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事壹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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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章

    痛苦到底如何排遣,从古至今流传下来得到无数验证和吹捧的基本方法是饮酒。

    尽管梦中的柜子神仙可称不醉仙,但钱柜子从来滴酒不沾。云满天给他带了五坛据说是此处最出名的桂花陈年清酿。

    “余公子办事妥贴,他请了歌舞伎,订了美酒佳肴,就在船上大摆宴席,大家都欢喜得很。道长不喜热闹,不妨喝点酒,醉了就睡,睡醒又是新的一天。”

    钱柜子耳中充斥的欢声笑语搅得他不得安宁,打个坐都全身绵软,不能支撑。只得躺平,用被子将全身包裹,此举不能形成隔绝声音的屏障。他的修为也不能抵挡世俗欢乐如此强大的进攻,不想听的声音仍是源源不断传入耳中。

    “我也没喝过酒。酒家说这里的人不知廉耻,不惧生死,除了天性外,全靠此酒助力。我听了都想喝。”

    云满天见住持包裹在被子里没动静,也不接话,不如自饮。他将塞子拔开,浓郁的桂花味瞬间灌满房间。他倒了一杯,小啜一口,辣,流经喉管再到肚子里,一路辣下去。

    小小一口酒有这股辣劲,应是好酒。辣是一种痛觉,他厌恶痛。“我不喜欢喝,道长要不试试喝一口,要不我送给伙计们开怀畅饮。”

    香味再浓也比不上梦中柜子神仙喝的那种“高兴忘事酒”,钱柜子仍不动口。

    “现在药也卖完了,我们去鲜羊城,只不过是欢娣想回家看看家人。道长要不明日随船返回,去别处云游?”

    “我不回,我要去鲜羊城。”钱柜子想妖精余公子要去,他也要去。掀开被子,拿起云满天喝过的那一坛酒,一饮而尽。酒喝完了,嘴巴仍粘在酒坛嘴上,久久不忍松口。

    “好喝么?”云满天听他喝得极快,却一直没放下酒坛。余公子与他说起,这酒坛子青花白釉,极其好看,看起来比酒还贵。他摸起来器型扁圆,光滑细腻,坛口是褶皱形,扁处的坛嘴很小巧,真正的樱桃小口。

    钱柜子满脸通红。“好喝,好喝,好喝。”酒不醉人人自醉。他身子歪下去,鼾声出来驱赶旁人,留给他一个纯粹的个人世界,灵魂在其中独自哀伤,伤不外露,在鼾声一点一滴地被清除。

    云满天将五千两银票压在一酒坛下。“道长,非常感谢你帮忙卖药。报酬应该给的,请笑纳。”

    云满天终于赚到一万两银子,是欢娣余公子住持三人的功劳。如果仅凭他一个人,一百年也可能赚不到。他从没想过自己会得到别人如此大的帮助,他们仨是他的财神。余公子不要银子也不要云云双生珠,他没有其他来报答,此份恩情牢记在心。

    得了银子,他是先去找小壹呢,还是?他应先找小壹。王壹是他的贵人,师傅说过,贵人会帮他找到神医李济世。

    小壹还在那里么?他应该在那里。如果没出来,他现在只知道他得找到“美男神仙”,借他的羽毛刀一用。

    “美男神仙”在哪里?他不知道,也许比找神医李济世还难。找到了,不借刀给他,他也无法强求。如果他先去找李济世呢?找到李济世就能治好他的眼睛,按道理来说,不一定要王壹陪去呀。别人陪他去就真的不可以么?他又怀疑师傅的话。

    是他带贵人王壹出去,将他弄丢了,他应该将他找回来。为什么?他是个人,要做人做的事。

    云满天站在墙壁前,听不到任何外界的声音,眼前的黑暗是一出生就没有变过的黑暗。他没有数画上的蓝眼睛,左手握着云云双生珠。白云的气味自左手氤氲而上,笼罩全身,他在聆听心声。心声清晰又响亮:先去壹刀帝国找神医李济世治眼睛。

    “云叔叔,快起来,船主就要返航了。余公子弄了一艘小船,我们得上小船。”

    欢娣在门外说话。他竟站到天亮?

    天没亮。宴会一结束,船主就吩咐先返航一段驶出假冲口码头再休息。

    住持鼾声清除难过的过程需很长时间,他还没醒来。余公子将他搬到小船上,又自己划船,速度极快。到冲口码头时,太阳才露出饱满上额。

    欢娣呵欠连天。昨晚的宴会她从头陪到尾,她喜欢看美丽的女子,她喜欢一切美丽的事物。歌舞伎中有两人姿色出众,打扮稍显俗气,对余公子频送秋波,余公子倒显得很不自然。

    “欢哥昨晚几乎没睡觉。要不你们先找家客栈休息一阵,我去准备其他事宜。这里离南武门大概二十五里路,下午再走,申时也能进城,不急吧。”

    余公子心细又体贴,能干又勤快,云满天就听他的。住持的难过虽没完全清除,可他朦胧中触碰到了绑住他们仨的同一条线。线上没有他,他惊醒过来。“何必去住客栈,只住半天,多麻烦。不如先找个地方吃个早餐,再逛一两圈,寻个茶馆听个书,打个瞌睡放松放松,这样不更好?”

    “这样好。住客栈又费钱又费时,我一睡就不想起来。”

    余公子一听欢娣赞成,便带他们吃了早餐,又指了一家茶馆,独自去办事。

    茶馆中有一说书人,很受欢迎。他们逛了一圈来,时候尚早,里头几乎坐满。三人在后边找了个位置,云满天一坐下,就进入睡乡。钱柜子只是随口说来听说书,给余公子找点不痛快而已,根本没心情听。他耳听七路,想听,随时都能听到各种比说书更精彩的奇闻怪事。欢娣倒是听得认真,看得仔细。

    说书人三十余岁,面白无须,白色长衫浆洗得干净挺括,手指修长没有留长指甲,欢娣正要给他三十三个赞。且慢。他翘着兰花指,拈着惊堂木,舞个单云手,轻敲桌面,柔情启红唇:“公-子-啊...”

    说的是千篇一律的才子佳人故事,底下的人听得津津有味大抵是因为这位说书先生的声音很有特色。男人用男声说,女人用女声说。女声大多娇娇滴滴,在惟妙惟肖之余更添女性妖娆魅力。

    一个女里女气的说书男人。他是本性如此,还是因为生计所迫故意讨好听众?底下听众是真的喜欢他呢,还是当猎奇?他是不是想变成一个女人?

    欢娣不想看他,看了别扭。不因他自带的女气不喜欢,而是由他及已,自己难过。别人眼中的她是不是不男不女?她是一个男里男气的女人么?那得多讨人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