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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41章 回家真好

    华国人这辈子最难忘记的,除了自己的家人,还有自己的故乡。

    古代的时候,但凡人要背井离乡,去另外一个地方讨生活,临走的时候也要抓一把故乡的土。

    如果最后临死都不能回到家乡,那么就会叮嘱后人,一定要把来自故乡的土洒在棺材上面,这样自己的魂魄就会回归故土。

    这个习惯,哪怕是在上个世纪的七八十年代,人们因为穷困而离开国家去讨生活时,也是没有改变过。

    所以哪怕你的家乡再穷再差,你也会觉得喜欢。

    回到老家之后,心里面就是舒服。

    不然那些身家几千万、几亿的老板们,为什么年年都要回家?

    真的只是为了装比吗?

    话题有些扯远。

    沈欢才离开临安了一个多月,再回到临安,却也觉得很是舒心和放松。

    华京的风沙太大,平日里又很干燥,身为南方人,总是不容易习惯。

    沈欢先回到的是明德巷。

    遇到街坊邻居,大家热情的给沈欢大声招呼“回来啦?”,也就笑着擦肩而过,并没有太多的激动。

    毕竟沈欢是他们从小看着长大的,哪怕沈欢如今已经成为大明星了,不还是沈欢吗?

    嗯,很有道理!

    少年也没有忘记街坊邻居们。

    他从米国回来的时候,就挨家挨户的送了一套签名的球鞋。

    阿迪达斯的沈欢夺冠版球鞋,无论男女的款式都是有的,穿着都挺好看。

    虽然这些价格不算贵,一两千块钱都能买一双,不过加上了沈欢的签名,那至少都是上万的。

    住在明德巷的老住户们,哪家哪户没有孙儿孙女、外孙外孙女啊?

    沈欢送这么一份礼物,乐得小孩子们欢喜得大叫。

    小孩子们高兴了,老人家们就高兴了,所以大家对沈欢是越发的喜爱。

    放下了东西,沈欢便回到了小面馆,就在大堂里吃面。

    小面馆的生意是真的好。

    从2年前《一碗阳春面》横空出世之后,它就一直没有冷清过。

    也只有过年的7天时间里,因为闭店休息,所以才没有排队的景象。

    不然,每一天的每个时候,都会有许多人排队。

    特别平日周末和寒暑假,排队排得让人心焦。

    关键小面馆也不是只卖游客的生意,因为小面馆采用了“怎么做都好吃”的香料(面类)(高级),所以整个儿临安的食客们,平日里都愿意有空的时候来吃一碗面。

    这个面的味道,已经早已被誉为“人生不得不吃的一碗面”。

    这句评语可不是临安人自己给的,而是米其林的美食评论员给出的结论。

    他们给的评价是三星。

    米其林最高的美食评价就是三星。

    米其林三星代表着“你必须要专门专程去吃一次的美食”。

    这下子更多的国外游客就蜂拥而来,每天能看到外国人在排队,看到外国人坐在门口板凳上吃面。

    连沈欢自己吃面,都没有说单独一桌的。

    他这张桌子一共还有三个食客。

    当他们看到沈欢端着面坐在旁边时,整个儿都亢奋了起来。

    一个二十多岁的女白领,马上照了张沈欢的照片,发到了自己的朋友圈。

    “哎呀,我都告诉了他,这么忙就不要来陪我吃面了!非要来,非要来~~~比心”

    她选择的是所有联系人可见。

    于是瞬间朋友圈就炸了。

    “我靠!小芳你开玩笑的吧?啊?你PS的吧?”

    “肯定是!沈欢怎么可能和她一起吃面?”

    “啊啊啊,太羡慕了,我的男神啊!这辈子能和他一起吃顿饭,我马上死了都愿意!”

    “女人真可怕!你们让你们以后的老公怎么想?”

    “咦,她去的地方好像是小面馆呢!我之前去过,那里的墙壁摆设就是这样的!”

    “对对对!哈哈,原来小芳是在小面馆遇到沈欢的啊!”

    “但我还是很嫉妒~~上次沈欢做大厨的时候,我就没有机会尝到他做的佳肴!现在又错过了!”

    “……”

    女白领一边看着沈欢,一边吃着面,一边看着评论,笑得嘻嘻哈哈的,特别的阳光。

    另外两人也没有好到哪儿去。

    只是和沈欢打了声招呼,他们就激动得不知道再说什么了。

    不过拍照还是必须的。

    这样拿出去吹牛皮,也是有素材嘛!

    ……

    吃过了面,正巧水千雨就放学回家了。

    一个月的时间没见,沈欢觉得小妮子好像长高了一点。

    上前去想要比划的时候,水千雨直接给了他一个白眼,“干嘛干嘛?你去抱你的李碧去吧!”

    小水水吃醋了?

    沈欢不觉一阵讶然。

    水千雨以前可是很大方的。

    哪怕是看到了韩冬儿和布依依,她都没有放在心上。

    至于死对头张雅雅说什么“我要当沈家大妇,专门欺负你这小老婆”的话,她更是当作放屁。

    怎么会因为李碧就不高兴了呢?

    旋即沈欢却又明白过来。

    他二话不说的就抱住了小丫头,“小水水,在华京的时候,我可是天天都想你啊!”

    “肉~~麻~~”

    水千雨低啐了一口,却没有挣扎开。

    不知不觉间,小水水已经快要17岁了,已经是亭亭玉立的大姑娘了。

    个子甚至已经长到了165公分,着实是让水青山高兴得很。

    毕竟水青山个子还没到170公分呢,他生怕女儿长得不高,和沈欢走在一起就显得一直像是妹妹一样。

    下一刻,水千雨就把双手反过来,也抱住了沈欢,小声的道:“读完大学之后……我们就不分开!”

    “什么?”

    “没什么!”

    水千雨又抬头白了沈欢一眼,脸蛋儿还有些红。

    她其实也不是真的在吃醋。

    只不过从小到大,第一次和沈欢分离这么长的时间,而且还知道沈欢要在华京呆4年,顿时就心里不舒服。

    此时的沈欢,和2年之前可完全不一样。

    那时候的沈欢,只是有一张好看的相貌而已。

    而现在的这个少年,却是一个出类拔萃的天才,有着许多神秘的能力,每一样都足以让水千雨喜欢。

    许多青梅竹马到了最后,基本上都是成为回忆,原因是什么?

    不就是因为对方长大了,不符合自己心目中理想的对象形象吗?

    沈欢自己都感到很庆幸,幸好寡人开窍了,不然小水水跟着自己,岂不是太委屈了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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