吞天1缙云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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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 新的开始(为我竟然在看书加更)

    原本姜缙云已经觉得这是非常漫长的一天了,但他还是低估了商场对两个少女的吸引力。3个小时,黄炜明都已经从第一次空间穿梭的震撼中脱离了出来,甚至都开始和俩个少女建立起了联系。生活用品,衣服鞋子,甚至还有苏偌初看上的毛绒玩具,统统都是黄炜明买单,两个少女都对这个壕气凌云的小胖子颇有好感。

    只有姜缙云和跟在他身后的孟翼开始有些疲乏了。

    姜缙云是因为从来没有这么无聊过,这陪人逛商场对他来说仿佛是常人体会满清十大酷刑一般难熬。

    而孟翼则是想要和孟琰说说话,却总是找不到一个合适的时机。两个人都开始有些烦躁。

    还是心细的苏偌初发现了姜缙云的些许不对劲,叫住了还在嚷着要再逛一圈的孟琰。姜缙云都有些诧异,似乎面对苏偌初的时候,自己隐藏的情绪无处遁形。

    五人找了个餐厅落座,这是附近肯姆宾斯基酒店的餐厅,主营西餐餐牌。姜缙云他们正好赶上了餐厅晚餐的最后一轮。几个人快速的选了餐牌,然后三个男人沉默了起来。孟琰叽叽喳喳的和苏若初有说有笑,两人俨然成了闺蜜。但和古灵精怪的孟琰不一样,苏偌初连笑都要用手遮掩,和孟琰聊天也是谨小慎微的样子。

    姜缙云对黄炜明今天的表现很满意。服务员摆好苏打水后,他主动举杯:“谢谢小黄老板今天仗义疏财,我们共同举杯。”姜缙云看起来也就是和黄炜明的年纪仿上仿下。黄炜明有些受宠若惊,连忙拿起身前的苏打水,和姜缙云轻轻碰杯:“姜…姜总,千万别这么客气,况且我花的也是爷爷给您的钱。”措辞精准,还顺便抬高了姜缙云。姜缙云笑着点点头,他越发喜欢这个姓黄的小子了,要不是现在已经没有这个说法,他都想选这个小子做自己的代理人了:“以后叫我姜哥就成,我们平辈论交。”

    这顿饭吃的很是愉悦。似乎预示着姜缙云未来的一段时间都将像这漫长的一天般充实,无数的冒险正在等着他,和他的新朋友们。

    林世超医生全力想方设法给班岚治疗,甚至找来了德法美三国的专家进行了会诊。他每天都全身心的投入在了班岚这个罕见的病历上,不遗余力。就像苏偌初一样,她也不遗余力的在新潮博客上经营起了姜缙云的万事屋。

    而孟氏二人成了姜缙云的邻居,孟翼活了几千年,自然是有一笔不小的财富。他也没有人类的身份,但他自然也有他自己的“钱包”,就像黄庚武于姜缙云。他带着孟琰住进了姜缙云隔壁的三室两厅。这样方便了姜缙云对孟琰身世的调查,也让孟琰可以随时来找苏偌初,两人可谓是形影不离的好姐妹。

    黄炜明则是搬进了姜缙云公寓里最后的那间房。可无奈,他左边是让他敬畏的姜缙云,右边则是和刚认识没两天的少女只有一墙之隔。他过得有些不舒服,似乎只有他是外人,可他的房间却偏偏夹在了姜缙云和苏偌初中间。

    但很快他就发现了似乎这样也没什么不好。

    家里大大小小的规矩不用再遵守了,姜缙云和他平辈论交,从不干涉他的私事,甚至还送给了他乐迪新出的机械组旗舰超跑模型。这可让他开心了好一阵。而性格乖巧懂事的苏偌初早就把他当成了自己人,她无条件的信任着姜缙云,自然而然的也信任着黄炜明。听着苏若初一口一个炜明哥,让黄炜明渐渐觉得自己像是被宿舍接纳的新生般,迅速的和宿舍的其他成员打成了一片。

    而他也确实成为了燕京大学大二的新生。除了从姜缙云的住处去燕大有些许的不方便外,黄炜明突然觉得爷爷把自己派过来还真是一件幸事。

    苏偌初也成了新生,她转学到了东玄门中学。因为在连穗的帮助下她成功为自己“赎了身”,她的抚养权暂时归连穗,但代价就是她要等到18岁才能拿到苏贤留下财产的一半。这已经是连穗努力争取到的最好的结果了。苏偌初其实完全不在意,甚至有些鄙夷连穗好不容易争取到的遗产,但她还是接受了,因为她要留着钱给班岚治病。虽然这件事情有姜缙云管着,但未来呢?虽然苏偌初只有十几岁,但她的经历让她比同龄人更成熟,看得也更远。就算班岚真的醒过来了,她们总还是需要这些臭钱来度日。

    至于姜缙云的万事屋,在苏偌初的经营下初见规模,总有一些千奇百怪的事情会进入到这个博客。变成鬼魂的哥哥,互相买凶杀人的夫妻,交换谋杀的合作伙伴,种种离奇之事让姜缙云忙得不亦乐乎,他的生活自进入新世纪后从未如此的充实。

    直到,黄家传来了噩耗。

    黄庚武死了。

    (本卷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