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仙门弹肖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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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底层古典演奏者的悲哀

    煌天王朝南部,余音山半山腰。

    辰时已过。

    羽泊烨依靠在树梢上,手中端着颗啃到一半的苹果。

    雨水噼里啪啦打在树叶上,溅起水珠沾湿了他的鼻翼。他用指尖将雨滴拭去,举起苹果又是大啃一口。

    已是秋末,能有这种淅淅沥沥的阴雨并不奇怪。大多数时间,天空都是同样的颜色,看不出个晦明阴晴。

    早晨羽泊烨刚起床时,天空还仅仅只是阴着。走了没两步,就看见墨色的云层从天边堆过来了。

    随后远方便洒下些斜风细雨,似乎是天穹的河湾多了一条支流。

    对他而言,这倒也不坏,只是算不上好。

    今天是羽泊烨停留于此的最后一天,按照他的计划,明天清晨,自己就要启程离开这里了。

    他已经在这片森林中居住了两周,但如果可以的话,他其实还想多待些日子。

    绿树成林,绿草如茵;硕果丰腴,溪水澄明。

    羽泊烨出生于小县城的喧嚣市井,是个实实在在的城里人。

    但他也会不少野外生存技巧,那都是跟着自己父亲学的。

    老爷子尚且还在的时候,很喜欢拉着他去些荒郊野岭之类的地方,说是野营探险。

    后来城区扩建兴起,工程队的红笔将父子俩的据点划入群楼,他们便没再去过。

    再后来呢?就见不到老爷子的人了。

    得益于那时候被迫学了不少东西,时至今日羽泊烨穿越到这种深山老林,生存才如此得心应手。

    老爷子怎么也不会想到,自己当年教导孩子的那些技巧,竟然真的能被他用上。

    尽管是在羽泊烨死后。

    是的,他已经死过一次了。

    羽泊烨只记得,自己似乎是在练琴,彻夜未眠也已稀松平常。

    那是通宵的第几个晚上?他算不明白。但为了比赛,这一切都值得。

    那大概是他这辈子,或者说上辈子最重要的一场比赛了。将会决定他接下来至少五十年的命运。

    只要能在比赛上冲进前三,那么省内的推荐名额必然有自己一席之地。

    他便能由此离开故乡,告别这座充满了悲伤与苦痛的小县城。

    然后前往那金碧辉煌的大都会,在坦途中迈向飞黄腾达。

    美梦不长,脆弱得转瞬即逝。命运伙同身体,给他讲了个小笑话。

    那个夜晚,羽泊烨彻底昏死过去。此番生命的消逝突如其来,却又在预料之中。

    他不知在黑暗中沉寂多少时日,直到自己被一颗牛顿的宠物给砸醒。

    从睁开双眼的那刻起,他就已经身处在这片密林之中。

    从头到脚的衣装没一件是自己的,手机自然也是不翼而飞,只剩衣兜里还有块巴掌大小的令牌,暗金雕琢两枚古体汉字:拾肆

    得亏羽泊烨的高中知识还留有残余,并没有全部归还给老师,不然怕是连字都认不出。

    接受了自己魂穿的事实之后,羽泊烨开始揣测起身体原主人的信息。

    掌心茧厚,浑身肌肉,衣着干净素雅,大概是哪家豪门的保镖,令牌上是编号之类的。

    但羽泊烨借着溪水观摩相貌时,竟发现这张脸和自己上辈子并无两样。

    只是身体素质天差地别。

    都市生活充斥着对时间的压榨,旷日持久的熬夜久坐,他浑身各处自然都沾点毛病。

    真要论体质好坏,只怕是那些所谓的脆皮大学生都比自己强。

    如今他躯体无病,脚步轻盈,简直算得上是焕然一新。爬树摘果之事易如反掌,比峨眉山的猴子还要猴子。

    羽泊烨甚至觉得,自己现在或许能够赤手空拳打死一头熊。

    只可惜他在这里住了两周,却是连只兔子都没看见过。

    正因如此,他才不得不离开这里。

    此处果树种类甚繁,产粮丰盛,或许十个自己都吃不完一半。

    可这都是些秋收品种,秋末将过,算他吃不完,也只能眼睁睁看着它们烂在地里。

    周围根本见不到动物,跟着老爷子所学的捕猎和陷阱完全派不上用场。

    到时候什么都没得吃,自己就得饿死在这深山老林了。

    羽泊烨迫不得已才选择下山,试图去找到一处有人烟的地方。

    他用树皮和藤蔓做了个简易背包,里面全是最新鲜的水果,足够放上小一周的。

    等到明天清晨,自己就启程出发,顺着溪流往山下走。

    至少找个村庄之类的,无论如何都要先把吃饭的问题给解决了。

    不,还是等雨停了就出发吧。反正土壤要好几天才能干,真要等还得重新打点行李。

    羽泊烨心里这么想着,咬下苹果最后的食用部分,将果核随手扔向地面。

    雨势渐弱,比起先前已小上不少。细丝是绒毛般的水,溶于黯淡天色之中,难以觉察。

    只需要再等上一小会,这场雨大概就会偃旗息鼓,自己也将踏上旅途。

    这就是他最后和这片密林相处的时光了。

    按照羽泊烨平常的风格,这种时候应该来点什么音乐才对。

    可惜家里那几件还能用的旧乐器,并没有要跟着自己过来的意思。

    但他现在也并非一无所有,他还有自己的嗓子,或者说是......别人的。

    “Theway,Tocelebrate.I'llbewaiting.Tillwemakeit......”

    真是奇怪,为什么对躯体的肌肉,把控反而更娴熟了?气息越发平稳,曲调悠扬且连贯,歌唱效果甚至比原先更好。

    “Oh—Wewillsee,Comewithmetakethejourney......”

    其实自己单独住在深山老林也不错。虽说要为吃穿用度发愁,但不用早起熬夜练习,也不必赶时间奔赴赛场。

    无须在混混僵僵的生活中挣扎,成天靠着幻想度日,憧憬被评委赏识的美好未来。

    羽泊烨也知道,自己并非千里宝马,顶多算匹普通健马,比上不足比下有余而已。

    虽说健马生来便注定平庸,可谁又能说他心里,没有一个被伯乐相中的美梦呢?

    淅沥秋雨,在他此番混思乱想中停了。

    世界回到了寂静的模样,雨水残余的气味顺着微风涌入鼻腔,自然得让人心旷神怡。

    羽泊烨飞身从树梢跃下,赤裸的脚掌扎入湿润的泥土中。大地以温柔回应期待,绿草蔓延,淹没他的脚趾。

    他有双嵌甲靴,只是不防水,爬树时也会变成累赘。后来他干脆赤脚行走,直接踩踏在山林间的草野之上。久而久之也就成了习惯,反而倍感舒畅。

    “Theday,Tocelebrate.I'llbewaiting.Tillwemakeit......”

    羽泊烨就这么漫行于山林中,闲庭信步向着营地前进。歌声清唱依旧,权当是对过往的缅怀。

    正所谓干一行爱一行,音乐早已是羽泊烨生命中最重要的构成部分。就算他如今因为通宵练琴猝死,魂穿到这座荒无人烟的大山,也无法改变这个事实。

    如果有机会,羽泊烨还是很想干回老本行的,总不能说丢就丢吧?

    当然,如果有机会的话。

    现在他得先去收拾行李,然后下山去找个有人烟的地方,否则绝对熬不过这个冬天。

    羽泊烨双手扒开最后那处草丛,映入眼帘却并非熟悉的景色。

    耗费他整整两天时间搭建的,“贝爷”同款简易草棚,此刻已化为了一堆镶在土壤中的报废木料。

    形状支离破碎,七里八里散落遍地,再加上积水浸泡,恐怕当木柴拿来烧锅都成问题。

    这不应该,或者说绝对不可能。生存专家的思路,加上老爷子亲自教导的手法,绝非这种程度的风雨就能整散架的。

    而且这种被嵌在土里的效果,倒像是被工程压路机给碾了过去。

    而从自己身上这套服饰来看,这个年代大抵是没有压路机这种,后内燃时代产物的。就算真的有,那也开不到这深山老林来。

    似乎就只剩野兽这个选项了,可废墟周围又找不到任何脚印。他在这荒郊野岭住了半月,假设真的有野兽出没,那自己为什么从来没见过?

    无论如何,此地都不宜久留。

    虽说人与人的体质不能一概而论,但羽泊烨也不认为,自己真有这个实力。

    至于赤手空拳打死一头熊,那只是夸张手法下的修饰而已。

    真遇上这种大型野兽,他跑还来不及呢。

    怎么打?靠滑铲么?

    羽泊烨指尖没入土壤,使劲掀起地里那支离破碎的草棚顶,半跪在地开始翻找自己的残余家当。

    他已经顾不得衣装上的泥泞,大不了之后找个地方洗洗,现在还是跑路要紧。

    双手在土壤中捣腾半晌,羽泊烨总算是从稀泥堆中抢出件黑鳞外衣,以及那双久而未穿的嵌甲靴。

    这算是他仅有的东西了,除此之外便是那包“深山老林牌”特产水果大礼包。

    为了防止其被泥土污染,羽泊烨专程将其挂在了营地附近的树上。

    现在看来倒算是先见之明了,不然可就前功尽弃......等等,我树呢?

    羽泊烨怀疑自己眼睛出了问题,正打算用指尖揉搓,掌中却尽是泥泞,只好改用小臂。

    肌肤表面残存的雨水浸润眼角,让他将眼前的惨状看得更为清晰。

    几步开外的那片树林早已消失不见,空余遍地残木断枝。

    绿叶无力地洒落在淤泥及树干上,像是葬礼过后的撒弥。

    一处枝干在此刻陡然断裂,迎着重力抖落雨水,直直插进土壤之中。

    像是扎进了羽泊烨心里,让他浑身一颤。

    他有些恍如了,脚步酿跄着跑去,深一脚浅一脚地踩在泥泞中。

    清甜果香在雨水的潮气中泛起涟漪,稀薄的甜味溜入鼻腔,刺激着味蕾。

    羽泊烨想要屏蔽自己的感官,那阵芬芳却愈发浓郁。事情在朝着最坏的可能前进,他甚至已经能预料到结局。

    在某棵断裂成两截的树干下,羽泊烨终于找到了他那支离破碎的藤包。

    还有那遍地的混合果泥,与土壤一同被做成了自然沙拉。

    光闻味道似乎还挺有食欲,不过他也只能靠这种方式来缅怀了。

    羽泊烨心痛啊,这些可都是自己精挑细选的顶级好货,放在水果超市都得被单个分装的那种,就这么毁于一旦了。

    启程计划胎死腹中,他只能面对现实,将所有准备推翻重来。

    幸好自己有早做准备的习惯,还有充足的时间让他从头再来一次。

    要是再晚个几周,等待他的结局,就只有饿死或者被那头野兽给弄死了。

    或许在准备周全的情况下,羽泊烨能够使用人类的智慧战胜野蛮。

    可干嘛非得去招惹对面呢?难道嫌自己活得太久了?

    重新编制藤包,侦查周围情况,寻找到安全的下山路线,打点行李......

    待做事件在羽泊烨脑海中涌现,按照优先度自动排成表格。

    “唉,动起来吧。”

    “Oh—Wewillsee,Comewithmetakethejourney......”

    羽泊烨抬脚正打算往森林中走,就险些没站稳摔倒地上。

    要不是手臂恰好撑住了断树干,他现在恐怕已经全身都是稀泥了。

    大地震颤,犹如从远方随浪而来,一层又一层,频率不断激增。

    地震?

    不,不对......

    羽泊烨朝着震动源头方向张望,森林匆忙地晃动着,摇摇欲坠。

    脚下土壤的起伏愈发接近,那些树木后面究竟藏匿着什么,竟能造成这种动静?

    羽泊烨不太清楚,自己到底是以怎样的精神状态站在这里原地不动的。

    反正他的心,此刻已经提到了嗓子眼。

    有什么东西就要来了!

    巨树轰然倒塌,几十载自然岁月,竟也无法拖住它半步。

    漆黑暗影从密林中来到天幕之下,夸张的画面让羽泊烨不由得倒吸凉气。

    那是头长得很像熊的东西。

    之所以如此形容,是因为这家伙足足有十来米高,完全不符合羽泊烨印象里,那种顶天只有两三米高的动物。

    “老天,进击的巨熊是吧......”羽泊烨低低地骂了一句。

    可那“黑熊”似乎是听到了这声谩骂,庞大身躯骤然扭转,对准羽泊烨的方向。

    巨大脚掌比羽泊烨整个人都长,在泥泞中不断碾出纷乱巨坑,朝着他飞扑过来。

    “测,别啊!哥,熊哥!我开玩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