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闻名乡里
日落黄昏,天空渐渐披上黑色面纱,乡道上黑灯瞎火看不清人影。
里外的大榆树下,两个矮矮的影子看着远处的乡道,头也不动目不转睛。
“大兄怎么还没回来?”二人正是陈卫兄妹。
像是这个年纪的农村孩童,平日里也不读书,也做不了重活,只能在乡里到处跑,给家里捡点菜叶,拾点柴火。
今天陈卫捡柴火的时候跟其他孩童发生冲突打了一架,以至于现在他都是鼻青脸肿,倒不是为了那一点柴火,而是对方说他大兄再也回不来了。
“再等等!”陈卫摸了摸肿起来的脸发出一丝凉气。
“是阿卫和小兰吗?”
身后,江苞带着三五轻侠又从里门晃悠出来,别人都是白天干活晚上休息,他正好相反,夜晚才是出没的时间。
“怎么?阿盛还没回来?”江苞见这俩小孩怪可怜的,父母双亡,如今大兄可能也回不来,于是上前安慰两句。
不管是老人孩童、恶仆泼妇,只要有张嘴,这群轻侠都能说得上话,大家也和愿意和他们说话,这便是轻侠的特性之一。
“大兄他快回来了。”陈兰头也不回,只看着道路。
“时候不早,等下里门都关了,你们还是先回去吧。”江苞劝道。
陈卫兄妹皆摇了摇头。
“那这样,我帮你们去前头看看,有什么消息明天一早再去你家,不然你们今晚还想冻死在这里不成?”江苞仗义说道。
“阿苞兄!咱们今晚还得去张家吃酒呢。”身后的轻侠江旺出声抗议,“耽误这功夫干吗?我看阿盛是回不来了。”
“住嘴!”陈卫转头恶狠狠地盯着他。
“你个小混账!还挺凶啊?讨打是不是?”
江旺作势走前两步吓唬陈卫,却被江苞拦了下来。
“咦?那是谁人?”
一个眼尖的轻侠指着对面的乡道,有个人影正在靠近,他好像驮着什么重物,走得很慢,走了几步停下歇会,然后又继续走。
“是大兄!”
陈兰惊喜叫道,随后撒开脚丫朝前头跑去,陈卫也紧跟着跑。
“真回来了?咱们也上去看看!”江苞眉眼一凝,招呼着三五轻侠紧随其后。
离得近了才看清来人,果然是陈盛,只见他捆住野猪的双腿倒驮在背身,脚下猪脖子流出的血顺了一路,隔着不远就能闻到猪血的腥味。
陈卫、陈兰着急得想要帮忙,却不知道从哪里下手,陈盛安慰他们示意他自己来就行。
“阿盛!你?你真打了这么大只野猪回来?”
江苞瞪眼咋舌,用双手括了一个大大的圈。
身后的轻侠门也不客气,个个好奇,上前打量着那只大野猪,只见野猪身中五箭,颈部洞穿。
我的天老爷!
轻侠们面面相窥,难以置信,可从来没见过乡里有人单枪匹马,就能打回来这么大的家伙,就算他们以前结伴打猎时,也不曾有这样的收获!
轻侠们虽然佩刀带剑,刀剑之术不再话下,但少有善射者,而打猎最重要的便是射术。
“愣着做什么?”陈盛也不跟他们客气,喘着粗气说道:“不是说好喝酒吃肉吗?把这只野猪扛回我家,今晚我请你们。”
说罢陈盛直接将大野猪托放在地上,江苞看着陈盛不算强壮的身躯,竟没想到是如此的勇猛。
“他果然做到了。”江苞钦佩莫名,说到做到乃大丈夫也。心下不由得感慨:“竟没发现豪杰就在身边!”
他为人伶俐,已知不能用他日的眼光来正视今日的陈盛。
如今陈盛更是慷慨仗义,竟然邀请众人喝酒吃肉,一时间江苞豪气大作,可不能让阿盛小瞧咯!
连忙应和道:“便依阿盛!今晚我们去你家喝酒吃肉!”
“阿旺,你去我家把酒取来,我们几个把这野猪扛回去!”
江苞发号施令,轻侠们连声呼应,江旺先走一步去取酒,剩下的几人合力扛着野猪,暗暗发现这野猪可够重的,不由得更加佩服陈盛的勇力。
陈盛和弟弟妹妹走在后头,他们一个劲地问陈盛有没有受伤,倒是被他反问陈卫怎么鼻青脸肿,陈卫不好意思说,接着又被陈兰取笑打架不行。
......
今晚杀猪,喝酒吃肉,自然是热闹的不可开交。
轻侠们询问陈盛是如何杀了这大野猪,陈盛轻描淡写,接着将枯燥无比的等耐猎物过程描绘成一波三折的遭遇战,众人大呼过瘾。
又说起那大虎,他们更是屏住呼吸,仿佛身临其境,平日乡里大伙去山林捡柴火时,也曾听过虎啸,那是吓得掉头就跑,恨不得多长十只腿。
却不想陈盛能在遇到大虎之后,还能打回野猪,若不是拥有超越常人的胆量,可是万万不敢的,由此更加佩服陈盛。
陈卫、陈兰已经记不清上次吃肉是什么时候,今夜吃得饱饱也早早睡下,只剩陈盛、江苞等人在院子里围着火堆,侃天说地,从天黑吃到了天明。
一大清早,江苞等人满意离去,个个都对陈盛赞叹不已,说他射术高超,胆量过人,慷慨仗义。
不止于此,一夜的交谈后更发现他谈吐不凡,深有见识!
阿盛这个人,能处!
陈盛毫不吝啬,为他们分了肉带走,还把剩下的肉分给隔壁王猛还有其他邻居,留了几天弟弟妹妹的吃食,又把剩的猪肉、猪皮、猪毛等拿去乡里的集市上卖。
这只有点拙劣的大野猪完美实现了自己的价值。
如此这般,日子便这样安定下来,一连十几日重复不断,陈盛白天奔波打猎,次日请客分肉,上市买卖,为了节省时间,陈卫、陈兰便帮他卖肉。
由于陈盛的仗义分肉,乡里村民无不赞扬,陈卫、陈兰卖肉时也不敢有人刁难,那江苞更是放言乡里,谁要是跟陈盛过不去就是跟他过不去。
凭借着精湛的射术和过硬的胆量,陈盛每次打猎都能有所收获,就算不能次次打回大野猪,野狐野兔也还是有的,野猪林里的野兽全被他认了个遍。
当然,与那只大虎更是数次照面,一开始面对大虎,陈盛只能害怕到不敢妄动,久而久之摸清了它的习性也就习惯了,惹不起总还能躲得起。
离一个月赎回卖身契的期限只剩不到十天,陈盛堪堪靠卖肉赚了五百多钱,于是他打算将野兽的毛皮先存放起来,找个时间去县里卖个好价钱。
乡里的集市只有关于衣食住行的一些交易物,且大多都是以物易物,只有到县里才能卖出好价钱,而且他还想买一些笔墨书写材料,只有县里才卖。
买笔墨自然是为了写字,好让别人知道他识字通文,且弟弟妹妹也是读书启蒙的年纪,此时上不起学,先识字也是好的。
如今陈盛在乡里也算小有名气,时常与江苞等轻侠往来,虽然没混游侠圈,但游侠圈已经有他的名号:“南留亭陈盛,有勇善射,仗义之士。”
陈盛深知虽然自己略有勇名,却不能单单以勇闻名,若只有勇力难免沦为他人之驱,得识字有见识,方能聚集他人为己所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