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青春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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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三年后,毕业季,也是分手季。

    我答应温婉毕业我们一起去南方发展,但是我没有做到。父母逼着我毕业后马上进厂工作来为家庭维持生计,因为在他们眼里这是一个“铁饭碗”,是许多人梦寐以求的工作机会,而当时南方计算机行业正在迅速的发展,我则希望可以在南方有一份学以致用的工作,在一次次意识形态的碰撞中,面对家庭的压力我选择了妥协,当她转身离开我的一刹那,我很惶恐。我很想很想留住她,但是脑海中有个声音告诫我不要那么自私!我也很想随她而去,却始终无法下定决心与父母决裂!此时的我犹如困兽,浑身流淌着激斗的血液,却冲不出这现实的牢笼!

    我想我们之间没有谁辜负谁,也没有谁抛弃谁,我们的终点是一致的,而我们却选择了不同的路,我们都没有把分手说出口,一切都是顺其自然的结束,就如我们顺其自然的开始!

    挺一挺就过来了,忘了她吧!我在告诉自己。

    再挺一挺找个女孩儿结婚生子上班这辈子就过来了!我一直在告诉自己。

    或者再挺一挺,她就回来了!我幻想着告诉自己。

    回来又怎么样呢?可能那时候她事业有成,挽着心仪的伴侣身披婚纱,走在红毯上,含情脉脉的等待那个不是我的男人为她带上戒指吧。也挺好的,难道让她跟我一个不敢追梦的人在一起吗?我忽然觉得她是瞧不起我的,犹如自己也瞧不起自己一样!

    毕业后分配留厂,学了四年的计算机,结果留厂后却把我分配到车间,于是我成为了一位车工。我没有看不起工人,只是我的理想不在这里!

    好吧,我忍了,数控也是需要编程的嘛,起码没白学这四年。

    结果我站在普通车床前对刻度,下刀,用千分尺量活,验收,然后把验收单拿给所谓的“师傅”。“师傅”眯着眼睛看了我一会儿,告诉让我周末加班,最近孩子上学需要钱,想多开点计件钱,然后搂着旁边一位40岁左右的“大姐”喝酒去了!

    免费劳动力!剥削!我心里默念道。

    这是一家军工企业,吃不饱也饿不死,只有几个同学留在这里,而我就是其中一个,但是其他留在这里的同学的亲属都在厂里多多少少有些关系,所以人家坐办公室,像我俩这种姥姥不疼舅舅不爱的“学渣”只能在车间。

    对!我俩!另一个就是薛峰。

    薛峰是我在中专时代的唯一一个男性朋友,我们成为朋友的理由很多,我们都喜欢打篮球和乒乓球,我们都喜欢金庸小说中的快意恩仇,我们都有些玩世不恭,最重要的是我们都吸烟。

    他比我还悲催,最起码车工有技术含量,干好了也是个技术人才。而他被分配到了塑压车间,唯一的工作就是把我加工出来的零件放进模具,然后按下红色按钮,出去转一圈,吸支烟,再回来按绿色按钮,取出来。

    真轻松,理想的混吃等死的工作!用他的话讲“这工作我10岁就能干!”

    我表示赞同,于是两个人化憋屈为力量,晚上喝了一顿酒来表达对生活的抗议,然而却屁用都没有。

    我不会喝酒,这对于一个东北爷们来说是一个挺伤自尊的事儿!因为我从来喝不多,一瓶啤酒的酒精含量就可以把我的脉搏刺激到每分钟近140次,甚至心脏也会有些疼,但是头脑特清醒,身体条件不允许我买醉,所以我也找不到那种借酒消愁的滋味,挺黑色幽默的。

    这样的生活持续了将近一年!

    似乎已经习惯了冷却液的味道,对刺鼻的机油也不再敏感,也渐渐接受了没有温婉在身边的日子,每个月拿着微乎其微的薪水,还要被车间各位“师傅”或者“组长”使来唤去。虽然知道自古以来学徒都是这个过程,可心中总是有些不忿,还有些不甘,这种不甘随着时间的推移越来越强烈,逐渐心中产生了想逃离的想法。拿出一只烟,坐在身后的工具箱上,听着机床轰鸣的咆哮着,他们的使用者机械的重复着每个动作,就像一只只提线木偶。而他们锈迹斑斑的灵魂则在计算着平均每小时能赚多少的提成,他们时而微笑,时而皱眉,这让我觉得他们是幸福的,也是悲哀的,可能这就是被生活磨平棱角的状态吧!

    望向窗外,湛蓝的天空被骄傲的工业废气所遮挡,嘲笑我这个微乎其微的生产力在他们面前的渺小,又似乎它们所代表的进步已经远远的把我们抛弃在身后,就像一个提了裤子不认账的嫖客。

    有时候,人就要遵从自己的内心,它才是这个世界上永远不会欺骗你的东西。

    一个月后,领完薪水,递交辞职报告。回家告诉父母后,父亲表现出很大的情绪波动,无奈木已成舟,他的愤怒也改变不了什么,只能拿走我的工资,丢下一句:“下个月记得往家里交钱!”然后下楼打麻将去了。

    真开心,开心的是铁饭碗就这样没有了,开心的想哭

    真伤心,伤心的是铁饭碗就这样没有了,伤心的想笑

    多年后我问起他为什么政治觉悟那么高,他从容的跟我说“厂里领导的官没有你爷大,没人管我,自由!”我竟然觉得他好像说的有些道理。若干年后,下岗了,错,用他的话讲是功成身退了,伴随着同样遭遇的还有我的母亲。那年我12岁。

    从那之后父母迷上了打麻将,母亲成为了家庭主妇,而老韩也断断续续的做一些零散的工作,以至于生活质量急转直下,两人只要有时间就天天和邻居打牌,也不怎么管我,而且冠冕堂皇的告诉我“儿孙自有儿孙福”。

    生活上,他们也从不征求我的想法,我的每一步必须要按照他们的“部署”来完成,如果我有一点意见,迎接我的就是一顿“混合双骂”,美其名曰“为了你好”。

    在这样的环境中,我渐渐的缺乏自信,叛逆期的我遇上了摇滚乐,便迸出青春的花火!我开始不喜欢回家,学会了抽烟,打架,撩姑娘。即使这样我也从未放弃学习,其实我自己深深的明白,不良的习惯只是出于一种自我保护,保护我那脆弱的精神世界。

    几天后,因为没有什么工作经验,而且北方城市电脑城的商家刚刚崭露头角,招聘IT相关工作的少之又少,所以我成为了这家新开的网吧的机修。

    收回放空的思绪,坐在网吧的沙发上,拿起吉他,习惯性的弹奏一首BEYOND乐队的“喜欢你”,这首歌是我学会的第一首曲子,为了温婉我学会了弹吉他,当时偷了家里300块钱买了这把当时对我来说十分昂贵的“红棉”吉他,对于一个新手小白来说,除了七个音符别的什么都不会,于是我俩经常跑到书店找曲谱,然后画出左手的和弦图和右手的指法偷偷带回来,放学只要一有时间就在家附近绿地的长椅上玩命的磕,拼命的克服指尖带来的疼痛,当我第一次磕磕绊绊的对着她弹唱出这首歌的时候,她一句话都没有说,只是托着下巴看着我笑,而我也傻傻的跟着她笑着。

    喜欢你,那双眼动人

    笑声更迷人,愿在可

    轻抚你,那可爱面容

    挽手说梦话,像昨天,你共我。

    每次唱起这首歌,脑海中总是浮现出拥她入怀那天的情景,以及她温暖,灿烂的笑容,我还是忘不了她,我的青春也会随她消去,消失在如黑洞的城市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