唱灵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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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疯子无数

    谁能思不歌?谁能饥不食?

    苍茫荒野,三日无食,路遇一人,我杀之烹之食之。

    看我头上独角,此为“神”族之证。我祖先,与人,与汝争天下。自蛮古时代,三族对立,互相杀食,此何足称奇!

    我杀人吃人,我是觉醒了本性。我血中流淌的野蛮、我祖先的基因告诉我:我,是神,杀人吃人!

    蛮古时代便存在的传统,你却说无!?

    十年前国宴,你未曾听闻?白衣刺客布谷,她可是人,国宴之上刺杀神王,为什么?因为复仇——她是人,但人被神吃,所以她复仇!

    布谷尸首,你可曾见?行刺被捕,她何处逃?行刺被捕,她必然已入锅釜,成了盘中之餐。

    难怪贵族们喜嗜人肉,这是天性!

    哈哈,你说我是疯子?你说我们都是疯子?就因为我知道的比你多?哈哈,你说的对,我是疯子,我们都是疯子,但你可知道我为什么变成了疯子?

    你可会巫术?

    开你的天眼,看我胸腔,你看见了什么?

    对!对!阴阳双魄!有鬼啊!有鬼在我体内!撕扯我的是灵魂!那是人的鬼!

    我确实吃了人!我的体内就是他的魂!我吃了他的肉体!他、他要吃了我的魂魄!

    我为此而疯,我神人不分,我吃人,我自己又是人,我吃神,我吃掉你们所有神,复仇!

    先生,让我平息平息,我太激动了……我体内总是冲动,疯病吞了我的脑子。

    先生,我奉劝你,人肉有毒,吃了,你便会同我一样,疯掉。

    那些贵族,仗着会点巫术,杀人驱魂。鬼已除尽,人肉又有什么毒?先生,纵使如此,人肉仍然有毒。不信?不信你问问当今国御大巫。

    国御大巫名叫梅,清心寡欲四十年,从未进食人汝之肉。食人肉有瘾!大巫尚不敢沾染,先生,你敢吗?

    听,那些疯子,因吃人而疯,现在,仍口口不离人肉。人肉有毒!

    等等,先生,你别走……为什么……哈哈,你胸腔内竟然也有阴阳双魄!哈哈!你也吃了人!你也吃了人!我要杀了你,复仇!

    等等,先生,你别走……为什么,你没有发疯……你阴阳二魂,不争斗,不互噬!?凭什么!你是白角平民,你不是贵族,你凭什么没有发疯!凭什么!?

    先生莫走,我想起来了。

    昨日与你相见,你胸中只有一魂,今日又见,已有二魄。昨日你是丑女一只,今日你翩翩公子,这转变,不正是疯子之征兆?

    哈哈,先生,你我同类!

    先生,你是什么意思,你从异界而来?

    那是黄沙漫天的国度,人已死尽,世界被黑暗吞没。只有无数高楼,矗于沙丘之上,直掼天顶,然而破不了厚云、见不得日?

    那是灭亡的世界,生息尽断,所有人鬼亡灵皆飞散无影?

    先生,如果这不是你的疯话……

    那又如何?先生……这个世界,神吃人,神吃汝,暴虐的基因同样会毁了这个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