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雨洛安江
繁体版

第十六章 有个住处不容易

    崇义躺在大街上,想动一动,但太痛了,稍微有一个动的念头,全身无一处不疼痛。他已经想清楚了江湖三原则,但真正运用起来,还是那么难。弱肉强食自来是江湖规矩,崇义甚至在想,如果当时自己真按他们的要求去做,把那个流浪汉捅死,他们也许真会收了自己,但崇义还有的那一丝清醒的理智告诉自己,死乞白赖讨饭吃自己愿意,但真的伤害无辜,那是违背自己的原则、初衷和本心的,任何时候做事都不能突破底线。崇义觉得有些丧气,自己才想到的原则,现在就违背了吗?为什么要同情弱者?良久,他才想清楚,弱者不是敌人,对弱者不能残忍,只有对敌人才能残忍,那么,谁是敌人?怎样判定敌人?不管怎样判定,崇义心目中,已经把袍哥当作了敌人!他们不问青红皂白,草菅人命,他们就是最大的敌人!

    崇义是走一步歇一步回去的,在一次次受伤的过程中,他不但能耐住疼痛,心变得更加坚硬和冷酷,他已经有了理论的指导,他还必须从外在能力上对自己的重塑,就像洛安江边的毒蛇一样,每蜕一次皮,能力和经验都成长一步。身体的毒打和灵魂的拷问,是成长最好的催化剂。

    他刚刚回到草棚躺下,就听到外面有窸窸窣窣的声音,他从门缝里向外看出去,看到了一个黑影,穿着黑色的衣服,鬼鬼祟祟的。崇义已经麻木,他丝毫不惊奇来的是什么人,不管他是敌是友。他知道,自己现在除了一条贱命,已经一无所有,根本就不用防备盗贼。

    “不知外面是哪位英雄,明人不做暗事,既然来了,还请当面指教。”

    “你出来!”

    “不出来!”崇义听出了这是一个浑厚的中年人的声音,他放弃了白胡子老汉回来的幻想。

    “你出来,我跟你讲讲袍哥的故事。”

    崇义也觉得自己很贱,虽然不想就这样出去,但他的脚还是忍不住向外面迈出去。他靠近这个黑衣人两米远的地方就不动了,坐在一块石头上,认真打量着对方。那一袭黑衣,带着头套,只露出一对小眼睛,真没什么可以打量的。那双眼睛似乎会说话,有势若洞火的睿智。

    夜行人看到崇义以后,总觉得有似曾相识的感觉,但就不知道在哪里见过。

    “小子,今天被剪眉毛了吧?”

    “没剪眉毛,磕磕碰碰,一点小伤。”崇义学起江湖人的样子,死绷面子,打痛了不要紧,被打的时候遭人看见才是大事。

    “剪眉毛是袍哥通用黑话,就是被欺负的意思,你这都不懂,还去惹他们,活该。”

    “这样说来,你也是袍哥?”

    “是的。”

    “你来干啥?追杀我?”

    “跟你无冤无仇的,追杀你干嘛?”

    “你们袍哥不是动辄草菅人命么?”

    “这就是你对袍哥的印象?”

    “是的,除此以外,还能怎样?”

    “那你为什么又想要嗨袍哥?”

    “嗨袍哥也是你们的黑话?”

    “是的,就是加入袍哥的意思。”

    “我当时想嗨袍哥,是因为我之前了解的袍哥都是替天行道,办正当事的。”

    “那几个小混子是不是改变了你对袍哥的看法?”

    “是的。”

    “你这是找错了对象。”

    “这话怎么说?”

    “你本来想找鱼,但你却爬到了树上,方向错了,自然找不到你要的东西。”

    “还是不懂。”

    “袍哥里有清水和浑水之分,你在浑水去求清水的结果,自然是缘木求鱼。”

    “这也是你们的黑话了?清水怎么讲?浑水又怎么讲?”

    黑衣人没有直接回答他,而是问道:“那个小杂皮让你去杀人,你为什么不去?”

    “我不想随便杀人,就这么回事!”

    “你为什么下不了手?你明知道不下手你就会被打的!”

    “我不能草菅人命,这是我的原则和底线!”

    “对了,这就说明你良心没有泯灭,说明你跟他们不是一伙的,这就是你永远加入不了他们的原因。”

    “能不能加入和你没关系,不需要你来指指点点,看我的笑话!我看你说话也是东拉西扯的,这和清水浑水有什么关系?”

    “他们做事不择手段,他们草菅人命,他们凶残暴戾,他们抢劫、杀人、贩毒,他们是浑水,而我们,替天行道,锄强扶弱,行侠仗义,我们是清水!”

    “浑水靠抢劫生活,那清水靠什么生活呢?”崇义若有所悟,自己遇到的土匪,以及街上收保护费的,都是浑水,他们骑在人们头上作威作福,像镖师那样的袍哥则是清水。崇义补充道:“我有点懂了,你的意思是,清水是靠正当职业生活?”

    “你很聪明。”

    “那以后我要报仇的话,只管去找浑水袍哥?放过清水袍哥。”

    “哈哈,哈哈,你小子有志气,现在都朝不保夕了,还在想着以后要报仇的事!有志气!”

    “我也谢谢你为我送的食物,以及给我喂的药。”

    “哟,不错吗,你这悟性,全部都想通了?怪不得大爷那么赏识你。”

    “谁是大爷?我跟他素昧平生。”

    “大爷就是舵把子,舵把子就是大爷,他有他的安排。”

    “好吧,我知道,你可能有很多事不方便说,那你只要告诉我,你为什么要救我?”

    “不为什么,就是不想你死在这里。”

    “那你现在需要我干什么?”

    “我也不需要你干什么,就是来看看你被打死没有。”

    “死不了,我是九头虫变的,有九条命,死在他们那些小混子手里太窝囊,阎王爷也不收。你还是打开天窗说亮话的好,你一定是有目的的。”

    “好吧,我也不跟你打哑谜了,我给你指条明路,大后天早上十点,去募兵处当兵。”

    “我才不去呢,我才看不上当大头兵呢!”

    “你这个人有个毛病,就是我给你指出一条金光大道,你一点都不去争取,就自己放弃了。”

    “好吧,我就算想当兵,也当不了,当兵得看关系,我一没关系,二没背景,三没钱,想当兵别人还不收呢。”崇义觉得很丧气,他自从上次去过募兵处以后,每天都到门口去看一看,希望哪一天能有机会进军营。可惜,每一次,他的希望都会被无情地粉碎,甚至连募兵处的那个戴眼镜的师爷也劝他,死了这条心。当兵好歹是吃公家饭,想抢这碗饭的人太多。

    “我行走江湖多年,曾经跟舵把子学过面相和推背之术,看你相貌堂堂,眉宇间有福吉之相,我愿推你一把。大后天是黄道吉日,你按我说的时间去募兵处,必能成功。”那黑衣人说完,不再跟崇义废话,转身离去。昏暗的月光下,那黑衣人的身影陡然被拉长了,崇义看到的是一个伟岸的身躯。

    幸好崇义只是受了些皮外伤,他还年轻,皮糙肉厚,况且提前有所准备,保护好了头和肚子,休息两天就好了,没啥大影响。就着窝棚里顺着斜斜地照进来的星光,仰望星空,稀疏的星星闪耀着,诉说着它亿万年的孤独。崇义想到了黑衣人的话,不管怎样,相信他一次——他说错了自己没损失,万一他说对了呢?大后天必须得去试一试,想到这里,崇义感觉舒服多了,生活似乎又多了一丝希望。

    经过了两天,崇义的外伤算是完全好了,淤青的地方也影响不大了,崇义又感到精神焕发。这两天里,他还利用晚上的时间到河边去把唯一的一件衣服洗了,光溜溜地回到窝棚。他到河里好好洗了个澡,要去参军,还是得注意一下个人形象,一定要给长官留下最好的第一印象。两天后,崇义来到募兵处的时候,他多少有些吃惊,前些天去问话爱理不理的眼镜大爷,现在变成了一副笑脸,还在旁边还摆了几张桌子,几个士兵坐在桌子边上,正在向过路的人和咨询的人耐心解释。崇义去报上名字,接待他的是一个十七八岁和自己年纪差不多的小兵。

    “说说你为什么要当兵?”那个小兵问道。

    “当兵很神气,穿着军服很帅气,背着枪很酷!”崇义只字不提现在没饭吃,当兵了就有饭吃了。

    “当兵很辛苦的,你要想好了!”

    “我想得很清楚了,就想当兵!”

    “当兵随时可能打仗,很容易就被打死的呢!”

    “养兵千日用兵一时,要是我死了,下辈子我还当好汉!”

    “你还要想清楚,当兵以后要听长官的话,长官让走哪里就得走哪里,要服从命令,可能一辈子都不回家哟!”

    “我都想好了,不回家就不回家。”

    “你还是要跟你家里商量好!”

    “已经商量好了,你可能不知道,我每天都在这里,今天终于等到了当兵的机会,今天就迫不及待地想穿上军装呢!”

    “好,那你先作好登记,登记好了跟我走。”

    崇义把自己的姓名,出生日期,家庭住址填写好后,就跟着这个兵一起走,他边走边搭讪:“请问长官贵姓呢?”

    “我不是长官,我是一等兵杨志高,你跟我来,去见连长。”

    “我叫崇义,以后多多照顾。”

    杨志高领着崇义进了里屋,连长王道德穿着军大衣,坐在雕花的木椅上喝着茶,因为茶水有些烫,他在边吹边喝,他撅着嘴,似乎刚才被茶水烫过。那红红的嘴皮翻起来,像刚拉过屎的鸡屁眼,崇义知道这样比喻是不对的,但他这个时候想到的就是这个,长期的农村生活,让他对农村的很俗很土的事物很熟悉,所以当崇义看到首长喝茶的样子,就忍俊不禁,花了很大的功夫才压制住自己想笑的冲动。

    “报告连长,又招到一个新兵。”杨志高双脚并拢,身子忽然一挺,举起右手,对着喝茶那人行了一个军礼。

    “登记好啦?”

    “是的,全部手续都完成了!”杨志高笔挺地站立着回答。

    “你叫啥呀?”那军官斜着眼睛盯着崇义,似乎想要把他看穿。

    那军官眼中的不屑和轻视,以及偶尔露出来的狡黠,让崇光浑身不自在,他总觉得长官就像一个狡猾的猎人,已经安装好了陷阱,在旁边偷看着,就好像自己是猎物一样。他努力让自己清醒,自己是来参军的,怎么都不会是猎物呢。

    “长官,我叫崇义。”

    “为什么要参军啊?”连长拉长了强调,显示着自己的权威。

    “长官,我从小就立志要从军,报效祖国。”

    “那你告诉我,什么是祖国?”

    “我们生活的土地,自古以来就是祖国!”

    “错,大错特错!”王道德突然来了精神,似乎他又能像训导学生那样讲道理了:“在我们这里,国家就是王军长,王军长就是国家!端王军长的碗,吃王军长的饭,扛王军长的枪,做王军长听话的兵!”当说到“王军长”这几个字的时候,连长王道德即刻从座椅上弹跳起来,表情庄重肃穆,就像在念叨自己祖宗一样。

    “是,誓死效忠王军长,在战场上奋勇杀敌,就像我的祖祖辈辈和父亲所做的那样。”崇义不是傻瓜,虽然他现在都还不知道王军长是谁,但知道他肯定是大人物,不管要不要效忠王军长,起码得给长官博得个好印象,人生如戏,该演戏时就演戏,要靠演技。

    “你父亲也是军人?”

    “他不是正规军,但他跟着团练队伍杀过长毛贼,还受过重伤。”

    “好,我就喜欢你这样有骨气的,收下了!杨志高!”

    “到!”

    “领他过去!交给你来训练!”

    “是!”

    杨志高铿锵有力地回答,正准备带着崇义出去,连长王道德又问了一句:“你今天招了多少兵?”

    “报告连长,九个了!”

    “好,很好,编为一个班,从现在起,一等兵,你正式升为上士班长!”

    “是,谢谢连长!”杨志高充满惊喜地回答道。这一声回答很响亮,以至于给了崇义极大的触动,今天招了一个班的士兵,就成班长了!崇义虽然还只是一个新兵,宿舍也没有分,军服也没有穿上,但他已经开始羡慕杨志高火速提拔,当上了班长。这真是让人羡慕,一天之间,杨志高就成了班长了。连崇义自己都感到惊奇,自己对当官居然这样羡慕,这样痴迷。

    杨志高领着崇义到了营房。这营房就是才搭起的简易帐篷,一个班十个人,住一顶帐篷,是个大通间,里面摆着一张大床,所有的人都挤着睡在一起。在帐篷的旁边,整齐地摆放着洗漱用品。值此盛夏时节,帐篷里已闷热无比。地上的泥土还有湿气。显然这帐篷搭了没多久,时间仓促,搭得也很粗糙。

    “崇义,这就是我们班的营房,一会我把班里的人都叫来,从此以后这就是我们的窝了,要好好珍惜和爱护,这年头,有个容身之处不容易。你现在就到后勤那里去领取你的衣被,这里帐篷比较多,可不要迷路了。明天早上就要开始训练了。你可得为我们班争气!”

    当杨志高说这年头有个容身之处不容易的时候,崇义想到的是自己因为痴迷演花灯戏的时候,不小心烧掉了家里的房子,让全家人没有住的,那才真是苦啊。不知道现在父亲和兄弟们都怎样了?崇义是因为惧怕瑞熹体罚,惧怕承担责任,更是想出来闯荡江湖,挣大钱修大房子,才毅然离家出走的。现在也管不了家里了,等以后自己发达了,加倍报答他们就是了。崇义还想到了自己这两个月来过的非人的生活,整天都睡在阴暗潮湿的窝棚里,四周都是坟堆,与死人为伴。吃的也毫无保障,经常是吃了上顿没有下顿,下苦力也毫无所获。所以,崇义十分认同杨志高的那句话,现在在军营里了,吃的穿的即使不算好,但是有保障了,住的条件也算大大改观了。

    当时,崇义还认为,杨志高家应该不存在住房的问题,直到两个月后的一天,崇义在一次偶然的公务机会路过杨志高家,才明白他所说的这句话的含义。杨志高家在一座高山上,那里青山环抱,茂林修竹,但当崇义敲他家门的时候,他父亲穿着一件杨志高带回去的绿色军装出来开门,没有见到家里其他人。原来,杨志高母亲,还有三个弟弟一个妹妹,没有衣服穿,无法见外人。如果有外人来,都是杨志高的父亲穿着这件衣服出来见人。平常在家中干农活,都是穿烂得不能再烂的衣服,就是由线条拴着的碎布片,挡住关键部位出去干活。穷,杨志高家太穷了!穷人家才能体会到有个窝的重要性。后来崇义才打听到,虽然杨志高已经从军一年,还是那样省吃俭用,但他带回去的钱,能够让一家人有碗饭吃就不错了,生活是那样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