坠入深海的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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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叫李一!

    你好,我叫李一,截至目前为止,我的人生如同我的名字一样敷衍,如你所见。

    我出生在山城—重庆。

    有一句话说得好:“好一个重庆城,山高路不平”,大巴山、巫山、武陵山和大娄山以及其他一些山脉的组合让人们总是念叨这座城市。

    “不是在上坡就是在下坡,说不定你一个不留神爬了五楼结果打开门一看还是一楼”。

    地势由南北向长江河谷逐渐降低,西北部和中部以丘陵低山为主。东南部紧靠大娄山和武陵山构成了山城独有的地貌和风情。

    在重庆,有一种职业是别的城市没有的。

    在重庆,棒棒军与重庆火锅店一样随处可见,他们活跃在大街小巷、车站码头,他们形成了一道独一无二、浩浩递荡的城市人文景观、山城风情。

    因为山城这种“能坡上坎”的特殊地理结构,所以许多地方坡陡路窄汽车无法到达。

    然而搬运大件货物对于普通人来说是一件不小的挑战,因此“棒棒军”这一职业应运而生。

    20世纪90年代是棒棒军的“黄金时代”,棒棒军的人数一度达到40余万之多。一根粗壮的扁担、两条绳子是他们过生活的家伙事。

    凭借一根棒棒,谋求全家生活,大到家电家具,小到青菜豆腐。

    一声吆喝“棒棒军”,一个个佝偻的背影,爬坡上坎,负重前行,在肩挑背磨中创造自己的生活,挑起了山城一代的青春年华。

    迂回曲折、立错叠峰,无序和随意,甚至没有什么章法,一眼望不到尽头的石板路散布着星星点点的青苔,三棅三柱一穿结构的老屋,灰白夹杂些许泛黄的石灰墙面。

    部分脱落的墙体露出竹篱笆筑起的墙心,刮风天就会嘎吱作响的木门。

    屏幕闪着雪花点的电视机,老旧的四方桌、长条板凳,屋顶上黑灰的瓦片残缺不全。

    窗台那束绽放的热烈的塑料红玫瑰花与这老屋格格不入,留一身岁月斑驳的老屋撑起了我的一片天地,这就是我的家。

    李艳红便是我的母亲,在我的记忆里只有她稀稀碎碎的存在。

    她是一个极为漂亮的女人。

    当年是我们巷子片出了名的美丽姑娘,一头时髦性感的大波浪,涂上明艳的红唇油是巷子片大多青年的爱慕对象,也是巷子片女人们茶余饭后的碎碎叨。

    与这如同毛细血管般错落穿插的小巷格格不入的她偏偏爱上了这巷子片最不靠谱的男人。

    于是便有了我。

    用李艳红的话来说就是“一不小心有了我,因此我叫李一”。

    关于那个不靠谱的男人,大致就是李艳红怀上我以后,没多久他便失踪了。

    所以在我有限的记忆里几乎没有关于“父亲”这两个字的东西。

    在那个不靠谱的男人失踪以后,外婆多次要求李艳红去医院流产放弃我。

    在那个年代未婚先孕是一个保守家庭绝对不能容忍的事情,长舌妇们的唾沫星子足够淹死一个人的。

    外婆告诉李艳红“流产以后,找个没有人认识她的地方重新开始生活,嫁一个老老实实的人,安安稳稳的过完这一生”,为此事李艳红没少和外婆吵架。

    后来李艳红告诉我,有一次她真的动摇了,那是在七月,一个蝉鸣聒噪的下午,她挺着四个月的孕肚在路人异样的眼光中一把推开了一家门口贴满小广告的妇科诊所的大门。

    简陋的房间里,随意地摆放着一张手术床,空气中弥漫着消毒水的气味混着令人作呕血腥的复杂气味。

    一个戴着眼镜,没有戴手套的医生指着简陋的手术床对李艳红说道“李艳红,该你手术了”。

    护士整理着手术刀械催促到“小姑娘快来吧,别害怕,放心好了,我们一天要做很多台流产手术的,没有痛感的,闭眼睡一觉醒了就好了”。

    李艳红结结巴巴的说到:“不,我不做了”。

    说罢推开诊所的门头也不回的跑了,后来她告诉我在她准备躺上手术台的那一瞬间,她感觉到肚子里的我动了。

    她犹豫了,那是她第一次感受到肚子里的小生命悸动,第一次真实的感受到我的存在。

    那一瞬间她害怕了,害怕自己多停留一秒钟都会失去我,也许这是母性的本能,她决定生下我,我有权利来到这个世界上。

    在我小的时候,总是觉得李艳红不应该属于这错综穿插、有些破败没有章法的巷子片。

    她很美,美得很明丽,清澈明亮的瞳孔,让人不敢多看,一不小心就掉进一眸星辰里。

    弯弯的眉毛,长长的睫毛忽闪忽闪,白皙的皮肤透出淡淡的粉,红唇皓齿笑起来的时候热烈而又灿烂。

    我觉得她就像一只黄鹂鸟儿,艳异照亮了浓密,像春光、像火焰,我就静静望着,生怕惊扰了这一潭春水。

    她就像她买回来的那束似火的塑料红玫瑰花,为了这束玫瑰花她和外婆还在集市上争执了很久,那个时候把钱花在买一束不能吃不能用的装饰花儿上是一件浪费的事情。

    李艳红认为这束玫瑰花偶尔可以作为生活的调味剂,点缀枯燥无味的生活。

    生活偶尔也需要浪漫,但是外婆认为买一束中看不中用的塑料花还不如买一斤大米来得实在。

    最后外婆拗不过李艳红,只得同意她买了这束花。

    玫瑰与老屋格格不入,她与这巷子片格格不入,似乎她的离开是从一开始就注定了。

    大抵在我四岁的时候,李艳红走了,她终究是决定离开了,齐腰的大波浪,黄底白波点衬衫,蓝色高腰喇叭牛仔裤,黑色的手提包。

    在那个午后,李艳红成为了年幼的我眼中一抹刺眼的色彩,就像阳光透过树桠斑驳稀碎的光影让人模糊了眼睛。

    “妈妈去大城市赚钱,你在家乖乖的听外婆的话,等妈妈赚了钱就回来接你,幺女”云淡风轻的语气似乎没有一点的留恋。

    这是李艳红对我许下的第一个承诺,在往后很长的日子里,我把它藏在心里当作我们之间的一个约定,我都在等她回来。

    李艳红离开的那一天,山城的风格外的明朗,“妈妈,别走”这句话倔强的卡在我的喉咙里,始终没有说出口。

    后来,我时常在想,如果当初我挽留了李艳红,她是不是就会留下?

    就这样,不太讨喜的我和不太喜欢我的外婆一起生活,相依为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