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章:交谈
次日一早。
阴阳家据点被灭门的消息传遍了整个新郑。
新郑,大将军府。
原本正在计划利用鬼兵一事除去张开地的姬无夜接到了墨鸦的禀告。
“大将军,昨日夜晚,阴阳家两处据点的人被灭了,根据属下的查看,两处地方死者的伤口并不相同,唯一可以确定的是杀人者实力都很强”
听到墨鸦的话语,姬无夜眉头皱了一下。
“实力很强?从伤口判断的吗?”
“并不是,因为属下观察过两处据点的死者都曾于对方搏斗,根据现场损坏情况来看,没有交手几招便被对方给杀了,特别是DC区的客栈,阴阳家的死者里发现了水部长老湘夫人姐妹以及土部长老湘君的尸体这三人都是宗师高手……根据伤口判断死在同一人剑下”
听到墨鸦的话语,姬无夜眉头皱的更紧了“宗师高手也没反抗之力吗?”
“墨鸦,能知道杀人者是什么势力吗?”
墨鸦内心猜测是天涯阁动的手,但是嘴上却说“属下不知,需要属下去询问一下罗网吗?毕竟城中势力似乎只有他们能办到”
“罗网吗?墨鸦,你说有没有可能是天涯阁?”想起天涯阁前几日的调动,姬无夜撇了一眼墨鸦问道。
墨鸦听到此话脸上神情并未改变
“据属下了解,天涯阁似乎并不接受杀人的业务,而且阴阳家也没听说过与天涯阁有矛盾”
“去询问一下罗网吧,顺便偷偷的查一查,”姬无夜吩咐过后,墨鸦便退出了房间。
“你觉得是天涯阁做的吗?”白凤的声音在墨鸦背后响起。
“应该是,不过我们不是应该高兴吗?毕竟天涯阁实力越强,越能证明我们的选择没错”墨鸦笑着回答白凤的话语。
白凤并未看向墨鸦,而是靠在雀楼的窗台之上,手扶着下巴不知在想些什么。
新郑,DC区,阴阳家客栈外。
韩非听闻绯烟居住的客栈被人灭门,急急忙忙的带着张良过来查看情况。
昨夜与相国张开地在紫兰轩谈好了以司寇一职为交换,帮助其破获鬼兵一案。结果刚出紫兰轩大门就受到了墨鸦的袭击,幸好同行的绯烟救场。这才过了几个时辰,绯烟所居住的客栈就被人灭门了。
看着巡逻的卫兵将客栈里的尸体一具一具的拖出来,韩非亮出九公子的身份进去查看有没有绯烟的尸体,查看完后越来越疑惑。
之前就怀疑绯烟接近自己的目的不纯。但鉴于对方并未做出伤害自己的事就没有揭穿,暂时选择了相信。看着客栈中大部分死者穿着阴阳家弟子的服侍,其中又没有绯烟的尸体。
韩非脑海中又浮现了一种可能“绯烟真的叛离了阴阳家,这些人是来追杀她的被她反杀了”
张良打断了韩非的自我幻想,说道:“都是剑伤,而且都是一剑毙命,伤口都相同,应该是同一炳剑造成的”
韩非听到张良的话,才想起来没看伤口,听说是剑伤,心中的疑惑越来越深“绯烟也不用剑啊”
想到这里,知道紫兰轩不简单的韩非又带着张良又急匆匆往紫兰轩而去。
新郑,紫兰轩内
紫女看着韩非跟张良的到来,没好气的说了一句:“韩非公子,这个时辰就来找乐子吗?妹妹们都还没起床呢”
听到这话的韩非并不生气,而是正色的对着紫女说道:“紫女姑娘,在下前来实在是有一事相求”
张良并不知道紫兰轩的特殊之处,但是知道韩非想问的是什么,一脸不解的看着韩非。
紫女愣了一下,卫庄的考验还没通过这就上门来求着办事了?
“不知道韩非公子所为何事?若是鬼兵劫响一事,韩非公子高看紫兰轩了,我们可没有能力帮助韩非公子”
虽然内心有点懵,脸上还是挂着笑容对着韩非说道。
“非也,韩非所求之事与鬼兵劫响一事无关”
听到韩非这句话,紫女更懵了,还是对着韩非和张良说道:“那就请二位公子上来吧,去房间里聊”
走近房间过后,
张良对着紫女一作揖,然后端正的坐在茶案旁,韩非则站在窗前,面露疑色。
紫女贴心的为二人倒好酒后,缓缓开口:“韩非公子所求何事,请直说吧”
“请问紫女姑娘是否知道,城东悦来客栈被灭门一事?”
听着韩非的询问,紫女脸色一变,韩非和张良看着紫女的神情的变化便知道了结果。
紫女知道自己脸色的变化瞒不过韩非和张良这两个绝顶聪明的人。
“此事与韩非公子并无关联,公子打听此事有何目的?”
“因为绯烟姑娘居住在客栈中,但是并无她的尸体,非猜测绯烟姑娘还活着,所以想询问一下紫女姑娘”
听到韩非的话语,紫女一脸无奈的看着韩非,心想“你这么聪明,还不知道绯烟是为了要你的命而来,你还担心别人”
“此事,恕我不能告知公子,因为紫兰轩得罪不起对方,公子也得罪不起对方”
“得罪不起吗?”韩非喃喃自语道,突然韩非想到了什么,从怀里掏出一块令牌交给紫女。“不知紫女姑娘是否知晓这块令牌?”
看着令牌上的天涯二字,紫女惊呼“韩非公子是天涯阁的人?”
说完脑海中突然回想起陈无羡说过韩非的掌握秘密与天涯阁做了交易,猜测这块令牌就是韩非得到了报酬。
“紫女姑娘,现在可否告知掳走绯烟姑娘的人是谁吗?”韩非拿出令牌就是想冒充天涯阁诈一下紫女。
“韩非公子不是已经知道了吗?”
紫女似笑非笑的盯着韩非。
张良想到了什么脸色大变,看着韩非。
韩非明白了紫女的意思“多谢紫女姑娘,在下告退”说完带着张良推门而出。
出了大门又往天涯阁的方向走去。
卫庄在三楼看着张良和韩非的背影嘴角微微上扬。
韩非这种不怕死的人正是他所需要的合作对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