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奔命凉州(二)
黄昏中,最后一声惨叫,鲜红的血液透过厚厚的棉袍,缓缓流淌到碎石上,腥味扑鼻。
冷逵拿胳膊夹住刀背,缓缓抽过,擦掉上面的血迹,回刀入鞘。
这个身材魁梧,脸上有条恐怖刀疤的西北壮汉,是方圆数百里另人闻风丧胆的马匪首领。
手下两百来号马匪,人人骑黑马,来去如黑风,个个凶猛彪悍,心狠手辣。
冷逵最近的日子非常滋润,干掉了敌对七八年的另外两支马匪,一家独大,盘踞在这片丝绸之路必经的戈壁滩。
尤其叛军占领凉州后,北宫伯玉和李文侯等叛军将领一边忙着跟朝廷的军队作战,一边内斗,根本没精力管他们这些马匪。
只要不去抢叛军控制的郡城,哪怕杀光来往戈壁的商队,叛军也不会来找麻烦。
当然,冷逵懂细水长流的道理,只要过往商队孝敬足够,便能安然过关,但若不懂事,下场就是眼下戈壁上的模样,横七竖八的五六十具尸体......
往嘴里塞了块风干的牛肉,冷逵满意地望着几十只骆驼满载的物资,嘶哑的嗓音大笑道,“兄弟们,这两天再干一票,咱们就去郡城逍遥快活!”
“好嘞!“
“谢老大!”
“老大,这回咱们包哪个院子?我的小兄弟都快等不及啦!”
“当然是最大的回春院!兄弟们玩个三天三夜,保管让你腿软的骑不上马!”
“那得看是什么马,有些马,腿再软也有办法骑!”
“哈哈哈哈哈哈......”
两百来号马贼轰然大笑,冷逵忽然翻身下马,趴在地上,耳朵贴地。
踏踏踏,踏踏踏,……
地面微微震动,马蹄声越来越清晰。
冷逵全神贯注地听了一会,脸色微变。
三百多匹马,难道是叛军?
叛军的主力都在黄河南岸跟朝廷对峙,怎么会突然出现在北凉腹地的戈壁?
或者是另一股新出现的马贼?
越想越不对,连忙起身上马,喝道,“兄弟们,跟我来!”
迎着对方冲了上去,冷逵倒不是想干架,只是不弄清楚,他心里不踏实。
不久,昏黄暮色下,远远地看到了黑压压的马队。
登时喜形于色,只有四十多人!
“哈哈哈!大肥羊!”
冷逵仰天大笑。
“兄弟们,今天是好日子!上!宰了前面的肥羊,今晚出戈壁,去回春院!”
“哈哈哈哈哈,杀~”
“喔喔喔~,杀~”
“......”
火红的夕阳下,两百多名马匪个个像打了鸡血,兴奋地挥舞长刀,争先恐后地冲向马队......
然而片刻之后,当他们看清那四十几双犹如地狱凶神般冷冽的目光,看到那些人的马背上挂满了风干的人头时,忽然意识到,抢错对象了!
然而,他们已经被死神的目光锁定,来不及回头了......
冷逵至死也不知道错在哪里,脑袋飞起的最后一刻,想到的唯一解释:运气太他妈的背!
......
又损失了五名骑卒,陈宇气急败坏,狠狠踢飞马匪的头颅。
叛军神经病一般地紧追不舍也就算了,毕竟自己干掉了他们的首领,一股啥都不是的马匪居然也来凑热闹!
......
暮色下,用小石头垒墓,葬了战死的五名部下,剩下三十多人吃着马匪尸体上搜出的干牛肉,喝着抢来的马奶酒,沉默不语,气氛凝重。
即便开朗的赵风,说话也越来越少。
这也难怪,换谁被几十支大大小小的叛军队伍,上万骑兵撵在屁股后面追两个月,都不可能还有兴致谈笑。
很快吃饱,放出探哨,众人立刻躺下睡觉。
连续两个月的逃亡,他们已经学会抓住一切机会休息,这样才能有足够精力应对随时可能出现的叛军。
身旁赵风很快打起呼噜,这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连续两个月的战斗和逃亡,脸上已经没了稚嫩,取而代之的是刚毅和果敢。
闻着风中淡淡的血腥味,听着部众的呼噜声,磨牙声,马群偶尔的喷嚏鼻息声,仰面看着深邃星空,陈宇久久无法入睡。
叛军为什么要对自己这些人赶尽杀绝?
如果最初那伙叛军是赵风引来的,后来连续两个月的追杀,绝对跟赵风没关系......
那究竟是什么原因?
天空中,一颗明亮的流星划过苍穹......
一个念头闪现。
难道因为自己杀了王国,改变了历史,遭到了反噬?
陈宇顿时毛骨悚然......
......
第二天,红日初升。
三十多名骑卒聚拢六百多匹战马,安静驻立,只等陈宇一声令下,打马出发。
两个月,大小数十战,虽然死伤惨重,但从来没有质疑,相反,越来越崇拜。
因为对手是布下天罗地网的上万叛军,他们不但成功活到现在,而且战利品越来越丰厚。
只要能活着回到长安,最差的都能连升两级!
......
盯着东方冉冉升起的太阳,陈宇深吸了口气。
也许改变历史的确会有反噬,但是两个月来,面对叛军围堵,总能死里逃生,说明只要不放弃,就有一线生机!
坚定地转过身,面对三十多名骑卒,缓缓道,“每人挑选三匹战马留下,其余的,全部杀光。然后卸甲,换上马匪的衣服。”
赵风和部众全都惊住,但只是眨眼功夫便回过神,迅速执行命令。
......
日上三竿。
拿布兜装好甲胄,驼在马背,所有人重新列队。
不远处,是大片倒地的战马尸体......
看到众人惋惜的神情,一一对视后,忽然笑了笑,问道,“兄弟们,想不想要汗血马?”
两个月来,军侯第一次露出笑脸,众人全部愣住,很快有人大声回应。
“想!”
其他人反应过来,纷纷大吼。
“想!”
“那就轻装上阵,先活下去!”
陈宇深吸了口气,举起马鞭,遥指北方,大声道:
“然后!咱们去抢汗血宝马!”
......
三十多人,一百多匹十里挑一的骏马,在茫茫的北凉,跨越戈壁,跑过山川,越过荒漠,迅疾如电,来去如风,终于彻底甩掉了叛军。
随后大半个月,无一战损。
众人的心情越来越轻松,士气也越来越高。
六月的天气逐渐炎热,恰如旷野中聚在一起喝着马奶酒,大口嚼肉的三十多名壮汉之间的气氛。
“军侯!已十七天没有叛军的影子了!”
“军侯!咱们算是熬出头了吧!”
“军侯!这么长时间没战斗,我都手痒啦!”
“对呀,军侯!要不,咱们主动去找叛军吧!以前被他们撵的到处跑,现在是不是该轮到咱们报仇出气啦!”
“对对对,军侯!下令吧!俺老朱这回要杀个痛快,哈哈哈哈哈!”
“军侯……”
众骑卒士气如虹,对陈宇的崇拜也到了一个新的高度。
坐在人群中,微笑不语,提起酒袋,喝了口,微微眯眼。
这酒入口微微泛酸,有点腥苦,不过随后就是浓浓的奶香,刚开始喝的时候不习惯,一段时间下来,倒也喝出了其中滋味。
“哥,我们啥时候去抢汗血马呀?去哪里抢呀?”
身旁,赵风塞着满嘴干牛肉,公鸭嗓子没跟别人起哄,却每天惦记着汗血马。只因蛮头太给力,每次长途奔跑,换其他普通战马让蛮头空跑休息时,赵风都会抱怨。
陈宇其实也有相同的感受,飞卢是百里挑一的汗血马,每次换乘其他战马,爆发力,灵活度,相比飞卢都差了很多。
所以,他其实很想再弄一匹汗血马,当然,再有两匹更完美。
赵风自然也是同样心思。
望着赵风眼巴巴的样子,笑道,“明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