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仙从摸鱼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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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章大型认爹现场

    “老东西,来战!”

    西宇宁握紧长枪,气势如虹,整个人浑然一体。

    胖老头眼神凝重,如临大敌。

    这小栽种给他的感觉很危险,他不得不谨慎。

    很快,二人就战在一起。

    胖老头不敢有丝毫保留,全力以赴。

    西宇宁见招拆招,从容应对。

    胖老头越打越心惊,这小栽种的长枪怎么像个吸盘一样,无论如何用力,都泥牛入海。

    难道是莫家那小子的武器有机关,被这小栽种找到了?

    在绝对的实力差距面前,再强的武器,也是徒劳。

    胖老头很快就调整好了状态,攻击越发凶狠。

    西宇宁可不管胖老头在想什么,这么好的磨刀石,不好好利用就太可惜了。

    二人又过了数百招。

    西宇宁越打越神采奕奕,反观胖老头,气喘吁吁,脸色煞白。

    西宇宁见胖老头已然失去了做磨刀石的资格,长枪一抖,一枪把胖老头抽翻在地。

    准备一枪结果胖老头。

    西宇宁不是烂好人,这胖老头一直想致自己于死地,给对方一个痛快,还是看在这老东西当了半天磨刀石的份上。

    “枪下留人!”

    一个方脸大胡子用佩刀拦下了西宇宁的长枪。

    “方统领,我需要一个解释。”

    西宇宁很不爽。

    胖老头咄咄逼人的时候,你不出现;胖老头技不如人的时候,你就来了。

    合着,年轻就该被欺负?

    “宇宁公子,这是城主的意思,别让我难做。”

    西宇宁盯着方歩源看了好一会儿,这个魁梧的大汉,怎么看都不像心思深沉之辈。

    只是,前有’斯文书生’原布舫,再有一个’诡计多端’方歩源也不是不可能。

    “我需要补偿。”

    胖老头有方统领保护,自己还真不能拿他怎么样。

    这个方统领能轻松接下自己的长枪,实力深不可测,自己不一定能讨得了好。

    要点补偿合情合理。

    “陆思久,你自己说吧!”

    “我愿意补偿这位少侠,10瓶千日醉,密金币20枚。”

    “切,富康酒坊的东家真小气!”

    “可不是嘛!”

    “这么大的生意,出手这么小气,难怪他老婆跟人跑了。”

    “…”

    众看客,你言我一语,议论纷纷。

    西宇宁也听明白了,20枚密金币不少,但是对富康酒坊的东家来说,连根毛都算不上。

    西宇宁不说话,抬头望天。

    看客们的议论声,臊的陆思久满脸通红。

    “我愿意补偿这位少侠15瓶千日醉,密金币30枚。”

    陆思久咬咬牙,心一狠,说出一个让他肉痛的价码。

    “切,这老小子真扣啊!”

    “你还别说,这老小子一分都舍不得多花,全都要留给那傻儿子,这沉甸甸的父爱啊,我都想认他做爹了。”

    “滚一边去,没出息的东西,要认爹也是我先来,爹,您的好大儿在这。”

    “都给我滚,我才是我爹失散多年的亲儿子。”

    “…”

    现场再次乱哄哄的。

    这些人的无耻行径,把西宇宁雷的外焦里嫩。

    “陆思久,我做主,把富康酒坊的一成干股,作为赔偿,你可有异议?”

    方统领实在看不下去,不得不出声。

    “我不同意!”

    陆思久像被踩住尾巴的猫,炸毛了。

    “你要是不同意,我就不管了。”

    方统领早就没了耐心。

    “富康酒坊就是我的命根子,要杀要剐悉听尊便。”

    陆思久豁出去了,要命可以,要富康酒坊绝对不行。

    “你死了,你那傻儿子能保得住富康酒坊?”

    方统领很熟悉陆思久的秉性,直击要害。

    陆思久深深地看了一眼自己呆傻的儿子,仿佛泄了气的皮球,一瞬间苍老了许多。

    “我同意了!”

    说完这句话,陆思久瘫坐在地方,身形佝偻了许多。

    “宇宁公子,恭喜!”

    方统领笑眯眯的说了句,转身骑马走了。

    “喜从何来?”

    西宇宁刚问完,就被扑过来的人群淹没了。

    “宇宁公子,您收儿子吗?我保证听话。”

    “走你,爹,我是您失散多年的亲儿子啊!”

    “滚一边去,爹,他是假的,我才是真的。”

    “…”

    西宇宁费了九牛二虎之力,终于从人堆中爬了出来。

    金钱的威力,当真可怕。

    此时的西宇宁,头发乱糟糟的,衣服破破烂烂,鞋子都少了一只。

    那一盒万岁酥早就不见踪迹。

    西宇宁暗道倒霉。

    西宇宁这时才明白,方统领道喜的意思,真是天大的惊喜。

    这方统领果然跟他的外表截然不同,坏的很。

    当真是:斯文书生原大炮,诡计多端方好人。

    眼睛真的会骗人。

    西宇宁不敢在这个是非之地久留,赶忙离开。

    找了个墙角,西宇宁靠上去,假寐。

    西宇宁在回忆与陆思久对战的每一处细节,发现有不少可以改进的地方。

    比如,自己没有第一时间抢占有利地形,只能仓促应战。

    若是占据有利地形,打不过可以战略性撤退。

    有命在,就有一切。

    还有,自己没有趁手的武器,碰到善使刀兵的强敌,会吃亏。

    这次就是血的教训。

    最关键的,西宇宁找到了和光同尘的正确用法。

    西宇宁观察到,陆思久的攻击力道经过双掌的第一次削弱,余力仍然带着枪柄砸在胸口,却并不致命。

    由此想到,若是能削弱无数次,那就没有任何威力。

    西宇宁尝试过了,无法做到。

    在’追命刀’即将击中的前一刻,西宇宁看到了随风起舞的尘埃。

    西宇宁悟了,刀无法劈中尘埃,自己若是也如尘埃一般,自然就能躲过致命一击。

    随即,西宇宁调动全身每一寸血肉,运转和光同尘,整个躯体就如同一粒微尘。

    在世人的眼中,西宇宁还在,在那些能量攻击中,西宇宁却不存在。

    换句话说,因为每一寸血肉是不同的,所以西宇宁存在。

    当每一寸血肉都一样了,西宇宁就是一粒微尘,就不存在了。

    陆思久的那些攻击如同泥牛入海,就是这个原因。

    再直白点,一定程度上,西宇宁先天不败。

    “哐当当。”

    几枚密铜币落在西宇宁身旁。

    “小乞丐,要饭就换个地方,这里太偏僻了。”

    一个半大小子很慵懒的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