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庄梦蝶
子鼠区煤炉酒吧。
建筑被悬浮的投影带围得严严实实,上面不断滚动着字幕,只有两个关键词。
VIP,包场。
在这个漫长的夜晚,煤炉酒吧经历了帮派围堵,杀手入侵,网络恢复,以及这最后的,贵宾包场。
客人已经全部清退了,地上有许多玻璃渣和酒渍,活动桌椅东倒西歪,甚至还被人用硬物,在地上刻画了“中指”和“棕色冰淇淋”的图案。
这些是客人泄愤时留下的。
哪怕有杀手入侵,也不能让他们中断夜晚的乐子。
但金钱可以。
有人付清了全场的账单,高调包场,还动用了SCPD的关系,用枪子儿礼貌地请人离场。
现在外面示意性地站着两名警官,以防有人试图溜进去。
钱坤就在酒吧里。
倒不是说他用了【认知障碍】,或者凭借胡经理的关系。
他是被邀请进去的,被那个包场的金主。
“我以为你已经下班了,怎么,这次有加班费?”
钱坤坐在吧台边,看着在仔细擦拭桌面的胡经理。
为了私密,酒吧里只留了胡经理一个工作人员,在吧台忙上忙下,处理这附近的狼藉。
他的脖颈血管暴突,想来是服用了“工作用兴奋剂”的缘故,显得十分亢奋。
“小T的事,我也挺抱歉的。在酒吧工作这么久,识人这么多,也没看出朱利安居然是这种人。”
发觉钱坤不想聊这个话题,胡经理识相地接过话茬:
“‘自愿加班’没有加班费。不过这次,我是真的自愿。”
“没钱,还这么卖力?”
“马上就要见大明星了,还是得留个好印象。”
钱坤收到胡经理消息,说有个明星点名要在酒吧见自己时,还警惕地想了想可能是谁,没有头绪。
不过反正今晚都找不到地方落脚,就应了邀约,来到煤炉酒馆。
空气里不再有碳化物的味道,是为了照顾金主的喜好。
“有点无聊,给我整点喝的吧。”
“你大爷的!你倒是清闲,没看见我恨不得再植入一双手吗,要喝自己找。”
空气突然开始震动。
胡经理兴奋地抬头:
“浮空车的动静,她来了,来了!”
“谁啊,至于吗?”
“别说我,你要见了真人,说不定比我还夸张。
还有,你小子可得好好感谢我。要不是我,你哪有机会见到她!”
钱坤敲了敲桌面,只觉得这场见面装腔作势。
一场扫描遍历整个酒吧。
接着金主就带着保镖亮相了。
她留着偏分斜刘海,挑染了荧粉色的头发,杏眼桃腮,清丽的淡妆就衬出她的好颜色。
皮肤上分布着零散的义体散热条,在昏暗的灯光里发出荧光。
以上属于钱坤能理解的形象。
她身上的衣服无疑是最瞩目的。
她穿了一件“鱼缸”。
鱼缸有着贴合身体曲线的柔性晶体外壳,只有薄薄的一层,穿上后并不显得臃肿。
透明的晶体外壳里,是荧蓝的富氧水,里面有许多热带鱼游来游去。
从肩膀,游到肚脐,从屁股,游到胸口。
虽然钱坤不理解,但他的眼睛很难从这些鱼上离开。
“见笑了,刚刚参加了个派对,没来得及换衣服。”
胡经理正呆在原地,听见这话头摇得跟个拨浪鼓似的。
“没有没有,绝对没有!庄小姐,你穿上这衣服可真是美极了!”
伴着一阵香风,她很自然地邻着钱坤坐下,要了一杯寻常酒水。
这时,他才认出了这张屏幕上见过的脸。
庄梦蝶,黄粱梦明星,刚主演一部大卖的黄粱梦,是最近炙手可热的明星,被成为三次元的“虚拟偶像”。
钱坤连她参演的黄粱梦都买不起,现在却见到了她的真人。
还有她的鱼缸礼服。
有种…难以理解的美。
“怎么,对我的衣服这么感兴趣吗?”
庄梦蝶换了个坐姿,不是遮掩,反而是大方地展示自己的曼妙身姿。
这倒让钱坤感觉有些窘迫。
“确实,我…我第一次知道,还能这么穿衣服。”
“这里可是不夜城,是自由之都。
你们‘冬眠人’,还真如传闻般死板啊。”
钱坤心里一漏,安全感不断流失,警惕起来。
“抱歉抱歉,我有点不礼貌了。在路上,我先认识了下你。
我也做个自我介绍吧,但也没什么可介绍的,你应该认识我。
庄梦蝶。”
她的纤手撑起脸颊,顺着手指,让钱坤的眼神不自禁地汇聚到指尖。
那里有她的两瓣朱唇。
轻轻翕动。
“所以,你为什么想见我?”
钱坤刻意扭头,朝胡经理要了一杯苹果醋。
“这就看够了?要签名也是可以的哟。”
简单调笑后,庄梦蝶抿了口酒,才说道:
“这段时间我灵感缺乏,不知道应该创作什么样的剧本。
直到胡军先生通过投稿告诉我,今晚发生了什么。
这个‘小T和朱利安’的故事,我很感兴趣。”
瞧见钱坤朝自己皱眉,胡经理解释道:
“我用的是面向社会的公共邮箱,你就算羡慕,也该抱怨自己没有投稿。”
“狗屁羡慕!我把真相告诉你,不是让你拿去卖钱的!”
“霍,你不赚钱,也不让别人赚钱?怪不得穷鬼一个。
而且,这既赚钱,又能追星的好事,以后打着灯笼都找不到了!”
意识到偶像就在旁边,胡经理正了正身形,向着庄梦蝶露出谄笑。
“今天能见您一面我是真开心,喊我小胡就好了。”
钱坤品着嘴里的苹果醋,有种说不出的涩。
他仔细想了想,觉得胡经理说得很对。
他现在穷鬼一个,要还是不搞钱,老端着百年前的道德感,会被不夜城淘汰的。
这个时代,需要有灵活的道德底线。
“是这样的,钱坤先生,我认为,你在这个故事里也有很重要的地位。”
钱坤对上庄梦蝶的眼睛,看见了一片相连的海。
“我打算把这个故事编成短剧。主角有三个。
首先是一对苦命鸳鸯,A和B,A偷了公司的项目款,要和B私奔。
B却想着私吞钱,于是请了杀手想杀了A。
C对A一见钟情,虽然从杀手手上救下了A,可还是目睹A被B杀掉了,甚至,B已经逃之夭夭。
于是,C踏上了复仇之旅,并在故事最后,残忍地杀死了B,报仇雪恨。”
庄梦蝶把杯里的酒一饮而尽。
“怎么样,作为爽剧,还不错吧。
我当然会参演,演A还是演B我没想好。
但我准备请你,来出演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