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我是万历的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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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章 范凌恒的忧虑

    “嚓”的几点火星,范凌远手里的火绒点亮了小木桌上的油灯,静谧的黑夜里,油灯散发着星点的光芒,远远望去,油灯就像一个“丁”字,最上方是摇曳着的火苗,

    接着去柴房端了一个盘子,三个碗进来,一阵风吹进来,火苗摇晃的速度加快了几分。

    范凌远把蒸好的鱼放到旁边低矮的餐桌上,又拿出马扎挥挥手招呼道:“凌恒,来吃点东西吧,今天我抓了鲫鱼,煮了鱼汤。”

    一股股鲜美、浓香的鲫鱼汤味逐渐在屋子里弥漫。

    范凌恒笑道:“哥,你们吃吧,我在教谕家吃了晚膳……”

    他顿了下,想想自己还要秉烛夜读:“留碗汤吧,晚上我可能会很晚才睡。”

    说完,翻出条看起来干净些的抹布,擦了擦从他记事起就一直存在的书桌。

    一会儿,待水渍消失,他把宣纸铺平,拿起一块方方正正的鹅卵石压在上面,这是他在练河边上捡到的石头,见其面平整,就拿回家当镇纸用。

    再把砚台摆至宣纸右上端,掏出了那个教谕赠他的长条形的盒子,轻轻揭开,从里面拈出了一支毛笔。

    刚入手,范凌恒就觉得那毛笔感觉非凡:笔杆和普通毛笔一般粗细,却是青里透着星星黑点的斑竹,沿着笔杆看下来,那笔套竟是晶莹剔透的琉璃磨尖!

    彩色的琉璃在暗黄色的灯光下流光溢彩,反射出五彩斑斓的光辉。

    “这,这不是咱县里暮山书肆的镇店之宝,湘妃琉璃笔嘛?”端着碗坐在马扎上的范凌远不由惊呼道。

    范凌恒想起来了,暮山书肆作为县里最大的文具店,富贵人家都去这家店采购文具,还为他家的文具每一个都起了个与众不同的名字。

    比如这个香妃琉璃笔,号称使用的是上好的福建红湘妃竹,表层上有大小均匀的褐色斑纹,配以琉璃笔帽和狼毫根毛,就是黄鼠狼的尾毛。

    再找名人诗篇一首:“翠管江潭竹,斑斑红泪滋。束毫何劲直,在橐许操持。欲写湘灵怨,堪传虞舜辞。蔚然君子器,安用俗人知。”

    这是北宋著名文人梅尧臣的诗,大概意思就是斑竹笔好,不是俗人用的。

    这么一来,一根笔卖上二两银子也就顺理成章了。

    范凌恒听哥哥解释完一脸怪异,他可太清楚这种营销手段。

    潮汕人能与温州人、莆田人在未来并称最会做生意的人,看来在大明已早有迹象,这一套组合拳下来,潮阳县本地但凡有头有脸的望族哪个不得买一根湘妃琉璃笔?

    即便不写字也得摆在自己书桌上!

    这就是名,而大多数富贵人家和名门望族最在乎的就是就是这个名。

    名好啊,好到如果你的家世如果能和袁绍四世三公,江东二张,许劭弥衡相提并论……

    你就可以毫不费力的去做官!不用参加什么劳子科举,和几百上千数万人一起去争那寥寥无几的名额。

    可惜,整个潮阳县也没有这样的世家,靠范进中举才起家的范氏和那出过一品大员的盛氏全都不具备这个资格。

    范凌恒把笔架在砚台,翻看着教谕给他的四书四册——《大学》《中庸》《论语》《孟子》和五经七册《诗经》《尚书》《礼记》《周易》《春秋》,开始对自己未来一年做出详细规划。

    五经之所以有七册,是因为《礼记》通常包括三礼,即《仪礼》《周礼》《礼记》。

    现在是嘉靖三十八年,公历1559年。

    乡试是三年一次,去年才考了乡试,所以两年后才有下一届考试,也就是1561年。

    现在自己面临的第一关是明年二月份的县试,有整整十一个月时间。

    县试是在各县举行,通常由知县主持并担任主考官,由儒学署的教谕、训导监考,考试通常有四场或五场,由知县进行决定。

    县试是大明朝最初级的考试,但因由知县命题,自主性很大,只要不超过四书五经的范围即可。

    前三场分别是:正场、初复、再服,第四、五场都叫连复,至于考试内容,主要包含八股文、诗词歌赋、经纶、骈文等。

    按照孟教谕所讲,之前潮阳县试都是考四门,但自从新知县来了后,四门变五门不说,而且新知县还不给任何人面子,当场阅卷,当场给出成绩。

    不看人情、不看身份,只以精义文章作为取士标准。

    题目难度也有所加大,通常正场会考试四书文二篇,只要符合题意、语句通顺、注意不犯帝讳,大多都能通过。

    如果第一场考过了,二三场就不用再考,直接参加第四五场的连复即可。

    连复第一天考策论,第二天考八股。

    对于很多潮阳县学子来讲,能考过连复第一场后,县试就已经算是通过;

    至于最后一天连复考的八股文,是选县案首的考试。

    孟教谕告诉他,他老家绍兴参加科举时,他在院试的最后一场才作出了考场上的第一篇八股文!

    但杨知县把八股文纳入县试,直接把简简单单的一个县试拔高到院试的难度。

    “杨县令是二榜进士(注1),心高气傲,觉得如果他管辖县里的案首连八股文都做不好,他丢不起那人,所以才在最后一场考试中加入八股。”

    “虽然我觉得他的做法也有几分道理,可这么一来,那些三四十的老童生不免占了学习时间长的便宜,留给你们这些十来岁的孩子机遇不就变少了么?”

    孟教谕当时喝了点小酒,再加上一直觉得杨县令这种取士标准太过严苛,不免对范凌恒发了几句牢骚。

    “经学三年,你这等资质,当为潮州府小三元者。”这是教谕醉倒在桌前的最后一句话。

    能得到教谕的认可自然是好事,三年之后,范凌恒19岁成为秀才也算得上青年才俊。

    但范凌恒有自己的顾虑——他非凡的记忆能力能不能持久?

    如果是永久存在的自然是最好,可万一中途消失了呢?

    抱着这种忧虑,他在纸上用蝇头小楷写道:“一年秀才,两年进士。”

    注1:

    ……分一、二、三甲以为名第之次。

    一甲止三人,曰状元、榜眼、探花,赐进士及第。

    二甲若干人,赐进士出身。

    三甲若干人,赐同进士出身。

    状元、榜眼、探花之名,制所定也。

    而士大夫又通以乡试第一为解元,会试第一为会元,二、三甲第一为传胪云。

    ——《明史·志·卷四十六·科举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