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七十四章 人生难得一餐食
芦蓬之中,夜行堂堂主夜侯、副堂主莫石、谢飞,三人与阎十一围坐在火炉前,相比于阎十一的轻松,这三人就非常紧张,正襟危坐,不发一言,眼珠不错地盯着面前跳动的炉火。
“哈哈哈,鸡汤来喽。”
苍老的声音中带有浑厚的气劲,音波推动的风压将芦蓬的木门吹开,带进了些许凉意,柳天良用三尺钓竿抵着一口足以给他当澡盆的大铁锅走了进来。
只见他手腕微动,钓竿向上一挑,这口大铁锅稳稳当当地落在了火炉之上,铁锅离竿,其上附着的功力顿时消散一空。
这锅山珍飞龙汤的香气犹如火山爆发般,喷涌而出,就连这几位第四境的修士也下意识的咽了咽口水。
当然这锅里的飞龙指的是龙口镇旁,山林中的一种野生的赤羽鸡,不但肉质细滑,风味十足,而且有滋补之效。
它之所以被称为飞龙,是因为这种赤羽鸡的鸡爪上和羽毛上的纹理好似鳞片,在阳光的照射下给人一种身披甲胄之感。
又因此鸡只在龙江附近的林中活动,有人就说它是得了龙江风水的滋养,体内有了龙气才生得这般模样,所以称其为飞龙。
当然这种赤羽鸡和龙没有半点关系,也就是龙江特有占了一个龙字,不过它的味道确实是人间少有,至于它的滋补效用也就与凡级中品的丹药相当,常人的确不可多食,但对于他们这些人来说一点问题也没有。
坐在火炉前的阎十一十分自觉地站起身来,给每人都盛了一碗香喷喷的白米饭,看得出来他早已腹中空空,饥饿非常,递碗时小手止不住地抖动。
不过他还是克制住了身体的本能,老实地端着碗筷,等着柳天良先吃这第一口。
“都别愣着了,来尝尝老头儿我的手艺如何”。他坐在阎十一的旁边,向着众人摆了摆手,示意大家赶紧吃饭,别像石柱似的在边上杵着。
锅中炖了两只飞龙,是他从罗家后厨拿来的,他治好了罗友嫡孙身上毒蛊,罗家本想重金答谢,但是他没收,就从后厨拿了一些食材,便给此事做了个了结。
他锅中炖的不是整鸡,他在开火做饭之前已经将飞龙拆解洗净。他从锅中夹了一只鸡腿,放到了阎十一的碗里,让他赶紧吃,可劲儿造。
阎十一哆哆嗦嗦地结果鸡腿后,就开始闷头干饭,这些天他每顿饭都是好吃好喝,每顿都吃到肚皮溜圆,不过只一两个时辰他就会产生饥饿感,同时他的感官也变得极为敏锐,脑海中不断回荡着催促他觅食的声音。
他也不知道自己的身体究竟发生了怎样的变化,但是每次他都将身体产生的欲望成功压制。因为他现在三餐不愁,他怕自己一旦顺从欲望就会失去眼前的生活,吃饱穿暖对他来说便是人间极乐。
他的父母是原是北域某座寺庙的佃户,幸得那座庙宇的僧众乃是真慈悲,每年只收粮一成,还会赠给佃户们一些山上种植的瓜果蔬菜。
这间寺庙以医法传灯,每月都有几日免费给周围百姓看病施药,不过就在五年前,飞来横祸,有三名大荒妖将降临作乱。
三妖将抵抗的僧众悉数屠戮,打碎了山门,将在庙中避祸百姓吞食一空,阎十一的父母还算机警,在山门攻破之前觉得不能坐以待毙,全家就跳了从寺庙后山的悬崖跳下。
悬崖下是一条波涛汹涌的大河,但投河好歹还有一线生机,在庙中就是等死,有这种想法的人不在少数,纵然山崖高有百丈,也挡不住众人求生的意志,有一部分人就投河求生。
结果,三妖之一的虎鲛将以妖法搅动大河翻腾,这些人几乎死绝,就只有年幼的阎十一活了下来,他被残肢碎尸包裹在水中行了一路,被冲到岸上后,是一拾荒老丐从尸堆中把他扒拉出来。
这老丐姓阎,一辈子无儿无女,无亲无故,就想抚养这个孩子,也算是传承香火,后继有人。
可这世间苦来无缘由,老乞丐在几个月前带着他想来龙口镇避过寒冬,但在半路上竟被其口中的大爷好汉所杀,只一句“哪里来的狗东西,敢挡大爷的路”,就为这老乞丐的性命画上了句号。
这老乞丐本就是个普通人,年老体衰,身子骨本来就虚,这些天赶路劳累,染上了些许风寒,那人只推搡了一下,老乞丐便不省人事,倒地不起。
那人怒骂老乞丐是碰瓷讹人,还补了两脚,转身就扬长而去,还是有围观的人看出老乞丐是真的进气多,出气少,给了阎十一几钱碎银。
这钱不是让他给老乞丐治病,是让他给老乞丐买张草席,方便收尸,就这点碎银还让当地的泼皮抢了去,又给他一顿好打,想要看看他们身上有没有藏着其他的钱财。
但是,阎十一死活就是不出声,这帮人也觉得晦气,啐了两口吐沫,就离开了。这几个泼皮充其量就是普通的、道德低下的地痞流氓,要真是那种黑心的人间渣滓,阎十一估计就指不定会遭遇什么。
要是遇到这种“垃圾”,被买了都算是好的结果,他们可是敲骨吸髓的行家,真落到他们手里可能连渣都不剩。
老乞丐确有藏银,平日是不敢带在身上,每到一地,都在荒郊野外寻一僻静之所将攒下的银钱埋下,待到即将离开时才将其取出。
这钱是老乞丐给阎十一攒下的活命钱,足有一百两整,都被老乞丐换成面值五两的银票,以木匣封存。
老乞丐是希望这些钱能够让阎十一以后能够好好地活着,活得有个人样,这些钱足够他在一个小的村镇中置地买房,娶妻生子,做个小买卖,能够养家糊口。
但他今后再也不能替这个孩子遮风挡雨,做任何的事情了。
最终老乞丐被阎十一火化,这是他自己的愿望,弥留之际他对阎十一交代,不必为他再做多余花销,用他缝在鞋底和亵裤中的几十个铜钱,买一把好点的锄头,在荒郊野岭刨个坑,把他埋了就行。
那锄头留着以后还能用作耕种,接下来的路上还能防身,一举多得,老乞丐强撑着最后一口气,走到郊外,才呕血身亡,免得孩子还得带着他的尸体走出老远。
实际上,他都想直接就跳到旁边的河里,被水冲走算了,但他又怕这孩子直接跟着他也一并跳下去,总得让这孩子有个念想,才有活下去的动力。
所以,最终他变了想法,让阎十一把他火化,骨灰敲得碎碎的,用装银票的木盒盛他的骨灰,这样还能用他的骨灰掩盖住夹层缝隙,也让这个藏钱的木盒看起来没那么可疑。
这一手是他能为这孩子设下的最后的保护了,他在生命最后的最后,告诉阎十一要将他的骨灰埋在龙口镇外,让他有动力来到这里度过寒冬。
而老乞丐成功了,阎十一安全地到达了龙口镇,并在龙江旁用各处拾来的树枝与藤蔓建了一间小帐篷,他就住在这里,和抚养他长大的爷爷一同住在这里。
现在,他正经历着自己几辈子都不敢想的生活,吃饱穿暖自不必说,这位怪模怪样的柳爷爷还为他爷爷修坟立碑,虽然就是个结实的土包,但总算有个家不是。
他脑海中与父母一起生活的日子已经有些模糊,但父母口中经常说的净土、极乐之类的词语他倒还记得,他还记得父母说出这些词汇时脸上向往崇敬的神情。
这大抵就是他现在的样子,三餐不愁,有得住有衣穿,就是他的极乐,就是他心中的净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