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走过的一半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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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篇:情窦初开的太早

    1991年,一年级的第一个学期,我成为了我们这届第一批加入少先队员的同学。在带上红领巾的那天,自豪感油然而生,一直想着该怎么和爸爸妈妈分享这份喜悦。

    在这天,家里也有个巨大的惊喜在等着我。

    在大多数人家里都还是黑白电视的时候,在爸爸妈妈每月工资只有几十块的时候,他们花了两千多块钱添置了一台彩色电视机。

    直到现在我也不理解爸爸妈妈花光积蓄去买彩电的这件事情,但爸爸说:“当时家电对于家的意义等同于现在的房子和车子。”

    好像这个理由并不能说服我。

    一跨进家门看到它的瞬间就把红领巾的事情完全抛之脑后,一整晚都守着这个宝贝,直到所有电视台都停止转播变成了一个个花花绿绿的彩色圆盘子,才不舍的上床睡觉。

    第二天早上,才想起来红领巾的事情。我站在爸爸妈妈面前,指着胸前红领巾说:“我可是第一批加入少先队员的哦。”

    那个早上我们笑得特别开心,笑声里有爸爸妈妈对我的骄傲,有彩色电视机带来的喜悦,但最多的是我们的生活正在一步步变得更好。

    周末,外公外婆带着堂姐堂弟们从乡下赶来,为了看看我们家的新电视。当电视里出现那逼真的彩色画面时,他们脸上都是一样不可思议。

    后来堂姐告诉我,那时她特别羡慕生活在县城里的我。

    “想买东西出门就能买到,不像我们买块橡皮都要走十里路。”堂姐说:“放学也不用去割草喂猪喂鸡,还要照顾弟弟。”

    “未来我一定会过上更好的生活。”她说的斩钉截铁。

    堂姐初中毕业就去了深圳工厂,缘分眷顾了努力的她,她恋爱了。她的爱人来自香港,结婚后,堂姐便定居在了香港,在香港也有了自己幸福的家庭和富足的生活。她如愿过上了更好的日子。

    1992年以前,我们一家三口都住在这小小的两间房里,房子很小,却装满了爱和幸福。1992年,爸爸单位新修的楼房竣工,我们便成日的扳着手指头数着日子,等待着搬新家的那天。

    新家离老房子不远,搬家那天,爸爸在单位借了一辆三轮车,一趟趟来回运着,爸爸踩着三轮车,妈妈在后面扶着,我也抱着一些小东西跟着一趟趟来回跑着。家具不多,很快就搬好了。

    新家对于我们,就是豪宅,有三个卧室,有客厅,有饭厅,有阳台,最重要的,还有单独的厨房和厕所。而我,也有了属于自己的秘密小天地。

    九十年代的邻里关系很纯粹,也很亲密,互帮互助。爸爸有两个关系很好的朋友,三个家庭经常以各种理由聚会,大人们聚拢打牌聊天,小朋友们也自然玩儿在了一起。除了我,还有一个女孩和一个男孩,我认为的初恋,也就在那时懵懵懂懂的开始了。

    认识的时候,我七岁,是三个孩子里最大的,他比我小半岁,长着一张棱角分明的脸,长大后在海报上看到王力宏,发现他竟长了一张明星脸。女孩子大多比男孩子发育早一些,所以不论是身高,想法还是言行举止,似乎我都显得更加“成熟”,也许正因为此,他才更愿意以我为伴而忽略更小的那个女孩子。

    我们喜欢和对方一起玩耍;我们一起“排挤”彼此之外的异性;我们也会因为对方和别的小朋友一起玩儿而赌气;我们会把好吃的东西留给对方;我们会记住好玩儿的地方,下次再一起去;在生病的时候,也只有对方陪伴着才会乖乖吃药。

    我们相互陪伴着成长,我也曾以为我们只是朋友,直到一次玩耍两人摔在了一起,近距离的四目相对我感到了害羞,他也脸红了。我才确信我们之间,或许有比朋友更加复杂一些的情愫。

    异样的感觉一旦萌生,我们之间的相处就变得不自然了起来。我再也没有随心所欲的出现在他的房间,随意躺在他的身边。他也再没有邋里邋遢刚睡醒穿个短裤就跑到我的面前扒拉我的头发。也是这种不自然,逐渐拉远了我们之间的距离。

    慢慢的,即使路上偶遇我们都故意低着头,假装不认识的走过,中学过后,更是形同陌路。再后来他父母离婚,跟着妈妈搬了家,我们便彻底断了联系。前几年春节,爸爸和以前的老同事们聚餐,去接爸爸回家的时候碰上了同样来接爸爸回家的他。

    “小时候多要好,长大了还不联系了。”他的爸爸说。

    我的爸爸也在一旁附和着:“赶紧的,电话留下,以后要多走动。”

    我们交换了联系方式,但却一直没有联系过。

    也许是在不懂得感情的时候有多亲密,在懂得感情的时候,就会觉得有多尴尬吧。

    长大后,朋友想听我初恋的故事,当我讲起这段,大家都说:“小屁孩的故事,怎么可能算的上初恋。”

    可正是这懵懂、青涩又说不清的丝丝绕绕,根深在我心里,他就是我的初恋。

    新家的楼下住着的女孩儿,是一起从老房子搬过来的好朋友,我们年纪相当,还在襁褓里,妈妈们都经常把我俩放在一块儿,我们是朋友也是同学。

    我们曾偷吃邻居家的红烧肉还躲到角落听邻居的谩骂;我们一起偷穿大人的衣服还学着他们的模样去菜市场假装讨价还价;我们看了新白娘子传奇,学着媚娘一样每日祭拜白素贞,希望起身转一圈后也能变得那么美丽;我们知道蜻蜓是益虫,所以会捡起路边蜻蜓的尸体拿到花园里掩埋,并给它插上三根树枝;我们一起藏在大油桶后面舔着同一根冰棍,直到天黑红着双眼的父母才找到已经熟睡的我们;我们甚至因为无聊,在老房子的公用厕所里一起蹲着大便,我们捂嘴偷笑,完全不理外面内急的人憋得满脸通红。总之,所有好朋友之前该做的事情,我们都做过。

    搬到新家后,来了一位年纪相当的女孩,三个人的友情并不牢固,且纷扰复杂,我们都争先想成为最受欢迎的那一位。

    她悄悄告诉我说:“我永远都最喜欢和你玩。”又补充道:“你也要最喜欢和我玩。”

    那当然了,襁褓里的友谊,我信誓旦旦。

    可之后,她又将这番话告诉了另外一个女孩儿。我难过的要和她绝交,最后爸爸妈妈们出面调节,才解决了我们之间的矛盾,我们又是好朋友了。

    我们是对方在这个世界上的第一个好朋友,我们一起哭、一起笑、一起分享、一起成长,也是最不可或缺和最不可能遗忘的那部分。

    后来,我们长大了,到了不同的城市读书工作,距离很远,几年也见不了一面,但距离又很近,每次联系仍有着说不完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