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三国弼马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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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身世问题

    傍晚。

    阳光依然炽烈,往日繁华的主街却透着阴冷。

    随处可见平民尸体,包括被拔光了衣服的女尸。

    夏日高温,尸体腐烂,一半白骨一半肉,密密麻麻的蛆虫,嗡嗡声中,飞蝇满天。

    吴玉紧紧皱眉,记忆中,黄巾军七八天前攻破广宗县,随后就是屠城。

    街道上的景象,只是城内凄惨全貌的缩影。

    摘下头上黄巾,捂住口鼻,不说大量腐烂恶臭的尸体会否引起瘟疫,那些叮过尸体满天飞舞的苍蝇,万一碰到嘴唇,能让人恶心三天。

    瞥了眼张角,这位天公将军神色淡漠,面对人间炼狱般的惨状没有一丝怜悯。

    跟以前了解到的张角似乎不太一样......

    “陈宇,去收拾府衙,我要入住。”

    忽然听到张角说话,愣了愣才反应过来,陈宇正是自己的名字,连忙收敛眼中异色,正要回应,就听张角斥道,“没用的东西!聋了吗!”

    不由皱眉,对上张角冰冷的眼神,打了个寒颤,意识到了处境。

    对方可是是拥有十几万军队,掌握生杀大权的狠角色。

    连忙忍住不爽,低头应是,打马冲向府衙。

    历史上,张角起义没多久就被干掉了,以前还有些同情,现在看起来,这人好像不咋地......

    ......

    府衙位于县城中间,策马飞奔很快就到。

    广宗县的县令城破时被黄巾军斩杀,张角等人在府衙住过两天,里面的尸体早已被清空。

    张角让他来收拾,其实没什么好弄,主要就是确保没有刺客或者流民之类。

    县衙三层院落,如广宗县城,空空荡荡。

    骑马穿过破损的大门,里外转了两圈,不要说人,鸟都没有。

    踏踏,踏踏,......

    死寂的大院,马蹄声格外刺耳。

    来到马厩,翻身下马,拴好缰绳。

    心情复杂地抚摸马鬃,感觉像梦,却不是。

    黑马沉重地喷出鼻息,吴玉走到水井,拿起水桶丢下。

    噗通......

    水花中,木桶缓缓下沉,装满水,把着麻绳提出。

    哗哗......

    走回马厩,倒入水槽,清澈的井水反射着耀眼的阳光。

    喉咙也干的厉害,抱起水桶,张口牛饮。

    清凉入脾,神清气爽。

    剩下的水洗了把脸,借着井水终于看清自己模样。

    一张稚嫩的,十四五岁的脸。

    脸型方正,浓眉大眼,鼻梁高挺,嘴角长着细密绒毛。

    洗干净的脸看起来非常白净,吴玉忍不住笑了笑,比以前帅。

    再看体型,一米八几的个头,魁梧壮硕,原本郁闷的心情好了很多。

    既能打,又长得帅,加上对历史走向的了解,吴玉渐渐有了信心。

    未来混乱的年代,打江山做皇帝不太可能,但是努力一把,封候拜将,富甲一方应该可以。

    到时娶个三妻四妾,也算对得起这个时代吧?

    不由想到这个时期的美女们,闭月的貂蝉,大才女蔡文姬,洛神赋中的甑宓,还有铜雀春深的二乔,......

    不知以后能否一睹芳容?甚至更进一步......

    忍不住浮想联翩了会,又想到一个问题:

    魏蜀吴,选哪家?

    先排除蜀国,起步太晚,过程太艰辛。

    吴国倒是不错,只是最后也被亡国,比较而言,魏国靠谱。

    所以,投靠奸雄曹操?

    感觉很别扭。

    看了眼手中标志身份的黄巾,无奈苦笑,先想办法离开广宗,搞个好出身吧。

    毕竟三国时代想做高官,门第出身举足轻重。

    至于魏蜀吴,还有很多年呢,不着急决定。

    今后几年的首要任务,应该是先积蓄力量......

    收拾心情,拿剩余的水洗掉铁枪上的血渍,又打了水拎去前厅,估摸时间差不多了,走去门口等待。

    不久,张角到来,把他的马牵去马厩安置好,本以为没事了,刚歇下,就听到冷冷的喊声。

    “陈宇,人呢?来!把水端走倒了!”

    一下子没反应过来,直到张角第二声历喝,这才连忙回应。

    “来了!”

    不禁苦笑,看来得尽快适应新名字了。

    也罢,既然穿越而来,吴玉的名字该舍就舍吧,从此以后,自己叫陈宇。

    跑至前厅。

    张角脸色阴沉,骂道,“腿断了?来这么慢!”

    陈宇低头不语,打定主意,今夜就离开广宗城。

    帮张角卸掉盔甲,撑在架子上摆好,端起浑浊的污水,刚走两步,又听张角道,“去烧水来喝。”

    “是!”

    应声退出前厅,倒掉污水,小跑到后厨。

    伙头兵已经生火,煮了两锅食物,一小一大。

    小锅里是香喷喷的白米饭,以前吃腻的主食,此刻那么诱人。

    可惜是张角的食物,不能动。

    另一口大锅煮的是糙米加树皮,陈宇终于知道之前吐出的黑乎乎的玩意是什么了。

    烧了热水,装满瓷壶。送到前厅时,除了张角,又多出两人。

    都是长方脸,浓眉细眼大胡子,外貌和张角相似。

    根据原主记忆,两人是地公将军张宝,人公将军张梁。

    只见两人满身血污,模样狼狈,身边一个亲兵都没有。

    刚放下水壶,又听张角嚷道,“不长眼的,快去打水来!给我弟弟洗漱!”

    “是!”

    陈宇低头应声,又去打水。

    “把马喂了!”

    身后再次传来吆喝,不由火起,自己到底是护卫还是奴才!

    想到今夜就会逃离,深吸了口气,继续忍耐。

    不久,送去一桶清水,又回马厩安顿马匹。

    忙忙碌碌,直到黄昏。

    肥头大耳的伙头兵端来张角三人吃食,三碗白米饭,三盆大肉。

    那油滋滋的模样,饥饿的身体不受控制地咽口水。

    陈宇多看了两眼,感觉不像猪肉。

    伙头兵走回时邪魅一笑,“陈宇,吃肉吗?后厨还有很多。”

    白米饭都吃不到,居然有肉吃?陈宇愣了愣,警惕问道,“什么肉?”

    伙头兵咧嘴,露出一口碎牙,幽幽地道,“你说呢?”

    原主的记忆浮现,陈宇不由作呕。

    走到后厨,地上多了很多黑色血渍,屋内都是肉香。

    越闻越恶心,屏住呼吸,盛了碗树皮糙米饭跑出厨房,蹲在角落吃起来。

    实在没胃口,但是逃跑需要体力,必须强迫吃饱。

    ......

    暮色降临,黄巾军的大小头目收拢残兵,陆续回到广宗城。

    县衙大厅,张角,张宝和张梁正商讨下一步行动。

    陈宇和几名亲兵在旁边端茶递水侍候。

    “辎重丢了大半,广宗城的粮食不多,卢植和董卓的军队来了,我们守不住。”

    “听说下曲阳县很多存粮,可以去打下来。到时候两座城池互为犄角,定然守的住!”

    “就这么办。”

    “记得屠城,节省粮食。”

    “那是自然。”

    陈宇猛地皱眉,他们说屠城的时候没有一丝感情,轻松的仿佛只是喝水呼吸。

    昏黄的烛火中,张角那细长浑浊的双眼透着阴狠,张宝和张梁露出嗜血笑意。

    一群恶魔。

    一个念头不可遏制地浮现。

    若今夜宰了张角,提他人头去投官府行不行?

    想了想,暗暗否定。

    可以升官,但也坐实黄巾军的出身,没有门第,以后去哪都会低人一等。

    至于阻止黄巾军攻打下曲阳县,历史上必然发生的事,自己只是刚穿越过来的小兵,有心无力。

    “咳咳,......”

    只听张角咳嗽两声,看样子是喝水呛到了。

    “大哥!”

    “大哥!”

    张宝和张梁脸色骤变,立刻关切地围住。

    “没事,没事。”

    张角左手捂住胸口,右手摆了摆,似乎很痛苦,文绉绉地道:

    “我没事,只不过为苍生殚精竭虑罢了。”

    张宝和张梁大急,似乎那几声咳嗽咳破了他们的天!

    张宝哭腔道,“大哥保重身体!”

    张梁大声道,“大哥心系天下苍生,黄天定会护佑大哥!”

    “嗯。”

    张角拍了拍张梁的肩膀,很满意他的说辞。

    张宝落在下风,摸了摸拇指上的翡翠扳指,缓缓摘下,心疼地呈到张角面前。

    “大哥,这是冀州太守府的好东西!听说可以祛病防灾,自从戴上,我每天都很精神。您身体不好,送您吧。”

    张角见那扳指翠色欲滴,价值连城,大喜接过,迫不及待地套在拇指上,对着烛火看了又看。

    “嗯,果然精神很多!二弟有心了!”

    张宝满脸堆笑。

    张梁急急掏口袋,什么也没,眼珠一转,“大哥,夜深了,您身体不好,应早点休息。我去找个妞,侍候大哥入睡。”

    “三弟也辛苦了!”张角大喜,精神抖擞。

    陈宇很纳闷,根据史书记载,张角的确就要病死了,但他现在哪有半点虚弱的模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