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5男人和书童
布纳斯的大街上,走着一个身穿粗布衣服的中年人,他看起来大概三十岁左右,留着两撇漂亮的胡须,背着手,走在熙熙攘攘的人群中。
他的身旁,跟着一个背着巨大竹篓的孩童,这孩童一副没见过世面的样子,看到什么都是一模一样的惊叹表情。
这看起来有些不合群的两个人,就这么走着。他们身边经过的布纳斯的工人或者商人,穿的衣服都比他们身上的衣着精致许多。
“我说老爷……这地方也太邪门儿了。”跟在男人身旁的孩童,一边走着,一边看着路边飞驰而过的汽车感叹道。
说实话,他在来这里之前,还没见过不用马拉的车子呢!更别说,这么漂亮的车子了。
和那些四四方方的马车完全不同,布纳斯的汽车看起来圆润流线,更具美感,一看就更让人喜欢。
更何况,这东西竟然不用马来拖拽,速度也似乎比马车更快一些,明显是更先进的东西。
他们下了船就打听过了,这种东西叫做汽车,是布纳斯生产的一种机械,这东西速度很快,如果在人少的地方,甚至比马车更快。
三十岁左右的男人背着手,就这么坦然的走在布纳斯繁华的街道上,任由周围的人用好奇的目光打量着他:“你都看出端倪来了,我怎么会不知道这里邪门?”
坦白点儿说,他们确实有些显得过于不合群了——他们身上的衣服打扮,在这里确实有点儿过于另类了。
布纳斯是一个有自己文化的城市,这里的男人多数都穿体面的布纳斯服饰——也就是西装体系。
女孩子们就比较随意了,礼服还有各种漂亮的小裙子都可以穿,而且最近正流行露小腿的款式。
走在这样的街道上,他们两个人身上的手工粗布衣服是那么的格格不入。
不过好在布纳斯是一个移民城市,这里的人来自五湖四海,自然也不会有人太在意穿的衣服的款式。
只是两个人的衣服实在是太旧了,上面还有补丁,这就有些过于寒酸了——要知道,在布纳斯,即便是最穷的那批工人,现如今也不怎么穿带补丁的衣服了。
而且,不只是衣服,这一个大人一个孩子的组合,一路走来说的话,也真的是让人有些忍俊不禁。
走在男人旁边的孩童很快就又露出了一副没见过世面的模样,指着远处的一块招牌,惊呼起来:“你看,你看,老爷!那招牌白天竟然都亮着光,远远看去真的好漂亮。”
衣服上竟然还有补丁!都穷成这样了,还带着个家仆……真能装X!从两人身边走过的一个打工人满脸鄙夷的匆匆经过,不屑的在心里吐槽道。
“还真是。”男人顺着自己仆人的手指头望去,果然看见了一个大白天里还闪烁着光芒的广告牌子。
那牌子上面是一个笑的纯真无比的女孩儿,露出一口洁白的牙齿,一看就秀色可餐。
其实这只是一个牙膏的广告,宣传的是每天刷牙可以减少蛀齿,下面是白鹭牙膏的产品名称,用的是优雅的艺术字体,看起来很有贵族风范。
避开了一个骑自行车送货的小哥,两个人继续走在人来人往的街道上,领略着布纳斯独一无二的风光。
这种更加便捷而且便宜的交通工具一经问世就快速推广开来,原来许多纠结自己买不起汽车的工人,立刻就加入到了自行车骑行者的大军之中。
每天下班的标准时间,大街上就立刻会涌现出成千上万个骑着自行车的人,他们穿着各个工厂不同颜色的工作服,把整个街道都变成了绚烂的彩虹桥。
这可以说是一种独特的文化符号了,同时也方便了布纳斯的住民——有了这种新的交通工具,他们就不用浪费时间在上班的路上了。
开发出自行车的公司同样也是一个独立的企业,这个公司的创始人是一个大唐集团的工人。
虽然背景很有问题,不过他的创业史,还是成了家喻户晓的神话,被许多人拿出来当成茶余饭后的谈资。
一点儿不开玩笑,整个布纳斯,最不缺少的就是这类创业成功,一夜暴富的成功桉例。
这里有人依靠转手倒卖机械设备赚钱发家,也有人靠回收旧的零件还有破烂成为富豪。
最传奇的一个,竟然改进了工厂提供的免费茶饮,创造出了一种好喝的奶茶饮料,在路边贩售,最终开起了连锁店,成了家喻户晓的女老板。
在这个地方,你就是蹲在街边卖袜子,也可以养活自己。这里就好像是一个金矿,只要你足够努力,根本不存在淘不到金子的可能。
就好像,在50年代的美国一样,只是刷盘子,开出租车,那也能风风光光——经济上行,风口浪尖之上,猪都可以飞起来。
布纳斯就好像是这个世界的比尔特沃夫上城区,光鲜亮丽,几乎看不到任何污垢。
随着整个城市的下水道系统完成了改造,这里的给排水系统可以说领先整个时代。这个城市太先进了,先进到已经让人无法理解的程度了。
数不清的建筑师,艺术家,还有官员到这里来学习考察,这里随随便便的一栋建筑物的屋顶装饰,都有可能是一个伟大的当代艺术家创作的。
虹吸效应几乎让布纳斯拉开了与这个世界的差距,甚至有一个王国的宰相亲自来参观了布纳斯之后,感慨着说道:“如果可以选择,让我和这里当一个交通局长交换位置,我都愿意。”
走在这样的大街上,带着仆人的男子也被眼前的一切深深的折服,不由得感慨道:“建造这里的人,可以说是当世人杰了。他很有远见,又精于制造之学……很有本事。”
他是真的佩服创造这里的那个人,因为在亲眼见证了这些奇迹之前,他根本不敢相信这个世界上真的存在这样一个地方。
曾经,他用了一年的时间,在大华帝国境内游历,又去了郑国,去了蜃国,阅读了几乎所有能找到的有关矮人的游记和历史。
再后来,他还亲自随着船队前往了杨木王国,去看了松木王国和榆木王国,走访了无尽之海最南端,靠海盗横行起家的塔伦王国。
坦白的说,他到过的所有地方,都没有给他带来如此巨大的震撼,所以他二十五岁停止了周游列国,回到了自己的家乡沉下心来做起了学问。
跟在他身边的这个孩童,其实是他的书童,是他周游列国的时候捡来的小跟班。
此时此刻,这个小跟班兴奋的承认了不虚此行:“看来那个跑船的,没骗我们呢。”
这一次他们出来,其实也是一次偶然——当时两人因为穷的要活不起了,就一路混到郑国投奔一个故友。
结果路上听说在无尽之海的东面,崛起了一个新的城市叫做布纳斯,所以他们就直接找那故友借了笔路费,跑来了布纳斯……
“人家怎么会在这种事情上撒谎,何况又是我们自己去打听的,根本不是人家主动讲给我们听的。”男子一副无奈的模样,羊装恼怒呵斥了一下自己的书童。
“哇!老……少爷!看,看那个!那个姐姐好漂亮啊!”看到迎面走来一个穿着连衣裙的姑娘,书童安静了几秒钟之后,又开始欢呼雀跃起来。
说起来,走来的那个姑娘其实也算不得漂亮,只是被衣衫衬托的很有气质而已。
要知道,在这个世界,这个时代,别的城市里走着的女人,那穿的都只能用谨慎保守来形容了。
虽然不像阿拉伯世界的女人一样需要把脑袋整个裹起来,可身上绝对是遮挡的严严实实的。
结果,在布纳斯,这样的装扮彻底被新式的裙装淘汰了——走在布纳斯的大街小巷,绝对有七十年代香港电影的味道了。
至少在时尚这一块,唐陌确实拉高了这个世界的审美标准,这一点母庸置疑,而且已经被所有人承认。
如果说,在军火还有其他产业上,还有一些质疑大唐集团的声音存在的话,那在时尚领域,唐陌已然封神。
这个说法丝毫不夸张,没有经过唐陌,或者说大唐时尚认可的设计,那就只能被称为垃圾!你甚至都没地方告状或者哭嚎去,因为时尚的唯一标准,就是唐陌。
男人看起来也是个好色之徒,听到自己的书童这么喊,果然就望了过去。
见到被服装衬托的曲线优美,还露着膝盖小腿,皮肤白皙长相至少可以打七分的女孩与自己擦肩而过,他狠狠的欣赏了一番。
不过,在女人走远之后,他回过头来,立刻就道貌岸然起来:“如此穿着,行于路上,竟然无泼皮无赖滋扰,无权贵仗势相欺,这里也确实有几分世外桃源的风貌了。”
“少……老爷……我饿了。”被严令在美女面前要喊自己少爷,平日里要恭敬的称老爷的小书童,走着走着,捂住肚子,开口央求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