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死水到繁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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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 回家路(中)

    2.11到2.17

    由于难受,七天一个字都没写,今天补上。船上不敢写字,一动笔就想吐,不知道为什么,反正是这么回事,有点奇怪。

    头一天没什么值得记述的,就只是速度快些,也许算是刺激,但没有后面的一天刺激。第二天船速就慢了下来,一直擦着极夜沼泽的边走。

    我本来不知道那是极夜沼泽,极夜沼泽的南界我们确实没来过,我之前也没来过,郑恒说他也没来过,那基本上就是都没来过。

    船上可以看得见沼泽里伸着懒腰的美壮莎树——没心情和它们打招呼,那又不是什么好东西,离它近点它真能把你吃了,杀人不眨眼的。从河中央看去,左边是死亡,右边是新生,景致倒称得上有趣。

    但与其欣赏景致,还不如七人凑一桌,来一局紧张刺激的点数大战。绒绒头一次接触这个,但她是我们的团宠,我、小王和何七华都向着她,结果她居然赢的最多。所以说,人缘比技术更重要。技术最好的小王败多胜少,不会玩的绒绒反而常胜,无论怎么说这都显得有点反直觉。但仔细一想,其实还是很好理解的。

    我想玩电脑,太阳能电池板往船顶和甲板一铺,一台电脑的能耗的确不在活下。我好说歹说,才终于从他们那儿搬来一台。

    打电动,打一个下午。这台电脑,里有经典老游戏侠盗猎车,“五星好市民”就出自这里,但我是头一回玩到。

    我就是在这时知道长时间盯着一处会吐的,差点没把命吐出来。恶梦般的体验。我错了,我不该打一下午电脑的。

    不行,回方舟会一定要玩个够,虽说回去绝对会忙个够,还能不能无忧无虑都是个问题。没有忧愁的日子早已离我而去了,确切来说,早在十七岁时,我就不能够再无忧无虑了。

    不能打电动了,还是继续打牌吧,或者教张三写作文。我教他文科,何七华教他理科,分工明确,效果似乎还挺好,反正题目他做得出。

    第三天也就是二月十三号,我们抵达了谷地南部山脉,最大落差可达千米,有刺激的了。

    这一带的山峦绝对可以用“巍峨”来形容,山峰如同立在地面上的锥尖箭头,锋利如刀砍斧削。“其间千二百里,虽乘奔御风,不以疫也”,说的就是这附近。

    现在是冬季,肯定没有那么快——每小时六七十公里,但每小时三十公里还是有的。看起来每小时十公里是取了平均值,慢的地方没比走路快多少,快的地方也实在是够快的。

    两侧的山里水声回荡,大大小小的瀑布到处都是。到这里水质的污染度已经很大了,不建议下水,如果不怕死,水产还是可以吃一些的,比如头大的扭曲田螺。

    这东西的壳子是软的,长着密密麻麻的肉瘤子,光看一眼就足以让人清空胃部。幸好水是发黑的,并不清澈,并不经常能看见。猛禽们还是照常以它们为食,它们居然能对这东西下得去口,这世界真魔幻。

    郑恒说这东西味道不错,我坚决反对弄一个来吃,人类是不能吃如此恶心的东西的。也不是没有这样的可能,我一看见这东西就忍不住想到人型癌细胞,这和我的蝙蝠恐惧症一个原理,PTSD。

    但我拦不住他,他还是弄了一个上来,让两只已经半大的小狼崽分了吃。一直没提,俩小家伙在我们蹲监狱时一直被照顾得挺好,喜欢小动物是刘亚的少数几个优点之一。它们终于和郑恒混熟了,只不过偶尔还是会咬他一下。

    我给黑的那只起名阿铁,黑铁战士。我感觉这只小狼崽挺帅,郑恒心仪的那只像只土狗,不对,是东大陆田园犬,但帅气的阿铁比土气的小黄小一圈,经常被欺负,可见中看不一定中用。

    郑恒此生最大的爱好就是同动物打交道,要是没遇见我,他就和大黄结婚了。但智人也属于动物,只不过碰巧聪明一点。

    于是不免想到,现在智人们把地球作贱得不成样子,却要拍屁股走人,我实话说,这绝对是地球母亲最大的逆子。我们可应该感到羞愧,因为我们是逆子。突然从郑恒的爱好说到逆子,有点怪。

    这一天船上就更加颠簸,我没有干任何事的兴致,但最起码还有景色可赏。二月十四日全天都在山间穿行,气温一直保持在零下五六度,夜间就更冷。

    幸而我们来时穿得挺厚,虽说冬衣沉重,但我们毕竟没把它扔掉或是留在什么地方,本来为了经济而做的决断竟起到这样的作用。

    这一片山势较之二月十三日的山,的确和缓许多,从锐利得让人畏惧的箭头换成了,呃,妙脆角。这个比喻应该很恰当,头载白帽子的妙脆角,因为这一片山落差虽大,但倒和缓许多,不再像刀砍斧削了。

    我们的船在深V形的河谷里疾驰,好像劈开山峦的一柄利刃,虽说利刃本身并不是我们这两条渺小的苇叶,而是承载着它们的滔滔河流。

    从地质纪年去看,水这矛盾的液体恰恰是移山的巨龙与无比锐利的剑刃,不过数千年——真可以算一瞬,水就可以在最坚硬的山岩上犁开一道深钩,其执著的伟力远非大自然其他喜怒无常,变化也无常的力量可比。火山创生与消灭物质的能力比水强得多,但它与“长程”毫不搭界。

    水和万有引力很像:在夸克的作用中,引力在磅礴的强核力面前只能被忽略;原子结构里,原子核之间,引力也远远小于电磁力与弱核力。

    但引力是可以叠加的。当我们把视线投射在宏观,引力将我们禁锢在地球上;放眼于宇宙,引力则一跃成为最伟大的力量,中子星量级的引力密度已经可以消灭电磁力与弱核力的阻抗,在更庞大的质量聚集体中,强核力的作用也不值一提。从整个宇宙的视角看去,引力与暗能量的斗争直接决定了宇宙的命运。

    这就是看似微小力量之所以伟大的原因——它可以延展。所有力量在极宏大的尺度上都是微渺的,看只要它可以延展,就可以因在无限广大的尺度上复制自己而爆发也惊人的累加效应。

    至于我们这些生命不过百年,所经不过尺寸的短视蝼蚁,恐怕是难以发现这样的伟大的。由我们来思考永恒与伟大多少有点杞人忧天的意味,只不过,眼下可以思考这些的生物也只有我们——多少有点矛盾,不是吗?这毕竟不好说。

    二月十五日这天,船行至谷地,需要做一个改道,把船搬进黑水河,因为船在河曲里显然奇慢无比。我们先把船搁浅准备先去找合用的圆木。

    谷地是我的老巢,不对,是大本营,我对这里无比熟悉。

    谷地的一年时光,我带着忠诚于我的游侠们种田(由于土质问题全失败了)捕猎,教他们读书写字甚至音乐(当然,教张三说话,这半人半兽化人的大块头在遇见我之前连话都不会说)。

    我们的足迹遍及这个盆子新生的每一寸土地。我还带着他们在这里大搞植树造林,虽说这里没种到。但我倒是相当清楚,哪里可以找到圆木。

    我带上几个人去一片的森林,过了伤近一年,看起来它似乎又长得粗了些。我们一趟一趟地住河滩旁搬欢下来的小树,分工明确,我们几个砍树,剩下那几位修整好树干——不然转不动,再把它排好。

    没用多久,一条圆木坦途就已初具雏形,只要排列够船的长度就足够了。我小时候听陈清竹讲原始人的运输之道,一直很奇怪于,这样的方法不会很耗木材么?

    我那时一直觉得圆木放在地上就不能再捡起来了,直到现在亲自实验了这个方法,才算彻底解决了这个问题。

    事实上,我们采了相当于船长三倍的圆木,指的是排起来的总长度可达船长三倍。只要两三个人就可以拉动这两艘船,其余人等当然是跟在后边捡圆木拼到前面。

    这么做多少有点浪费劳动力,以外骨骼士兵和进化人、半兽化人的身体机能,四个人干这个就足够了。

    为了不那么无聊,其金甲给我们领唱劳动号子,当然,在我们这里肯定是失去了指挥行进和鼓舞干劲的作用。如果拉的是几十吨重的大船,那应该就合适。

    一,二,三,走!

    实话说,黑水河比赤江(应该是叫这个名字)更脏,早在泄漏之前它就已经叫这个名字了。

    传说赤江是东天族(东大陆国的主体民族)的母亲河,只不过……算了,提不得。

    不知道现在的人们,在看见这看也看不得的悲怆景象——无处不是于疯百孔的景象时,会不会心生一点羞愧?一定会的。

    两公里远,二十多分钟,船下了水。至于这些圆木,我和郑恒把它们垒了起来,擦成一座颇高的高塔,居然没倒,这是谷地近一年来的唯一一处新人迹,别的就只有耷拉着枯萎庄稼的废农田和估计早已破败不堪的游侠营地了。

    过不了一百年,这些人迹就会永远地消失,不会有任何一个人知晓,这里居然还有人住过。但这也不重要,一个失败的尝试和一处无趣的纪念而已,没什么有趣的,也没什么值得一记的。

    最终,我们一把火把木塔烧了,有点儿光亮划过这里,人迹不至之地最后的一抹火光。我们望着能能燃烧着我们的的木塔,直到它离开了视线都还在燃着,那就姑且认为,它会一直燃烧下去,成为一盏永不熄灭的长明孤灯吧。孤灯永恒

    我们航行在黑水河上,越往前就越脏,难以名状的异味不断地破水而出侵犯着——横暴地侵犯着我们的鼻腔。

    无论怎么说,停摆的城市也还在无休止地排放着它曾经创造的污染,已经侵蚀了河流,还要侵蚀土壤与空气,乃至生命。生命的禁地越来越多,总有一天,所有的地方都会变成生命的禁地,没有一个人可以踏入。

    在这之前离开这里?当然,这是我们唯一的选择。要么走要么死,走了不一定能活,不走一定会死。方舟会其实并不能称之为伟大,它只是人类的逃亡计划,真正伟大的是同舟共济的方舟精神,“爱”与“信任”的方舟宗旨.后一条还是由我加上去的。

    黑水河的航道渐行渐宽阔,一眼几乎难望见两岸。浓黑如胶的水无生气地翻腾着,奔流着,它们去哪?去东洋。我们不去那里,我们去哪?这是句彻底的废话,完全没有写在这里的必要。好了,那这段都写到这里。

    黑水河与赤河汇合在我们要下船的地方,这一天在二月十七日。黑色的水汇入更黑的水里,这就是我所得见,的全部不值一记。

    在这铺天盖地的暗色中,毫不夸张地讲,只有我们,我们的生产与劳作,我们的奋斗,是唯一的亮色,虽说确有夸口之嫌、我想方舟会了他们富有生气的一张张脸不断在我眼前浮现,这就是家的召唤。

    马上到家了,我拼命按捺住激动的心绪,但却难抑这明晰无比的想法。真的,要到家了。家在召唤着我。我要以我所能做到的最快的速度回家去,只有那里,才让我像个真正的人。

    三个月了,我什么时候断绝过对家的思念?从来没有过。那里,可是我这颗流浪三个月之久的心唯一的安处。我从来不敢在日记本上写思念,那会让我们夜难眠。

    但彻夜难眠也没什么,现在是思念握着我手中的笔。除了思念,还有什么值得填进这大片的空白?至少现在,只有它。

    还有别的。明天到忒伊莫村,阿兰,扎迪娃和可爱的小安妮,还有更多的村民们,他们可都是十足的好人。他们也值得我去思念,或者说,我这点念想配得上他们。

    我跟绒绒讲述那片世外挑源,她说,像以前的塔戈特村,很迷人。我突然很想调戏她一下,就说,你更迷人。

    她脸色红了一下,看起来更可爱了。万幸中的万幸,七天的船旅我只吐了一次,还是因为作,打了游戏。珍爱生命,远离在车船上打游戏,警世恒言。

    按照预期,明天下午到忒伊莫,刚好写首歌叫《思乡之歌》好了,三分钟左右小曲一支,个人感觉还不错,词交给他们去写算了,我先睡个觉。

    完成于二月十七日的下午10时30分,罕见的完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