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金劳力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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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照顾姑首日,思斯晚留宿

    闹铃声叫醒了思斯。她咕噜从床上爬起来,洗漱完去了琳琳家。

    琳琳看到思斯戴着手表,嘴角流出一抹微不可察的笑,招呼思斯道:“思斯姐,我做了小米粥,煮了鸡蛋、坛子里有咸鸭蛋,那几个酱菜坛里有酱瓜、青瓜、萝卜干,你想吃啥自己夹,我和我妈已经吃过了,她现在在床上看电视,你快来吃。”

    “琳琳,不好意思来晚了,我昨晚没睡好,你起得真早,我来照看姑姑,你快去上班吧。”

    “没事,小米粥我煮了中午的份,冰箱里有切好的酱肉,中午你用微波炉微一下就可以吃,然后炒个青菜就行。”

    “好的。”

    “那我走了啊,思斯姐,有事情就联系我。”

    “嗯,你放心吧。”

    思斯来到厨房,盛了一碗小米粥,拿了个鸡蛋,从角落里的那堆酱菜坛子里找到了酱黄瓜,夹了满满一小碟,对着餐厅的窗户坐下。

    她顶喜欢吃姑姑做的酱菜了,时不时地怀念,却没想到是在这种情况下享用。黄橙橙的小米粥粘糯香稠,散发着浓郁的香味,鸡蛋是买的散养的土鸡蛋,刚煮好的,掰开了,金黄色的蛋黄色泽刚刚好,粘着一层薄薄的蛋白。思斯喝一口小米粥,咬一口软嫩的蛋白,夹一筷子脆脆的酱黄瓜送入口中,在晨曦中,感受着朴素而单纯的满足。

    吃完收拾妥当,思斯推开立梅的房门去看看她。

    立梅没有在看电视,眼睛一直看着门,看到思斯进来,极力想扯出一个笑容,却显得面部可憎,她嗓子里又开始发出奇怪的声音,想说什么却无法表达出来。

    思斯连忙跑到她身边,关切问:“姑姑,是要去洗手间吗?”

    立梅的视线却第一时间转到思斯手腕上的表,纵然是中风了,也看得出来她的多么着急。她第一次在弟妹秦勤(即思斯的妈妈)的手腕上看到这块表的时候,觉得非常眼熟。但又觉得,不会那么巧。因此便一直没去追问。

    秦勤过世之后,立梅认为自己理应替代一下母亲的角色。所以每周去思斯家帮忙打理思斯的衣物。那次她擦拭完秦勤的供桌,拉开抽屉,看到熟悉的酒红色的天鹅绒表盒,整个人呆住了。如果说只有那块手表,她还能说是巧合,但是加上跟记忆中一模一样的表盒,实在没法说服自己仅仅是个巧合。

    她打开盒盖,看到底部侧面的缝隙处,有浅浅的红色桃心印记,是她当年特意画上去的——这正是多年前曾经短暂属于她的表,怎么会到弟妹手上呢?

    寂静的房间里,墙上的挂钟滴答滴答地响,格外清晰,她甚至能听到自己心跳的声音,挂在墙上的遗照上的弟妹秦勤,微笑得看着她,一阵冷风吹来,她突觉毛骨悚然,一时不知今夕何夕。

    那个周末思斯从高中回来,她便问思斯:“思斯,我打扫你妈妈供桌的时候,看到这块表。”

    “是我送妈妈的生日礼物。”思斯说。

    “你哪里买的?你哪来的钱买这么贵的东西?”她追问。

    “只要五块钱,”思斯清澈的声音好像在炫耀这表多么便宜,“我在学校的义卖会买的。妈妈特别喜欢,所以我才放在这里。”

    “你还记得是谁卖的吗?”

    “不记得,是初三的时候的事,我当时只注意这块表,没仔细看是谁卖的。”

    立梅怅然若失。

    那之后,立梅每次去打扫时都要摩挲欣赏一番,直到有一次思斯家遭了贼,立梅便趁机把这表拿走了。思斯只当是被小贼偷走了,暗自可惜了一阵。

    立梅防着琳琳的爸爸二癞子,把手表小心谨慎地锁在嫁妆箱底,从没让二癞子看到过。

    琳琳参加工作之后偷偷戴了几次,有一次被她看到了,她当时愤怒地去拽琳琳的手腕想把表摘下来。

    立梅问琳琳怎么拿到的,琳琳说:“我见你偷偷欣赏。我也很喜欢,戴这手表显得衣服上档次,我就拿去戴了。”

    是的,二癞子死后,她就不那么谨慎了,各种钥匙不再藏起来,只是随意地放在抽屉里。

    “给我,我收起来。”立梅去抓琳琳的手腕。

    琳琳往后一闪,说:“也不是你的,”她又狡黠一笑,“是你偷小舅妈的,我知道,我见小舅妈戴过。”

    短暂的无语之后,立梅说:“你知道是小舅妈的,还到处戴,让思斯看到了怎么解释?”

    “我不让思斯看到。”

    后来琳琳却又不怎么戴了。

    立梅觉得奇怪,问琳琳怎么回事。

    琳琳说:“妈,这表有问题,表带闻起来有一股奇怪的味道,我剪掉一些牛皮去我们医院的化验室化验了,有利血平和麦角酰二乙胺的成分。这利血平刺激神经,容易致人精神不稳定并且做噩梦。麦角酰二乙胺则是最有名的致幻剂,在冷战时期非常盛行,只需要一张指甲大小的吸水纸携带的剂量就能致人精神错乱产生幻觉做噩梦。难怪我每次戴着睡觉都会做噩梦。你戴过它吗?不觉得很不对劲吗?”

    立梅突然想起来,很久以前确实戴过一次睡觉,睡着了却觉得眼前光怪陆离的,也做了一夜的噩梦,因为只有那一次,当时她倒没联想到一起去。

    “那正好还给我。”

    “除了导致失眠、睡着了做噩梦,只要不经常戴,对身体影响不大,我偶尔还是要戴一戴充场面的。放你那也没用,那叫明珠暗投。”琳琳撇嘴。

    现在怎么到了思斯手上?!思斯浓重的黑眼圈一看就是没睡好。

    一定是琳琳,立梅恨恨地想,她知道这手表有毒,故意送还给思斯,这坏种,害了她还不够,真的要害思斯!

    想到这,立梅着急地很,哆嗦着左手靠近思斯的手腕,想把手表抠下来,但是她的肢体实在不受控制,看上去只是轻轻地碰了一下思斯的手腕。

    思斯看到立梅碰触手表,高兴道:“姑姑,你看我的手表,漂亮吧,我以为被偷走了,结果昨晚我一拉抽屉,就摆在那儿。我正准备问问琳琳知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呢?”说着抬起手腕送到立梅眼前给她看,立梅更加碰不到了,急得嘴巴哆嗦不停,想要说些什么,但最后,也只能听到喉咙里发出的噢噢的奇怪的声音。

    思斯看到姑姑这样,安慰道:“姑姑,你别着急,我咨询了几个做中医的同学,都说针灸康复挺有效果的,我跟琳琳说说,让她带你去。”

    立梅吼得更奇怪了。失神的双眼流下泪来。她多么想告诉思斯:就是琳琳,她害我中风的!而且,她还要再害你。

    思斯只当这是中风病人的正常表现,扶着立梅坐到轮椅上,推她到院子里放松心情,因为天冷,待了十来分钟,便回到卧室里,推着轮椅到窗前,让姑姑看风景。总这样看风景也无聊,思斯便去对着墙的书架上找书,准备读给姑姑听。

    书架上很多推理小说,都是她读过的,书本也都显得陈旧,估计姑姑已经看过了。她看到东野圭吾的《祈祷落幕时》这本书很新,没怎么翻过的样子,便拿出来,读给立梅听。

    读得累了,她便一页一页得翻给姑姑看。

    琳琳早上掐着点到医院,旁若无人走进科室,没给任何人打招呼,也仿佛没看到一路上异样的目光。

    护士长马姐走过来,没好气地催促她动作快些。说完斜着眼睛瞅她一眼,叉着腰扭着屁股远去。

    这种忍气吞声的日子,十分难过。工作以来,她兢兢业业如履薄冰,在单位里里不算拔尖但也赢得一些尊重。

    这一切,被李明毁了个彻底。

    她跟李明分手之后,很快接受了人事科新丧偶的副科长冯胖子的追求,冯胖子外表不怎么样,但是处事让琳琳非常舒服,各种事情安排得明明白白,两个人感情进展迅速。

    然而,跟李明分手仅仅不到三周,李明竟然开始在医院里到处说她骗婚,说她妈是神经病被他父母发现了,所以才分手。她以为冯胖子不介意,然而冯胖子不但对她避之不及,还利用职权把她调到了大家都不愿意去的儿科。当同事们以异样的眼光看她的时候,当冯胖子冷冷地说你不该骗我的时候,琳琳对李明的恨到达了极点——她一定要让李明付出代价,为她错付的5年,为他到处散布流言。

    等待扎针的小孩已经提前在屋里嚎上了。琳琳嘱咐家长摁好小孩的胳膊,小孩的家长却并不用力,针尖刚刚碰到小孩的手,小孩杀猪般挣扎开,家长立刻吼道:“怎么当护士的?会不会扎针?”

    胖胖的小孩力气奇大,血管尤其难找,琳琳急得满头大汗,手哆嗦着,总算才给扎上针。她假装自己没听到小孩家长的嘟嘟囔囔的咒骂,尽管脑中蒙蒙地响,她仍然挺直腰板嘴角保持礼节性地微笑,高跟鞋噔噔有节奏的踩着地板,像她以前一样骄傲地走着。只是她的手哆嗦着,很难停下——自从她妈中风之后,她感觉自己离中风也不远了。

    这样煎熬到下班,琳琳准时拎包走人。

    回到家,在院子里便闻到阵阵鸡汤的香气,琳琳先去了厨房,炉灶上正小火煲着鸡汤。思斯听到动静,从立梅的房间里出来,来厨房跟琳琳说话:“我在冰箱里找到只杀好的鸡,就想着煲个汤咱们今晚喝。”说着掀起锅盖,拿着筷子戳了戳鸡肉,“时间刚好,你洗洗手,咱们马上就可以开饭了。”

    琳琳没想到思斯已经做好晚饭,心情颇为复杂:“你帮我照顾妈妈就够累了,晚饭我来做就行,你怎么还给做好了。”

    “我自己也要吃的。都是现成的食材,没什么麻烦的。”思斯放了些盐,舀了一勺送到琳琳嘴边,“尝尝。”

    “好喝,很鲜,味道正好,不咸不淡。”琳琳抿了一口。

    思斯关上煤气灶,拿个碗准备装汤,琳琳犹豫一下,拦着她“别用这个,”说着从橱柜顶部拿出珍藏的一套珐琅瓷餐具,用开水烫了烫,“用这套新的,你看这套餐具多漂亮,我一直没舍得用。”

    吃饭的时候,琳琳给妈妈喂一口,自己吃一口,手法娴熟,时不时跟思斯聊上一两句。

    吃完饭,思斯整理好厨房,瞅着琳琳也将姑姑在床上安顿好了。趁着琳琳在客厅的时候,就问她:“琳琳,有个奇怪的事情,”她伸出手腕,“你看我这块表,”她打量着琳琳的脸色,“已经丢了十来年了,昨晚我拉开抽屉,竟然就在里边,特别奇怪。”她顿了顿,“姑姑有我家的钥匙,可是姑姑现在这样了,我也只能问你,知道是怎么回事吗?

    “啊!”琳琳不好意思思地笑了一下,轻轻拍了自己的额头,“看我,竟忘了这么重要的事情。”

    “这块表是我妈一直锁在箱子里的,我见过几次,之前我见过小舅妈戴过,我就猜是小舅妈的,但是我妈不让我还给你,我也不敢不听,你知道我妈这个人,我妈中风之后我整理东西看到了,就送到你们那边了。”琳琳无奈一笑,“思斯姐,你别怪我好吗?”

    “原来是这么回事,”思斯微笑,“我一直以为被小偷偷走了,心疼可惜了很久。没事,失而复得可高兴了。”

    “你从昨晚一直戴着吗?”琳琳问。

    “是啊,我戴着过过瘾。”思斯赧然一笑。

    琳琳盯着思斯的黑眼圈,状似不经意地问:“怎么样,回家第一晚睡得还习惯吗?”

    “没睡好,好不容易才睡着,睡着了也是做噩梦。”思斯打着哈欠。

    果然如她所料,琳琳内心得意——第一个目标实现。

    “思斯姐,这表是劳力士的,我前男友说是18K金的,很贵吧?是小舅妈陪嫁的吗?”

    思斯摇头,:“不是。”但她也没说是5块钱捡的漏。自从知道是林长青的,她把这事当初了她俩的小秘密珍藏,不想让其他人知道。

    “那你知道这表的来历吗?”

    思斯摇头。

    琳琳起身,很快拿来一个小工具箱:“思斯姐,这表很奇怪。这是机械表吧。”

    “对。”

    “我拆开修过。里边却有个电池。电池里边,有药。”

    思斯本来不感兴趣,听到里边有药,觉得稀奇。便答应了琳琳拆开看看。果然,一个纽扣电池。

    “你拿起来看看。”思斯拿起来。

    “这底下,这个小弹片,”琳琳指着,“摁一下就弹起来。”

    思斯照做,果然弹了起来,但是里边什么都没有。

    “哎呀,是不是李明忘了装进去,”琳琳拍了拍脑袋,“真的有一包白色粉末。”

    琳琳信誓旦旦的。“我真的想知道是谁放进去的,干啥用的,好奇怪啊。”

    “我有机会问问李明,怎么没放回去。”琳琳补充。

    也许该问问长青,思斯想。

    “咱们给装好吧,”琳琳装好了帮思斯戴上,说,“姐姐,要不你别回去了,反正我的床够大。”

    “没事,这么近,睡你这里会不会不太方便。”

    “没什么不方便的,再说了,最近几天夜里总是又奇怪的动静,我也害怕,你就留下来陪陪我嘛?”琳琳撒娇。

    “那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