断舍离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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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披铠甲银龙鳞,环睛朝天射斗牛

    翻来覆去换着各种姿势都觉得不对劲,脚底码着许多杂物,又不知被什么东西硌到了,我顺着床和地板的缝隙摸来摸去,在床底竟拽出一本书来。这是余华的一本极具代表性的长篇小说《活着》。

    看到这本书我越想越郁闷,干脆直接垫到桌子底下,就像把所有回忆都尘封一样。闭上眼睛,将所有往事统统脑补了一遍,心烦意乱地睡不着。迷迷糊糊一闭眼便梦到了高嘉愉,依旧是那条经典不过时的围巾,眼神依旧是那样儒雅又暧昧,声音带着磁性,像一道闪电直蹿入心底的最深处……

    记得初始高嘉愉的场景,我恬不知耻,也不知道第几次偷看她,走出办公室后,在人群中为自己鼓掌,总算没有白费心思,我看到了她的身影。高嘉愉刚来我们公司看望我的时候以为我是穿插在某人和某人之间的第三者,人长得那么帅,穿衣服那么风骚,一定是个绿茶鸭!我虽然不忍心承认,但我也觉得自己真是个人渣。现在的逆袭简直就是失聪的少女戴上助听器后难以置信,可我当时真是失恋了啊!!!

    陷入幸福迷阵的我,自问还算是一个智商、情商都不错的人,但是对于剧情和角色的把控,我想我是一个丧眉耷脸的苦情垫背。隐隐约约有一股言不由衷的悲伤悄然涌上心头,我能想到一个女孩晚上回家那种透入骨髓的荒凉寂寞,所以倒不如拿出一点泛滥的同情心赞助我一下,也算是一种精准扶贫的爱心公益。

    我莞尔一笑:“我的脑子里已经装满了你的影子,你的笑容,你的样子。你的一颦一笑已深深地牵引出了我的寂寞。”我边说边向她靠近。越靠越近,我听见高嘉愉的心开始怦怦乱跳,相互对视的那一瞬间,高嘉愉心中好像燃起了一团火焰。我看着她,那通透明澈的双眸,唇边淡雅又不失味道的微笑,那表情拿捏得刚刚好,既不多一分,显得轻佻,也不少一分,显得客套。她露齿一笑,不发一言地跟自己较劲,她或许在想,我得让你看看什么叫做“女人的定力”。我也忍不住回过头来,眼神始终不舍得从她身上移开。眼瞅着局面有些不好收拾,两人心照不宣地笑了。

    我猜测高嘉愉肯定会撇撇嘴道:“哼,美得你,我可没那么笨轻易上你的床,我得让你知道什么叫做女人的定力,我可不是随便的女人,轻易上你的床,如果是那样的话,那还是我高嘉愉一贯的作风?想骗我上床,没门。”

    “要不我过来看看你,给你送点吃的。”

    高嘉愉说:“那好吧。”

    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就做贼心虚,为了说服自己真没事,我当着她面做了一套第八套广播体操,连哄带骗把她哄下楼去。我俯下身子亲了亲她,然后手牵手一起上了楼。她单手拿烤鸡翅,吃得嘴角都是油酱汁,我飞快地俯身亲一亲,再拿纸巾细心地给她擦掉,她顿时呆住了,举着鸡骨头一动不动,活脱脱像只招财猫。我觉得挺好的,平时多机灵啊,一亲就断线,跟机器短路似的,很好,特别好!

    高嘉愉摸了摸自己的脸,我也忍不住伸手捏了捏她的脸,说:“睡觉喽!”

    高嘉愉纠结地打语音通话给闺蜜,闺蜜说有个女明星婚变,这两天网上闹得沸沸扬扬,高嘉愉一边贴着面膜一边听着舆情,语无伦次地跟她讲着话。她通完话就毫无负担地躲到被窝里睡觉了。她连被子都没有盖,身上的衣服早就睡得皱巴巴。我的床很大,她却睡得蜷缩起来,像个孩子似的,只占了小小的一点地方。

    我本来弯腰想要将她拍醒,但是一俯身看她长长的睫毛安静地覆在眼皮上,双颊微红,倒像是做了美梦一般。又像是穿梭在一个男人至死不渝的思念里。或许是打火机的声音惊动了她,或许是烟草的香味,没过多久她就醒了,翻了个身,有点发怔地看着我。

    房间里没有开灯,黑暗中也看得清她的样子,像是小孩子睡迷糊了,又像是刚醒过来有几分恍惚似的。我把烟头掐熄了。高嘉愉仍旧没有说话,落地灯的光线似水,融融地映在她身上,那光微带黄晕,一圈圈更似泛起涟漪。她像是被灯光刺痛了眼睛似的,慢慢将头转过去,拉起被子,重新缩进去睡了。我有点不耐烦,几步走过来掀起被子,想把她揪起来,高嘉愉却显得牲畜无害,乖巧,很听话,像个小可爱似的生怕主人发飙,乖乖攀着我的胳膊,就是不撒手,实在拿她没办法,只是在动作上很浮夸地跟她拉扯了两下,只好任由她解着自己的扣子。

    她的吻又轻又暖,吻在唇上一触即融。

    她是吻技高手,熟悉而霸道的气息侵占了我全部的呼吸。心想,吻技如此精湛我自愧不如,我厚颜无耻地勾着她的脖子,有意回应她。然后她收起身子使劲推我,她说:“你干嘛?你实话告诉我,在外边是不是有别的女人了。”

    我嘴角微勾,邪魅狂狷。绽出我那迷人的小酒窝:“我向来清高自守,怎肯同流合污。”

    她白了我一眼:“有没有更新鲜的,衣冠禽兽。”

    我抓起她的手放到我的胸口:“等哪天我的心要是不扑通扑通地跳了,你就会发现,不是我出轨了,而是我已经死了。”

    好几次抱紧了她,就像是想要狠狠把她嵌进自己的身体里去一样,好多次我都在焦虑地想,为什么天还不亮,可是又盼着,天要是永远不亮就好了。天还是绝情的亮了,高嘉愉估计是累了,连翻身都不曾有,仍旧保持着入睡前的姿势一动未动。

    我想去洗手间,可是她像一只树袋熊紧紧搂着桉树一样,紧紧地搂着我的胳膊,整个脸就埋在我的怀里,我试了好几次都没办法分开她的手,最后一次估计是用力稍大,她在睡意深沉中反倒挣扎了一下,将我的胳膊抱得更紧了。

    我偏过头吻了吻她的耳垂,大约是痒,她往里缩了一下。

    “我要去洗手间。”

    她含糊其辞地拒绝:“不行。”

    “我要去工作了。”

    “不行。”这一次更含糊了,搂抱的那只手却收得更紧了。

    我是实在没办法了,只好将她抱起来,她终于翻身了,从我的胳膊里挣脱出来重新滚落到了床上,将背影留给了我。

    我从洗手间回来,突然发现床上没人了,转过身来,却看到她已经起床了。她拉开窗帘,我走到她身边,我去势太快,从后面抱住她。差点冲得她站不稳。

    “穿成这样,也不怕被人看到。”

    “有个事我跟你说一声,晚上我朋友过生日,估计会很晚。”

    “嗯。”她轻轻应了一声起身洗澡去了。

    我整个人宛如神经错乱了一般,心里发慌,傻傻的盯着电视屏幕里的人物发呆,甚至耳边听不进去任何声音,也不知道里面在讲些什么。

    我目前的状态,看起来并不好,头发微微有些凌乱,顿时感觉全身的血液凝固在了一起,阻碍着血液的流动。要是长此以往下去,很容易气滞血淤。

    我每天脑袋昏昏沉沉像是肩膀上扛了两个巨大的玻璃球,近日来我总是在黄昏的时候产生幻觉,觉得已经是深秋,掀开窗帘,依旧能够看到安静坠落的枫叶!眉宇深锁,愁容满面地在满是霓虹的街灯下晃荡却始终找不到归途的方向,满脸泪珠,心里装满了荒凉和绝望。在拿起电话却不知道该打给谁的情况下终于妥协,最后轻轻地放下,从此我的生命里只有我自己。在经历一番苦痛和磨难之后,我看见那些隐藏在内心的黑色在胸膛内汹涌,顺着我的大动脉溢出在我眼前徜徉成一条黑色的河,绝望地流向黑暗潮湿的洞穴,而体外依然是阳光灿烂的晴朗世界。

    我懒洋洋地靠在松软的枕头上虚废光阴的奢侈感真是让人有着说不出来的舒坦。

    我对于那个夜晚的最后记忆,高嘉愉带着耳机出现在厨房门口,她看了我一眼,我叫了一声。她却不见了影子。

    我走到客厅的时候,她手里还拿着半个吃了一半的红番茄,她一边和我说着话一边就把耳机拿下来递给我说:“你听!就是这首歌!歌词描述的特好。”

    “果然是首好歌曲呀。”我难掩错愕,目光投向她。

    “听到没?听到没?就是这首歌!有我们的故事耶!”

    “真的!这首歌里,有我们的故事耶!”

    “我给你拍一张。”睡觉之前在她的镜头里,一件素色毛衣,低调奢华,很有春天的感觉。

    她笑起来的时候,样子与以前很像,却又是不同的。她的眸底有悲伤。我确定,我能看得到。因为那种难过,我在自己的眼底也发现过。我并不觉得暗恋一个人可怜。我喜欢她,就觉得一个人静静地喜欢也好。想她的时候,就去见。见到她笑就会觉得开心。可是,现在忽然觉得很努力地喜欢别人却在很努力地压抑自己的我很可怜。大概是见到她碎裂的眼神,我的心也会碎裂般的疼痛。有时候宁愿相信她喜欢的那个人也在用同样的方式喜欢着她,如果喜欢她的那个人能亲口告诉她,我也很喜欢你,那样她的心就不会心如刀绞般的痛。

    当时她就说我没出息,害怕改变。为此两个人还吵了一架,说是吵架,其实就是冷战。我最害怕冷战,高嘉愉不接电话,不回信息,也不理我,我觉得自己像是一条咸鱼,被放进巨大的冰箱里,到处都是冷冰冰的霜雾,四面密闭四合,特别令人绝望。

    经常跟朋友去淘小店的她,三五十块钱的T恤都挺漂亮的令她觉得舒服精致。

    她说:“今晚给你个机会好了,我们先出去吃饭。”

    一进商场高嘉愉似乎就忘记了饥饿,我自己动手给她挑衣服,这还是第一次,我觉得我今天的表现好,她的心情也非常好,肯定今晚交公粮挺顺当的。通常这时候我都会乖乖地哄她高兴,她高兴了我的日子也就舒坦些。讨金主欢心,我们农奴才能翻身把歌唱。

    “这条宝蓝的低胸晚装裙配去年我送你的那套蓝宝石首饰,挺搭。”我说。

    她故作姿态,说了一句英文,我没有听懂。等她换了裙子出来,我连鞋都替她挑好了。

    其实我买衣服挺算计的,今天失算了,随便一划拉,一万多孝敬了商场。我哪里买过这么贵的装备。

    女孩子买衣服特别挑剔,对着镜子左转转,右看看。我耐着性子跟她耗费了一个多小时。

    “鞋是细高跟,穿上后整个人都摇曳不定。”她低声犯嘀咕。

    “你太高,我如果穿平底鞋,永远只能仰望你。”她咬着唇,狐疑地看着我。

    我捏了一把冷汗,担心高嘉愉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毫无保留地使劲抽自己。我凝视着她安慰道:“你在我眼里很重要,穿什么都精神。”

    出了商场,高嘉愉疑心越走越觉得有多双眼睛在盯着自己,感到疑惑,猛一回头,皱紧眉头,不禁加快了脚步。

    我带她去的餐厅也是新开张的,这座城市最高的建筑,悬在半空中的全玻璃地板餐厅,有恐高症的人一定不适应。好在餐厅时时放出干冰,整个地板似乎陷在云雾之中。

    餐厅经理亲自出来招呼我们,还送了香槟,我们坐的位置正好对着繁星满天的街市,这么高俯瞰下去,一切都缥缈虚浮。

    高嘉愉已经看完菜单,交给服务员:“就特别推荐吧。”

    服务员问:“先生,是否立刻上菜?”

    身边又有人过来,拿腔拿调地问:“先生,升级会员,酒水免费,送包厢。”

    “真讨厌!”高嘉愉眼神躲躲闪闪。

    我转过脸问服务生:“有没有包厢?”

    “当然有包厢。”说罢。服务生引我们上楼去。包厢有最低消费,我索性开了瓶红酒,叫了果盘来,自斟自饮了起来。

    墙上有硕大无比的液晶屏幕,她点了歌,却不唱,一首首地接着往下听。缠绵绯恻,爱恨离伤,字字句句都是荡气回肠。她渐渐喝得头晕目眩,知道自己是喝高了,于是按铃叫人结账。反正是刷卡,每个月家里补贴一万准时转账给她零用。多好啊,什么都不缺,包括钱。

    她顺着走廊往外走,步子渐渐踉跄,心里还在想,今天全世界的人都给了她青眼,对她笑脸相迎。人不能太阔,一阔虚荣心作怪很容易变得奢侈。她觉得腿脚发软,有点迈得不利索,靠在墙上闭着眼养了会神,才接着往前走。

    灯光闪烁,她想要闪避,一双水汪汪的眼睛,眼波欲流,笑靥如花,别有一种妩媚动人。

    她想拉我的手,胳膊腿都不太听使唤,竟然没被她拉上。我主动伸手去牵她,她虽然喝得有点多,可是心里还是十分清楚的。

    她呵呵傻笑,我一把将她拽到我怀里。她假借七八分的醉意对我推推搡搡,难道美人今晚的思路异常。革命的友谊出现了裂缝,玩世不恭的像条喷火的暴龙。我总是觉得在某一个场景觉得似曾相识,有人说,那是因为这个世界已经在某一个节点毁灭。我们不过是在重复,重复做已经做过的事情,重复度过已经度过的人生。我一次次的期盼,期盼我喜欢的那个人也能用同样的方式来喜欢我。

    在前公司那个地界上,扈囸攰讨厌我。不过,这一点我也得承认,并不是每个人都会像喜欢你的人一样喜欢你,甚至连同你的怪癖一起包容。包括我在内都很矛盾,在讨厌我的同时也不由自主地喜欢着我的天性,我一天活得没心没肺,眼神刚毅,像只骄傲的孔雀,那精气神儿足以让支离破碎维持微弱呼吸的牛鬼蛇神比进地狱。

    高嘉愉也说过,我身上有些与生俱来的东西像阳光一样感染着她。即使我知道自己没有别人眼里那么好,可她还是对我趋之若鹜,这其中也包括我自己……

    你知道吗?多少年来你一直是我内心无法达到的巅峰,为了超越你,我从来没有停下过努力。我今天的成就也不是凭面孔或仰仗某个人的财势换来的,而是这几年里每分每秒都不曾放松过的刻苦付出?我没有你的天赋,那我就比你更努力、更拼搏,上天总不会连这样的要求都不允许吧。

    尽管我比别人幸福,可我真的不喜欢这样的生活方式。我真的从来都不知道,自己曾经给身边的人带来那么大的压力。这些年来,我真的没有你们所想象的那么快乐,那么简单、美好。在你终于出现时,我以为自己超越了出生阶层,不管走到哪里我对你只字未提,根本不表示我对你的消息和行踪完全不闻不问。

    我现在坐在电脑前攥着手中茶杯,眼底浮现无限悲伤。你能明白那种感受吗?即使我如此努力,如此执着,到头来就算能俘获全天下女人的心,却独独得不到你,而你这几年来什么都不用做,却轻而易举始终盘踞在我心头,而到现在,偏偏要选择用这种方式来自我安慰。

    天空很阴,异样的暗淡灰蒙,在每一个晚上,猛来的雨似在踌躇很久之后始终拉上帷幕,似这种阴郁低沉的时候永远少不了音乐。许佳歆不知道这是连日来所听的第几张碟,因为它,她想起了已经消失的泰坦尼克号,它滑落到喧嚣的噪音之下,就像传说中沉入大西洋底的阿特兰提斯岛。唯一还留存下来就是所谓的歌词,它们的意义越来越失去了明晰与简洁。

    我漫无目的地在华灯初上的潮湿天空下游走,擦过高楼霓虹,在不知名的街道上放飞孤独的灵魂。浴雨后的微风带着青草气息拂起我鬓边发丝,有几缕坠落,似遮未遮着眉下那双幽潜的眼,瞳色非常暗沉,深如黑夜没有尽头,眸心交织着长睫阴影和浅橘灯色形成的奇特光影,仿佛透出一丝飘忽情绪又显复杂无边。我不在人多的时候刻意强调谁是我曾经追求过的人,谁故意接近我,带给我意想不到的收获和温暖。

    前半夜喝酒,我后半夜醉。霎时再也不动,全身每一寸线条都变得极其僵硬,任她双臂环抱着自己的腰身,整个人呆呆地一动不动,仿佛不相信耳中所听到的这些话,又仿佛一颗心被石化了千年万年。一遇欢欣,只觉如梦初醒。

    我爱过某人的肉体,某人也曾爱过我,如今仍同样爱它。与作品本身而言,我感到的是娴静典雅而澄澈晶莹的爱。我最大的优点就是坦诚,坦诚便让我产生赋予爱的责任感。因为爱,我才一直希望高嘉愉出来和自己住在一起,才会在高嘉愉离开后独自失魂落魄。我既不能否认爱的存在,又不能否认这种爱呈现为非同一般的特殊形态。最突出的表现,是性与爱的分离,或者说爱未能归结为身心合一即肉体和精神融为一体的形式。

    我真心爱着高嘉愉,而肉体却违背其意愿。这种性与爱的分离是我一个解不开的心结,同时未尝不是我抑郁的原因之一。虽然小说写的是所谓“三角恋爱”,但就三人的“关系性”而言,丝毫没有此类小说中常见的类似尔虞我诈的心理犯罪及相应的行为模式。这种直欲燃烧般的天真烂漫的憧憬,我重新利用了很长时间给她披上鲜艳的外衣赋予她生命,让她成为我身上长眠不醒的“我自身的一部分”。这时我恍然大悟,悲怆涕零。她的的确确是位特殊的女性,无论如何都应该有人向她伸出援助之手。除了我的坦诚之外,我知道高嘉愉喜欢的另有其人,我却没有表现出不愉快,因为我相信她,我可以等她。我固然晓得她和第三者的关系有了实质性的进展,即使我晓得,也不至于妒火中烧,至少我认为那个人很有趣。

    我的心灵和遭遇是破碎的,我开始了另一段灰暗的艰苦生活,我疯狂地吞咽着让我着迷的文字,用文字的血滴纺织出一个又一个特殊人物。久让之死无论对柯亚楠还是对高嘉愉的冲击都是震撼性以至毁灭性的,因为久让的死不仅仅意味一个朋友的失去,而且意味至高无上的资本群体的毁灭。所以在我得知和我光屁股长大的久让死后,柯亚楠和高嘉愉同我彻底绝交。对于一个经济并不富裕的家庭,他的人生就是在可怜巴巴的追求和冷眼旁观中度过,较之反感,莫如说他求之不得,倒不如说他“近乎病态”,说心里话,我真不大忍心把他作为笑料,试问谁又有资格来加以嘲笑呢!久让是一个“在道德意义上破产”的人。倒一次都没让我失望过,没有一页使人兴味索然。他也是个历经坎坷而始终不失纯真的典型人物,为了与往日情人柯亚楠重温旧梦而不惜任何代价,而死于阴谋时也带着诱人的迷梦。在这个意义上,这也是久让的一个亮点和价值所在。

    我和久让一样,我们的灵魂仍处于绵软状态而未固定于一个方向,身上类似价值观和生活方式那样的因素尚未牢固确立,我们还是“可变”的存在。虽然我们的身体正以迅猛的速度趋向成熟,但精神在无边的荒野中摸索自由、困惑和犹豫。众所周知,我是一位彻头彻尾的个人主义者,我也坦率承认这一点,什么也不引渡给别人,同任何人都不发生连带关系。久让和我一样都有最明显的特点,尚未结婚或离婚的单身男性,没有家庭没有子女,亲戚也基本没有,甚至父母也不出场。不在公司等必须与人协调各种关系的团体中任职,失业或者待业,从事类似翻译或自由撰稿人那样个体性质的工作。我从来不承认我是社会这部庞大机器中的一个螺丝钉,我们拥有健全的知识体系、独立的人格和价值观、世界观,将自己置于家庭和社会的大视野外,不认同任何权威、权势、权位、体制和所谓意识流,主流价值观,意在展现其精神“聚敛成形”的过程。宁愿离群索居,在社会边缘地带作为边缘人默默拧紧自己的发条,而这当然需要异常艰难、甚至惊心动魄的蜕变过程。

    其中最大的障碍来自天堂的魔鬼,吹毛求疵的荒唐想法闯入脑海,反而相反,不是人选择命运,而是命运选择人。空洞的术语篡夺了僵化的思想体系,使耳闻目睹的过程变得狭隘、凶顽。异界中生活的遭遇和游历来自自己的心魔,来自心中的怨气,所造成精神的痛苦莫不如说是恶毒的诅咒,心灵的痛苦总是如黑乎乎的神秘水潭出现在那里静悄悄潜伏于某个人所不知的场所然后无声无息地涌向归墟,冰冷冷浸满你身上每一个细胞,吞噬灵魂和肉体,以诅咒的方式挣脱出来潜伏于隐喻容器吞入异化的时间洪流在孤立无援的状态投入到成年人世界的惊涛骇浪之中。

    世道果真变了。女人都是天生的艺术家,她们除了具备一些浑然天成的硬性条件之外,还具备让人不含而立的软性条件,能够随时根据男人们的爱好进入各种角色,适应各种场景。我自从又一次梦见聚贤宾馆之后,首先在脑海中浮现出来的便是她。尽管同张毓华疯狂缠绵,但实际上我对她一无所知,也就不敢造次讯问。但直觉告诉我,我目前生活的一切和外面有着天壤之别,甚至可以说是另一个世界。在那个世界里,充斥着所有触碰道德底线的东西。违背道德人伦,心机,阴谋,自私,贪婪,充斥着很多令人费解的动机。这里有你所憎恨的一切,在那里都可以找到。这里的世界当你真正融入到里面的时候,你会发现,那些你曾经憎恨的一切,其实都是你内心的需要。

    金科志远房地产企业每天都要加班到凌晨十二点,周末也要上一天班,后来因为公司架构重组暂时离开职场。突如其来的幸运具体表现在八月底,我居然收到了来自金城大学的录取通知书。函授本科毕业,就业形势严峻,被迫考研,又一次成功进入金城大学读自费研究生。我觉得现在过得就挺幸福,更深露重,寒气逼人。校门口一个穿貂皮大衣的姑娘从我们身边走过,机警地瞟了我们一眼,突然撒脚丫子飞奔起来。我想,这现场确实挺像持刀抢劫似的,反观那姑娘穿得如此厚重竟然还能健步如飞,人类的潜力真是不可琢磨。

    一阵冷风扑面而来,我哆嗦了一下,这种情绪很可怕,像前所未有的孤独。我从未见过金城市的风温柔过,更别说什么温软之类的话,连春夏的风都一如既往地粗犷,更何况是秋天的风。我不开心的原因是我不想处在风口浪尖,追风赶月。我的嘴巴好像被塑料胶带纸密封的严严实实,不知道是哪根筋搭错了,沉默不语。纵观我的前半生,沉重而凄凉。但是,那种狂热的爱和那种深沉的悲剧气息,我到现在始终没有感受到。两人之间的“自我折磨”,到现在也无法做简单的心理描写。我在风中等了很久,冷风吹过来冻得我瑟瑟发抖,当头发在寒风中狂舞的时候,可我依然在风中蹒跚地前行着。网约车迟迟不到,我以为是风的缘故,在拿起电话却不知道该打给谁的情况下终于妥协,最后轻轻地放下。莫名的心里一阵难受,风并没有那么凛冽,刺骨的却是风情。我对人类的恐惧日益加深,可我的演技却越来越粗浅。我总是以为自己的伪装天衣无缝。我的一颗玻璃心急蹦乱跳,总觉得自己像是站在龙卷风面前,四周的一切都迅速被摧毁。

    这条伏龙东路虽然是柏油路面,但走了没多远,一辆私家车从我身边飞驰而过,刚巧路面有一个大坑,溅起了许多泥点,在我跳开以前,所有的泥点都已落在我那特意换上的最好的短裤和T恤上,我用手拂了拂头发,貌似天空也不做美,雨渐渐下大了,风卷起的雨水逐渐浸湿了我的衣服,淋湿了我的脚背,沿着我的小腿,把水送进我的鞋子里。我咬了咬嘴唇,开始计算我这个月的生活费。照此情况,看来我这双鞋子也无法再拖过这个雨季了。泥水钻进鞋子里,每踩一步,一股泥水就从鞋缝里跑出来,同时,另一股泥水又钻了进去。冷气从脚心里一直传到心脏,仿佛整个人都浸在冷水里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