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雨洛安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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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章 原来如此

    瑞熹和崇德在那里合计。崇德抱着美好的愿望安慰道:“杨双林也不过是猜测嘛,情况可能不是想象的那个样子。”他是在安慰这像斗败的公牛的老头子。

    瑞熹却有些相信他是进山当了土匪,这个儿子从小就不按套路出牌,他是一个天不怕地不怕,很容易就破坏规则的人。道德在他心中,不过就是遮羞布而已,想用的时候用一用,不想用的时候就弃之如弊履。总之,他的个性中充满不确定因素,是非观不那么界限分明,他的心中燃烧着矛盾的种子,各种机缘际遇之下就可能走上歪路邪路。

    在矛盾中斟酌了许久,瑞熹拍板。崇德回去上班,崇义如果已经入了匪窝,崇德去也没用,师傅还等着崇德带錾子回去,不能耽误太久了。瑞熹只身前往恭水县城打探消息,民不知匪,官却知匪,找他们打听准没错。

    瑞熹租了匹马,沿着去县城的官道疾驰而去。瑞熹有很多感慨,路还是那条路,但自己早已不是当年的那个人。想当年,自己意气风发,护卫着黎大人从县城回沙滩,路遇土匪侵袭。自己是一马当先,指挥着团练队伍,与土匪殊死搏斗,终于击退了土匪的攻击,保得了黎大人的周全。时过境迁,黎大人忧世伤生,英年早逝。而与自己并肩战斗的团练队伍中的战友,则在营盘顶惨案中,被长毛贼屠戮殆尽,儿子崇桦和媳妇也在那一场惨案中罹难,要不是一些机缘巧合,自己当初也命丧营盘顶。瑞熹一直以来压抑着的思绪,随着这踢踢踏踏的马蹄声,又纷飞了起来。如果说现在的生活是苦,那时的生活就只能用惨来形容,虽然太苦了也惨,但太惨了,却是实实在在的悲剧。

    恭水县城在洛安江的上游,在这里水量不大,地势异常平坦,万亩大坝跟着洛安江蜿蜒前行。在这里,洛安江被纵横的沟壑分解到千千万万的良田中,它从没有过奔腾咆哮的姿态,一座又一座拦河坝,把洛安江蓄积成一个又一个大湖泊,那样谦恭地造福万千百姓,因此人们亲切地称之为恭水。有了洛安江,恭水县城就是一个富饶的鱼米之乡,赛似小江南。瑞熹路过洗马滩,用河水帮马洗了洗溅起来的满身尘土,把马牵到走马坝租了个临时拴马的地方,雇人帮着照料马匹。就径直往城里走。恭水县城作为统治恭水几百年土司的根据地,城墙修得极为厚实。由青砖彻成,五六米高,有东西南北四道门。瑞熹从东门进入,他首先要看的,是有没有发榜。以前是官府,现在是军阀政府,喜欢在城门处开辟一个张贴栏,把重要的消息公布出来,大清朝的时候叫发皇榜,现在民国了,叫安民告示。瑞熹并没有在这发榜处看到剿匪的信息,他继续往内城走。瑞熹第一天几乎是逛遍了全城,啥消息也没打听到,第二天想到县署去问问,但又怕问露馅了,犹豫不决。瑞熹又千万种想法,有一种内心里面最深的悸动,内心里有一个声音在告诉他,就算崇义当了土匪,也还是他瑞熹的儿子,他决计不会大义灭亲引官军去剿灭自己的儿子,他也不愿县署的人知道了自己的儿子在当土匪,否则,他们利用自己来剿灭崇义,那相当于用自己的手杀死了自己的儿子!不,绝不这样!

    思来想去,瑞熹还是决定自己多观察观察。人多嘴杂的地方非茶馆莫属,瑞熹找了最大的悦来茶馆坐下,装着很悠闲地喝茶的样子,实则在听有没有关于土匪的消息。非常遗憾,所有的人都没能说出点什么,瑞熹非常失望,准备离开的时候,突然,大街上骚动起来,很多人边跑边尖叫。瑞熹注意到,茶馆里的人并没有太大惊慌,茶馆老板也指挥伙计,淡定地把茶馆的大门关上。

    “掌柜的,这是什么情况?”瑞熹很好奇地问道。

    “没啥情况,猴子兵和警察局打起来了!”

    “猴子兵?他们在哪里?”瑞熹激动得几乎跳了起来,心也要跳出来了。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这猴子兵已经猖狂到这种程度了么?警察局好歹是政府的,是保一方平安的呀。猴子兵也太胆大妄为了吧!瑞熹朝街上看过去,有两帮人正在打群架。瑞熹一眼就看穿了,这是些闹着玩的娃娃!瑞熹经历过真正的战斗,在死亡的边缘徘徊过,在他看来,眼前这些人都是在玩过家家。

    “客官是从外地来的吧,我们早就习惯了,这猴子兵一天要是不跟警察局打两架,那一天算是白过啦。还好的是,他们都是赤手空拳打架,不用武器,不带工具,没有伤害性,相反很有观赏性,很好看!不过这闹起来,害得我们一天都没生意做,真是造孽啊。”

    “猴子兵这样胆大妄为,不躲进山里,警察不抓他们啊?”

    “你想哪里去了?为什么要剿灭猴子兵?谁敢剿灭猴子兵?”

    “土匪都是过街老鼠人人喊打,这民国政府难道不为老百姓主持公道?”

    “咳,客官理解错啦,这猴子兵可是正儿八经的政府军队,可不是啥土匪。”

    “政府的军队怎么取这么个难听的名字,像土匪部队一样?”

    “这你就不知道了吧,恭水县的驻军司令叫侯志,大家都把他带的兵叫做猴子兵。他治军不严,士兵一手扛烟枪,一手扛步枪,尽干些欺男霸女烧杀抢掠的事,虽不是土匪,但在老百姓心中,和土匪也差不多了。”

    “侯志,猴子?”瑞熹咂摸着念了一阵,想通了,侯志的兵,不就是猴子兵么?自己望文生义地把猴子兵当做土匪,是一个谬误。如果杨双林听到的信息没错,那就说明崇义不是参加了土匪,而是参加了官军——虽然这官军和土匪名声也差不多。只要不是土匪就好,官军再像土匪,那也是官军,至少没有辱没祖宗。想到这里,瑞熹心里算是安心下来了。不过想想着猴子兵松散的纪律,甚至还不如当初的团练队伍,这是很没前途的。瑞熹站起来,望着茶馆外打架斗殴的双方,他希望能看到崇义。

    说起来就这么巧,他希望看到崇义的时候,还真就看到了崇义!这时的崇义,正站在最高的台阶上,振臂高呼,大喊着让其他的猴子兵去冲击警察队的防线。瑞熹还看到崇义抡起拳头劈头盖脸就朝着一个警察的头上打去,对方的脸上很快就多出了血迹。瑞熹心里想到,这崇义还真下得了手呢,要是崇光,看到这样的场面,早就被吓坏了,躲得远远的。这崇义有些像年轻时的自己,勇猛无畏,猛打猛冲,但这样的个性,真就是最好的么?如果可能,瑞熹真希望崇义做一个老实巴交的农民,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娶妻生子生生不息。瑞熹本来想着要不要出去制止崇义,或者是跟他说几句话,但他又很快摆了摆头,崇义加入猴子兵,看不到前途的,看他那冲锋陷阵的得意样子,看他在猴子兵中都被认为有义气得到认可的样子,他应该很享受自己现在的状态。由着他去吧,不是土匪就好。瑞熹有的时候都觉得自己很奇怪,明明自己奔着要把崇义找回家的,但现在却连面也不想见。自己明明对孩子要求是严格的,但现在又觉得由着他个性发展吧,他终归要找到自己的路。

    瑞熹在结账的时候,摸到衣服口袋中的一封信,他很久以来都忘记了这封信。这封信还是在崇义离家出走前,瑞熹找姐夫古团长写给易权团长的推荐信,让崇义从军的,当时瑞熹的想法很简单,崇义太调皮,到部队里好歹有人管着,不至于走上邪路。他还没有带着信到县城里找易团长,崇义就在一场意外中一把火烧了房子,因心中惧怕而离家出走了。当瑞熹知道崇义已经阴差阳错了当兵以后,他虽然决定不跟崇义见面,但他担心崇义当土匪的心却是放了下来,他决定再帮崇义一把。当他把姐夫写的信交给易权团长的时候,易团长非常客气地招呼了瑞熹。那种尊敬不一定发自内心,但一定表现得非常庄重。瑞熹当时并不知道,为什么姐夫退隐那么多年了,这些位高权重的军官仍然对他尊敬有加,直到王军长去世,瑞熹才知道姐夫作为王军长的老师、老上级与包括易团长在内的军人所具有的师生情谊。

    在瑞熹回到家的时候,天已经黑了。此时,崇义正和一帮猴子兵在酒馆里猜拳喝酒。

    “两弟兄,实在好,五魁首,牛拉拉,八匹马儿跑,酒在杯杯头!”

    “你输了,喝,快喝!”

    “不要像个婆娘一样,是男人就马上喝!”

    “你喝,先喝了再和我说话!”

    “你真是酸不啦叽的,比酸菜还酸!”

    “少了少了,只喝这么一点,太少啦,要来就整个小钢炮!”

    “小钢炮就小钢炮,谁怕谁?”

    “嘿,那妞,怎么离老子那么远,过来!靠近一点,再靠近一点!真是的,老子这么帅!”

    “拉倒吧,你帅?你是没见过我这样的帅哥吧?”

    “你还是撒泡尿照照,你这都叫帅?”

    “天啦,你他妈的混蛋,你怎么在包厢里撒尿了!还怎么吃饭,恶心死了!”

    “你不是让我撒泡尿照照么!”

    “操,就凭你这样骚的操作,你也配得上我们连的第一骚人了!”

    “你们两个斗嘴够了没有?来来来,开个局子,赌两把,叼个金花?”

    “把烟整一支给我抽抽,啧啧,还带嘴的,在哪里搞的?”

    “崇义大哥,小弟我敬你一杯,感谢你今天为兄弟两肋插刀!”

    “那帮小杂种,早就该收拾了,你今天做得对,就是要弄他们。”

    “崇义大哥说得对,谁敢看不起我们,我们就跟他们死磕到底,谁欺负老百姓,我们就要给他颜色!”

    “大哥,以后小弟们就跟着你混啦!”

    在这灯红酒绿,声色犬马的场合,每个人都乌烟瘴气地活着。崇义很享受这样的待遇,他终于不是二哥而是大哥了。被人围着转的感觉真爽,被人尊重和仰望的感觉真爽,一呼百应可以安排和指挥别人的感觉真爽。

    在其他人都醉得东倒西歪,或者是都做着爽己悦己事情的时候,崇义一个人走出了酒馆。早春时分,夜晚的风吹来,还有些冷,天上的星星眨巴着眼睛,俯瞰着可怜的酒色男女那孤独空虚的灵魂,固然穿着厚外套,崇义还是被冷风吹着打了个寒战。当他在人群中疯狂的时候头脑是迷醉的,但当一个人独处的时候,却变得出奇的冷静。他很清楚,自己现在的活法和父亲的期望相差太远,和传统的价值观大相径庭,有的时候想想真是奇怪,如果按传统观念生活,那就只能像崇光那样亦步亦趋,像很多人那样一辈子默默无闻,而自己,崇义,显然是不甘于平庸的,所以自己一定不走寻常路。他要靠自己的脑力来讨生活。他懂得了书上的知识不全是迂腐的道理,也有很多真理——比如“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肥猪为什么会被杀掉,并不是它不勤奋,而是人们需要吃它的肉。同样的道理,宣扬吃苦,其实也是因为过好日子的老爷需要。价值观那种东西严重地限制了自己的活力,所以自己一定是反传统的,一定要按自己认为的方式生活下去。这几个月来的离奇经历像放电影一样在大脑中呈现。

    他回想起那天,他看到了几个地痞在安泰酒楼收保护费。他跟着进了安泰酒楼,掌柜安从苏看到眼前这个年轻人,穿着僧袍,言行举止多了几分粗野,他的第一反应就是,这是个跑江湖的。虽然他不是常来收钱的人,但袍哥公口,三教九流,谁能说得清楚呢。莫非,这个袍哥是来讨口的,来摸底的么?对江湖中人,可得千防万防,俗话说,不怕贼偷就怕贼惦记,要是江湖中人总找麻烦,生意就没法做了。想到这点,安从苏对崇义可是客客气气的。

    “这位兄弟,要吃饭就里边请。”

    崇义当然想饱餐一顿,肚子叽咕叽咕的叫,然而,包里的钱不争气,吃了付不起账,那就只能忍住。

    “饭我就不吃了,刚才那三个是什么人呢?”

    “哟,客官,看你说的,那三位爷可是大人物,是我们小店的大恩人呢!”

    “他们那么厉害?”

    “那当然,他们是保我们一方平安的呢,要不是他们,我这小店早就得关门。”

    “他们是县署的?”

    “小兄弟,你这话说得,他们不是县署,胜似县署。”安从苏狡黠地盯着崇义看。

    “不会吧,什么人有这么大能量?”

    “兄弟该不会不知道吧,刚才那几位兄弟,就是我们恭水公口的袍哥,难得他们为我们作主呢,要不然,我们三天两头都被小混子们骚扰,生意真做不下去!”

    崇义听到袍哥几个字,又犯迷糊了,在去思德县的盐帮的时候,崇义当时以为袍哥就是行侠仗义的大侠,以性命为赌注,挣辛苦费。到三渡关被袍哥抢劫,他认识到这袍哥组织就是土匪。到今天,听这掌柜的说起来,这袍哥又是保境安民的侠义之士。袍哥到底是怎样的?崇义想去探个究竟,如果真是跑江湖的大侠,崇义不介意跟着袍哥混。当他出门去追那三个年轻人的时候,安泰酒楼的安从苏擦了擦额头上的汗水,心里道:“这些年轻人,年纪轻轻就不能吃苦,好吃懒做,只去讨便宜活,以为江湖是浅滩,早晚会淹死在江湖里,还想掏我的话,呸!”

    崇义跟着那三个袍哥走出了西门,那三人发现崇义。领头的那个二十来岁模样的袍哥揪住崇义的衣领,啪啪就是两个耳光,打得崇义晕头转向,嘴角渗出血丝。

    “妈的,哪里来的小杂种,敢跟踪老子。”

    “大爷……”

    崇义大爷二字刚出口,又是啪啪几个耳光,崇义只觉得眼冒金星,一股黏糊糊的气血只往嘴巴里涌,那人十分恶毒地说道:“大爷?大爷是你能叫的么?”崇义当时还不知道袍哥的黑话,几天后他才知道,袍哥公口的舵把子才能称为大爷,一般的小罗喽要是被称为大爷,那就是僭越,是犯忌讳的。

    “我想加入你们!”崇义还是不争气地说出了这句话。

    又是两记响亮的耳光。“加入我们,你有什么本事?凭什么?”

    “我什么事都能干,就是要想加入!”崇义啐了一口鲜血说道,不过这一次,当崇义这样说的时候,他没有再被扇耳光。

    “好,那里,那个流浪汉,你去杀了他!”这领头人指了指远处睡在大街上的一个蓬头垢面的流浪汉,把刀子递给崇义。

    “这……他跟我无冤无仇呢!”

    “耍老子是吧?瞧你这胆气,还想嗨袍哥!你们还愣着干啥,给我狠狠地捶死他。”三个人拳脚相加,如疾风骤雨般向崇义倾泻而来。黑道的黑,就在于他们从来不会讲什么规则,或者说,他们都是以满足自己变态的欲望为规则。崇义护住头,趴下来保护好肚子,忍着痛,不叫唤一声。那三个人打累了,才停歇下来。

    “幺哥,会不会打死了?”

    “贱人,贱命,我袍哥岂是想加入就能加入的!是他自己撞上来的,我们走!”三个人丢下一身是伤的崇义,扬长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