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刍隐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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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近乎于完美的“改造人”

    离开培训机构后我沿着平日的路径走回家中取车钥匙,住所离工作的地方并不远大致步行也就不到半小时的时间,这应该也是我能在那地方工作十年之久的原因之一吧。平日里上班几乎是不开车的,上下班高峰期的拥堵我实在是无法忍受。每天已经在一个极度狭窄的琴房待一天了,上下班还要在一辆破旧的二手车上堵上个十几二十分钟着实让人烦躁。倘若疾步前行去上班的话实际用时相差无几。

    培训机构正门对面是我常去的seven-eleven,平日上下班都会特地进去买点喝的或是小零食、关东煮、饭团什么的。离seven-eleven不远就有条小道,小道左右两侧都被堆砌起来的砖头包裹着,砖头上长满青苔也不知为什么长期无人处理,就连小道的地面也满是青苔与早已发黑的霉渍,大体是因为小道常年积水潮湿的缘故吧。小道约莫有三四百米,随后左拐就是两旁种满衫松满地都是小碎石的小路,再往前走三四百米是一个公园,平日许多老人家在这耍太极、跳舞放学时间还有大批的小孩在这玩耍。穿过公园沿着草坪上坡,这段路十分的难走,草坪上铺着一块块的大理石步伐迈小了会卡在两块相邻的大理石之间我试过几次不注意在这崴脚,倘若要每一步都踏在大理石上步伐对我而言又太大了,每次走这段路似乎都在是否遵循道德上反复横跳,不过大多数时候我还是选择了践踏在草坪上。路的旁边是一家俱乐部的泳池,更远处是有几个网球场每次经过总会站在这里看人游泳或是打网球。少则站十来分钟,多则站一两个小时也不无可能。为什么会这样傻站着看别人娱乐,具体原因也说不上来。也许每每站到这里时我的思绪早已飘到九霄云外,不过是个没有灵魂的空壳在原地站着罢了。过了俱乐部再往上上几段石阶过个马路便是我的住所了。几乎每天上下班都是这么一个步行的路线。每天这样的来回重复此路线并未让我感到一丝的乏味,相反的这段路总能让我心旷神怡、心绪安宁。大概是这段路总能让我有似曾相识的感觉吧,那应该是在山间里的小径上,即便是具体的记忆已经含糊不清但美好的感觉会刻入骨髓如同每个人身上独特的气味一般时不时就会四散开来。不论是在seven-eleven买来吃的零食也好、充满青苔味的小道也好,种满衫松的小碎石路也罢还是在公园打闹的小孩、锻炼运动的老人、游泳池的人、打网球的人,即便是那段一不留神就会崴脚且又备受道德谴责的路也罢,这些都能让我感到舒适。

    回到家中取过车钥匙往停车位的方向走时路过清吧,还是会不由自主的在清吧门口站一会看着这如同垂暮的老人般的店面。透过玻璃往里面望了一眼,并没有看到那个叫时礼的服务员,也没有看到常坐在角落的那名男子。大体上应该是一名男子吧。男子头戴着圆顶帽、戴着墨镜以及一个纯黑的口罩(也可能是清吧灯光暗的缘故误以为是纯黑的)、长款风衣休闲西装裤、一尘不染似发亮的皮鞋、纯黑的长筒袜,全身所有的皮肤几乎都被包裹了起来着实非常吸引人的注意力,这也是为什么我只匆匆瞥了两眼男子便能记忆如此的深刻的缘故吧。本想进去外带一杯牛奶乌龙的,作罢只能下次了。

    大约四十分钟后我驾车来到了饭馆,按着停车场保安的指引顺利的停好了车(但我真的十分厌恶在我倒车时站在车后大声嚷嚷“倒!倒!倒!”的人)。进入饭馆前看了看斜对面的seven-eleven,想起了上周买雪糕时犹豫不决的我。这一次走到冰柜面前几乎没有过多的思考便拉开了冰柜从中随意抽走了一只冰棍,迅速走到收银台结账后放进了我的裤袋里。这应该会是个不错的惊喜吧,或许我应该如妻所说的那样试图去做出有效的改变,哪怕只是买雪糕。

    从seven-eleven出来后遇见了刚准备进饭馆的林聿怀。

    “哥!这边。”林聿怀向我招手说道。

    “好久不见。”林聿怀走到我身旁搭着我的肩膀。

    我的亲弟弟林聿怀,一个近乎于完美的“改造人”。林聿怀从小到大就是大多数人眼中别人家的孩子,父母当然也为这个将来能继承衣钵传承意念的人感到十分的骄傲。与我不同林聿怀打小就如同天才一般,加上父母在我身上得出的失败经验继而精细打磨嵌入最新的技术内核,这样一个近乎完美的“改造人”便诞生了。林聿怀的出现剥夺了我在这个家庭中一切的价值,随着林聿怀学成归国也意味着我仅存的一丝可利用性也宣告着无有了。林聿怀一个开朗、乐观、积极、聪敏,似乎一切都能应对自如的人。但我们之间的关系并非是恶劣的,更多的大体是我无法面对这样一个弟弟,每每看见弟弟我总能感觉得到自己是一个毫无价值失败的实验品。

    大体是在林聿怀一年级的时候,有一次我带着林聿怀在老家附近的山上探险。老家那边的大山连绵不绝满山种满了桉树,黄昏的时候从远处眺望金黄色的阳光像是在云层上倾泻倒入山中那一幕总能让人深深的沉浸在其中。山上并没有铺石阶,只有登山爱好者长年累月留下来的泥土路,我和林聿怀沿着泥土路往上爬稍微崎岖不平的陡坡我们就用在家里偷出来的厨刀插在泥土路上攀爬。就这样林聿怀一个不慎失手摔倒沿着泥土路一直滚到了一个坑中,一直呼喊着“哥哥”。但我并没有理会,看见林聿怀失手的那一刻我感受到了人生中第一次极度恐慌的感觉像是在失重感与踩空感之间反复交错的变化着。随后我便迫使自己冷静了下来,不惜用厨刀划破自己手臂所带来的疼痛感强行将自己在失重感与踩空感中脱离。手臂因为被厨刀划破不断的渗出血液沿着我的手掌顺着中指一滴一滴的滴在泥土路上,我的双眼开始没有一丝的忧虑与恐慌,逐渐地我的眼神不再带有任何的感情就像是死不瞑目的死人,眼神里充满着空洞、丧失水灵的气息此刻我仿佛能感觉到自己眼珠正从黑色渐渐地褪色成褐色像是在一点一点的褪去对弟弟与生俱来的情感一样。耳际传来深深地沉寂,再也听不到任何的声音,鸟鸣声、风声、树叶摆动的声音、各种动物的声音当然还有弟弟的呼喊声,都不再可以传入我的耳中,有的只是深深地沉寂“嗡”…嘴唇也似乎被何种不可思议的力量紧紧的封闭了起来,应该是被封闭了起来,我没有企图张嘴企图去挣脱但我确切的感觉到了此刻我张不开嘴。四肢也像是蜡像一般被死死的定在了原地,全身包裹着的石蜡让我无法动弹。后背持续蔓延着刺骨的寒意,这是我第一次感觉到像是有人用冰块在我背脊骨上下来回滑动的感觉。

    “就这样让林聿怀消失在世上吧!没有比这更好的机会了!”

    紧紧被封闭的嘴唇依然无法张开,但在那一刻我确切的听到了这么一句话。有人用我的声音在我耳边不停地说着这么一句话“就这样让林聿怀消失在世上吧!没有比这更好的机会了!”

    那一刻我到底是被恐慌定住了或是被自己潜藏的“恶”所定住了,我不得而知也无法通过任何常规性的思维追寻到答案。但那一刻我非常确定的感受得到,我犹豫了。我迟疑了。或许那句话并不是有人用我的声音在我耳边娓娓道来,而是从我的内心深处连我都无法到达的深处从未有机会揭露过的深处像是本能那般发出了潜藏已久的心声“就这样让林聿怀消失在世上吧!没有比这更好的机会了!”

    身后刺骨的寒意逐渐消失,那一只用冰块在我背脊骨上上下来回滑动的手紧紧的抓住了我的双肩。十根手指一点一点的刺入我的肩膀我得以从像是被封印的状态下解封,以疼痛、流血为代价,那是实实在在的血液。随后一把将我推了过去,我沿着泥土路滚到了坑前,下意识的将双手伸出将坑内的弟弟拉了上来。我的手臂、双膝、肩膀都不断的流淌着鲜红的血液。

    弟弟大声的呼喊着:“哥哥我的腿好像摔断了。”

    我将林聿怀背在身上说道:“没事的!我不会让你在这死掉的。”

    林聿怀像是从喉咙深处发出了一声沉吟“唔…嗯。”随后便昏了过去。

    我不停的往医院跑去,发疯似的狂奔。林聿怀的脸不断拍打着我流血的肩膀,大腿不断地摩擦着我被厨刀划破的手臂,双膝似乎也在奋力的奔跑中感受到了伤口更大程度的撕裂,我似乎全身都翻涌着血液连同林聿怀的血液在我身上不断地交融洒落。

    “就这样让林聿怀消失在世上吧!没有比这更好的机会了!”声音依然不断地充斥在我耳际,但身体似乎不受控制般的朝医院奔跑着如同无法停下来的永动机一般,只是在不断的重复着最初的程序,而那也理应是我身为哥哥“善”的初衷。

    到了医院踏进门的一瞬间我应声倒在了地上,或许是体力不支,或许是失血过多但我知道受伤的不是我,需要被第一时间救治的应该是林聿怀。用尽最后一口力气向周围的医生护士说了一声:“先救我弟弟。”便昏死了过去。我并不能确定如此微弱的音量医生是否听的清楚,但那是我用尽最后一口气想要发出的声音。

    醒来后,看着隔壁床还在昏迷的林聿怀,看着依偎在林聿怀床边的父母。父亲看我醒了便走到了我的床前,狠狠的对我扇了一巴掌,狠狠地瞪了我一眼,什么都没有说转身看着窗边。而母亲自始至终目光都紧贴着林聿怀,在母亲的眼里我似乎并不存在,从未存在过。

    自那以后我再也没有单独带林聿怀出去过。

    “想什么呢哥?”林聿怀仍是手搭在我肩膀上说道。

    “走神了呗,太久没见我不记得我这陋习了吗?”我把林聿怀的手从我肩膀上拨开继续道:“你在这站着干嘛?迎接我吗?”

    “不全是只迎接你一个人…”林聿怀笑了笑继续道:“等我的未婚妻呢。”

    “哦?”我眼神恍惚了一下

    “在那边认识的,这次毕业和我一块回来就是打算见见父母,顺带商讨一下婚事吧。爸妈应该盼很久了吧。”林聿怀看着马路眼帘显得有些低垂的说道。这般模样似乎并未让我感觉出这像是即将新婚该有的喜悦或是期待。

    “唐琳!这边。”林聿怀向对街高举着手呼喊道。

    只见一女子弯曲着手臂半举着手应答到,便快步穿过马路走来。

    “哥,这就是刚刚和你说的我的未婚妻。”林聿怀牵起女子的手介绍到。

    “你好,我叫唐琳。”唐琳向我伸出手表示着握手道。

    在与唐琳握手后漫不经心的说道:“我叫林聿初,他哥。”随后指了指林聿怀。

    “上去吧,爸妈等很久了吧。”林聿怀说道。

    “你未婚妻不是和你一起回来的吗?”

    “有点迫不得已的事情,我比聿怀早了几天回来。”唐琳解释道。

    “上去再聊吧!不然爸妈要生气了!”林聿怀牵起唐琳的手推了推我说道。

    来到包房只见父母在谈论医院的事情,我似乎有点急躁的问:“蓝青呢?”

    “她有点事要回娘家一趟。”父亲擦拭着眼镜片说道。

    “一一也跟着回去了吗?”我追问道。

    “嗯。”父亲似乎显得有点不耐烦了。

    见此状我也没有再继续追问下去,但有什么急事是需要带个一个孩子做的呢?带着个孩子不会更麻烦更不好处理急事吗?说不定孩子还会闹更多的事情呢!

    “伯父您好!我是聿怀的女朋友我叫唐琳。”唐琳给父母倒着茶说道。

    “爸…妈我准备和唐琳下个月领证结婚呢。”林聿怀说道。

    母亲看了看父亲,只见父亲喝着唐琳刚倒好的热茶后母亲回答道:“我和你爸也商量过这事,之前去你那边大家也都了解过了,改天请亲家一起吃顿饭?”

    “当然可以啊伯母,您二位看什么时候有空我和我家人沟通一下。”唐琳站起身往父亲刚喝过的杯子中再次倒茶。

    “那爸妈你们是答应了是吗?”林聿怀说道。

    “人家家里人都还没答应呢,光我们答应有什么用。改天一起吃顿饭达成共识了再说。”母亲转动着托盘继续道:“来!唐琳你看看菜单想吃点什么。”

    “伯母我随便就好了,您二位点菜就行。”唐琳双手放在膝盖上轻微弯曲着腰说道。

    “聿怀啊!你跟人家唐琳求婚了没有啊。”父亲拿过菜单看着林聿怀说道。

    “爸,这当然是求过婚答应了才见家长商量婚事的呀。”林聿怀拉起唐琳的手展示着对戒说道。

    “那行,好好找个女的结婚我和你妈都没意见。”父亲起身走到门口打开门朝着走廊喊道:“服务员点菜。”

    “你爸没意见我当然也就没意见,你们年轻人喜欢就行。”母亲更像是附和着父亲说道。

    这顿饭就在他们四人的谈笑之间结束了。整顿饭下来林聿怀似乎并没有透露出准备新婚该有的喜悦或是期待,倒更像是理所当然抑或者说是在解除某种想法,具体是什么想法我也说不来上更无从得知,但我确实有这么一个感觉。

    下到饭馆门口送别了父母之后我向林聿怀说道:“你两今晚住哪?”

    “先住酒店吧,明天还要去唐琳那边拜访她的父母呢。”林聿怀回答道。

    “哦。”我感觉自己多问了显得有点愕然的说道。

    “唐琳帮我去对面seven-eleven买两瓶水可以吗?”林聿怀问唐琳。

    “要哪个牌子?”唐琳问道。

    “Perrier青柠味的。”说完林聿怀看着已走到马路中间的唐琳随后搭着我的肩膀把我拉到角落处继续道:“哥,你和嫂子多久没见过了?”

    “干嘛问这个?”我蹙着眉望着林聿怀。

    “唔…也没什么…就…”林聿怀若有所思的看着对街接着继续说道:“就…如果有什么事你可以和我说,我希望可以帮到你。”

    “能有什么事?”对于刚回国的林聿怀我并不能感觉得到他能知道些什么事情。

    “就只是想告诉你,我可以是你的分忧对象。”

    我看着林聿怀腿上的疤痕,疤痕在街灯下似乎显得更加的触目惊心。

    “不需要,我先走了。”随后便扬长而去。

    回到家附近把车停好后我拨通了妻的电话,但妻并没有接过电话重复了好几次都直至响停也没有接通过。

    走到清吧门口仍旧是被这店面所吸引停下了脚步,但比起白天,夜晚月光的照射似乎让这位垂暮的老人多少显得有些惊悚。夜晚并不能让我透过深邃的玻璃看到店内,只能看到一片空洞的黑,像是能吞噬一切的黑洞一般。

    推开门走进去朝四周看了一圈,并没有看到时常坐在角落里的长风衣男子也没有看到时礼,随后我在之前的位置坐了下来,向服务员要了一杯威士忌。

    “好久没见你来了。”男子倒过威士忌放到我门前说道。

    “啊?我们见过吗?”我十分惊讶的问道。

    “你之前来的两次不都是我接待的你。”男子从兜里拿出火机点燃嘴上叼着的香烟继续道:“不过之前你都自己一个人一个劲的在那喝闷酒,和你讲话也不理人。”

    从他口中阐述出来的怎么和我记忆里完全不一样,之前不是一个叫时礼的服务员接待我的吗?

    “这里有叫时礼的人吗?”我着急的问道。

    “时什么?”男子一脸疑惑蹙着眉往我杯中补充着威士忌。

    “时礼,一个看上去蛮忧郁的女人。短头发、眼下有颗痣的。”我喝过刚倒入杯中的威士忌说道。

    “我们店里没有女服务员,更没有姓时这么特别的人。”

    “那…那…”我不知道该怎么形容现在的心情,不知这是属于惊讶还是恐慌的感觉。

    “前两次你都是自己一个人闷不吭声的坐在吧台喝酒啊,何况我店就这么大一眼看完了。”

    “就这么大?那里不是还有个…”我指了指原本应该有个地下室入口的地板说道。但现在我手所指的地方别说是地下室就连应该有的入口也并没有看到。

    放在衬衫口袋里的手机响起了,是妻的来电。

    “喂?”我立即放下手中的威士忌接过电话说道。

    “林聿初不如我们离婚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