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常默示录:邪神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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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章 :独脚帮

    圣里昂,枫树北路区,贝特霍德街。

    “是这里吧……”一个胡同中,奈芙与菲娜、丽萨,对着不远处的一栋大宅面面相觑。

    昨日分别之后,约翰给了她们一个地址,表示第二天自己要回去取钱,她们可以跟过来,“当然不跟过来也无所谓”。虽然奈芙反复表示过那点钱无足轻重,但约翰执意要把账算清,一分也不能欠她的。

    而现在,令三人在胡同里驻足不敢向前的原因,是按照约翰给的地址,她们的目标应该是一处宅府:这里不算豪华也称不上宽敞,跟安德罗西亚家族的庄园更是比不了,但其铁门和墙壁之上镶嵌着的精美花纹依旧从破败之中透露出一种高贵与奢华的气息,让整栋宅府仿佛一座城堡般矗立在这里。

    接下来才是问题的关键,也就是让宅府显得破败的核心原因:这里被一群黑帮所占据了,周围的帮派分子三三两两的绕着圈巡逻,堂而皇之地在身上挂着枪。墙壁上涂满了涂鸦,最常看到的是一个金色的logo,仿佛一条人的腿跟一根拐杖交叉叠加,组成一个“X”的形状,毫无疑问,这是独脚帮的标志。

    而在这三人中,奈芙的诧异则在两人之上,因为据她所知贝特霍德街与安德罗西亚庄园矗立的贝尔维尤街仅仅是一街之隔,换句话讲,如果体积相差不大的话,那么这两处房产的价值是差不多相同的。

    “你们来了。”约翰悄无声息地从三人身后现身,他已经换回了之前的风衣装束,他将一个纸袋递给奈芙,里面是他昨晚穿过的那套墨绿色西装和领带,“帮我拿着,待会别弄坏了。”

    “用快餐纸袋装西装……”奈芙的无语突破天际,“你能告诉我你是咋想的不?”

    “我路过一家快餐店,所以就要了个纸袋,就这么简单。”约翰则回答的理所当然,“放心,衣服没弄脏。”“不是这个问题啊!”

    无视了奈芙的不满,约翰转身朝大宅走去,三名女子想要跟在他身后,却被他挥手拦住了。

    “我可不仅仅是去回家求点东西那么简单,我还得把家里的一些垃圾打包丢出去,会很脏的。”约翰的表情极其认真,不像是在开玩笑,他转过头微微一笑,可在众人看来这怎么看都像是威胁的冷笑,“所以你们要么不要跟过来,直到我清扫完成,要么就按照我的吩咐,待在不会被弄脏的地方不要乱动。”

    看到宅府的现状,三名女子隐隐能猜到他所说的“清扫垃圾”是什么含义,但鬼使神差的,没有人停下脚步。

    “站住!”果不其然,当他们踏入帮派分子的巡查视线之后立刻就被拦住了,两名帮派分子,一人空手,一人斜挎着一挺霰弹枪,威风凛凛的向四人逼近。当他们看清来者竟然有三名美女之时,顿时每个人都直了眼。

    约翰也直了眼,只不过他是直勾勾的盯着帮派分子身上斜挎的霰弹枪。

    “看,看什么了?”帮派分子被他的视线盯得直发毛,索性把枪从身上撤下来指着他的头,“再看,我把你脑袋崩了!”

    “我猜——”然而即使是被霰弹枪顶着头,约翰的语调依旧平静,倒不如说比平时还要更加的平静,“你从来没保养过这把枪,对不对?”

    “关你屁事!”帮派分子把霰弹枪上膛,愈发凶狠道,“我不想找麻烦,你要么带着这几个妞赶紧滚,要么就等着被我们打断腿之后看着她们在你眼前被侵犯!孰轻孰重,你自己选!”

    对于帮派分子来说,约翰不过是一个有两个闲钱泡了几个妹子,然后想在新认识的妞面前装逼,于是壮着胆子来黑帮领地的纨绔子弟罢了。像这种外强中干的色厉内荏之徒,一般被吓一吓就会当场认怂。不过帮派分子倒更期待他能强硬到底,这样他们就能顺理成章的享受几个水灵灵的小妞了。可结果却令他们大跌眼镜,约翰不仅丝毫没认怂,反而直接踏前一步,让本来距离他的脑门有些许距离的霰弹枪口直接顶到了他的头上,“来啊,开枪啊。想给我开瓢?看看你有没有那个本事。”

    在场的六个人有五个都被他的举措吓了一跳,就连混混都开始怀疑人生,眼前的这个家伙不像纨绔子弟,他好像就是一心来寻死的。

    “好!”混混心一横,“既然如此,我就满足你!”

    “轰——”一声枪响,周围的鸟顿时被惊起一片,在强大冲击力与高温的作用下,被瞬间蒸发成烟尘又瞬间凝固成渣子的鲜血与肉块从天而降,一时之间竟好似下了一场血雨!

    然而约翰却毫发无伤,他的脑袋依旧顽强的在脖颈之上矗立着,反而是开枪的混混,他的整张脸直接不翼而飞,透过窗口能直接看到他的脑浆!

    原来,说时迟那时快,就在混混开火的瞬间,约翰直接用手握住枪身向上抬起,同时向斜下方用力,让枪整体下移,让枪口顶着的不再是自己的脑门,而是混混的下巴!

    这一切发生于毫厘之间,恐怕就算用摄像机拍摄,也只能记录下残影,更别提是人类的肉眼了。

    “咚——”混混直挺挺的倒地,约翰则顺手从他手中夺过那把霰弹枪,用大拇指擦拭了一下上面的污垢,脸上露出嫌恶和惋惜的表情。

    “你们这些人啊……”他转过脸,用浸染了混混鲜血的半张脸,恶狠狠的瞪着已经被吓瘫坐倒在地的帮派分子,“枪拿到手就从来都不会保养的吗?”

    “你要干什么!干什么?”混混已经被吓到语无伦次,连裤子都尿湿了,“你知道我是谁吗?我可警告你,独脚帮第一杀手是我大舅,你要是敢伤害我,我大舅绝不会杀了你!”

    “你是想说你大舅一定会杀了我吧?”约翰在百忙之中还能给对方揪出一个语法错误,“不过某种意义上,你说的还真没错。”“诶?”

    “如果我没记错的话——”约翰挠了挠头作思索状,“独脚帮的第一杀手好像叫科巴·克莱恩。”

    “对对对!就是他!”见对方知道自己在说什么,混混顿时欣喜若狂,“你敢惹我就是惹他!而惹了他的下场——”

    “科巴是被我杀的。”约翰一字一顿地说道,“他如果真是你大舅,你怎么会不知道呢?”

    “顺便提一句,当时我把他的戒指从他尸体上取下来,卖了5000帕里币,因为他的手指太粗,我是连戒指戴手指掰下来的。”约翰举起枪,对准绝望的混混的头,“再补充一点,我把他的头也砍下来带着了,其实就在我的宅子里——你们从来没发现过是吗?”

    “轰——”又一声枪响。

    处决完两个混混,约翰转过头才发现三名女子都有一种复杂但多少掺杂了点恶心的神情看着他。

    “这些人都是无恶不作的黑帮分子,杀了都算便宜他们了。”约翰解释道,“你们不会跟帮派分子共情的对吗?”

    “你这人不会心理变态吧?”奈芙一脸嫌弃的说,“收藏人类的头骨,这是人能干出来的事?”

    “……科巴镶了一口的金牙,我寻思留着也是浪费,但一个个掰下来又费劲,所以就直接把他的头带走了。”约翰镇定自若的解释道,“你要是想看,我可以从地下室拿出来给你瞅一眼,还挺像艺术品的。”“免了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