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人的商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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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一章 公司并购会议

    参加完了会议,荣华即刻启程,风尘仆仆地往回赶。公司的事情太多了,又是一个比较乱的时期,他不能在外面多停留。

    治乱是需要效率的。

    公司经营不讲效率,更是不可能取得胜利。

    商业,效率是第一位的。

    一路上,他坐在高铁上,两眼看着窗外的风景。风景涌入了他的视线,但无法进入他的内心,他的大脑里全是公司的事,他在做计划,思考工作安排。

    事情赶的比较凑巧,在警察来公司找过荣华之后,荣华就参加政府会议出差去了,这一去就是半个月。这么长的时间没有在公司出现,人们开始有了议论和怀疑,很多员工怀疑荣华出事了。

    怀疑是正常的,因为没有人知道真相。

    荣华自己的也不知道金玉叶到底出了什么事。

    荣华上班打消了人们的一些猜测,但并没有消除全部怀疑。

    这需要时间。

    有此事好事者,把警察找荣华的事向学长打了小报告,本来是想邀功,却遭到学长的训斥,学长告诉他警察是去金玉叶。警察到一家公司,不找董事长找谁?

    幸亏荣华就警察找金玉叶的事情向学长说了,否则学长也可能和其他人一样产生怀疑了。

    在人们知道警察来公司是找金玉叶的之后,怀疑才彻底消除,这是后话。

    公司融资是要见到效益的,暂时没有效益也可以,但是公司需要在战略规划的路线上扩大规模,规模是要见到的,这是投资人的要求,是他们希望看到的。

    他们的到钱投入公司,要看到效果。这种效果并不一定是利益,而可能是规模的增长。公司的规模效益需要在达到规模之后,才会产生想要的效益。达不到规模就会一直亏损。

    治理运营公司不得不考虑投资人的想法,毕竟公司在融资时对投资人是有承诺的。

    荣华已经通知梁智来公司参加会议,研究能不能收购上次他们调查的那家公司。

    参加会议的人除了梁智之外,其他人都是公司董事和高管。

    荣华没有通知合作商参加会议。

    荣华认为这还是公司的秘密,再没有决定之前,不能泄露消息。

    合作商还是外人。

    荣华在会议开始之前特别提出保密纪律,强调这是公司的秘密,特别是对于一个想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管要养成保密习惯,否则将来会出大事,有的人可能会因此背上刑事责任。

    恐吓是一种极好的教育方法,比如父母经常用恐吓的方法教育孩子,再不好好学习将来就没有工作,这就是父母用孩子的未来前途来恐吓孩子。

    恐吓是一种很好的管理方法,几乎所有的法律都充满了恐吓,尤其是刑法,几乎全是恐吓。

    恐吓是一种极有效的营销方法,医院、保险公司就经常用恐吓的方法搞销售,一些教育培训机构也恐吓,“不要让孩子输在起跑线上”,这句最熟悉的广告语也是典型的恐吓。

    荣华今天也用了恐吓这种方法,强调公司重要会议涉及的信息都属于公司商业秘密,泄密的结果将会很严重。

    这件事荣华走的时候交给吴运负责,本来应当由吴运作报告,但他又指派王为去现场调查,吴运要求王为事先作了调查总结,今天的会上就由王为讲对富邦公司调查的过程和具体情况,他的意见是这家公司可以收购。

    荣华问吴运是什么意见,吴运一脸的迷茫。按理说他是这项工作的负责人,应当有自己的想法,但他没有自己的想法,他认为交给王为就万事大吉了。

    最要命的是他还不会应变。如果会应变,他应当说这事在董事长出差的时候是安排他负责的,他安排王为带队去实地调查,调查回来之后王为向他说了情况,也沟通了结论,他的意见也是同意收购这家公司。

    这样官场一样的话,如果吴运说出来,即缓解了自己的尴尬,也给荣华圆了场。

    吴运是个理工男,毕竟曾经是一个街边卖菜的,没有这种情商。

    吴运不懂公司并购,也不知道这些工作流程,他仅仅是安排了三个人去调查,让他做结论更是等是不可能。这是他自己对自己的认识,这种认识限制了他自己的上进心和创造力。

    生活中很多人都是在画地为牢,自己找个理由把自己圈住。

    股东构成、股权结构、公司估值、收购价格确定、公司控制权分配,诸如这些问题对于荣华来说可能是不是问题,但对于吴运来说完全听不懂。

    我们的商业历史太短,我们的商业经验太少,我们不太重视商业文化教育,我们太重视政治规则和生活规则,缺少对商业规则深入人们生活的研究和宣传。在一个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世界里,这是必须要改变的。

    现在很多公司出现问题,并不是公司董事和高管都想那么做,而是他们对公司法和公司治理知道的太少,不知道是什么意思,也不知道这么做是不是符合法律规定,可能会有什么结果。这些都不清楚,等到结果发生了他们才知道还有这种结果。

    不是所有搞公司的人都懂如何搞公司,作为外人,作为不是商人的人,不向公司投资可能是一种好的选择。

    我们不得不再次强调,商业是商人的商业,不是普通百姓的商业,商业有自己的逻辑和规则,商人有商人的玩法。追逐利益是相同的,但方法是完全不同的。

    我们普通人对商人的玩法是不懂的,有时候你还是不屑的,他们吃喝玩乐,不是你能够理解的。

    吴运也是一个商人,但他仅仅是一个卖菜的小商人,是最原始的商业经营形式,对公司根本不懂。

    吴运没有什么可说的。

    荣华让梁智说一下自己的想法。

    梁智的这次生意也是用生活规则代替了商业规则,公司并没有和他签订律师服务合同,但安排他出差,去搞尽职调查。在律师眼里这是一个专项法律服务,而且涉及的法律和法律关系很多,换句话话说,请律师提供这种服务是要花大价钱的。

    所以,梁智并不情愿意,尽管是自己要好的朋友荣华安排的,但这毕竟不是荣华自己的事情,而是清新世界公司的事情。

    “首先声明,因为公司没有和我签订法律服务合同,我虽然参加了尽职调查,但我今天说的并不是最终结论,你们也不要把我说的当成我给出的律师意见。如果公司正式委托我,届时我出具的法律意见才是真正的意见。”

    梁智说这些话的想法有两个,一个是说清自己的地位,告诉参加会议的人,也是告诉清新世界公司,自己今天说的并不是律师法律意见,至于公司的决定,结果什么样完全由公司自己负责。二是,他对清新世界公司不给报酬而要求工作还是不满意的。

    梁智的话在别人听来,可能是他不会完全说出自己的想法,关键的内容可能不会说,毕竟那是律师吃饭的本事。

    “在一定程度上,富邦公司比我们清新世界公司做的还好,他们真正地开展了自己的业务。如果问我的结论,我倾向于收购。”梁智仅仅做了这样的表达,至于可以收购法律上的可靠性问题,梁智并没有说。

    王为和吴运也主张收购。

    吴运的意见可能受到了梁智的影响。

    “富邦公司注册资本是多少?有没有全部出资到位?如果全部出资到位了,这些资金是如何消耗掉的,是扩大规模消耗掉的,还是公司经营亏损消耗掉的?”

    “富邦公司的刘老板想给我们多少股份?多少钱?”

    “你们认为多少股份合适?多少钱收购合适?”

    对于荣华提出的问题,王为没有回答,吴运也不能回答。

    没有人回答。

    梁智有自己的想法,但这个问题不该由他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