姐妹的,所以作者君的人际关系很复杂,那时候就知道,我注定和他人格格不入。

    话说把我自己写成书好不好,会不会很有趣,嗯。。不行,乐子人怎么能把自己当成乐子。

    我会努力成为一个正常人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