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30岁这年决定单身至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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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独孤

    回忆也许竟是最容易拉扯的丝线,将我从现在带回很远很远的过去。

    盛叔静默地叼着烟,旁边一桌子的热闹都仿佛与他无关。他的皮肤几乎比每天下地的农民都还要黝黑,年岁的增长带给他的不是沧桑而是一种莫名神秘的底蕴。盛叔年轻时的照片与此刻正坐在我身旁低头吃饭的小天有几分神似却又不完全相同——盛叔脸部的棱角更加分明,身型更加壮硕,小天遗传了爸爸的黝黑,却长成了当代社会的清瘦。

    我很喜欢小天,他的眼神看向我时有些小男孩的害羞,又有些男性的荷尔蒙。温暖的男孩子,有个曾经毫不起眼现在却听说很好看的女朋友,两个人相处了六七年的时光,如今在女孩子选择的热带城市同居。那是个离我相当近的城市,却几乎不曾将我们牵扯在一起。遇到盛叔一家,是我相信的“缘分”这个词的现实证据。不能说我没有遇见过,只是这种缘分并非因我而缔造。

    看到盛叔的时候我常常会想起我爸,他们是两个截然不同的父亲形象。我的爸爸怯懦安稳,一辈子平平淡淡地生活在自己的舒适圈里;盛叔大起大落,花甲之年还在为了儿子的保障而拼搏。他们都是辛苦慈爱的父亲,这一点不容置疑。只是我常常会想,如果自己出生在盛叔的家庭,是不是如今就会有人像艳慕小天一样爱着平凡的我?我深爱着我的父亲,但也常常因为他的隐忍怯懦而一心想要逃离。

    离开的时候,我们应该拥抱每个人。在习惯压抑情感的成长环境下,连刚刚开始咿呀学语的小侄子也渐渐开始隐藏和逃避情绪,这是我所不想看到的。

    故乡给我的是永远阴冷压抑的感觉,我嘴唇和下巴上的伤口都已愈合,回家的这段假期也在跑步的美好感觉里告终。昨晚我躺在小小的出租屋里睡得特别香甜,不知道是因为漫长的车程还是因为自己突然一个人逃离了的心情。我的头发又长长了,回来后的安静让我一遍遍审视自己。对于这座大城,我带来的影响甚至不如抛进大海的一粒石子,我喜欢又厌恶这种感觉。

    没有人给我消息,没有人把我关心,每个人都活成了孤独的样子。回去后没有朋友将我找寻,那些结婚生子的人都在忙着刷抖音。

    我一个人享受阳光和清净,活在不被惦记的角落,也挺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