妖魔入我腹
繁体版

第四章 北松县

    【已吞噬四名人族生灵】

    看着眼底的字迹,霍远没来由的有些烦闷。

    倒不是因为杀了人,几个畜生而已,杀了就杀了,哪怕霍远之前从未杀过人,心里也没有丝毫的愧疚和不适感,这几个东西,就该杀。

    他只是对这个吞噬的能力感到几分不适。

    妖也好,魔也罢,归根结底是和自己完全不同的种族,吞了也就吞了。

    但人族……

    沉默许久后,霍远长叹一声,选择将这个问题暂时跳过。

    或许现在不是矫情的时候。

    他对这个世界还不够了解,妄下断论没有任何意义,他将注意力放在了继续生成的字迹之上。

    【四名人族生灵共修行一百四十二年,其中练体共计三十年,斩妖刀法共计二十五年,踏雪步法共计三年,停滞八十四年】

    【可缩减自身修炼时间,五十八年】

    【可习得新功法,踏雪步】

    “停滞这么久?”

    霍远眼底浮现出几分无语,这些人还真是三天打鱼两天晒网,难怪水平这么差。

    至于这踏雪步,估计是张明然掌握的,毕竟是个小队长,得了什么功法倒也不足为奇。

    霍远决定先花个几年试试水。

    【你的体质已达凡人上限,掌控力度更是妙到毫巅,一门基础的轻身步法并不能难住你】

    【三年后,你的踏雪步已经迈入大成】

    “这么快?”

    感受着忽然轻盈了几分的身体,霍远挑了挑眉头。

    张明然修了三年才小成,而自己三年已经大成,看来对方的天赋也不过尔尔。

    继续。

    霍远没有停顿,选择加大力度。

    【四年时间转眼就过,这门凡人步法在你持之以恒的练习下终于进境圆满,踏雪无痕已经不是一个只存在于想象中的事情了】

    踏雪步(圆满)

    只花了四年么……

    霍远抻了个懒腰,目光扫过周围的狼藉,抬起脚,将尸体都踢到一起,从一旁的房屋里寻了些干柴,引了火将这些秽物点燃。

    听着烈焰中不断响起的噼啪声,他转过身,向着记忆中的来时方向迈开步伐。

    该回县城了。

    根据张明然的话语和前身的记忆,民兵队的总队长应该对此事并不知情。

    这荒郊野岭的,霍远可没有什么野外生存的念头。

    如果事情与自己所想的不一样……

    他的手搭在腰间刀鞘上,心绪平和。

    -----------------

    黄昏,赤红的落日将白云染上了如血般的艳丽。

    霍远背着余晖,站在一扇铁门之外。

    北松县民兵营。

    朴素的名字下,却是方圆百里唯一的成建制武装力量。

    除妖,杀魔,剿匪。

    这区区百余人的民兵营,却要承担山岳般的重负。

    没办法,并不是什么人拿起刀就能杀妖的。

    练武,是要资质的。

    更何况,若不是走投无路,谁人又愿意投身民兵呢?

    谁不喜欢老婆孩子热炕头的舒适生活?

    那见鬼的民兵营的伤亡率,可是高的吓人。

    这也是为什么张明然如此混账却仍然能够不被开除的根本原因。

    是真缺人啊。

    不过民兵营倒也并非一无是处,作为全县仅有的治安力量,其待遇还是不错的,不仅每天吃喝管够,而且还有着能够入选镇北军的机会。

    这也是另一部分人参加民兵营的原因。

    镇北军,是镇北关的所属军队,负责整个北洲的安危,更多的信息霍远没有相关的记忆,他只知道这帮子人。

    强!

    很强!

    是那种远超他们这帮民兵的强。

    就好像妖物般强大。

    曾经有一头实力非凡的妖物,连续吞杀了他们整整两个小队,令所有人都感到恐惧无力,甚至就连围剿的勇气都没有。

    结果却被一个前来送信的镇北军传令兵顺手斩杀了。

    加入镇北军,是前身最大的梦想,也是他加入民兵营最重要的理由。

    只可惜前身资质不足,蹉跎许久,也够不到入选的门槛,心中抑郁苦闷自不必多说。

    凡人极限。

    这是霍远目前的身体状态,虽然很强,但若是与前身记忆中的那头妖物相比,还是要略微逊色几分。

    想要真正的在这个残酷混乱的世界立足,就必须跨过这道阻隔了无数人的门槛。

    加入镇北军,就是眼下最直接的途径。

    无关什么梦想,只是霍远不想哪一天自己忽然不明不白的无力死去。

    既然重活一世,自然要轰轰烈烈。

    “小远,你回来了!”

    霍远推开铁门,踏入营中,正想去找总队长上报今日之事,身侧却忽然传来了一道有些熟悉的声音。

    “嗯,我回来了,李哥你还没回家啊?”

    他偏过头去,看向身侧之人,微微一顿后,脸上露出了笑意,轻声回答。

    李兆武,霍远前身的邻居,在民兵营里呆了快二十年了,是跟着总队长那一辈的老资历,但奈何天赋实在一般,至今也没能混上一个小队长,前些年成了家,生了个女娃,最近也不怎么出任务了,用他本人的话来讲。

    ‘这人呐,一旦有了点什么,就会不自觉的去珍惜。’

    在十几年前,霍远前身的父母被妖物杀死后,李兆武就一直对他多有照顾,在前身心里亦兄亦父,地位甚至还要胜过至亲之人几分。

    对这种善良宽厚的好人,霍远自然也是心生近意。

    “正要回去呢,过些日子又到了镇北军巡查的时候,县里最近也跟着比较忙,对了,你嫂子今晚炖了鱼,一会你收拾收拾就过来,我们等你。”

    李兆武拍了拍霍远的肩头,看着面前孩子身上染着的斑驳血迹,没有多问什么。

    他也是过来人,斩妖除魔,本就是在生死线上打滚,发生什么事都再正常不过,只要人能平安回来就好。

    “嗯,好,我一定去。”

    霍远点了点头,目送对方走出了铁门。

    无论什么时候,有一个能发自真心挂记你的人,都是一件值得庆幸的事。

    哪怕与李兆武是初次相见,霍远都能真切的感受到对方的善意。

    前身能坚持到现在,与这中年男人有密不可分的关系。

    ……

    “总队长还没回来?”

    民兵营总队长的房门外,霍远看着围在一起的议论纷纷十几号人,眉头微皱。

    “各位稍安勿躁,总队长只是去处理一个小妖,可能是路途稍远,还没到。”

    一个小队长站在众人前方大声解释着,试图安抚众人的情绪。

    “总队长去的哪?”

    一名民兵悄声问询身侧的同伴。

    “陈家村。”

    “陈家村是哪?”

    “就是县北面那个小村子,之前被妖物杀了半数村民的地方。”

    “哦。”

    从黄昏直至星挂北斗,院内民兵越聚越多。

    但总队长仍无音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