虞朝鬼墓谍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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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木箱中的活人,奇怪的礼物

    箫声幽幽咽咽,飘过原野,传入耳鼓。

    音乐家手抚琴弦,赞道:“洋洋之气,声若流云,好箫,最可贵那一股子豪气……厉管家,你就是不让我弹,我也忍不住要和上一曲。”

    “那赶紧吧。您就别耽误了。”厉管家一边催促,一边向远处张望。

    “嘣——”

    音乐家拨动琴弦,弹奏起来,他应和着箫声,把《龙吟曲》的低音和声部分,演得柔和而清晰。一会功夫,琴声和箫声逐渐融为一体。

    原野上响起箫琴合奏,一个悠扬,一个清亮,配合得妙到毫颠。

    如此荒凉广阔的野外,一座寂寞的孤坟旁边,却有美妙动听的箫琴之声,既优美又有几分怪异。

    很快,一曲终了。

    音乐家手按琴弦,终止琴音,长吁一口气。

    刚刚把思绪从音乐旋律中收回来,他猛然发现:身旁多了两个人。

    其中一个年逾五旬的老者,坐在一张藤椅上,这人须发花白,脸上有两道十字形的伤痕,斜着把整张脸分割成几部分,以致眉、眼都有些歪邪,显得异常难看。

    老者身后站着个二十来岁的年轻人,一身绣花锦袍,长得白白净净,甚是英俊。这两人是什么时候来的?他演奏之时太过忘我,根本就没有觉察到。

    巫师对他说道:“叶槐,这位是郜天王,苦鹫老伯,这位是他老人家膝下洞牙公子。”

    音乐家吃了一惊,赶紧站起身来。

    原来是此间主人到了,郜天王,郜苦鹫。

    还有今天婚礼的主角,新郎郜洞牙。

    “郜老伯,晚辈叶槐向您问安。”

    一揖到地。

    郜天王咧嘴一笑,他笑起来的时候,因为那两道伤痕,显得更加难看,甚至有点可怕。

    “叶贤侄,闲言以后再叙,你先弹琴。再演奏一曲。”

    “再演奏?”

    “对,演奏你最拿手的,最好听的,水平最高的曲子……事不宜迟,赶紧演奏。”

    音乐家明白了,郜苦鹫的意思,是赶紧用琴声,把萧剑候给吸引过来。

    他点点头,坐下来重新抚琴。

    “嘣——”

    这回,音乐家奏的是一首《平沙落雁》。

    琴声琮琮,象小河溪水般从指尖流出。这一首《平沙落雁》表现得是秋高气爽,雁飞千里,翱翔云端之壮阔,节奏三起三落,象征大雁起落鸣和。音乐家的演奏,徐疾有度,优美流畅。很快,箫声响起来,和着琴声,吹得无比清越。

    而且,箫声越来越近。

    郜苦鹫、郜洞牙、厉金猫等人,都聚精会神,向前观望,仿佛变成了几座石像。

    箫声清晰了,近了,琴与箫的合奏,也越发默契,好象在空中飞翔鸣叫的情景展现在眼前。

    终于,一个长袖飘飘的身影,从草滩中闪出。

    那是个身穿紫色宽袍的中年人,手举一根紫色竹箫,一边吹奏,一边缓缓走近,离着将近几十步的距离,这首《平沙落雁》曲尽,最后几个音符舒缓悠长,象征着雁群飞向远方,只剩下沙岸和水波。

    曲终。

    那持箫中年人放下竹箫,哈哈大笑,朗声说道:“雁行也鸣和兮,倏隐倏显——”

    音乐家奏完此曲,只觉得意气风发,接口说道:“鸿雁皆来宾兮,若往若来——”

    “哈哈——”“呵呵——”

    两个人同时放声大笑。

    这是一种“心意相通”的感觉,通过乐曲,互相表达的都是意味中蕴含的美感,只有身浸其中,才感觉得到那股直抒胸意,痛快淋漓的境界。

    持箫中年人大步走来。

    他的脚步,看起来不紧不慢,但是速度奇快,仿佛脚不沾地一般,原野上的沟沟坎坎,都是一掠而过。

    这人面色红里透黑,一看就是长期在野外风吹日晒的,国字脸,下颔短须,目光如炬。

    音乐家迎上前去。

    但是,持箫人只是朝他微笑着点点头,便转身冲着郜苦鹫抱拳施礼,说道:“郜兄,经年不见,贵体安康否?”

    郜苦鹫并未从藤椅上起身,而是坐着还礼,“萧兄弟,芒阳山一别数年,愚兄想念你得紧,托兄弟的福,我这些年总算安泰,只是两腿都瘸了,不能站起来,见谅。”

    音乐家这才知道——原来郜苦鹫一直坐着,是因为双腿都瘸了。

    郜洞牙伏身下拜,行晚辈之礼。

    萧剑候用手一托,“洞牙贤侄,不必多礼,今天是你结婚大喜之日,先祝你一声新婚多福。”

    “感谢叔叔。”

    这一套客气过后,萧剑候这才扭转身来,一把拉住音乐家的手,微笑着上下打量他两眼,说道:“小兄弟,你贵姓,这一手琴技,可俊得很哪。”

    音乐家有些慌乱,“萧大侠……”

    “哈哈,别那么客气,叫我萧大哥,或是剑候,要不就叫老萧,什么都行。”

    “这……”

    音乐家心道:“你和郜苦鹫平辈论交,我叫你大哥,岂不是不伦不类?但是看萧剑候这副模样,又不欲在自己面前长一辈,罢罢罢,俗话说,各论各群,我非要扯上别人做什么。”

    “我叫叶槐。萧大哥,你的箫吹得真好,有豪气冲霄之感。”

    “叶兄弟,你的琴弹得圆润平和,大有名家风范。你我一见如故,正所谓高水流水觅知音,萧某今天是遇到知音了。哈哈。”

    音乐感觉到——萧剑候对郜家父子,是客套,而对自己,则是真诚热情。

    这种热情,令人尤其愉快。本来是素不相识的两个人,一首乐曲促成情感上的接近,那种“知音”感是别人难以体会的。

    厉金猫凑上来,恭恭敬敬地拱手行礼,“萧大侠,请进婚礼现场就坐罢。”

    萧剑候微笑道:“金猫,你还好么,那年单鞭打败长岛三雄,之后就没见过你的下落了。”

    “托萧大侠的福,我在郜府过得甚是自在。”

    萧剑候面向郜苦鹫,“郜兄,我今天来,本为给侄子送两句祝福,现在大家都见到了,婚宴么,我就不去了,那些江湖上的朋友,说起话来甚是罗嗦,萧某喜欢清静,就不再打扰他们了。咱们就此别过。郜兄,咱们多年未见,我给你准备了一件小礼物,一会有人送过来。”

    郜苦鹫道:“萧兄,你是个潇洒的人,既然不想多耽,老哥虽然不舍,却也不能强留。没能和你共饮一杯,甚为可惜。”

    萧剑候微微一笑,却并未再说什么。

    面是转身对音乐家说道:“叶兄弟,改日你到柴胡山找我,咱们好好切磋一下琴箫之技。”

    “好的。”

    萧剑候挥挥手,转身便走。

    他步履轻快,转眼就奔出百步开外。

    看着他的背影消失在草丛之后,墓口众人,还在痴愣愣地望着。

    ……

    “吱扭——”

    一辆木轱辘架子车,由远而近,拉车人却是土行龙。

    车到近前,土行龙抹了把额头上的汗,行了个礼,说道:“老爷,公子,管家,这是别人送咱们的礼物,放下就走了,姨娘个纂儿,说是见到老爷之后才准打开箱子。”

    大家都知道——这一定是萧剑候送的礼。

    木架子车上,放着一个木箱。

    简陋的储物箱,很陈旧,连漆水都没有,还裂了几条缝隙。

    厉金猫一步跳到车上,解开绑扎在箱子上的绳索,揭开木箱的盖子。

    向里望去——

    只见箱子里躺着一个人。

    一个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