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水阡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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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 未知的幸福

    母亲张罗着给我准备相亲,带着我买了一些庄重而得体的衣服,那些破洞裤、牛仔衣、牛仔裙子和牛仔帽子都被她收起来了。她说年纪大了,该嫁人了。

    第一次见谦恒,中间隔着一桌子人。他没看我,因为我在看他的时候。他是个很绅士的男子,做事行云流水,不着痕迹,在他身边你从来不会感到尴尬,好像你的心事他都了然于心。

    他封了我一个大红包,沉甸甸的,好几千。我“哇哦”了一声,说:“好厚重的感情!”一甩手将红包还给了他。

    他说:“不收就代表不同意。”

    我说:“你知道我喜欢什么吗?我更希望你能用钱买一份合我心意的礼物。钱你拿走,礼物下次补给我,我想看看我们是不是心有灵犀。”

    他笑了笑,依然将红包塞到我口袋里:“女孩家家的,不能手头紧。想要礼物,下次带给你。这是见面礼,一定要收!”

    我进厨房,帮母亲打下手,第一次切红烧肉,切得惨不忍睹。在冷水里剥鹌鹑蛋,给他做桂圆鹌鹑蛋甜羹。菜上桌的时候,他看了看我,转过头招呼桌子上的人去了。他走了之后,看了看那道甜羹,几乎没有动过。我愣了愣,也许我所喜欢的并不合他的胃口。那道甜羹是我最喜欢的菜,坐了下来,一口一口地将那碗甜羹吃光了。

    订婚之后他带我回家了,他一直牵着我的手,十指相扣。见了一堆亲戚,叔、舅、婆、姨,大家都面带笑容。我想这辈子,嫁这样一个男子,应该是幸福的。

    后来他回工作单位上班了,说两个月后来接我,要我等他在那边那顿好了再过去。

    那年的三月,异常地漫长。我跟他母亲去了一次北方,在那里看路边的春花开开落落,看田间绿油油的麦苗。那里的天气异常地晴朗,每天都是春光明媚。每天都做针灸,头皮被银针刺得疼痛难忍,一不小心流出一滩血。背部做拉伸,矫正弯曲的骨骼。可我并不觉得痛,为了他我什么痛都能忍,而我唯一的目的,就是养好身体为他生一个孩子,那是我第一次有了做母亲的愿望。

    在北方看过病之后,回到家里。每天都喝中药,家里冷冷清清的。我做的最多的事情就是站在屋顶看天空中的燕子,自由自在地飞翔,煽动着翅膀,俯冲滑翔,优美的身姿,像一位天生的舞蹈家。突然想起他在身边的时候,看着对面的山,他说山的后面是相山,山里有瀑布。我想说:既然离得这么近,为什么不带我去看看,给彼此留点回忆不好吗?可是,只见过三次面的我们,彼此都很矜持,想说的话却不敢说出口。有些话,太甜,不好意思说。有些话,太冷,说了怕伤感情。我也想像老朋友一样跟他亲密无间,可是我们毕竟,只是初识。

    最后我们还是离婚了,他给了我七天的幸福,一年的分离,之后是离婚。

    我去过谦恒跟我说过的那座山,跟一群孩子,一群朋友。那个夏天的夜晚,夜风习习,月光皎洁,星光点点。十点钟开始登山,大概凌晨三点到达山顶。在山顶的屋子里等天亮,一屋子人安安静静地睡觉,安安静静地等待黎明,等待日出。流星一颗颗滑落,像瞬间熄灭的烟花。来不及许愿,也不想许愿。太阳从层峦叠嶂中跳出来的时候,一群坐在石阶上的孩子七嘴八舌地说话,身边一位女孩子用手机拍了照片,发微信,发到群空间。我们想去找瀑布,可是方向反了。隐隐约约地听到瀑布的声响,却无法找到它。这有点像幸福,可遇而不可求。

    忘记谦恒我花了二十二天,心痛得要死,心痛就哭,哭了心越痛,越痛就越哭,整天整天不吃饭。母亲抱着我抹眼泪,一边安慰我,一边拍着我的背。哭累了,瘫在椅子里,她就一口一口地喂我吃饭。而我只能有气无力地说:“我好累!”

    二十二天的失恋期,再次面对他的时候,我已经没有一滴眼泪了。面无表情地戴着一顶黑色鸭舌帽,不想看他的眼睛,所以戴帽子。冷静地看离婚协议书,冷静地签字。然后牵着母亲的手,头也不回地走了。

    张爱玲有一句话说:“如果你认识以前的我,就会原谅现在的我。”看到这句话的时候,我突然就不那么痛苦了,因为想通了,想通了便坦然了。

    为了躲因西里,我离开了桐城驿站。

    炎热的夏天,躺在树荫下乘凉。榕树长长的根须在脸上拂来拂去,很快就进入梦乡。巴穆图的夏天很漫长,漫长到跳过秋季直接进入寒冷的冬季。

    时常跑到商场里看香水,一瓶瓶香水,漂亮的瓶子,透明的液体,小巧精致。喜欢香水,可是我买不起。香水其实很便宜,但是奢侈品很贵。什么是奢侈品呢?对于一个一个月一两千块钱的人来说,香水的确是奢侈品。我喜欢在墨水里兑香水,这样写出来的字就带着自己喜欢的味道,可是我买不起香水,所以我学着买老板牌的墨水,这是我用过唯一带着香味的墨水。

    百加诺给我发微信说:“百冰弦回来了,他在找你。”

    我说:“我还没有准备好接受他。”

    百加诺说:“你的事情我多少知道了一些,因西里很难过。我哥给你的那枚戒指呢?”

    我知道百加诺是个情商特别高的人,高到有时候甚至是无情,我内心泛过一丝凉薄说:“我会快递到你的工作室,麻烦你转交。”

    “谢谢你的理解,结婚是两个家族的事,所以你要慎重考虑。另外,百冰弦的确是在找你。”

    “让他别找了,找了也是物是人非了。”

    快递上我留言了一个假地址,我不想给百冰弦机会。

    夏天午后一两点,通常会有一场对流雨。突然间乌云密布,电闪雷鸣,雨倾盆而下。拎着湿漉漉的裤脚站在屋檐下看檐角溅起白色水花,雨水汇聚成溪流,混着泥土和落叶流入暗沟。半个小时后,暴雨突然停止,太阳依旧升起,炎热,清爽,空气清新。坐在公交车往郊区走,未散去的乌云遮住了太阳,阳光透过乌云透射出一缕缕如钢锥般的金色光芒。带着水汽的云层在车窗外如连绵的青山一闪而过。在中途的小村庄下车,沿着公路一直走,直到视野里出现了荷田。突然想起“低头弄莲子,莲子清如水”的诗句。这句诗出自《西洲曲》,我非常喜欢这首诗:“……采莲南塘秋,莲花过人头。低头弄莲子,莲子清如水……”

    光着脚丫踩在田埂上,看满塘的细小荷花,粉粉嫩嫩地开着。

    一个人跑着去了海边,夏天的海边是安静的。蓝色的水在沙滩上轻轻漾动,吞吐着泡沫。沙滩上没有一个脚印,干净得像一个通透的漂流瓶。坐在沙滩上,看着远处的渔船出海。海风呼啸,海浪翻腾。一个人静静地想心事,想那段短暂的婚姻,想突然消失又突然出现的因西里。

    不知不觉身边多了一个人,他微笑地看着我说:“走吧!前面有片椰子林,我想去偷几个椰子吃吃!一起去!”

    “渴死也不偷。想喝跟椰林的主人讨口水喝呗!”

    “你一个人来的?”

    “难道你跟我一起来的?”

    “前面有个小卖部,吃点东西有力气走回去。这里是海边别墅区,真的没有车进出,你怎么来的?”

    “走着走着就到这儿了。”

    “看你年纪这么小,喊我哥好了。我们吃东西去。”

    “你买过来,在这儿吃,我累了,走不动。”

    他拿了两块面包一盒牛奶过来,递给我。

    “你不吃吗?”

    “你吃吧!”

    “一人一块。”

    我们坐在沙子里,听他说故事。说着说着,他就说:“你是第一个陪我看海的女孩子。”

    “这很重要吗?”

    “重要,因为没有人会陪我看海。”

    “为什么?”

    他低头没有回答,我笑了笑,心知肚明地闭口不言,他跟我一样没有什么朋友。

    我在院子里晒了很多小鱼干,是在海边买来的小海鱼。他家在海边,父母是渔民。我特别喜欢吃他妈妈做的虾酱地瓜叶,他说他们家的虾酱都是虾头做的,平时不吃的虾头挤掉脏水,做成虾酱。到夏天的时候,全家都能吃到虾酱地瓜叶,这可是这里的特色菜。

    我说我喜欢吃小海鱼,他就捞了很多让我带回家,他说这些鱼要趁太阳大的时候放院子里晒,晒干了之后,用油炸,趁热撒入糖粉和炒过的芝麻,又酥又脆又香。我很喜欢这个年轻的小伙子,年纪比我大一点点,却比我懂事得多了。

    我跟他说起我的年少,他静静地听,默默地叹气。他说:“我比你幸福多了,我有一个完整的家,尽管苦一点,但至少父母安在,一家人其乐融融的。我从小在海边捞海带,挖江虫和钉螺,长大了念了几册书就回家打鱼。”

    他问我为什么来巴穆图,我低头说:“我想离家远一点,越远越好。”

    他一脸凝重地说:“回家吧!你母亲一定很担心你。儿行千里母担忧。”

    他经常骑着摩托车沿着海岸线兜风,他说他不会离开这里。而我,并不喜欢一辈子只在一个地方,那样会很痛苦。他说他叫忆米,我听了偷偷地笑了:“薏米仁,真想把你熬成粥,一口口吃掉。”

    他说是回忆的忆,小米的米,名字是爷爷给的。

    我笑了笑说,明白了。

    与百冰弦也快两年没见了,不知道他想我的时候,是不是坐上火车,依然能在人群中一眼认出我来。

    天气闷热的夜晚,开着窗户,在书桌旁看书。突然下起了雨,起身关窗户的时候,看到窗外一个男子撑着一把黑色的伞,静静地立在窗前,看到我,一脸的微笑。

    “我一向擅长找人,紫堇木,跟我回家吧!”

    因西里也曾经跟我说过同样的话,可是,最终我能回的还是娘家。我说:“我是不会跟你回家的!”

    “开门,不开门我踹了!”

    我关掉灯,从后门出去了。当他踹开门的时候,我已经从后门走到后院,从后门走了。我在黑夜里跑着,用力地跑,仿佛他随时会追上来。可跑着跑着,不知道为什么,眼泪一直在流。我停下了脚步,转身回到了院子里。我听见百冰弦带着哭腔的声音:“紫堇木,你为什么要走?”

    我靠在门口,气定神闲地说:“真没出息,找不到人就哭。”

    他站了起来,走了过来,拽着我的手说:“跟我回家!”

    “说好了,我可不跟你回家,得给个理由吧!”

    “那我回家偷户口本,先注册了再说。”

    “你觉得我是那么随便的人吗?”

    “那你想怎么样?”

    “蓝栀木是我亲姐姐。”

    他低下头说:“她都快结婚了,提她做什么?”

    “我希望你听从你的内心,而不是情绪。”

    至今我依旧是一个人,即便是回家看母亲和外婆,我也不会联系百冰弦或者因西里。因为经历过很多痛苦,所以我怕痛。只要一想想以前,与所爱的人生生相离,无论谁给我幸福,我都会不要。就像一个赌徒,不输光绝不走。只有手头干干净净,没有一丝牵挂,身边没有一个人,我内心才会舒服。我想我是真的中咒了:孤老终生。

    因西里从来没有找过我,他只是在原地等。一段失败的婚姻让他心生倦意,他像是一具行尸走肉,每天按点上下班,陪孩子吃饭,哄孩子睡觉。晚上熬夜赶画稿,偶尔会去古木图采风。他喜欢那里,不会变,就像他喜欢喝葡萄汁吃巧克力一样,不会变。而他,却不想记住紫堇木,那是他痛苦的根源,无法给他幸福的罪魁祸首。

    他时常站在古木图的院子里看原野里的日落,太阳一点点地沉入西山,最后只剩一道霞光。他喜欢看《绿光森林》,第一集苏菲与威廉看到了绿光,所以他们是幸福的。而他看了这么多次日落,只看到由黄昏到黑夜的破碎的时光。也许这个世界,根本没什么绿光,所以也根本没什么幸福。

    百冰弦三番五次地来巴穆图,他说:“紫堇木,你为什么这么傻。不争取,天上会掉个高富帅给你?”

    “看你黑成那样,还高富帅,你到哪里了?”

    “在巴穆图没什么朋友,就去海滩上晒太阳了。你看,麦色腹肌,赞吧!”

    “哪有这么厚脸皮的。”

    “脸皮也晒厚了。哦,对了,你那个忆米,到底怎么回事?”

    “你查我!”

    “是不是暗度陈仓了?”

    “I服了U!”

    “你真不喜欢我?”

    很多事情,不是喜欢就可以的。我低下头,抬起头,定定地看着他。

    第二天,紫堇木走了。留下一个空荡荡的房和一个茫然的百冰弦。躺在她身边都看不住她,一个大男孩,蹲在院子里泪流满面。她的世界,只有他懂。而她,并不想让他懂。

    想起陶渊明的《桃花源记》:“阡陌交通,鸡犬相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