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文观止新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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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郑交质】(隐公三年《左传》)

    郑武公与庄公乃平王朝之贵族,当王贰侵犯虢国时,郑伯对王之行径甚为不满。王曰:“此乃误会。”遂与郑建立联系,王之子狐作为人质被送至郑国,而郑公子忽则成为周国之人质。王辞世后,周欲将政权交于虢公。然四月间,郑祭足率军掠夺温地之麦;秋,又取成周之庄稼,致使周与郑之关系趋紧。有言:“信人之道,非以胁迫为能,人质之用亦微。唯明智宽恕之行,以礼待人,无质亦能保持良好关系。双方诚信,河川、溪流、沼泽之植物,水中藻类,篮、箱、壶、锅等器物,虽混浊之水、污浊之流皆可用来祭祀神灵,无愧于王公。况乎君子以礼建立两国之信任,以礼相待,何用人质?《风》诗有《采蘩》、《采蘋》之华章,《雅》诗有《行苇》、《泂酌》之美歌,皆彰显忠诚与诚信之重要。”

    闻此言后,郑武公与庄公深感其理,决以诚信待人,不再以压力相加,以维护双方关系。于是互相赠礼,表达友好之意。同时约定,每年四月至十月,郑向周进贡以示敬意;十一月至次年四月,周向郑进贡以示感谢。

    周与郑之关系日渐改善,双方不再攻伐,以和平共处、共同发展为要。此信任关系延续至后世,成为历史佳话。

    此事告诉我们,诚信与礼节乃维护人际关系之重要法宝。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当注重诚信、宽容待人,以和平共处、互利共赢为目标,方能开创更美好的未来。同时证明真诚与信任能化解矛盾,促进和谐。愿我们从中汲取智慧与力量,更善处理人际关系,为生活增添更多色彩与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