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雨洛安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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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简巴郎

    清晨的太阳迫不及待地从群山中露出头来,透过稀疏的树叶空隙,穿过简易的茅草棚,拍打着崇义的屁股时,他才从睡梦中醒来。他猛然睁开眼,花了三十秒的时间把昨天的事捋了一遍,才坐了起来。茅草屋散发着腐烂和霉湿的气息,不过好歹能遮风避雨。他想找到那个老人家,但找遍了周围,都没找到。崇义也没有多想,作为流浪乞讨的人,都是靠接“望天水”生活,要有好心人施舍,或者能找到遗弃的食物,才能活下去,所以,乞讨人员都像小麻雀,起得早睡得晚,哪里有食哪里钻。想到这点,崇义有些哑然,不管怎样,跟这个老人搞好关系,在这无亲无故的县城,总算有个落脚的地方。

    当他起身准备离开,到城里去碰碰运气的时候,侧腰被什么东西摁了一下,衣兜里有什么硬东西呢?他把手伸进衣兜里摸了摸,居然摸出来两块银元!崇义很清楚,自己的兜里是比洛安江的水还要干净,怎么可能会有银元?要是有银元,自己还会那么惨地忍饥挨饿,还会那样窘迫,所以结论只有一个,这两块银元是那个神秘的老人给的。他也许还担心自己不收,特意放进衣兜里。有钱不要,还是救命钱,当自己傻呀?崇义暗暗好笑,自己可不是那种信仰仁义礼智信、志者不饮盗泉之水、廉者不受嗟来之食的迂腐的人,自己可是新时代接受新思想的好少年,相信人首先要活着。也许是被这有钱的突如其来的惊喜冲昏了头脑,他没有想更深层次的问题:随手就能给出两个银元的老人,为什么还要在这乱坟堆里居住?他的钱是从哪里来的?

    崇义从昨天上山的路下来,从德胜门进新城。昨天夜里看到了恭水县城流光溢彩的一面,今天白天,则可以近距离观察恭水县城。恭水县城位于洛安江的两岸,老城区位于西岸,三面靠山,一面临水,城墙依山而建,蔚为壮观。随着城市和商贸的发展,老城区已经不能满足需要,于是又在洛安江的东岸,老城的斜对面,修建新城,根据地形,新城的主干道成为“丁”字形,取名丁字口。老城与新城之间以一座条石拱桥连接,分别有两道城门相对。连接老城和新城的石拱桥像一条龙横卧在河面上,得名石龙桥,桥面宽五六米,石头用“三角桩”的方式倒卡下来,没有一钉一铁,却保证了河两岸数百年的畅通。桥面上,二十四对小石狮子相对而坐,它们或仰望天空,或低头凝思,或左右张望,或挤眉弄眼,生动活现,神态自若,守卫桥着的和平与安宁。

    白天的时候,石龙桥上车水马龙,驾车的,赶路的,挑夫的,年老的,年少的,背着土特产的,驮运着货物的,做手艺的,卖小吃的,各色人等,都朝着城中心而去。城里是流金之地,就像一坛沸腾着的铁水,货物和金钱都在里面熬着,熬出了城市的繁华。

    崇义这样信步由僵的走着,他没有目的地,也没有目的,不知道自己该干什么,能干什么。他以要熟悉城市为由,一路走走看看,不去找活干,不去谋生计。当他经过一家服装店的时候,一套衣架挂着的中山装吸引了他的目光,那衣服实在是太好看了!立翻领,立起来看起来英姿飒爽,前面有四个衣袋,衣袋上有袋盖,五颗塑料扣子从上往下扣起来,闪闪发光,不像自己穿的青袍,是斜着的布纽扣,又老又土。当崇义想到土气的时候,低下头看了一看自己的穿着,不但土气,还这样破烂。猛然之间,崇义觉得浑身瘙痒难耐,像有万千虱子在蛰咬一样。他下意识地摸了一下衣袋,摸到了里面的两块银元。

    他心中一亮,有了主意。他走进服装店里,刚到店门口,就被店员拦住了。店员是一个四十岁左右瘦高的男人,乜斜了崇义一眼,厉声说道:“滚远点,这里不收留乞丐!”

    崇义被当作乞丐,心中委屈,也愤怒,就算是乞丐,你就不能积德一点,好言好语地说话呢!这个狗眼看人低的家伙,崇义心中有些不平。但没办法,就这身装扮,自己都认为是讨饭的,怪不得人家歧视。

    “老板误会了呀,我是来买衣服的!”崇义陪着笑说道。

    “我们店里都是高档货,就你这样子,要买衣服上地摊去。”

    “你,你……”崇义被噎得说不出话来!

    “快滚开,再不滚我叫警察了!”

    连试衣服的机会都没有,店员的轻蔑态度让崇义大为光火,他气得嘴巴都歪了。很多人在异常气愤的时候头脑不冷静,以至于失去正常的判断,在冲动的支配下干出惊天的坏事来。崇义却和一般的人不一样,他虽然愤怒,但他的头脑却异常冷静,他把眼前的境况梳理了一下,发现自己之所以被店员歧视,无非是穿得烂一点,店员认为自己没有付钱的能力,所以他认为让自己试衣服就是浪费时间,而且店员还担心自己试过衣服以后把新衣服弄脏了,以后不好卖。既然如此,那崇义自然有相应的对策。他把手伸进衣服口袋里,摸出两个银元,在手里打得啪啪响。

    “老板别动怒,我就是来买衣服呢,在你店里逛逛,生意不成仁义在的嘛!”

    崇义给了老板台阶下,老板自然不会把生意拒之门外,脸上稍微缓和了一些,崇义趁热打铁:“老板,我急着赶路,也不试衣服了,你比着我这身材选一套吧,要多少钱?”

    “那套吧,适合你这身高,也不贵,五百文。”

    崇义顺着老板手指的方向看过去,他知道,这老板也没有坑自己,那套衣服应该是最适合自己的。其实在崇义看来,这里面的任何一件衣服都那样别致,肯定比自己身上这身要洋气得多。

    崇义为了不让店老板看不起,不想多看两眼他那鄙夷的目光,先付了一个银元,老板找了他五百文铜钱,找了老板的试衣间把新衣服换上,这衣服刚好合身,崇义别提有多高兴了。他提起旧衣服走,虽然已经很破旧了,但还是舍不得扔掉——穷人过日子,都得精打细算。

    他特地跑到洛安江偏僻的地方,把水面当作镜子照了照,心里十分得意,他顾不得五月的河水还有些冰冷,脱光了衣服,在河里把全身的汗渍洗掉,搓出很多汗条,全身顿时轻松了好多!

    整个人是收拾干净了,清爽了,但肚子却不争气地咕咕直叫唤。嗯,到饭点了,崇义径直走到街上,满大街都是食物的香味,他直接走到一家羊肉粉馆,一口气呼噜呼噜连吃了两大碗,花了十文铜板。

    这一天,崇义原谅了自己没有去找活干,他给自己找了一个绝佳的理由,穿着这一身新衣服,干干脑力活还可以,干体力活的话就会把衣服弄脏了,好好享受两天,穿两天新衣服再说。

    直到恭水县城的店铺随着夜色深沉逐渐打烊,他才悻悻地提着旧衣服,赶回老人的窝棚里。这身新衣服让他亢奋了整整一天,他心里想到了一个豪迈的问题:等以后老子有钱了,回老家修个大宅院,买好多土地,天天穿新衣服,还娶个三妻四妾的,龟儿子才住这种鬼屋!月亮隐没在乌云中,路黑黢黢的,冷风吹过来,他禁不住打了一个寒战,把他的豪迈顿时减损了几分,不小心穿着的草鞋磕到了一块石头上,把脚拇指踢得很痛,这让他彻底清醒了:天,今天穿着这样一身漂亮的衣服,却穿着一双破草鞋——怪不得在街上有人把自己当土包子看!他有些气恼了!气呼呼地回到“鬼屋”里,那个老人家还没有回来。

    崇义躺在干稻草上,透过稀疏的茅草屋顶,仰望着星空,看着星光照耀,日月轮转,伴着旁边的枯草坟茔,他差一点就像一个哲学家那样,悟出了在这个世界上,有两样东西值得我们仰望终生:一是我们头顶上璀璨的星空,二是人们心中高尚的道德律。准确地说,崇义只悟到了一半,就是悟到头顶上还有星空,天外还有天,而没有感受到道德的铁律,以他社会经验还处于一张白纸的当下,以他目前的生存状态,活下去,就是最大的道德。

    他开始自责:今天本来应该去找活干的,说不定还能挣个三十文五十文的,竟然就被自己这样浪费了!哎,不成材啊,真是不成材!自己还得挣钱回去修房子呢,家里一家人可都在眼巴巴望着呢,为什么就这样贪玩呢?哎!不过,不过,转念一想,反正现在兜里还有点钱,慢慢熟悉了恭水县城,以后找到门道,才能挣大钱啊,再说了,钱都是挣出来的,不是省出来的。虽然现在生活过得苦,但不可能一辈子都苦,到这个世界走一遭,自然要想过上好日子,既然现在就能过好日子,那为什么还要先过苦日子呢?崇义又说服了自己,认识到先享受是有理的。再说,自己也就是买了一身衣服,原来那身衣服实在太破旧了,早就该换了!对,明天还得去买双结实的布鞋,买双皮鞋最好,才配得上这身衣服。算了算了,还是买布鞋吧,以后还得干活呢!

    天上的星星在向他眨巴眨巴眼睛,他也向星星眨巴眨巴眼睛,打了一个呵欠,眼皮再也沉重得睁不开了。

    第二天早上醒来,他才发现,那个老人彻夜未归。接下来的一天,崇义真花了30文钱买了一双布鞋。他穿着洋气的中山装,脚蹬新布鞋,手里提着草鞋,把恭水县城的旮旯角落都逛了个遍。吃饭又花掉了二十文钱。

    当崇义晚上躺在“鬼屋”稻草堆的时候,又开始后悔不迭!他不断地告诫自己道:“崇义啊崇义,你是来打拼的,怎么变成来享受的了?你要是有家财万贯,都还能好好去当个公子哥儿,但你现在却是一个身无分文的穷光蛋,不但是穷光蛋,你还是罪人!你烧掉了家业,烧完了家中一切值钱的东西,你现在还怎么能这样贪图享受呢?人啊,贵有自知之明,你明天还是老老实实的去找活干吧!你还是应该要好好的思考一下生存的问题!别去享受生活了,生活的舒适是一副毒药,最终让你完全忘却了初心,丧失了斗志!崇义,加油!”

    第三天早上醒来的时候,发现那个白胡子老头还是没有回来。崇义想到,他真是一个怪人:把自己引到他这神秘的“鬼屋”中来,就神秘消失了,没有说一声再见,还像大土豪一样,给自己兜里塞了两个银元,生怕自己不要!难道他是仙人下凡,专做好事的?算了算了,别去想这些既烧脑,也没有答案的问题,今天一定要去找活干,一定要挣到铜板!

    崇义还是希望能找到一个轻松的活计,都是上班,都是拿工资,当然是越轻松越好呢!于是,他学会了腆着厚脸皮,挨家挨户的问:“老板,要招伙计不!”

    “不招不招,多的不是伙计!”

    “不当伙计也可以,招伙夫不?”

    “我还招伙伴呢!你到底是做伙计还是做伙夫?”

    “都可以,只要开工资,我都做!”

    “你这样说来,你还上天入地呢,天文地理,鸡毛蒜皮你都懂,那你是神仙,还找什么活干?”

    算了,你们这些老板有几个臭钱,就浑身俗不可耐!我是真诚的,你们别把我当作卑贱的蚂蚁踩在脚下,等哪一天老子发达了,要把你们当耗子一样踩在脚下!

    这一天就这样白白地浪费了,此地不留爷,崇义认识到,自己想从体面的工作干起,是毫无希望的了。接下来的一天,他调整思路,去干搬运的重体力活,当他走到零工市场的时候,看到满大街都是背着背篼的人,他们或者三五成群地坐着,或者坐在背篼上盯着过往的人群,或者不断地追问:“要招零工不?什么重物都能背,给点工资就行!”

    崇义想找一个“背篼”问问怎样揽活,他也想当一个“背篼”。但那个“背篼”却把崇义当作了雇主,他这装束,看起来就像有钱人啊。

    “大哥,你误解我了,我真是穷人,真想来做短工。”

    “你吃不来这苦,看你这文质彬彬的样子,还是去干少爷该做的事吧。”

    “好吧,我是没有背篼,在哪里能买到?”

    “新城东门边上的竹器市场就有,小兄弟,你看,我们经常背上两百斤的东西爬坡上坎,你扛不住的!”

    崇义还是礼貌地谢过了他,就去新东门花了二十文钱买了一个背篼,正式变成“背篼”上岗了。就是离家远了一点,要是在家里,父亲可是编背篼的能手,想要多少就能编多少!想起了父亲,就想起了家,想起了母亲,还有哥哥崇光,弟弟崇德,不知道他们现在过得怎样了!房子也被烧了,他们该怎么住呢?崇义心中十分怅然。

    崇义真正上岗当“背篼”的时候,他还是异常不舍地收起了自己的这身新衣服和新布鞋,穿上那一身差点丢掉的旧衣服和破草鞋。不是不想穿新衣服,而是穿上新衣服了没有人请,找不到活干。新衣服没地方搁,放在“鬼屋”里崇义不放心,那可是自己最贵重的财产,他把衣服叠好,放到背篼的底部,在衣服的上面再覆盖一些枯叶。

    背上背篼的第三天,崇义才开了张,接了一单,一个裹了脚的老太太,买了五十斤大米和三十多斤蔬菜以及其他杂物,从新城北门走到老城西门,崇义背得满头大汗,赚了四个铜板。

    在这几天干活的空档期,崇义跟上次那个“背篼”已经比较熟悉了,知道他叫简巴郎,恭水县西乡人,三十二岁,农闲时到恭水县城来作“背篼”,当苦力,农忙的时候还得回家去种庄稼,端午节过后,秧苗已经栽下田里,他就到城里来挣点钱,补贴家用,要养两个老人、媳妇,还有三个子女,负担异常沉重。

    “简哥,你说你干背篼好几年了,怎么样,这背篼到底有没有前途?”

    “有啊有啊,你看我几年都做这个,就是看中了背篼好做。”

    “一年能挣多少钱?”

    “好多呢,我也没念过书,不识数,反正我挣的钱够养家了。”

    “做这行能发财的吧?”

    “发财?”简巴郎像看妖怪一样盯着崇义,他确认自己耳朵没有听错,所以重复了一遍。

    “是啊,我得找个好的行道,要挣很多钱,回家去修大房子,最好还能买几亩地,嗯,有个庄园最好。”崇义陷入对生活的美好想望之中,哪怕只是想望,也能让他感到幸福满满,就像真的实现了一样。

    简巴郎叹息,眼前这年轻人都在想啥呢,为什么就不能实在点,想想更靠谱的?这些年轻人,没有被社会毒打过,都这样不知天高地厚的么?都这样异想天开的么?“发财?房子?土地?庄园?嗯,我们这里是朝阳巷,你往东走一百米,左转五十米,那里有你想要的。”

    “那里是啥?”

    “你过去嘛,过去看过就知道了。”

    简巴郎深沉,不愿意吐露,崇义想,反正也不远,索性去看看。当他按简巴郎的方位走过去的时候,看到有一个一楼的门面房,在门上钉着“募兵处”三个大字的牌子!在里边的小屋里,一个五十多岁,长满了长胡子的老总,正靠在桌子上睡觉,呼噜声“呼啦呼啦”的,像打铁匠在扯风箱。

    崇义把背篼放在门口,轻声走进去,轻轻了叫了几声:“先生,先生!”那人睡得太沉,完全没有醒,崇义突然恶作剧的念头发作,看到房间里还有一根鸡毛掸子,从上面摘下一根鸡毛,在这老者鼻子上扫来扫去,搞得那老先生鼻子痒酥酥的,一会就打了个喷嚏,终于醒了过来。崇义迅速把鸡毛丢掉,装着很真诚很害怕的样子,问道:“先,先生,你们这里现在还募兵吗?”

    “募什么募?不募不募!”

    “大爷,这就怪了,你欺负我不识字啊,你外面募兵处几个字这么大,不募兵你还开着门干啥?”

    “我不开门你给我发工资啊?部队早就满编了,我也就做做样子混工资罢了,你想当兵?”

    “嗯,当然想啊,当兵是什么待遇?”

    “嗨,你这人也太没追求,当兵都是为国为民、保家卫国,说到钱就俗得很!”

    “你整天坐着耍,无所事事,你不俗,我就问问待遇,你就觉得俗了!”

    “我是懒得跟你讲,反正我们不募兵,你快滚出去,好走不送!”

    “嘿,你这个老不死的东西,你以为我想当大头兵啊?你不说,大爷我还不参军呢!”最后这句话崇义当然是以叽里咕噜的方式讲的,他当然不会让那老大爷听到,发泄发泄情绪就行了,没必要真的去跟他扯皮。

    当崇义耷拉着脑袋回到简巴郎身边的时候,简巴郎半嘲笑地调侃道:“我还以为你去吃了公家饭,不回来了呢!”

    “真是钱多了吃饱了撑着的,又不募兵,还把门开着,态度还极差。”

    “哈哈,吃闭门羹了吧?告诉你,我一个小表弟就在军队里,不过不在这里,在思德县,待遇可好了,包吃包住,一年两套衣服,冬天还发棉衣,每个月五个袁大头。”

    “军队待遇那么好?”

    “是呀,所以呢,大家都是削尖了头往里钻!没有过硬的关系还去不了!”

    听简巴郎这样说,崇义算是见识了!其实他自始至终都理解,要是自己掌握好东西的分配权,也一定分给自己最好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