妄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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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Even if it's just for the day

    “我靠,这么冷。”

    鉴于本次行动的“秘密性”,春儿哥没把车停得太近,还要下车走一段路。狂风把我的头发都拍回到我自己的脸上,眼前是没有尽头的柏油路,月光洒在上头凝了一冬天斑驳的冰面。

    天是黑的,地是亮的。

    侯北江和张良俊遥遥的站着,看不清面容,我加快了脚步。

    没有人说话。张良俊引着我们一行人默默地往前走,她换了身叶子:一头红发老实的盘在脑袋,上插着根儿铮亮的金属发钗。黑色风衣平添了不少气势。侯北江倒跟我们分别是没有什么变化,只是腰侧多了一个巨他妈大的旅行包,若隐若现的散发出一股子热乎乎的味道。张良俊带着我们钻过一条又一条走廊,除了我的鞋之外,他们六只脚踩在地上,噶达嘎达的吵得不可开交。完全无效的潜行啊,我心想。

    很快就到了熟悉的地方,住院部二楼A区,王平的病房在这。张良俊终于开口,声音阴森森的回荡在走廊里,听不出情绪:

    “小凤,你对王平有多了解?”

    “呃……”我组织着语言。毕竟她在我这现在算半个嫌疑人,换句话说,不能信任。

    “朗思玉你知道吗?”她声音抬高,轻飘飘的吐出这句话,却让人压力山大。

    “……不知道”

    “那你今天知道知道。”

    我一头雾水地看着她拧开了左手边的病房门,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侧身进去,门锁转了两下,从里面反锁了。我扭头看向侯北江,他抬眉做了个贱不滋儿的表情,让我放心。

    这个时候我不得不介绍一下这破医院的规矩了。住院部总共四层,又分ABCD区。层数越低待遇越好,A区更是待遇最好的病房,住在这的不说是皇亲国戚吧,那也是被人打点过的。别的片区我不太清楚,但二楼A区可是比原来我们那分配的宿舍还明亮干净,每一间病房靠走廊的一侧都有扇巨大用来监视的窗户,不过晚上病人可以自己选择拉不拉上帘子。另外这些病房的隔音好到你随意挑一间在里面用电锯追杀一个歌剧女演员,但凡门关上,那在外面都狗屁听不见。

    帘子倏的从里面拉开。像任何悬疑电影的开头一样,张良俊走到中间环视了一圈,坐在了沙发上。用食指敲着旁边的小桌,嘴巴一开一合,像在说什么态度不好的话——因为她面色怒的快要着起火来。虽然有声音也听不到,但我猜测里面怕是寂静了好一阵,张良俊靠在那按了按太阳穴,慢悠悠地站起来,拎起小桌上的花盆端详了一会。突然弯唇笑了,把花盆砸向了病床上躺着的那个女孩——当然不可能打中。花盆正中女孩身侧的墙面,应声而碎。

    碎片和泥土稀稀落落的掉在病床和她肩膀上,给人的脸都吓白了。过了三四秒,王平就吭哧吭哧地从床底下探出了头。张良俊直接给他从地上拽起来扔到沙发上,像是要打起来一样,但王平只能是挨揍的那个。

    “我靠,这么暴力。你确定她是大老板,不是老板身边的打手?”这架势好像镐头帮那群要债的。

    “我也没见过她这样,但慈不掌兵,义不掌财。生意做大的,哪有软柿子,都他妈变态。”侯北江说。

    “那你也是?”

    “我呀?我戒了。张老板她还年轻呢,得再变态几年。”

    我在心里推算着年龄,侯北江比我大五岁,那确实也比张良俊大了不少。正想着他突然撞了我一下:

    “诶,你从来没觉得张老板那双慧目贼眼熟吗?”

    “是有啊,但就是想不起来在哪儿见过了。”

    侯北将上下打量我一番说:

    “我看你就跟她挺像的。”

    “滚。”

    “错了,你看这个。”他掏出一张梁咏安的照片,不是先前那个,而是尸体的照片。人死了之后,不论容貌再怎么完整没气儿的也和喘气儿的看起来就是不一样,揣着张良俊那张的时候,我总有一种剥离感,自己分明在追查一个死人案子,可相片里这个眼神略带狡猾的少女活生生的。

    如今一看梁咏安的尸体毫无血色,那黄得跟变质橡胶一样,点点湿斑浮在皮肤上。嘴唇泛白,眼眶发青,黑眼仁和眼白失去了界限,像打散的鸡蛋。梁咏安她已经完完全全的死了,是一具尸体。

    侯北江用眼神示意我去看张良俊。屋内,张良俊正和王平聊的火热,我看了看相片,又看了看她。招呼侯北江靠我近一点:

    “嘶,你说这北边来的大老板咋能和自己亲戚是相好呢?”

    “那咋了?人也不怕近亲结婚生个残疾后代,人都没后代。”

    “话糙理不糙。”

    梁咏安长着和张良俊一模一样的眼睛。

    门锁咔哒咔哒转了两圈,开了个缝,没有人出来。我们仨前前后后的走进去,张良俊像个煤老板似的躺在沙发上抽烟,那个叫朗思玉的女孩儿虽然有着一副斯拉夫人的眉眼,但这会儿就跟林黛玉要死的时候一样苍白。王平战战兢兢的,眼中却毫无一点怨色——对,郎思玉和王平,他们害怕张良俊,却一点都不怨她,这是很难得的。那些招了供的凶手,看我们的眼神没有一个不是想给我们生吞活剥了——除非他没招供。我又警觉了起来,张良俊抬眼看我,眼中充满了不可思议:

    “啧,小凤你用不着怀疑我,屋里这几个人摞在一块儿都没有我能帮你一半儿多。毕竟这几个吃里扒外的狗东西真想咬的是我。再说了,我认识你的时候你还没有那床头高,这交情不得打断了骨头还连着皮呀?来吧,小王平给你该说的不该说的全说出来。”

    王平相当自觉的抽出来椅子坐在桌子对面,就和探望室那天一样。

    “我是受人指使的,我没杀人。”他说。

    “哎呀?”我也来了兴趣,拽着把椅子坐他对面。

    “五年前我和卢波受到两个人指使代替他们去警察局自首,他们承诺会给我们数目可观的钱和无论在牢里还是精神病院里都舒服的待遇,我们同意之后就按他们说的办了。但中间出了变故,他们没有给卢波他们承诺的东西,跟卢波相继又联系了七八次之后,他就变成了临行前的那副样子。我特别害怕,但如果我反水了,不知道会有什么结果,我只能嗯嗯啊啊的装疯卖傻。每天晚上我都会梦到卢波……他说死的应该是我,有罪的应该是我,我成了一个真正的疯子。后来他们老是会来看我,说一些让人听了之后能感觉好点的话。又来了一个女人,那个女人来了之后他们说话就变了,话里话外有意让我一认再认,我就……就知道会有这一天。萧警官,如果我认了,我会死。我才二十三岁,或者二十四岁,我不知道。反正我不应该死。”

    说完这些,王平把自己的上半身几乎折成九十度趴在桌子上,呼吸带着浓重的鼻音。我也沉默了,半晌都没吱声。卢波……卢波……我的脑子里也全是卢波那张狰狞的脸和青丹日报上那些批评他甚至是辱骂他的言论……如果我十九岁被逼到那个地步,恐怕会做出更出格的事。那世人会如何评价我呢?疯子…杀人犯……恶魔……畜生……

    “咳嗯。”

    春哥拉了个椅子坐在我旁边,左手在我肩上拍了两下,那是我们之间的暗号,意思是别多想。

    他说:“重点呢?‘他们’和那个女人都是谁?”

    “呃,不知道。那俩男的有一个你们见过,就是那天的护工,又高又瘦,像鬼一样,另一个叫他耗子。那个人长相很年轻,看着像二十出头。有一回他告诉我他都快四十岁了,不知是真是假。那个女的长得倒是和这个老板很像,讲话也很像,我刚刚以为这就是她。”

    侯北江将照片推过去:“是这个人吗?”

    王平眉头一皱,确实像第一回见到死人的样子。他把相片推到一边:

    “是她,她说她叫张良俊。”

    我下意识的用眼神去找张良俊,她盯着桌子上那张照片,神色不明。春哥在桌下抓住了我的手,在我手背上画了个箭头,我朝那方向望去,就看见朗思玉痛苦的躺在病床上,好像马上就要含恨而终。我了悟春哥的意思,故意没问梁咏安的事——因为我心里也有数了。

    “那她呢?她在这个故事里充当一个什么角色?”

    王平差点以为自己听错了,来回张望我指的方向说:

    “啊?啊,她…她和这事儿没关系。她叫朗思玉,去年才来的,我的朋友。”

    “哟,朋友还是女朋友啊?这可不是你的病房小王平,深更半夜黑灯瞎火,别告诉我你是梦见卢波来寻安慰的。”侯北江把气氛又调动了起来,不然我也怕这种压抑的环境再给他逼犯病了。

    “朋友,朋友,真的是朋友。”王平害羞也像个缩头乌龟似的,恨不得把自己的脑袋整个塞胸腔里。郎思玉被点名也睁开眼睛四处看着,像是犯了错的猫崽。我挂着笑说话。

    郎思玉——我怎么会没有印象?当时她的大名可是镶在报纸头条上三天下不去,《独居女孩儿跳楼大喊:这都是你们逼我的!》这一条题目我还记忆犹新。

    “萧警官,我问一下他这算不算戴罪立功?”

    我愣了一下,随即答道:“算,起码不会判死刑。”

    “嘿,行了。今天咱这是沉冤得雪,鸳鸯成双,喜上加喜!我再宣布个事——今天也是我们张大老板三十岁大寿。来,我们就地庆祝一下。”说着侯北江从那个大旅行包里端出盘盘饭菜,个个色香味俱全。

    “妈的,神经病。”我跟良俊异口同声喊道。

    “侯北江,给我过生日,你他妈什么居心?”

    “哎,张老板此言差矣,我这是庆祝您脱离苦海,喜得新生啊。”

    我莫名其妙的看着张良俊。她的表情悲喜交加,十分复杂。就像刚办完父亲的葬礼就被通知升职直升到董事长一样难以言喻,她也对上了我的目光,摆摆手说:

    “得了,今天陪傻逼玩一会儿。凤儿你给帘子拉上,一会儿老头来查房,看见这儿都他妈开上party了。”

    我走向窗台,就看到一束光在走廊尽头胡乱挥舞着。

    “快五点了吧,老头都开工了,我还没睡呢。还有你,在这耍什么宝?”我用肩膀顶了一下跟我过来的侯北江。

    “啧,不懂啊你,人情世故明不明白?”

    “神他妈人情世故,这纯世故吧?谁在精神病院给上司过生日?”

    “萧文君你他妈真信小王平说实话啊?前面吐了那一大段行云流水,后面问啥啊啥,好像智力有障碍似的。再说人跟张老板才结下梁子,不赶紧一笑泯恩仇,往后更不好套话。”

    “真的?哥哥我真经不起这么无间道了,咋还不是真话?”

    “张老板肯定不会一无所知的莽过来。她知道你不知道的,我猜王平说的不全是真话,或者还有没说的。毕竟对面是张老板的对手,你刚才也看见了,要是个好对付的早被她拆吧拆吧扔伏尔加河里了,还用得上费心这么长时间?”

    “你们俩蛐蛐儿啥呢?”良俊问道。

    我嘻笑着说:“我说良俊你咋能一下就给王平嘴撕开了?我可软磨硬泡五年呐。”

    “切,我告诉他我能给对面五倍的好处。”

    我俩对视了足有五六秒,她噗嗤笑了:

    “开玩笑的,我说我要把那小姑娘拆吧拆吧扔松花江里。”

    屋子里满溢着我们的笑声,特别荒谬。很快,小王平喝了几杯也开始犯浑,和侯北江两个大醉鬼非要去民政局结义,我说这个老东西老得快我能当你爹了,差点儿给他气得直掉眼泪。我们仨又和了半天稀泥。突然安静了下来,只剩下喘气儿的声音。

    “其实在你掏出那张照片之前,我都不知道她已经死了。”

    良俊扔出这么一句话,好悬在地上砸出个大坑。刚才为了氛围感我们把灯都关了,天还没亮,那点儿可怜的自然光劈头盖脸的全盖在她一个人脸上也是只平填了悲伤。满头红发也不再发出夺目的光彩,蔫巴巴的,像一团抽了丝的编织袋子。

    大概所有人都清醒着,但没人讲话,谁身边没死过两个人,这是一件既平常又不能用平常心去看待的事情。不论分别前大喊了几次再见,也没有人能保证下一次就一定可以再见。所以我的座右铭一直是“穷开心”,多留下点快乐的回忆,如果现在就是永别。

    “妈的,再说萧文君掉眼泪了,咱这奔开心来的,一个个倒性情。来来来,干杯干杯,都在酒里。”

    我们相互对视了一眼,就是下意识的,不掺杂任何足以细究的情绪:

    “干杯。”我们大喊。

    举起来的时候有六只,连朗思玉都加入了进来。才刚认识没有十二个小时的六个人就像朋友一样,一笑泯恩仇,展颜消宿怨。无论以后我们各自是什么阵营,又搅出多少情仇爱恨,起码那天凌晨,北风呼啸,星星闪耀着,不肯让位于朝霞。我们出于不同的原因围坐在一间屋子里,痛苦和疑虑都被遗忘,而命运的轮盘悄然转动,控制不住的,就让他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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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itlude》TheKil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