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切从副业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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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 好奇

    夜幕降临后,便是后厨走向忙碌的时间点。

    后厨中有着七个工作人员,一个主厨,两个副厨,还有四个学徒。这样的人数就已经忙的过来了。毕竟来酒吧的,主要目的肯定不是来吃饭。他们大部分负责的还是员工的伙食,客人有要求的话也可以做。

    厨房是少有外人来的,除了新来的冯乐,以及酒吧的中上层外,像就餐时间不确定的吉斯、艾米等人。身为老板的艾丽莎当然不用亲自来,她一个电话,就能叫人把食物送上去。

    所以,出现在后厨的冯乐立马就吸引了他们的注意。认识他的乔·博古斯走到了他面前,说道:“克瑞斯先生,你来了。”

    “叫我克瑞斯就行了,乔。”冯乐又说:“我想来点吃的。有菜单吗?”

    “有,你等下。”乔·博古斯回头呼叫一位闲着的学徒,让他带着菜单来。

    冯乐接过菜单打开,看了一会儿后,说道:“给我来个鹅肝酱,还有牛尾汤、烤猪排以及淋上醋油汁的生菜沙拉。两人份的,麻烦了。”

    “好嘞,我这就去准备。”乔·博古斯拿过写着菜名的卡片,回到了灶台。

    冯乐则把手中用过的餐盘,放进了后厨的洗碗间中的水池里。

    做完后,就又到茶水间边休息边等。

    十几分钟过后,乔·博古斯推着一辆餐车出现在了茶水间前的过道中。他说:“这次的分量有点多,我用传菜电梯帮你送上去。”

    “好。”冯乐跟在他身后,来到了楼梯间。那儿的墙有一座挨着地板的上下开合的铁门,看样子是电梯口了。

    “克瑞斯,你去二楼的楼梯口等着,菜会从这里送上去。”

    冯乐来到了二楼,楼梯口墙根处的铁门自动打开着,顶上亮起了绿灯。他拖出了餐车,把它推进了二零二号房。

    一见到卡丽妲,冯乐就对她说:“吃饭了。”

    茶几太小放不下,于是冯乐把餐车放在一旁,要吃什么就从上面拿什么。

    冯乐先把作为主菜的牛尾汤和烤猪排拿下,放到茶几上,又把用小碟子装的两份鹅肝酱摆在各自的身前。刀叉也准备好。两人边吃边看纪录片,经过生死考验的两人,倒也不会被里面的画面影响。

    就在这样的休闲中,一连过去了三天。这期间冯乐只往返于二零二号房和厨房。

    除了偶尔能碰见从房间出来的艾米,看见珍娜、大小博古斯在后厨忙碌的身影外,就不再遇上一个熟识的面孔。

    这天晚上,他又推来了餐车。进到房间,边摆餐盘,边对卡丽妲说:“好久都没有见到艾丽莎了。我也有问过艾米,她说艾姐在忙。也不知道她在忙些什么,本来想找她问点事的。”

    “问什么?”

    “瓦山的事啊。我也知道这是白费功夫,她有消息的话肯定会找我们的,可不做点什么心里总有些煎熬。”冯乐把刀叉放在她身前,说:“先吃吧。”

    卡丽妲拿起钢刀切下一块猪肉,叉起放进嘴里,边嚼边说:“你要找她可以直接打电话。”

    “可我没号码。”一直以来,他都是直接到这儿来的,从来不用电话沟通。

    她抿了一下叉子,然后用它指向床头柜:“那个东西不是摆设,能用的。”

    冯乐一拍脑门:“把它给忘了。”结果一不注意,叉子上的酱汁被甩到了脸上。他扯出一张纸巾,擦完后说:“等吃完我问一下。”

    由于活动范围很小,只有两点一线。冯乐体力消耗很少,吃的也变少了。很快,在把最后一块西红柿片放进嘴中,他用纸巾擦了擦嘴,打算去打电话。

    他刚坐到床头,拿起听筒的一瞬间。挂在衣帽架上的黑外风衣的口袋中,想起了一阵许久不见的急促的来电声。

    ......

    事情还要从五天前说起,也就是冯乐杀掉艾弗森的那个晚上。

    被吓懵的克尔斯在冯乐和艾米走后,终于回过神来。他捶了捶发软的腿,强行站起,逃离了现场。

    出了台球厅后,他径直奔向自己的车上,那是艾弗森送给他的十六岁生日礼物。他握着了被沾上血迹的方向盘,忽然看到了安全气囊盖上贴着的含刀骷髅头,那是盎撒兄弟会的标记。

    一股悔恨涌上他的心头,他被吓瘫倒地的模样不断地在脑中回闪。他该拼死一搏的,而不是像如今这样,像只流浪狗一般苟延残喘。他恼羞成怒地把左手上的、兄弟身上流出的血,抹在了自己脸上。然后一踩油门,往着鱿鱼港的方向奔去。

    在鱿鱼开发区的废弃海鲜食品加工厂里,通过重重检查,他见到了自己老大的老大:蒂纳罗。

    “怎么一副邋遢样?多不体面。”蒂纳罗斜坐在罗圈椅中,修剪整齐的眉毛被皱成了一条线。也没等克尔斯回答,满脸都是对‘野猪吃不来细糠’的嫌弃,又说道:“你身上的血是怎么回事?”

    “艾弗森老大被杀了,就在克尔路的旧德里台球厅内。他被人一枪打中了头......”

    后面添油加醋的内容,蒂纳罗已经没有心思听了。他端坐着,脸色发红,嘴角抽搐。一副怒不可遏的摸样,最近他可没有和人结仇,而他也相信艾弗森那头只有在被抽打的情况下才走动的驴,不会招惹到要他命的仇敌。与三福团的纠纷,早已经因为警署的严打,而停息了。再者说,三福团也没理由对付一个对他来说无关紧要的艾弗。既不能让自己元气大伤,还会给他们招惹到警署的视线,他们没那么蠢。

    那么结合自己最近的布局,在综合分析下,他得出了一个最终的结论:伊森这头白眼狼,已经把他嗜血的脏牙对准了自己。

    虽说他也亮出了獠牙,但小弟的背刺依旧让他勃然大怒。

    他猛地拿起手边的物件,砸向跪趴在地的克尔斯。酒杯在离他十几厘米的地方炸开,碎片直接划开了他裸露的手臂。几道鲜血,顷刻间就流到了他的手背。

    “滚出去!”蒂纳罗大吼。

    克尔斯连滚带爬的跑出了生产区。

    在外面的宽敞的走廊中,他停下了脚步。因为迎面走来了一个男人,他穿着一身黑衣服,留着寸发,露出的脖子和手腕处,狰狞的纹身若隐若现。如果冯乐在这里,一定会认出,这个纹身男就是在鱼类展览馆中,帮助伊森砸碎瓦山手掌的人。

    纹身男用毒蛇般冰冷的眼神直勾勾的盯着他,脚上的皮鞋踏出了死神降临的背景音乐,克尔斯如坠冰窟。

    在进入黑道之前,克尔斯也曾设想过,道上人物是如何对待犯错误的小弟的,像把一件用的不顺手的工具一样销毁掉?还是充当一位先辈,耐心教导?他没有结论,但他并不恐惧,甚至因为自己想象力的不足,而产生了对那个世界的好奇。

    进入之后,他也想过这件事。但此时他带入的是老大的视角,比如说艾弗森。他用他的思维方式去思考、去观察,对于一些残忍的决定,克尔斯欣然地表示认同和支持。而在来的路上他还天真的妄想,以为身为老大的老大会帮他,乃至于让他成为复仇行动的先锋。

    直到匕首割开了他的喉咙,一股股温热的液体冲刷着他的前胸时,他才恍然醒悟,原来自己一直是待销毁的工具啊。蒂纳罗甚至不想了解自己本事的大小,不屑看到自己死亡时的恐惧。

    纹身男俯下身,剥开了死尸的外衣,用里面的白衬衫擦干净匕首。随后如视无物地走进了生产区内。

    纹身男走后,走廊拐角处又出现了三个人。他们走到尸体旁,一个抓手一个抓脚,合力将它抬走。而剩下的那个提着一个水桶,用拖把清理掉了地板上的血迹。

    一切都恢复如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