妄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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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章·独角戏

    我们先去医院拆石膏。临走时发现外面已经狂风大作了,稍微高大一点的树都被扯的摇摇欲坠,走廊尽头开着一扇窗子,寒风扑进来撞得人直趔蹶:

    “山雨欲来风满楼啊。”

    我突然来了兴致,拽着春儿哥七拐八拐地跑到了住院部,冻得上下牙打架也顾不上,飞一样的窜上了王平所在的病房。推开门,那小玩意正侧身躺着,对着窗外叹气——暴雨已至。

    石子儿大的雨点疯狂地拍击窗户,像有什么冤情急于伸张似的。嗯,我又想起了卢波。

    “小王平,怎么着了伤春悲秋的,嗯?”

    “啊,萧警官!”

    他扭过头来,样貌和先前好的时候一模一样,尤其是那口牙,良俊为了和耗子风仁对着干,大手一挥给王平镶了一口好牙,比春儿哥的牙都板正。

    “怎么样?能动弹吗?”

    王平闻言顿了一下,一个翻身下了床。

    “去哪儿?走吧。”

    小叶儿庆来开车接的我们,一路上四个人相顾无言。我们没跟任何一个医生说就偷走了王平,那个时候监控覆盖也不全面,可以说小王平现在妥一个失踪人员。但他一点都不在乎,只提了一嘴要见见小玉。这小王平在那地方话语权肯定不像我能吆五喝六的,这将近三个月可是憋坏了。我们一路开向前呈雨越下越大,被雨水模糊的远方浑浊不清,像世界末日,这辆车马上就会开到故事尽头,然后落下鸣谢人员名单。

    两个阴谋狭路相逢了。

    我本来也没想把王平物归原主,转悠一圈,然后拉公安局去。他的作用我另有安排。正当我们的车快错过前呈时,不远处突然冒出一个隐约的人影,就直愣愣的站在烟雨中。躁动的雨点层层抽帧,画面像日本惊悚片的开头。

    我想起了风仁,那个跛脚。

    但是郎思玉。

    我们又莫名其妙地捎上了这个鬼魅一样的小姑娘。她精神状态不稳定,喃喃的说了几句“我要回家”就昏睡了过去。小叶儿庆悄咪咪地问我:“师父,捎上这俩小精神病,您想拉哪儿去呀?”

    “没听人说吗?去安华。”

    “安华哪?”

    “你就先往案发现场开。”

    301。案发现场楼下就是郎思玉家。小叶庆在门垫下面摸摸找找,探出来一只黄铜色的钥匙——这小区,乃至整个青丹任何一栋居民楼里都不少见这种放钥匙的方式。防盗门“嘎吱——”一声打开,屋里有很大的一股烟尘味儿和尿骚味。

    “喵——”一只长毛的黑猫跳上鞋柜,紧随其后的还有两只短毛橘猫和三花。这就是王平那天说的喂猫吧。这些猫个个滚圆,绝对不是靠王平冷不丁喂那一次过活的。地面光洁没有灰尘,卫生间和厨房的水龙头打开后先是泊泊血红色的污水,过会儿才有清水流出——好久没用了。有人定期来,却不住这儿。

    能把线索暴露到这个程度,看来是想摊牌了。

    我四下转了一圈才去看郎思玉,她呆坐在床上依旧神情恍惚,王平像个小婢子似的在一旁嘘寒问暖,我找了个借口把他打发出去,自己则漫不经心的坐在郎思玉旁边东张西望地说道:

    “王平得在这儿待到什么时候?直到张良俊死吗?”

    “差不多。”

    “那我这顿揍不白挨了?”

    “你这一辈子也没少做过无用功吧,早点收手。他们不止两个人,也不止三个,而你——只有你自己。”

    “什么意思?”

    “你想知道真相吗?你想当一个警察还是一个英雄?”她盯着我,声音冷静,眼神却像个疯子,眼皮微微抽动,在克制着什么。

    “我早都已经是警察了。”

    “哼哼,咱们的结局不会差太多。”她仰头脱力倒在一边,闭上眼不看我。

    我最烦跟精神病人沟通,很多时候他们自己都不知道自己究竟在说什么,信了反而会徒增不少麻烦。尽管深谙此道理,但那时候,说实话我真的拳头握紧了——哼哼,郎思玉小王平,你俩在气人方面还真是郎才玉女配。

    大雨还在下,我们匆匆回了局里,去老吴和罗子那游说了一会儿就把案子重新拿回到了手上。看着和离开时没什么差别的线索,我沉思了半晌,开口说:

    “春儿哥,小叶庆,跟我来。”

    每年的四五月份总是凶杀案最少的时候,今天局里没什么人。脚踩在地面上,能清晰地听到“空、空、空”的回声,就像……

    算了。

    那是一间昏暗的房间,灯是坏的,两扇窗前都拦着厚重的窗帘,听得见雨声。我上前拉开了半边窗帘,虚弱的自然光飘进来能勉强看清点儿东西。

    “光荣榜……这东西不应该展在外面吗?”小叶儿庆眯起眼睛问。

    我又拽了拽窗帘,让另一半墙也露了出来,两边展板上是一模一样的人。

    烈士谱。

    没有人说话,唯有雨滴悄然倾诉着。这片土地什么都知道,无论是如约而至的雨水,还是不请自来的血肉,她全盘接受,未曾感激,也毫无怨言。

    “在咱们特行队成立之前,重案四队就是特行队。不知道从哪年开始,重案四队有了自己的传统:英勇,无畏,不择手段。别人不敢办的案子我们办了;别人不敢抓的人我们抓了;别人不敢出的头我们出了;别人不敢死的人我们死了。这两张板子上只有我们四队的人,他们生是青丹的荣光,死是青丹的烈士。”

    我走近那面墙,拿起了墙边柜子上的一只蝴蝶刀,对应着第三排打头阵的那个秃头,他拍这张照片的时候心情非常好,强装严肃但压不住嘴角,看上去特滑稽。

    “这是张勇,人称驴哥。如果活到今天得跟我一边儿大。五年前在城西那片林子里追毒贩,嘣!脑瓜子让霰弹枪轰这么大个窟窿。那张丑脸唯一一次像花一样的时候。”我一边比划一边笑着说,却一直在掉眼泪。我放下刀又拿起手边一个米老鼠挂饰,它的主人很像阔子爷,是一个短发的女生,表情十分混不吝:

    “宁曼,当时局里的大名人。刚入队就跟老吴打了一架,还打赢了。曼姐和李缘关系很好,如果她没牺牲俩人就得像我和春儿哥一样好。可能是风水轮流转,以前我老打头阵起哄人俩,不少玩笑话论根还是我教给李缘的。”

    第三排有一张炸眼得晃人的照片,头发像野狗一样几乎挡了眼睛,也挡不住他满身的匪气。此时我也留了能扎起来的长发,我也带着闪亮亮的饰品,却没有他那种冲人脑门儿的生命力。有时候我在想,他那么放肆的笑,是在嘲笑我,还是嘲笑命运?

    “狐狸啊……哎呀……过去好久了,好多年了。狐狸……嗯,我们俩关系最好,世界第一好,这个傻逼,哎。”

    我没什么好说的,说不出来。我后退了几步,坐在一旁栽歪的破椅子上。

    “他什么都没留下,留不下来。呃,凶手在屋里放了火,我们到的时候他……那个……”

    我深吸了一口气,越想说话喉咙越是发紧。我伸手摸了摸脖子上的疤,有一双手寄生在上面狠狠地勒着我——狐狸,你说的感同身受就是这个意思吗?

    我不再说下去,只抬头望天。那个电灯泡虽然已经坏了,但我好像还能够看到里面的亮光,

    就像有一团火在里面燃烧。

    “师父……”

    我把手放下去,站起来理了理衣服说:“小叶庆,刚才郎思玉问我想当警察还是想当英雄?”我嗤的笑了一声,也有点像个疯子。

    雨停了,我听到了鸟叫声,气氛非常诡异,我本来以为自己在这种时候能再说出点儿什么振奋人心的话,但现实就是此刻我直愣愣的盯着窗外,嗓子眼儿堵了一样说不出话来。外面风轻吹着,有的树枝摇动,有的不动,我抹了把脸上干的刺挠的眼泪清了清嗓子说:

    “小叶儿庆,两件事:一把七仙案传播到其他城市找相似案件,近两个月发生的;二去诗文汇找个叫范必的骚人跟他说我要通缉王平,内容按我说的写。”

    “好”

    春天就像阴谋一样。虽然我有一阵子不在青丹,但我确信那些树上的绿叶就是一场阴谋。因为不论哪一年我有多么关注两边要死不活的枯枝,它们都会在一夜之间落满了嫩绿,然后遍天遍地地飞毛毛。我扑乱那些恼人的树毛子幽怨地摇上车窗,屈躺在后座承受着汽车行驶散发出来带着机油味儿的热气。平范必,抓王平,我这重新上任还差再放一把火才能按住舆论,但我想不出来。罗子多少作为一个支队长,脑瓜子不是只有喘气儿一个用途的,把能搬出来的人脉都搬净了,我也翻不出什么花肠子。反倒是春儿哥,真正的特行队中队长,此刻正悠闲的开车,表情不悲不喜,像是我说的话打动不了他似的。

    “春儿哥,你身边没死过人吗?”这话一出口我就后悔了。他自己都舍了半条命在那片树趟子里,难道牺牲的人会少吗?

    “哼哼,你别死了就行。”他依旧目视前方,眉眼爬上了一层笑意,搞得我脖颈子刺挠。

    我爬到前面随便放了一首歌。没听过,但听起来像是个穿西装的美国黑人乱哼哼的,让人很舒服。

    “没死在革命任务上,我现在要饿死了——”

    “小菜园?”

    “不,掉头去市场,今儿个我亲自下厨,再不上手,这双爪子就要生锈了。”

    时不常地走街串巷,一大好处就是可以肆意地偷师各路老太太的手艺。再加上春儿哥从军队放出来后在生活起居各个方面都像个野生动物,扔块生肉他都说不定会吃,让他做饭简直是山珍海味都早晚成部队火锅。所以掌勺的重任想当然的落在了我的手里。

    “这萧子多才多艺呀!”未见其人,先闻其声,侯北江那轻浮的动静撵着关门声飞进来。

    “嗤,爷们儿坐轮椅的时候不见你来耍耍,今儿早一落家闻着味儿就来了哈。”我探出头去看侯北江。

    “没拿东西啊?”

    “嘶,闹呢?有酒,有人,喝点!”他拎出一瓶方瓶的洋酒,包装有点眼熟,没等看清,良俊又一下子从他身后钻了出来,恢复了那身张扬的打扮。

    “人往里进,酒就不送客了,咱家酒柜都让这位冷面哥哥换成了油盐酱醋,НикакогоалкоголяНикакихтравм.Хорошо?”(没有酒精就没有伤害)

    良俊闻言哈哈大笑:“人说下厨的当家,萧子你这地位也不行啊。”

    我翻了个白眼把菜端上桌,游离在侯北江和良俊之间伸着脖子闻了半天的厉害也舍弃了那俩味道怪异的人,蹭着我的腿直颠达,狗爪子划拉地发出“哒哒哒”的声音。

    这会儿天光正好,满屋都笼罩在暖阳下,开着窗子,树叶哗哗地响。

    “真惬意啊,你们这小生活。”梁俊全身压在椅子上,像个没骨头的酒鬼。

    “这种惬意只有七老八十才享得了,我现在就想逮耗子。”

    “我可活不到七老八十,我现在就得享——”

    “你怎么又逮耗子了?公安局没人了?”侯北江嚼着半口饭窝窝囊囊地说。

    “切,我跟耗子这情天恨海的交情旁人能比吗?旁人干哪有我干来的痛快。”

    “不会用词可以不用,什么他妈情天恨海。”

    “哼哼,恐怕你又要不痛快了。”梁俊从盘子里挑出来一块香菇,很嫌弃地扔在桌子上。

    “讲人话。”

    “这个月15号,也就是前天,四九城发生了一起案子,爆破、尸块、一具全尸、没有内脏,全鸡毛。本来这事儿和我没关系,也不该打听,但谁让那房主是彤子干爹,叫警察带来带走好几趟,唠嗑的时候就提到了。”她浑不在意地说。

    “你的意思是耗子进京了?”

    “我可没说,毕竟我们打头五个人呢,咏安死了,另外仨哥们不知道混哪片的,这青丹待不下去就去咬他们也说不准。”

    我思忖了一会儿,跑去给小叶儿庆和老吴打电话。我大徒弟正跟范必那小子斡旋,老吴表示别干残废他就鼎力支持,毕竟这案子现在是不论谁来都没辙,交给我多少能死马当活马医。

    “七仙案到这儿其实已经算破了,有动机,有证据,有凶手。你这么急着抓也不能轻敌,你们交过手,知道彼此几斤几两。当然你要是能逮住耗子更好,我也跟市局那帮成天板个死脸的老头嘚瑟嘚瑟。”

    “好。”

    一回头,那俩人正七倒八歪地沐浴在斑驳的日光里,有一搭没一搭地对彼此说些屁话。春儿哥正给厉害剥火腿肠,地上还横着另一根火腿肠的残骸。桌上两盘菜被分食得所剩无几,良俊碗边摞着小山一样的香菇;侯北江眼前就一根筷子,另一个根……好像正端在手上把玩。

    “怎么着啊萧sir,咱这是不是要去四九城了?”他摆楞是那个筷子笑着对我说。

    “哪儿就咱了,你什么身份跟我们一块儿去啊东南亚赶尸哥?”我抱膀靠在墙边,这他妈造的,老子可不收拾碗筷。

    “屁话,老子吴局钦点特别行动中队顾问,大教授懂不懂?你端着我上京城都算给这小破地方贴金。”

    “成成成,那张老板您呢?”

    “我爱上哪儿上哪儿,跟着你们?捎上你们还差不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