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警李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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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冤昭雪(二)

    而仇杀,情杀的情况也基本可以排除,三年前都已对马心健和张秋英全面调查,并没有任何与人结怨的情况,也没有婚外恋的情况。除非是当年的工作没有做细,疏忽了什么。

    那么剩下来也确实只有马心健值得怀疑了。

    案发后马心健的举动确实有点反常。一是第一时间报交通事故的警。

    二是让大女儿收好钱财的问题。而且之前的调查,审讯虽然没有发现马心健有明确的杀妻动机,但是夫妻俩人的关系事实上也并不是很和谐。三个小孩也讲到马心健夫妇经常会因为一些鸡毛蒜皮的事吵架。

    再则马心健交待的犯罪事实同案件的真相基本吻合,虽然他交待是民警刑讯逼供和引供所致。但如果真不是他作案,再怎么逼供他会这样交待吗?毕竟他是一个小学校长,有文化有头脑,杀人的后果是什么他应该很清楚,不致于屈打成招。

    四个人一致认为,马心健不能完全排除嫌疑,但是又感觉许多矛盾无法排除。如果是马心健作案,那么肯定是预谋杀人的,预谋杀人肯定会有明确的杀人动机,但该案的动机在哪里?

    当然也可以设想是急情杀人,即马心健接到妻子时因口角争吵而杀人,那么杀人工具从何而来,马心健是个高度近视的人,即使现场恰好有人丢个铁锤在那里,马心健也看不到。

    李剑见大家说的差不多了,开始发表自已的观点:“首先我认为马心健的嫌疑可以排除。”

    其他人听了这话,马上静了下来,等待李剑的下文。

    李剑接着说:“第一,马心健没有作案时间,我问过法医,死者的死亡时间是饭后一小时,那不就是七点左右吗?在卷宗上并没有体现这点,这是因为当时的领导阻止法医出这样的报告,武断地认为法医判断不准确,可是死者张秋英的工友证明张秋英在她家坐了二十分钟不到就走了,加上来回三公里的路途走路时间,张秋英七点钟左右应该回学校了。

    事实上张秋英到八点钟都没回,这不就证明了张秋英是在丝厂工友宿舍出来回学校的路上,在七点钟不到就遇害了吗?所以我们应该相信法医的判断是准确的,既然她的遇害时间是七点左右,那么马心健怎么可能是嫌疑对象呢?

    他一直和三个孩子在家里,直到八点出门去迎接妻子,而他出门的时候,他的妻子已经遇害了。辟开法医的判断不说,如果是马心健作案,肯定是八点以后了,那么七点到八点这段时间张秋英在干什么?难道是在现场等待马心健去杀她?

    第二,马心健没有作案动机,或者准确地说是动机不明,我们大家也都讲了,如果马心健作案,那么应该是早有预谋的,那么他的动机是什么,前面的办案人员已经查了三年,可以说已经是挖地三尺都查了,可是还没有查明他的动机,说明马心健根本就没有杀人动机。

    我们辟开动机不说,既然是预谋杀妻,那么马心健八点钟才出门,是不是太迟了点?除非三个小孩一起帮他说谎。

    还有,如果是马心健作案,会选择在那里下手吗?虽然离村庄有200米远,但边上有个预制板厂,又有大狼狗,被发现怎么办?万一预制板厂的人追出来,他一个手无缚鸡之力,又高度近视的教书先生,能跑得了吗,这些在预谋的时候他不会考虑吗?

    再则,我问了当时的办案民警,为什么要确定马心健是嫌疑对象,他们说一是因为他第一时间报交通事故案,故意把大家往交通事故上引,二是没有悲痛的情绪,首先考虑的是财物有无遗失。

    我看了整个案卷,了解了马心健的情况,并接触过他之后,我认为很正常。马心健是一个比较理性的知识分子。他并没有把社会想得那么差,从一开始,他想当然地认为妻子可能因为天黑走路被什么车撞到路下去了。所以他们找的时候,也是用手电筒照路边的。

    至于没有悲痛,关心财物遗失,只是人们看到的表面现象而已。

    对于他的有罪供述,我们大家心里都有数。以前不都是这样审讯的吗?

    另外我还听说。这个案件一发生,当时的刑侦队长就邀请了检察院批捕科长提前介入。侦查员向他介绍了马心健的嫌疑之后,这个批捕科长当即就表态,“对象不会错的。你们只要把他的认罪口供拿下,我会批捕的。”

    之后,刑侦大队就收容审查了马心健,停止了侦查工作,全面审讯马心健。可以说是不择手段地拿下了他的口供。检察院也就批捕了。而我们在案卷中看到只是他有罪的供述,并没有看到整个审讯过程中,马心健是如何交待的。

    综上情况,我认为马心健的嫌疑完全可以排除,没有必要在他的身上浪费时间,我建议立即释放马心健。”

    大要案中队四个民警听了李剑的分析后,都点头认可,其他几个都说:“那这个案件就挂了。”唯有黄人杰笑嘻嘻地说:“我们教导员肯定发现了什么,是不是教导员,快同我们说说。”

    李剑点了点头:“我们很多人都会因为老经验或大家认可的事情,而影响自已的判断力,从而先入为主。破案更是如此,一旦先入为主的话,很容易走入死胡同。

    杀人案件在通常情况下,不外乎仇杀、情杀、财杀三种情况。而这个案件,这三种情况好像都不符合,那么我们就应该跳出原有的框框,另辟蹊径,或许会有新的发现,而不能老是钻在牛角尖里。否则的话,别说三年,十年估计也是这样。

    在阅卷和走访的时候,不知道大家有没有注意到一个情况。案发现场有个预制板厂,离水泥路20米远的地方有个简易板房,还有一只大狼狗。

    大家想一想,案犯在作案时狗会不会叫,如果狗叫的凶的话,案犯会是什么心态?我想肯定会落荒而逃,不可能把受害人推下路基后还跳下去拖移尸体。除非这个案犯同狗比较熟,而且还知道那个时候的板房里没有人。”

    四人不约而同地说:“你是怀疑水泥预制板厂的洪仁宝作案吗?可是案发时洪仁宝还在小店里打牌,有好几个人证明的。”

    李剑继续说:“你们还是有点先入为主了,我的意思你们始终被死者张秋英牵着鼻子走,包括之前的侦查工作也是如此,我们换个思路,假如案犯杀错了人呢?”

    “那么案犯真正要杀的人是谁呢?”

    “你们想一想,杀人必定是有动机的,即使激情杀人也是有原因的。有了动机以后,他在选择作案地点的时候也会考虑各种因素,由于作案的特定环境,让我想到了案犯选择在预制板厂边上杀人,是不是同预制板厂有某种联系?而预制板厂是洪仁宝的,那么我就自然要关注洪仁宝了。

    大家在走访的时候也应该了解到了,洪仁宝有个姘头叫柳某某,这个柳某某与死者非常相似。因为有了外遇,洪仁宝经常与妻子吵架。而洪仁宝的儿子非常孝顺他母亲,为母亲鸣不平,曾经去柳某某家踢门砸东西过。讲到这里,我相信大家都应该明白我的意思了吧。”

    四人兴奋地几乎要跳起来:“是洪仁宝的儿子洪金财,他为了母亲起杀心,以断他父亲的念想。如果这样的话,所有的问题都迎刃而解了。他自家的狗,他不怕,即使叫几声也无所谓,反正离村子有200米远,别人也不会来管狗的。

    他算准柳某某会来板房,而自已父亲还在外打牌,于是事先守候在现场附近。这时刚好张秋英路过,由于天黑,他误以为是柳某某,从身后偷袭,得手后将其推入田里,可能感觉到有点不对,于是又跑下去翻过身拖移,目的是确认一下到底是不是柳某某,否则拖移的动作无法解释。”

    取得大家一致认可后,李剑对大家说:“毕竟案件已经过了三年多,而且大家都认为已经破了,我们现在直接翻案难度会很大。我想马心健的释放还是先缓一缓,我们最好能发现这个洪金财有其他违法犯罪行为。先以其他事情拘进来,在作好充分的准备工作之后再审讯。等拿下他的口供再来释放马心健,同时还可以暂时麻痹洪金财。”

    经过大量的侦查工作,以及辖区派出所的协助之下,发现洪金财还涉嫌一起雇人伤害他人的案件。

    不久洪金财因为故意伤害他人被刑事拘留,在李剑的交涉之下,案件被移交到大要案中队办理。

    洪金财到案后,李剑他们作了充分的准备,制订了多套审讯方案,思想上也作好了啃硬骨头的打算,并且对每一场审讯都作了全程录相的准备。

    事实上,对于洪金财的审讯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难。开始真正审讯的第一天,洪金财就如实交待了自已错杀张秋英的犯罪事实。他交待的作案动机,作案过程和李剑他们分析的基本一样,在他的交待下,也顺利提取到了作案工具铁锤。

    洪金财交待,当案件被移交到刑侦大队大要案中队的时候,他就意识到不对了。按理一个小小的轻伤案件不可能由刑大来办的,他马上联想到了93年的事可能暴露了。

    他交待,因为柳某某的原因,造成他父母不和,他想除掉柳某某来挽回父亲的心。他知道父亲和柳某某经常在板房约会。那天吃过晚饭,他拿了铁锤守在板房附近。

    大概七点钟左右,他看到“柳某某”从村子那边沿水泥路走来,快走近时他突然冲出去,从背后用铁锤击打其后脑。受害人即脸朝下摔倒在地上,他又打了几下,然后将其推下路基。但是怕案发后公安机关顺滕摸瓜查到自已,就想伪装成强奸抢劫的现场。于是跳下去把尸体拖到稍微平整点的地方,并翻过身子。

    翻过身子时,他吓坏了,发现打错人了,被打的人他并不认识。所以也就不再伪装现场,带着铁锤逃离了现场。

    事后,当他得知死者是马心健的老婆后,他后悔死了,因为马心健是他的小学老师,对他一直很关照。再后来,马心健被冤枉入狱,他更是寝食难安,天天做恶梦,可是自已又没有勇气向公安机关投案。

    这次既然被刑侦大队发现了,他说自已终于可以解脱了,马老师的冤情也可以洗清了。

    当李剑从看守所提出马心健,告知他案件的真相时,马心健表现得很平静,他只是呆呆地看着天,直到三个孩子过来接他时,一家人抱在一起痛哭起来。

    对于马心健来说,妻子被杀,本已很痛苦,还由于公安和检察院有关人员的错误,吃了四年牢饭,现在虽然出来了,别说当校长,就是工作也没了,这种事落到谁头上都难以承受。但马心健一句话都没说,带着三个孩子默默地离开了看守所。李剑看了很心酸。

    事后在李剑和铁公正的协调下,教育部门恢复了马心健的教师身份,办理了提前退休手续,并补发了这三年多的工资奖金。

    短短十天不到,李剑把之前刑侦和预审办了三年都办不了的案件给办了。神探的名号是越来越响了,连一些县领导见到他,都直接叫他“李神探”了。

    越是这样,副局长徐大庆越是紧张,眼看着李剑把陈年旧案一起起地破掉,他是真的担心自已那点破事被李剑给挖出来。他的心理一直在盘算着,绝对不能让李剑继续呆在刑侦大队了。

    在这期间,石振国也找过李剑,他想把李剑调到身边,可是李剑没有答应。石振国告诉他,在公安前途不大,而且工作又辛苦,工作到退休最多能提到副科。如果离开公安,道路会更广阔,平台也会更大。而李剑却不愿意放弃自已的追求和事业。

    他对石振国说:“我不在乎什么职位,我只在乎自已的职业,我只想当一辈子的警察,我现在是越来越喜欢自已的工作了,最好是干一辈子的刑侦工作。”见劝不动李剑,石振国无奈地摇了摇头:“你不可能干一辈子刑侦工作的,到时你肯定会后悔的,哪一天你想明白了可以来找我。”

    李剑并没有过多地去考虑这些事情,还是一如既往地沉浸在自已的破案工作中。大要案中队从来就没有空闲的时候,案子是一个接一个地发,李剑他们是一个接一个地破,有的时候,甚至是多起案件同时发生,但李剑都能有条不絮地安排好每一起案件的侦破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