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忆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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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十四:前世今生(一)

    “春风得意马蹄疾,一日看尽长安花。”在那一日墨尔本的疯狂赛马节后,澳洲的一切又回归了往日的平静。墨尔本,欣欣向荣一座繁华都市,阿德莱德,人烟虽无法与之比较一二,但也不缺朝气蓬勃。夕阳之下,邱霜跑向两个她的闺蜜后,回头朝我笑着摆摆手,余辉之下,江南一女,莞尔一笑,酷暑也生爽意,气闷也觉通透,我回敬一笑摆摆手,转身离开刚刚下班的秦味面馆,准备回家继续复习我的功课,临近考试周了,虽说都学过一遍考过一遍了,能考的更好,当然要得,既然重来一次,一定要有突破的嘛。

    走过唐人街三街转角,我自是一下愣住,眼前又是熟悉一幕,那熟悉的青色道袍,嘴上胡须,戴一顶黑色道帽,这次老道人却双臂之间夹着一把拂尘,又叫拂子,这把毛色很是考究,并不雪白如纸张,而是夹杂着一些灰黑色毛在其中,一看就是兽毛所做,鹿尾之毛。那老道人还是在街角席地而坐,身前并不放瓦钵,因为他不是乞丐,也不是化缘和尚,只是双眸紧闭,嘴巴一动一动似是在念些口诀,右臂腋下夹住拂尘,左手伸出,十二地支尽在其手指相位之上,大拇指来回敲击各个指腹,缓慢掐指,演算。最终敲在食指第二处指肚处停下,那便是辰,属相中辰龙之辰!

    老道士缓缓睁开双眼,转头看向呆呆看着他的我,又像是知道我要来,故此在这守株待兔,又像是意外相逢,带些欣喜之感。

    “小哥。”老道人起身对我行了一道家礼,半弯腰柔声说道

    “道长,又见面了,你我真是缘分不浅啊。”

    “哈哈哈哈哈哈,是天道中天命,小哥与贫道缘分颇深啊”

    “您要是故意在这求偶遇,推销些转运避灾的道家器物,咱就免了,我不信这些,至少咱们彼此留一尊重,也不算断你我香火之情。”我打趣道,并仔细打量他的神态。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贫道并无此想法,只想问那日所赠水仙花,可已开花?”

    “嗯,开了。”

    “可是在遇到一女子后盛开?”

    “嗯,是的”

    “可是在重逢一故人女子后开花的?”

    我一时间哑口无言,不知这老道士是不是在我屋里安装监控了,怎么什么都知道。

    “呵呵呵呵,不想说也无妨,那老道就不耽误小哥,先告辞了。”

    夜色已至,我的屋内客厅,灰白色木桌是我往日学习,吃饭,写东西,常坐的位置,现在在我右手边的座位上,坐着个喝茶的青衣老道士,我真是太好奇了,太好奇了,他是怎么算到我会遇到谁?他究竟是谁?怎么总是莫名其妙出现在我生活之中?我之前的日子里从没见过这道士啊,所以还是冒险请这个老道士来到家里深入了解一下,好好唠唠嗑,想多了解些,有时候所谓缘分就是奇妙,没有具体为什么。

    左手窗台,水仙花开着,依旧等待月光降临,金光撒满全身,沐浴酣畅,右手边,认识不久却缘分颇深的神秘老道,有条不紊的一口口品着我给他沏的四川雪顶,还他妈不看我。

    “小哥,邀贫道入贵宅院,可有何事,想诉想知?”

    “行了行了行了行了啊,您啊别跟我说那一堆堆文绉绉词句了,我问题多了去了,看着您坐我旁边,更别扭了,不知从何说起。”

    “呵呵呵,贫道自幼修道,小哥想说什么想问什么,贫道自然尽自身所学,答之所以。”

    “你可别动歪心思,我会巴西柔术。”

    “无量天尊,贫道已入道门,不敢不敢。再说小哥,此时的你,不应该会啊。”

    “您,到底都知道些关于我的什么呢?为何貌似对我了如指掌”

    问题问罢,老道轻笑一声,眨眼间,双指掠至我眉心处,只觉一阵眉心酥麻,顿时眼前一片漆黑,

    “小哥,故事很长,但近日气象愈发形势逼人,娓娓道来老道恐时间不多,且先看前世今生。”

    在我眼前,漆黑一片,仿佛置身一片无底深渊之中,不知身处何处,无法出声,也无法呐喊,听不到一丝声音,接者突然身边出现云雷滚滚,眼前全是黑雾一片,四周乌云连滚,像是自己被龙卷送至暴风长空之中,但身体并不觉得有风,有卷力,有推力,仿佛眼前种种恶劣与我无关,只是呈现在我视野里面。

    忽然之间,刹那一瞬,风云皆散,一片刺眼白芒将天地包裹,我立即抬起双臂遮住眼睛,

    居庸关外,风声鹤唳,红漆暗淡的城楼上已经插满尸体,新旧血液浦洒在每块砖石之上,已然融为一体,关外荒原之上,尸横遍野,满地士兵的尸身遗骨无一处完全,已然血污浑身,残肢断臂,焦黑的焦黑,腐烂的腐烂,发臭的发臭,几只黑鸦正在一处尸堆起来的小山上大快朵颐你争我抢,我不知我自己目前以何形式在观看这个画面,只觉得像是大型5D体验电影一样,怒鸦会从我身上穿过我飞行,仿佛无人能见到我,无人能触及我,更像一缕游魂,在观看这场极其真实的历史血战大戏,我能清晰闻见漫天血腥味道,能偶尔听到一些中原士兵痛苦嚎叫,然后被人再补一刀一枪,死相极其难看,痛苦至极,居庸关外,从倒地一些全尸士兵身上我看到他头戴两瓣盔,身着布面甲,虽然已经千疮百孔但还留些甲胄雏形,包头黑巾已经破烂不堪,在我不知这是何时何地的时候,突然各个窍穴貌似有莫名感知力,感知到不知从哪里给出的答案,入到我心里,告诉我这是1644年的四月。

    所以这是?明末?

    只见前方,一通体枣红,眼部雪白,身披铁甲的战马熊立居庸关外四里处,在那高高马背上坐着一身穿蓝布衣,外披陕西造,精铁甲,头带乌黑铁链盔的男子,此人壮硕威武,浑身杀气萦绕,铁链盔可露全脸,护头护脸颊,所以可见他长有一副不可多得的帅气桃花眸,和俊气面庞,要是不穿这身兵戎铁衣,不骑战马,换上一身白素衣袍,洗去血污,一定会是走在大街上被无数女子回眸议论的俊俏公子哥,可是眼前的他,双眼微红,带有血丝,立于马上一丝不苟,手持一杆红缨枪,那枪头虽然被无数血液包裹,但依旧盖不住那枪尖隐隐寒光直往外冒,腰别灰色闯王刀,这刀又名五十三刀,为闯王李自成义军所配,造于西安。在此人左侧,一个白袍书生面相的中年人立于马上,并不像什么久经沙场的兵戎模样,到像是满腹诗文的文人做派,二人一马当先,身后不下七万蓝衣士卒,密密麻麻手持刀枪剑戟,整齐划一排列成三角阵型立于其后,1644年4月居庸关破,作为胜者的一方,不用问了,眼前二位,蓝衣附铁甲手拿一杆红缨的男子,他就是闯王,李自成!但是在我仔细看到他的面庞时不禁倒吸一口冷气,这张脸我再熟悉不过了,这是艾迪生!我在眼前全黑之前听到的最后一句话是那老道士说要我看前世今生,难不成这是我们的上辈子?前世?那他难道前世是闯王李自成?那他身边这位就是白袍谋士,顾君恩?在我还满脸问号一头雾水的时候,只听得不远处马蹄声震耳欲聋,轰隆作响,踏尘土飞扬疾驰而来,少说有五十号人马,疾驰到艾迪生,哦不,是李自成近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