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超级牧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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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我的牧场

    由约翰开车,带着秦旭二人来到了旁边的生活区。

    下车之后,秦旭看了一下,就是一排简单的平房,看上去有点陈旧。

    刚到门口,从一间房子里,就走出来个看起来五十多岁美国妇女,身边还有个看起来二十出头的年轻人。

    秦旭猜测,这可能是约翰的老婆和孩子。

    果然,约翰笑着介绍道:

    “boss,这是我的太太苏西和儿子小约翰。”

    秦旭闻言,也很客气的和二人打个招呼。

    当然了,不免的又感慨了下,这美国式名字就是简单好记,老爸叫啥儿子就叫小啥。

    午餐是苏西做的,秦旭进去一看就惊讶了。

    太丰盛了。

    煎的牛排金黄酥脆,看起来就有胃口。

    还有一条去了头和鱼骨的鱼,就不知道什么品种。

    最吸引秦旭眼睛的,是那条足有半米长的黄油焗龙虾。

    嗯,剩下还有两盘沙拉和一筐白面包。

    有些惊讶的指着龙虾,秦旭问道:

    “约翰,这龙虾是买的吗?”

    “不,秦,这种大小的龙虾,你的渔场里有很多的。”约翰颇为奇怪的看了眼秦旭。

    这种龙虾就是著名的波士顿龙虾,又叫缅因龙虾,在波士顿并不稀奇。

    他搞不懂老板那么有钱,难道还没见过龙虾吗?

    “很常见?难道有那么多?”

    秦旭颇为无奈了,身为屌丝的他,可没吃过这么大的龙虾。

    这么大的龙虾,放到国内都要好几百一斤了,就这还供不应求。

    身为屌丝的他,只能在心里暗暗下决定,有钱了一次买三只,吃一只做熟另一只喂给第三只。

    可现在,突然有人告诉他。

    “嗨,伙计,龙虾吃吗?要多少有多少,管饱还可以打包。”

    他怎么能不震惊?

    惊讶过后,几人就一起坐了下来。

    秦旭先夹了块牛排咬了一口,顿时满嘴都是牛肉的香味。

    肉质一点都不水,很嫩,咬起来一点都不费劲,但是又不失嚼劲,

    也不知道是牛肉好,还是苏西的手艺好。

    那么大块牛排,秦旭两三口就吃完了,一个劲夸苏西好手艺,把苏西夸的不好意思了。

    吃了一会,约翰笑着道:

    “boss,尝尝苏西做的龙虾,看看还合你口味吗?”

    秦旭没客气,上去就是一大叉子。

    额,约翰家没筷子,所以秦旭只能拿着刀叉吃饭了。

    边吃边点头,绝世佳肴啊这。

    以前光听别人吃龙虾,不知道有多少人吃过这么大的。

    吃过龙虾吗,秦旭又尝了尝苏西煎的鱼排,居然是甜的?

    这时,约翰在旁边介绍道:

    “boss,这是大西洋鳕鱼,也是渔场的经济鱼种之一,以后渔场少不了也要养一些。”

    秦旭什么也不说,就光低头吃去了。

    等到一顿饭吃完,秦旭心里满意啊。真心庆幸自己来了。

    饭后,约翰拉着秦旭二人继续逛牧场,先到放牧区看了看,有两名牛仔正在放牧。

    现在牧场里养了一千多头牛,五百多只羊,加上约翰一家一共有四名牛仔。

    约翰在一旁介绍道:“秦,因为希尔先生只是把这里当成一个度假的地方,所以只养了这么多用于观赏。”

    顿了一下,似乎怕秦旭不了解,他又详细的解释道:

    “其实一万多英亩的牧场,按照一英亩可以养三到五头牛来算,牧场养三五万头牛一点问题都没有。

    现在牧场大半都空着,除了每年卖点牧草外,都处于浪费中”

    秦旭点了点头,表示理解了。

    这时,车子路过了一片山坡,约翰指着这片山坡,笑着道:

    “boss,这里是葡萄园,但是因为没人搭理,所以只种了很少的葡萄。”

    转了一大圈,又来到了别墅附近,约翰直接把他们带到一个破旧的小码头面前,道:

    “boss,这是渔场的码头,以后你可能要大修一下了。”

    秦旭看着那破旧的码头,深以为然。

    这时大卫电话响了,他接起电话走向了一边,约翰踌躇了下,还是凑到了秦旭旁边,有些忐忑的道:

    “秦,你接收牧场以后,是用来发展农牧业还是?”

    约翰的心情,其实很少复杂的。

    因为他们一家在牧场工作的很开心,也不想失去这份工作。

    只是,就是不知道换了新老板后,会不会换人。

    秦旭也知道他担心的是什么,而且这半天来,他对约翰的印象也非常不错。

    更何况老祖宗都说了,吃人嘴软拿人手短。

    刚在人家那吃完一顿美味,也不可能转身就抄了人家吧?

    “约翰,你干的不错,以后我会大力发展农牧业,”秦旭看着约翰那期待的眼神,笑着道:

    “所以,我需要你留下来帮我,薪水会上涨百分之二十,你看怎么样?”

    约翰闻言,略显激动的点点头,拍着胸脯保证道:

    “boss,你绝对会觉得,雇佣我是一件很划算的事情。”

    好吧,欧美人那种不谦虚表露无遗。

    大卫这时挂了电话走了过来,有些抱歉的道:

    “秦,我想我应该回去了,你今天就搬进牧场来吗?”

    秦旭想了想,这以后就是自己的家了,杰克不能这么草率。

    “不,今天就算了,我还要回去看看日子,东方的风俗,你懂得。”

    大卫对此,倒也略微知道一些,东方的风俗习惯很多。

    “那好吧,我要回纽约了,你是在纽约还是波士顿?或者回你那洛杉矶的别墅?”

    “算了,我就在波士顿找个地方住一下吧,下午去采购点东西,明天就搬进来!”

    秦旭刚才用手机看了下农历,刚好明天宜入宅,于是便笑着摇了摇头。

    最后,还是由约翰开车送秦旭二人。

    没办法,二人这边都没车。

    秦旭不由想到,自己该去买辆车了。

    豪宅豪车美女,自己自己有豪宅了,美女也在努力中,就剩豪车了。

    想着开车超跑拉着美女,秦旭的心迅速火热了起来。

    不过再这之前,还要把那该死的美国驾照弄到手,看来短时间是不要想着跑车了。

    摇了摇头,秦旭那刚刚火热的心,瞬间又冰冷了下来。

    一路上听着约翰和大卫两人闲聊着,秦旭则傲娇的生起了小闷气,时间到也过得很快。

    和约翰一起把大卫送上飞机之后,让约翰自己回去,嘱咐他明天早上早点过来接自己。

    秦旭在波士顿找了个五星级的酒店住了下来。

    打电话给前台打听到了附近有家华人超市,让酒店给自己准备了辆车。自己收拾了一下下楼去了。

    等秦旭到了酒店门口,酒店安排的车已经在等着了,一辆劳斯莱斯,司机是一个中年黑人,

    你问秦旭咋知道的,废话,猜的。

    你能看出黑人年纪不?

    不过看着车,秦旭有点小冒汗了。

    坐这车去逛超市,貌似很有格调的样子?

    超市离酒店不算太远,秦旭坐着车十几分钟就到了超市。

    进去之后,秦旭满意的点了点头。规模还不小,东西挺全的。

    可等秦旭进去找了一圈,才失望的发现,并没有找到自己需要的东西。

    有些不死心的又找了一遍,还是没有。

    突然,秦旭灵机一动,走向了收银台。

    终于皇天不负有心人,秦旭从一位华裔店员口中,打听到附近有一家卖这些东西的小店。

    据那店员说,附近就那一家卖这些的,附近的华人逢年过节都会去那卖东西,这些东西大超市一般不卖。

    秦旭想想也是,好像在国内,是没看哪个超市大卖场卖这些东西。

    想一想,每当逢年过节,超市大卖场收银台前,排着长长的手拎黄纸的队伍。

    这画面怎么看都有点诡异啊?

    赶紧摇摇头,秦旭把脑海里那些奇怪的想法甩掉,跟店员道了声谢,在超市买了点生活用品,便走了出去。

    上车之后,跟司机说了地址,一会便到了一家店门口。

    嗯,这是一家跟国内便利店差不多大的店。

    看了看门牌号,确认没错之后,秦旭就走了进去。

    柜台后面,此刻坐着一位中年华人,看见有客人进来,赶紧站了起来热情的打着招呼。

    经过聊天,秦旭知道了他就是店主,因为儿子在这边上班,几年前便带着妻子到了这里定居,开家小店维持生活,

    秦旭在店里看了看,还别说,店虽小,但是五脏俱全。像国内的一些花椒八角之类的大料这里也有。

    原来这里主要卖的,就是一些国内的一些调料和食材,祭祀用品只是顺便卖一点,

    因为附近的华人都会在固定的时间过来买点,也算是一个固定收入了。

    秦旭聊了一会天,便挑选好了自己需要的东西和店主告辞了。出门上车回到了酒店,

    秦旭让司机帮忙一起把东西拿了上去,随手给了司机二十美元小费之后把他打发走了。

    把门关上,一个人躺到了床上,秦旭的心神无比的放松。

    今天逛了一天,按理来说,秦旭那平时就不怎么运动的小身板,早该累趴下了。

    但是不知道为什么被雷劈过之后,秦旭感觉身体比以前好多了。

    最主要的,就连小秦旭也二次发育了。

    秦旭暗自琢磨着,难道被雷劈还能促进发育?

    要不要找个时间再试一试呢?这是个问题。

    在床上躺了一会,秦旭又坐起身来,抛开脑子里那些不切实际的想法。

    看了看时间,才下午四点,秦旭整理了下衣服,便准备出去逛逛。

    这次,秦旭没让酒店派车,而是一个人出了酒店。

    打车直奔纽伯利街,这个在全美知名的高端商业街。被誉为“波士顿的罗德欧大道”。

    这里说是街,但其实算是一片街区,因为一共涵盖了八个街区,有上百家流行商店的美食餐厅,也有不少的美容美发的沙龙之类的。

    道街两边的商店,都是十九世纪最流行的红砖屋建筑,看起来非常的雅致,连那个年代特有的半层地下室,也都有小店开张营业,

    如果你不仔细看的话,来到这里,还以为来了欧洲呢。

    当然,秦旭是听人介绍的,他又没去过欧洲。

    下了出租车,秦旭看着热闹繁华的纽伯利街,信步走进去逛了起来,

    路过古奇专卖店的时候,秦旭看了看里面的男装,又看了看自己身上国内买的普通的衣服。

    “嗯,听说古奇的男装不错,该换身行头了。”

    至于秦旭听谁说的,当然是徐梦瑶啦。有一次聊天的时候听她说起过,便有了印象。

    走进了这家专卖店,或许这家店的销售员专门培训过,并没有因为秦旭一身地摊货而无人搭理。

    一进门,就有个大洋马销售员走了过来,热情的和秦旭打着招呼,用的还是中文。

    虽然听着有些生硬,看来有消息说这些奢侈品专卖店,为了中国土豪特地培养会说中文的销售员是真的了。

    秦旭和她打了个招呼,径直就去挑衣服了。

    只要试着满意的,都让她打包。

    没一会便试了十几件,刷卡,买单。中国式土豪气息展露无遗。

    这一幕,看的是销售员眼里直冒小星星,店里了几个顾客也是目瞪口呆。

    换上一套新买的衣服,剩下的让店里送到酒店,秦旭就直奔下一家去了。

    等秦旭离开纽伯利街的时候,全身上下焕然一新,而留在纽伯利街上的,是又一个中国式土豪的传说。

    秦旭抬起了手,看着手腕上百达翡丽限量版手表上面的时间,该到了吃晚饭的时候了。

    不行,作为一个土豪,怎么能一个人吃饭呢。

    这样想着秦旭便掏出手机,咔咔的来了几张自拍,打开陌陌传了上去作为头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