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雨志之乱世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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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怜零落蕊(二)

    雨停了。

    巷道屋檐落下时不时几只水精灵游击军,袭击猝不及防的人类。人类被打中要害,却无法找到犯罪分子,只得懊恼咒骂几句,作为反击的手段。

    我看准时机,选择它们进攻的间隙跳了过去,但没注意到地板暗中积蓄的一支分队,被枪弹溅伤了袜子。我低头看了鞋跟一眼,就将这件事抛在脑后。

    阳光早早结束了使命,交给夜色长达四年的统治权,安静地远离了这座城市。

    黑暗早已浸没街道,路灯受黑暗的朋友——灰尘阻碍着,竭尽全力散发微弱光辉,而鲜艳多彩的霓虹灯派遣了一小部分精锐侦查兵,缓慢、踌躇地照亮一方水洼,向又深又窄的老巷子推进。我借着它们无意间的施舍,大步越过陷阱,走了进去。

    于地面游荡的水精灵,卷起纸屑做堡垒,扛起烟头做沙包,利用其它不知名的物体碎片,防范随时可能偷袭的四害。战线绵延一个接一个拐弯处。

    “砰!”天上掉下脆弱的异物,被行星的力量和磐石的坚硬撕的粉碎。水精灵们吓了一跳,四散奔逃,又很快分批聚集起来,把这些尖锐的碎片打造成睥睨老巷子的城堡。

    “砰!”尽管异物的标签趋近模糊,我仍然可以看出一个“酒”字。

    它来自这段回家末途中某栋楼的第三层,每当学校放学后,住在那的男人总会扔出三个酒瓶,有时像在泄愤,狠狠砸到对面的墙,力度相当大——现在已经被锲而不舍的精神砸出了一个坑——随后,那个坑右边不远的窗便会打开,女人从中钻出一个头,用略胜一筹的怒火,和那个永远不会醒酒的醉鬼吵上半天。

    有时,可能是良心发现,或者是懒于争辩,男人伸长手臂,抓着酒瓶,趴在窗台,熟睡过去。酒瓶晃晃悠悠,最终难逃粉碎命运。

    “砰!”固定的开始,固定的结束,变的只有女人似乎难以重复的谩骂。障碍相当简单,等待,走过,像是提前约定好,酒瓶的数量稳定维持在三个。

    经过艰难跋涉,我终于回到了家。

    打开贴满广告的门,呼吸迎面扑来的干燥气息。世界的潮湿并没有影响到这座小巧玲珑的陋室,战争年代留下的优秀隔音隔潮墙壁又价格低贱是它为数不多的优点,莫名阻挡绝大部分印象之灵成了它唯一的缺点。

    它非常小,以至于放下一张薄床单和一个行李箱就占据了大半空间,再加上洗漱用地,几乎没有剩余的空间。但我不会因此嫌弃它,毕竟老巷人家都住着同样的房间。

    身心疲惫之时,再来看看这间屋子,不免激起几圈思绪涟漪,滋生几分爱意:这是我仅有的宝贵之物。

    做完洗漱,我铺开床单,叠好外套枕头,捋平明显皱角,最后躺了上去。一日欢愉培育的疲倦填满四肢,逐渐抵消习以为常的饥饿。啪嗒啪嗒……仿佛有雨声从远方打来,如同千年之外的母河之怒,距离的磨损,让低沉的咆哮,成了微弱至极的哭泣。

    忽然,激烈的拍门声炸响,手掌重击木门,力道相当大,每一下好像都能留下巴掌印。睡意溜之大吉。我惊恐地坐起来,余光瞥到闹钟。

    十一点。我知道谁在敲门了。

    每到法定一周之始,名为“阿斯莫德”的恶魔总会来到我的家,把我的零花钱抢走!

    我不是除魔师,也不是什么勇士,对如何对付恶魔完全是两眼摸黑。只得像以往那样抓紧被单包裹住自己。

    但那无济于事,恶魔不仅可以施展魔法,还有开门的钥匙。

    咔哒。阿斯莫德进来了。愤怒的红色,随着情绪爆发、奔腾、簇拥到打满粉底的苍白的脸庞上。

    “贱种!滚出来!”她说。

    我怯懦地照做了。然后,我只听到一句粗口,还没反应过来,就被踹倒在了行李箱旁。重重叠叠、排山倒海的反胃冲撞着心脏,眼前的世界进化成了陀螺,天外无情的鞭绳奋力抽打着它转动起来,将我本就无边的眩晕提升了几个档次。

    恶魔施展了巫术,稳稳站立于这天旋地转的一方角落,扭着刻意保持的身体,用强壮有力的手臂抓着我的头发,把我拽了起来。

    “*的,我是给吃白饭的?”恶魔骂道,“当初看你那死人样,好心给你捡回来,结果长硬了拳头存心跟我作对?真**婊子生的贱种,吃的玩意全**灌脑子闷粪去了!?房子谁给的?吃的谁给的?啊?”恶魔使劲摇着我,“说啊!*的这时候会装哑巴了?让你卖给陈总又会叫了?”

    在一次响亮的拍击声后,世界陷入了只有嗡鸣的寂静。有声剧谢幕,默剧登台,头皮仍痛,腹部仍波涛汹涌,恶魔猩红似血的嘴唇仍在吐着唾沫。我还活着,我没有聋,但我始终接受不到任何讯息。

    莘莘说,万物沉默的时候,时间会比正常的快上很多倍,快到恍惚间,清晨已成黄昏。当皮肤摩擦被单的声音终于震荡鼓膜时,我就像初尝新鲜空气的婴儿一样留下了激动的泪水。

    我抬起头,看着闹钟洁白的钟盘倒映着的披头散发的女孩。她的脸庞肿起半边,红红的一大块,时间的流逝让阴郁蔓延上她本就混浊不堪的双眼。

    “若世皆罪恶,你有何脸面妄自菲薄?”闹钟严肃质问,“崇高拥抱黎明,腐朽堕落枯木。”

    “不知道。”我回答。

    我环顾房间,看到了阿斯莫德暴力拆开了行李箱的暗格,取走了我夜以继夜省吃俭用攒下的钱。我然后躺了下来。

    饥饿、疲惫、疼痛充斥脑海,把睡意重新拖拽回状若深渊的我的身躯。

    再次遗忘吧,无论你我。那个人说。

    “一位印象之魂?”莘莘惊讶地说。她清澈的眼睛里充满了好奇。

    “是的!那是一位公正严谨、一丝不苟、和蔼可亲的时钟先生!”我自豪地扬起嘴角。这可是第一件连莘莘也不曾见识过的事物!

    “你绝对猜不到时钟先生的模样!”我说,“它有着真正天空的湛蓝边框,白玉钟盘足以与你的纯洁温和一较高下。它的时针强而有力,每走一步都代表着时间的震荡,分针优雅而充满魅力,城市里最美丽的女郎,也不及分针指尖掠过数字时的丰姿绰约。更何况还有身材高挑、动作迅猛果断的跨栏运动员——秒针呢?时钟先生简直是这座城市里最完美的造物之一。”

    “可惜,那天我并不在场。”莘莘露出了遗憾的表情。但我清晰地看到,她眼中反而浮现了“原来如此”的神情。

    难不成莘莘早就知道了时钟先生?

    于是我继续说:“而且它还带我去了一个名为崇高的地方,那里的空气、云朵和校园要比这座城市的好上很多很多倍!”

    “是啊,真可惜啊。”莘莘竟然在捂嘴偷笑。

    “你果然认识时钟先生!”我撒娇似的晃着她。

    “我哪有。”莘莘满脸笑意,单手推开了我,“其实很早以前你就说过这位时钟先生了哟。”

    很早?我疑惑地眨眨眼。

    是的,六年前。那个人又出现了。这次,我终于知道了那个人的身份——一直安静待在我脑海里、当我遇到难以解决的问题时才现身的女孩。

    她比我高半个脑袋,身材苗条,穿着连衣裙,黑色柔顺的长发自然垂到半腰,整个人浸没在一种罕见的光芒中,因此我完全看不清她的样貌。

    但这并不妨碍我相信她。女孩牵起我的手,带我来到一处漆黑的平地,指着平地尽头一条堆满彩色且肥硕的垃圾袋的楼梯,说:“清理掉那些东西,你就可以回想起过去了。”

    “但它们太重了。”我说,“这里只有我,和你。”

    “别担心,一点点来,总有一天能搬完的。”她鼓励道,“我会帮助你的。”

    女孩推着我来到垃圾堆前。我犹豫地伸出手,握住了松散的口袋。滂臭的气体骤然扑面而来,仿佛夹杂着所有种类的气味,给我蒙上了一层油腻的污垢。但它们很轻,我好像在抓着一张薄薄的纸片。沉重只是虚伪的表象。

    搬走吧。女孩说。

    “好。”

    意料之外的,我听到身后传来重物落地的声音,以及参杂浓浓情绪的话语,有愤怒、埋怨、嘲笑、喜悦、惊恐……唯独缺少同情。我不禁向后看去,却发现我走过的地方已经被倚叠如山的垃圾占满,只留给我小小几寸空间。

    我蹲下来,抱住头,把自己缩到最小。

    “有吗,我忘了。”

    莘莘用食指点了下我的额头,无奈地说:“你啊,记性总是这么差。六年前,你欢天喜地跑过来,跟我聊了一整天老榕树爷爷讲的故事,其中就有一篇关于冒险家时钟先生的呀。”

    “哦!”我记起来了一点,“可我见到的时钟先生是冒险家的孩子,真正的‘柯罗诺斯之子’去哪里呢?”

    “遗忘意味着印象之魂的绝对死亡。”莘莘说,“人类已经忘却了老时钟,以及创造老时钟的人类本身。因此,小时钟才必须顶上其父亲的位置。”

    “还好我记得你。”我亲密地搂起莘莘的胳膊,“莘莘啊,我什么时候也能像你一样懂得这么多呢?”

    “就快啦。等你考完考试,见识肯定会比我多的。”莘莘摸了摸我的脑袋,“到时候我也跟你到公园之外看一看。”

    “一言为定!你绝对不能撒谎哦!”

    “那是当然!”

    拇指对上拇指,约定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