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袁术的选择
糜家兄弟是看着刘关张出城的,糜竺几度欲追上去都被糜芳给拦住了。
“你这是为何?”糜竺不悦的一甩衣袂。
“先前是觉得他可为徐州之主,兄长要结交也就结交了,此一时彼一时,曹操败走了,徐州谁做主还说不准。
如果是公子陶商接任,那我们与刘备走太近,将来不免被猜疑的。”糜芳笑道。
“你用的着如此吗,我钦佩皇叔为人,便是他当不得这徐州之主,也愿引为知音。”看着三兄弟远去的身影,糜竺叹道。
刘备仁义是真是假,这着实不好说,单纯说他人格魅力,那是得到公认的。
前面的公孙瓒、赵云,后面的诸葛亮、黄忠,或多或少都是因为刘备本身的人格魅力。
“刘备确实是个厚道人,可我不喜欢他那个弟弟,眼睛长在头顶,要傲到天上去了,这么能耐怎么要三个打吕布一个。”
糜芳嗤之以鼻,“兄长没看傅士仁他们几个虽然跟随刘备,可都很厌恶关羽吗?”
糜竺没有说话,其实他也不喜欢关羽。
人张飞虽是粗鲁了些,好赖性情耿直,关羽呢,总给人一种天老大、他老二的味道。
现在刘备一穷二白就这德性,将来发迹了,还不知道能不能把糜家当自己人看呢。
“你要去兖州吗?”糜竺不想再纠结刘备这個话题。
“不去不行啊,那香水也就罢了,可这香皂...吕布说这香皂乃海外访仙归来者所赐,用之可延年益寿,若是被甄家吃了独食,糜家的生意就要一落千丈了。”
就目前来说,中原地区的两大商会,一个是甄家,一个是糜家,两家也算明争暗夺多年,不过算是以黄河为界的平分秋色吧。
可要是谁掌握了这香皂生意,这个平衡势必会被打破的。
香皂是不是仙人所赐、能不能延年益寿,其实糜家不在乎,他们知道甄家也不会在意的,哪怕是相隔近两千年,生意人都懂得什么叫炒作。
况且他们自己用过,效果是真不错,洗完后整个人都清爽多了,仿佛卸去了一身的疲惫,远不是皂角能比的。
“笮融一直耕耘漕运,多年来都想在中原商会分一杯羹,我担心他得知了消息,也会去濮阳的,这对糜家而言,是机遇也是挑战。”
糜竺点了点头,这倒是赞同。
糜家不抢,甄家也会抢,这不能让步。
“那,你意思照着吕布要求,带上几万石粮食过去吗?”糜竺问道。
“带吧,人家也说了,生意谈成了,购粮的钱就从香皂、香水生意的分成里扣,便是谈不成,也会付给我们粮食转运的费用,总不至于下了黑手。”
刚刚大战结束,兖州缺粮,吕布的要求好像也没什么问题。
况且,陶谦现在也非常看重跟吕布的关系,想来他也不会有什么意见。
说到底,这是生意。
“那便依你所言去办吧。”
......
扬州、九江郡、寿春。
刚被李傕他们拜为左将军的袁术身着玄色官袍,慵懒的靠在帅椅上,左手拿着一捆竹简细看、右手握着一杯蜜水。
袁术爱喝蜜水。
“吕布写信来,说愿以我为盟主,听从号令。”
随后将竹简往台案上一丢,意味深长的笑道:“我倒是没想到这个三姓家奴竟然打跑了曹操,如今占据了兖州,未必不能为我所用。”
吕布是会聊天的,在信上说,袁术才是袁家的掌舵人,他袁绍算什么东西,不过是小妾生的庶子而已。
所以啊,他愿意充当马前卒,大哥你说打他,我就去打。
眼下天下其实算是三分之势,关中那里有天子坐镇,勉强算一股势力,那剩下的就是中原二袁了。
想要在这里站住一亩三分地,你不拜袁家码头肯定不行的,无非是选袁绍还是袁术罢了。
他吕布就很聪明啊,知道我才是袁家正宗。
所以,跪坐在厅内两侧的文武官员,多没发表意见,偶尔能听到一声‘吕布挺识时务的’。
因为所有人都觉得,吕布来拜袁术的码头是正常现象。
“主公,在下有异议。”
袁术扫了一眼,厅内一名年过四旬、须发黑白相间的儒袍男子,扬额道:“先生有话直说。”
阎象,袁术的主簿,也算的上是他麾下谋士第一人了。
“在下建议主公,立刻派快马前往豫州,着何仪、刘辟、黄邵、何曼等部领军进击陈留、东郡,主公再遣纪灵为主将、孙策为先锋增援,趁吕布尚未休整好,一举拿下兖州!”
阎象此话一出,满堂哗然,就连袁术都忍不住放下蜜水,“先生,吕布方才来信以我为盟主,我立刻就发兵攻伐,今后谁还敢拜入我门下?”
“主公啊,你难道没看出来,吕布此番破曹绝非侥幸啊,他以粮草为饵,诱使曹操出营,乃阳谋耳,他的背后一定有高人指点!”
阎象吸了口气,继续道:“此人甚至算到主公可能会趁他立足未稳进攻兖州,所以先一步送来此信,就是为了稳住主公啊。
由此可见,这吕布在兖州,可能比曹操在兖州时对主公威胁更大,必须趁他弱小,一举灭之!”
方才议论纷纷的士人们没再吱声,一个个低头沉思。
袁术眸子转了转,觉得阎象有些杞人忧天了。
他说的这种事有没有可能呢?
还是有的。
换别人,他信。
吕布?
没这个脑子。
他这种莽夫,就是有高人辅佐也得听得进去啊。
他看不起吕布,不只是因为他是三姓家奴,就他那出身,给自己提鞋都不配。
吕布从关中出来的时候,可不是先去投奔的袁绍,而是先写了拜贴给袁术的,当时袁术就让他哪凉快哪待着去,这才没办法去了北国的。
最终还是笑着摇头,“不,此时我用之,比杀之有益。”
“主公准备如何用他?”阎象蹙眉问道。
“据报,曹操兵败后,往南面逃遁,不用想必是去给刘表当看门狗了。”
袁术嘴角勾勒一抹狡黠,“吕布不是要依附我吗,好啊,那我就让他率兵攻南阳去,我则坐山观虎斗,从中渔利。”
“妙啊主公,若曹操胜,主公可顺势取兖州;若吕布胜,主公可顺势进军荆州,此为驱狼搏狗,太妙了!”
“不止呢,主公此举也不至于被人诟病对依附者下手,寒了远人之心。”
吃瓜群众负责喊六六六。
这是一门艺术活,你得会舔,像站起来的这两位就很会了,有理有据,舔的袁术心里比喝了蜜水还甜。
阎象这回没有反驳,毕竟,袁术这样的做法,似乎也挺合理的。
让你去打曹操你去不去?
不去那谈什么依附,显然是暗通袁绍,这样揍起来也算出师有名。
事实上,还没有称帝前的袁术虽然看不起那些出身上不得台面的人,可脑子还是挺活的。
要不然也不能一人横跨三州九郡,成为大汉天下地盘最大的诸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