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厦刀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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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九章 第二个人

    跪在地上的私商唯唯诺诺道:“第一位主顾是蒙面来的,但无论他的穿着,还是其展现的财力,他绝对是一位中层以上的人物。”

    “有什么特征吗?”范众问。

    “这个,中等个头,偏瘦,男性……”

    “只有这些?”范众蹙眉道。

    “我们做私商的,老盯着客人观察也不好,不是吗?”

    “那他买了多少只耳朵?”范众道。

    “据说,加起来有十五只……”

    “他一人就十五只!你们私市一共卖了多少只耳朵?”米糕这时站出来,亲口追问道。

    私商略一犹豫,道:“我听说……大概三十七、八只吧,只多不少。”

    “三十七?被割耳朵的一共也才多少人!”米糕激动道。

    “毕竟不是所有被害人都上报,这里面也不全是真凶干得不是……”私商嗫嚅道。

    米糕骂了一句,又咳嗽了几声。

    范众却用平和的语气道:“再想想,关于这个人还有什么特点,和其他大主顾相比,有没有不一样的地方?”

    “这倒是有。”私商拍了下手掌,道:“除了收耳朵,他似乎还收眼球。”

    “你们还卖给他眼球了?”米糕问。

    “不不不,与耳朵不同,眼球这东西不是肉,一旦破损,其形态有些难以言喻……总之,没人卖这东西。”私商解释道。

    范众暗暗记下第一个主顾的特点,只觉这人似乎拥有极其古怪的目的。不过回想起来,若不是认识詹姆士,也很难想象他会用人耳发酵。

    “第二个客人呢?”范众接着问道。

    “这第二个人不是来自中层,虽然他也蒙着脸,却用得是一块破布。只听他怨毒的语调,就像是生活在底层的劳工。”

    “特点呢?”

    “特点特别鲜明!”私商抢着道:“他大高个,足有一米九多,特别胖,尤其是那个大肚子,鼓成了球!”

    听到这里,范众向米糕看了一眼,米糕微微点头,表示应能通过外表抓到此人。

    “那么这个人买了多少只耳朵?”范众问。

    “大概有十只吧。”

    一个大胖子,买了十只耳朵。这让人不自觉地联想,他将这些肉串成串,放在火上烤制……

    范众摇了摇头,屏除这些杂念。他继续问:“现在说说第三个人。”

    “这第三个人是愣头青,连脸都没有蒙。”私商嗤地一笑,道。

    “那如果你再见到他,能不能认出这个人?”米糕抓住这一点,马上道。

    “这个……恐怕不能,我只是听说过,但没与他做过买卖。”私商道。

    “那你知不知道是谁和他做得交易?”范众问。

    “这个……也不知道,私商都蒙着脸,我们只相互传递一些消息,绝不细究是谁传出来的。”私商一脸为难的表情,道。

    范众叹了口气,道:“那你详细说一说这第三人的特征吧。”

    私商跪直一些,殷切道:“这第三人你们一定能抓到,正如我之前说的,他是个愣头年,年纪大概二十出头,一看就是工人,没有混帮派或创业。据说他为人非常油滑,买了五只耳朵,每一只都要和商人讲价。”

    话说到这里,范众与米糕已觉出不对。他们同时把目光望向詹姆士。

    詹姆士站在私商的视觉盲区,耸了耸肩,指了指自己的脑袋。

    看来这第三个大主顾,正是詹姆士本人了,他买了五只耳朵,也正对应上那充满血水的罐头。

    米糕失望地摇了摇头。

    接下来,众人又打听余下七、八只耳朵的情况。

    据私商供述,剩下的买家都是散客,他们每人只买了一只耳朵,或者是用来加餐,或者喂养宠物。据他说,帮派成员有养狗或是蛇的。

    范众严肃道:“还有没有其他的?你要明白,你提供的情报越多,你就越安全。”

    “有的,有的,还有一件有意思的事……”私商立马道:“那三位大主顾,他们互相见过面。”

    “什么意思!”范众与米糕皆浑身一震。

    詹姆士亦微不可查地颤抖了一下。

    “我这么说不太准确。”私商道:“事情是这样,那第二个大主顾和第三个大主顾是同一天来收耳朵的,他们原本各买各的,都想买到更多,但当他们发现对方也是如此,曾站得很近观察对方。最终,那愣头青怕了,主动退出竞争,把市场上的耳朵都让给前者。

    “但是无独有偶,两天后,第二个大主顾,就是那胖子,又来收购耳朵,这次却碰上了所谓第一大主顾。这次,那两人都没退缩,直接当面竞价。最终第一主顾大获全胜,他一人包揽市场所有人耳。胖子则白来了一趟。”

    私商的这段话,直听得范众与米糕瞠目结舌。

    范众走到后面,拉了詹姆士一把,想把他带到远处。米糕忽道:“慢着。”

    米糕取出两个塑料束带,将私商的手脚绑了,然后也跟了过来。他也要向詹姆士了解情况。

    范众道:“你面对面见到了胖子?”

    “这倒是真的……我见到了。”詹姆士一会儿看看米糕,一会儿看看范众,道。

    “当时你为什么把货都让给他?”米糕追问。

    “我没办法,我不得不让。您是没看见,他那么高个,足有两米;那么胖,挺着个大肚子,再借我十个胆,我也不敢跟这种人作对啊……”詹姆士无辜道。

    “只是这样?”范众问。

    “还能怎样?”詹姆士反问。

    “你没和他聊几句?”

    “他是来买人耳朵的,我哪敢这么做?”

    米糕突然道:“如果让你再见到这个人,你能认出他吗?”

    “何止是我,任何人都认得出来。虽然我没见到他的脸,但他的身材是独一无二的。”詹姆士夸张道。

    事情到了这一步,无论是范众还是米糕,都没什么可问的了。

    当晚的审讯便到此为止。片刻后,一个便装的的男人出现在垃圾通道,帮助米糕押送私商。据米糕自己说,至少今晚,他没脸再找钢兵帮忙。

    至于这穿便装的男人,他不是另一个取证人。其社会地位明显低于米糕。

    关于以后的调查方向,米高透露,他会仔细审问收押的三个私商,一方面也会抽时间找大主顾。但最主要的,是要调查垃圾堆中的耳朵,这才是找到真凶的关键。

    当然,如果调查不顺,安排人顶罪也是必行之策。

    对于范众和詹姆士二人,米糕表示他们两清了。不过以后若他还需要线人,或许需要指认什么人,他还是会来找他俩。詹姆士并不是很担心,他心里清楚,米糕快死了。

    忙了一晚,詹姆士回7层隔间睡觉。而范众不敢回隔间,便随便挑了个高层休息。待第二天再去工厂补觉。

    这一夜过得很安稳。

    第二天在工厂吃过午饭后,范众按照许诺,出现在42层医护区,陪艾思思散步了十分钟。

    “这是抗生素。”这次,艾思思将一粒药片放在范众手中。

    范众道:“你每天都要偷一些药给我吗?”

    “如果能做到的话。”艾思思道:“你或许希望我攒一段时间,然后一下子给你很多药,这样可能更有成就感。但是我保存药物是有风险的,随偷随给才是聪明的做法。”

    范众并不介意这一点,鉴于药物在私市价格不低,这其实是一件好事。按他原本的意思,艾思思只要每周偷一点来,已经算很不错了,没想到收获大超预期。

    下午四点左右,范众离开工厂。他打算去一个地方。

    其实从昨夜开始,他的心神便没有完全平复。米糕或许没有发现,但以范众对詹姆士的了解,他觉得詹姆士在撒谎。

    詹姆士似乎认识那个第二大主顾,即“胖子”。

    其撒谎的破绽在于,以詹姆士的习惯,若他与别人对视,他不会甘于退却。上前攀谈,结交朋友,谋取利益,这才是他的一贯做法。

    哪怕真因为对方过于凶恶,没能结交。以詹姆士的性子,也必会调查一下对方,摸清对方是谁,乃至为何要买人耳朵。

    若对方是中上层的人,詹姆士或许做不到这一点,但同为下层,这对他并不困难。

    想到这一层,范众发现问题的性质改变了。问题不再是,詹姆士为什么不调查对方,而是詹姆士为什么有意保护对方,不让其被米糕关注。

    首先可以肯定的是,詹姆士必定认识这个人,同时他们还很熟,可以称兄道弟。或许,这其中还有利益牵扯。

    对于那人的外貌,詹姆士是这样描述的:“足有两米那么高”、“挺着大胖肚子”。既然詹姆士的目的其实是保护这个人,可以想象,这两条描述皆是谎话。

    范众心中想着这一切,脚下越走越快。

    既然这是谎话,考虑到私商没有骗人,或许可以这样想——那第二个人身材的确很高,但决到不了两米,至于有一个大肚胖子这一点,多半是伪装,内里可能是用衣物撑起来的。

    这样想来,范众心目中有了一个人选。

    他此刻站在7层,正对着楼层的一角。那里是大厦最底层的饭厅——螺,其老板正搬出他那口筒锅,准备熬制那种很受下层欢迎的重口味糊状食品。

    那位老板身高一米九有余,身材不胖但很健壮。至于他和詹姆士的关系,范众曾听詹姆士亲口说,肉味豆的主料,即大豆,是通过老板的关系低价购置的。

    如果说他就是第二个大主顾,他为什么需要人耳朵呢?作为一家餐馆的老板兼大厨,其原因让范众有些不寒而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