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衍生番外)茉色如烟
父亲嗜大烟如命,他不会在乎我是生是死,他只会在乎自己的口袋有没有钱给自己买烟。
但在从前,他是个商铺老板,我们做的是小本丝绸生意,母亲的手艺在镇上说一不二,那时候我们不会因为吃不饱而烦恼。
可是不知道什么时候父亲竟染上了大烟,变得连生意也不做了,铺子关门,我们快连饭都吃不上,母亲被迫去给别家打工,可是父亲不停的向家里索要钱财,什么都卖了。
母亲重病在床,父亲还在烟馆。
他甚至把母亲治病的钱都偷走了,只为吸那该死的大烟,母亲没钱治病,没多久就去世了。
打小我就恨我父亲,他该死,那卖大烟的都该死,我痛恨鸦片,它让没了父母,我没有家了。
那年八岁,我被父亲以三十两的价格卖给程家。
最后一刻,他也只在乎自己有没有钱去烟馆。
入了程家后,我要伺候的是程家二少爷,程颂时。
他比我大四岁,听说他是难产儿,所以身子骨自小就弱,连房门程老爷都鲜少让他出。
第一次来大户人家,自然是好奇的,更好奇我会遇上个什么样的人。
他们说他很奇怪,他不爱说话,不喜欢跟人靠近,除了他的乳娘,没人能靠近他,连我也只是远远地看他一眼。
他们让我不要靠近他。
我的工作也只是做着帮他看火熬药,洗衣服,还有很多琐事,我没有机会接近他。
我发现他好像很喜欢茉莉花,他的院子里有好多茉莉花,他时常在院子里读书写字。
他们不让我接近他,我越是好奇,所以我经常躲在暗处瞧他在干什么。
那天下午,阳光明媚,我正好偷懒,偶遇他拿着本书在树下翻读,微风轻轻拂过茉莉花,花瓣随风而落,刚好飘落在他的书上。
他抬起头,朝茉莉花的方向展颜一笑,阳光的斑点从树叶缝隙间落下,晃晃悠悠地在他脸上跃动着,愈发显得那个笑容生动之极。
他长着一双极好看的眼睛,眸如清泉,明亮纯净,不惹尘埃,清冷的眸子里浮动着柔和的波光。
他不像传闻中的那么高冷啊。
我好想认识他,或许,他不愿意看我一眼,我们,身份悬殊,隔着的是一堵永远敲不碎的墙。
一道叫做阶级的墙。
他可以一辈子仰着头做人,而我要一辈子低头,他对我们可以眼皮子都不抬一下,而我们却要毕恭毕敬的。
这层枷锁会有被解开的一天吗?
他有一个很好的老师,听说是镇子里德高望重的先生,他真好,我好羡慕,我从来没有读过书,我连字都认不全,连名字都不会写。
我望着自己的双手,满手的茧子,恐怕连笔都握不好吧,我也好想上学,好想执笔,就像去追逐一只自由的蝴蝶。
我好恨他们,恨他们为什么生来就可以高高在上,又羡慕他们,他们在乱世之中,不愁吃穿,不需要思考怎么活着。
但很快我就知道不是所有人都会这么快乐。
他的脾气莫名从清冷疏远变成暴躁,他开始乱砸东西,甚至还和那个很好的老师吵架,老师每次只是无奈地摇摇头,连老师的话他再也听不进一句。
每次砸碎了的东西,得等他走了,我才能出来收拾,因为帮他收拾东西,我割伤了好几次手,为什么,总有人身在福中不知福。
不过我很傻,傻得觉得若是成为发小姐被困在这一辈子,也是乐意的。
程老爷来看他了,他们不知说了什么,我只看到程老爷被他骂的灰头土脸出来,程夫人问他,老爷什么也不答,只一个劲而地骂他是个疯子。
疯子,程家的人都说他病入膏肓,病得发疯,没人再敢接近他。
除了我,他们都要我去给他送东西。
给他看药的那晚,白天活干得太多了,我偷懒多睡了一会,误了时辰,但那天恰巧老爷生日宴,所以没有管得到我,我赶紧给程颂时送去。
我把药放他门口便离开,正当我转身之时,房内传出了一阵阵哭声,是他在哭吗?
哭的好令人难过,揪心。
我轻轻地推开了门,鬼鬼祟祟地往里瞄了一眼,瞧见他正埋着头哭。
听到动静,他抬起头来,看了我一眼,他怔怔地看着我,这酸我们的初次见面吧。
我想着此时也无人,他也没叫我走,我便大胆地来到他的面前,把我藏的一颗糖递给他,我说吃了就不会不开心啦。
他迟疑了一下,还是选择相信了我,拿起糖便吃了,满意地笑了起来,说了声“谢谢”。
我想他也没那么不好接近啊,为什么说他不喜欢和人相处。
我还在想这疯子也挺可爱。
后来,我们成了无话不谈地好朋友,我会从外面偷偷给他捎好多吃的,他会教我读书,认字。
在这偌大的府里,只有我们两个彼此相依偎。
他说那天晚上,是他第一次吃到糖,他说他永远不会忘记那糖的味道。
我也知道了他的一个秘密,原来他是女儿身,我不明白为什么程老爷一直要她装成少爷,还一直严加看管,不许她和外人多说话,和外人多接触。
她说她没有朋友。
说我是她唯一的朋友。
她也没再“发疯”。
她手把手教我写自己的名字—“林也溪”。
我第一次见自己的名字,原来长这样,新奇的很,她还会弹古琴,而我会吹箫,这是我母亲教我的。
我说,我们不如来一场合奏吧。
琴箫和鸣。
一个潇洒飞扬,一个温柔缠绵,一个大开大合,一个小心谨慎,一个随意纵横,一个步步追随,如此和谐共鸣。
茉莉花瓣随风飘落,她于风中奏乐,她的琴声缥缈似云烟,轻灵回荡于院落每一处,令人陡生涤尘洗俗之感。
瑶阶玉树,如卿样,人间少。
此人此曲只应天上有。
茉莉花的院子成了我们在程家的天地,也是我见到她笑的最多的时候。
后来,她开始教我读古诗,她教我写了一句,“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我问她这是什么意思,她挠挠头,说也不清楚,只是她老师教她的,很喜欢就记下来了。
她喜欢的,我也喜欢。
可惜相处的时间却十分短暂,她说她要跟她姑姑去香港了,临走前,她送了一块怀表给我,她说那是她母亲留给她的,送我,是因为要我不要忘了她。
程颂时说,要等她。
她走的那天,我偷偷地跟在她后面,我不让她看到我,我也不敢面对她,我怕我会哭,她会难过。
后来,我一直都待在程家当,转眼,八年。
这里好像成了我第二个家,程夫人治家手段毒辣,在她手下连讨口饭都难,近几年,越发狠辣,连丫鬟小厮的命都不管不顾了。
不知为何,程老爷忽然对我很好,多加照顾,甚至他还送了很多东西给我,让我十分惊恐,若是让程夫人知道,恐怕我是熬不到今年的冬天。
我一直拼命逃,可他却追的越发紧,最终被程夫人知道了,说要将我安排去当大少爷地通房丫头,要我一直在那院子里待着,只能照顾大少爷。
我跪着哭诉,求她不要,可她只冷冷丢下一句,“你就是贱命,伺候人的命,狗也能挑主人?”
我恨,我真恨自己,为什么不一出生就夭折了呢。
我看着那块怀表,你能不能回来。
若真入了大少爷的房,除了受到其他人笑话,受尽折辱,而我一辈子也都离不开这鬼地方。
直到,程颂时回来。
我的命运发生了转变。
她第一件事,就是说要娶我。
她说,是明媒正娶的那种。
程老爷定是不同意的,但不知程颂时说了什么竟然出奇地让老爷同意了,程夫人也只当笑话来看,毕竟当时我的身份在程家都已经是大少爷房里的人。
就算是个仆人,我也配不上她。
老爷很不悦,但是如今他根本无力去管程颂时,一个旧时代的腐败的落后的灯枯残烛,又凭什么去管一个新时代燃烧正盛的冉冉明烛。
程家如今的光景,是只能吸着程颂时的“血”过日,如今她可是“大人物”。
留洋归来的“少爷”,现如今在桃镇名声正盛的人。
就是这样的大人物,她竟愿意折煞委身去救一个卑微渺小的,被新旧时代遗忘于角落的人。
她用少爷的身份娶我,没什么好结果,我就是个讨人嫌的存在,一个走到哪,哪就有闲言碎语的人。
我不希望她会被我“玷污”。
她很好,她好不容易离开了,要往前走,往高走。
即使,我知道她的真实身份,可在外人看来,她依然是个疯子,是会被世人诟病,会被永远笑话。
于外人看来,一个留洋归来前途无量的人,娶一个出身低微,没有文化,还是一个傻子的通房丫鬟,父亲还是个烟鬼。
可她说她不在乎,她只在乎,能不能让我过得好,能不能救我这才最重要。
我何德何能可以遇到这样一位“神仙”。
她甚至亲自为我们写了聘书。
我打开聘书。
那一页,写着我们的名字。
两姓联姻,一堂缔约,良缘永结,匹配同称。看此日桃花灼灼,宜室宜家,卜他年瓜瓞绵绵,尔昌尔炽。谨以白头之约,书向鸿笺,好将红叶之盟,载明鸳谱。
此证
程林
颂也
时溪
就连聘礼都是她自己出的钱。
她说,别人有的,我也要有。
甚至,程家的点头,也是她求来的,我们的仪式不能在程家举行,我回到了家中,就在我家,也挺好。
破破烂烂的,可是有人啊,有人的地方就有烟火气,有烟火气的地方,就叫做“家”,我们的家。
父亲早已经不见了,听说是死在了烟馆,最后也只是一卷烂凉席扔到了乱葬岗。
民国十九年,冬。
十二月的江南冷清清的,雨落黛瓦,雾绕青山,山水如墨染。
落着冷雨,却是我们的成亲之日。
我们准备拜堂,微风轻轻拂过盖头,我微微偏头看了她一眼。
昏暗的光影浮动,我只看到她的侧脸,冷白清绝的侧颜,睫毛卷长,半边轮廓一笔勾勒似的流畅深邃。
我落下泪来,感动的眼泪,人生几何,能遇佳人。
一场无人祝福,一场她要付出代价换来的婚礼。
我曾万般推辞,可她抓住我的手,看着她坚定而决绝的目光。
她敢,我又有何不敢。
即使万丈深渊,我也陪她一起跳。
“一拜天地。”我们之间,天地可鉴。
“二拜高堂。”高堂之处,空空荡荡。
“夫妻对拜。”目之所及,只她一人。
房内,烛火摇曳。
我听到她刻意压低了嗓子,“听说夫人是位绝世美人,在镇子上你称第一,无人敢称第二。”
听到这话,我脸一羞,就知道她又打趣我,“程颂时,比我,胜。”
她轻轻一笑,“那我可就不客气了。”
她走近我,直接掀开了我的盖头!像扔了块布那么简单。
我愣愣地看着她不知所措,她双眼微眯,“我该不会娶了个傻子吧。”
而后她唇角微扬,浅浅一笑,从身后拿出了一块巧克力递给我。
我接过巧克力,轻尝了一口,好甜,她说这是她特地从法国递给我的。
那是我第一次吃巧克力,那个味道我也永远不会忘。
她说,她回来就是为了带我走。
成亲,是因为她要用自己的方式证明。
我,配的上一切。
人人平等,没有身份地位可别,这是她亲口对我说的。
我边吃边哭,我没想过,有人会对我这么好,除了我母亲,我再也没感受过。
她轻轻帮我擦拭掉眼泪,温柔安慰道:“哭了,可就不好看了。”
我就静静地盯着她,“你为什么非要回来救我。”
“因为,你是我的朋友。”
仅仅是朋友吗?什么样的朋友,可以让你放弃名声也要救的?
“郎艳独绝,世无其二的朋友。”
好吧,她说话文绉绉的,看来我跟她一起得多读读书。
我又把怀表塞回给她,和她说自己的东西还是要自己保管。
第二天,天微微亮,她就带着我离开了桃镇。
她带我来到了香港,来到了她姑姑家,与江南的清雅,香港这种大城市我第一次看到过,车水马龙,还有好多洋人。
她姑姑家还是个独栋洋楼,好好看的琉璃窗,家里很西式的风格,她姑姑好像很喜欢我,见到我便用家乡话直夸我好看,夸的我害羞的不敢抬眼。
程颂时只笑笑,她说要带我出门,看一看香江。
灯火彻夜明亮的海港与玻璃房子的繁华,街旁坐落着的高楼、银行、餐馆、舞厅等等,繁华之景,目不暇接,我好像爱上了这里,我逐渐喜欢这里的每一处,这里什么都有,比家里好太多了。
她说这是她住了五年的地方,我偷偷睨了她一眼,她正享受这江边吹来的晚风,深吸了一口气,她好像真的很喜欢这里。
我也试着像她一样,感受大城市的夜晚,来自香江边上的晚风。
我试着学她尝试爱上这座她喜欢的城市。
可程颂时来香港没几天就没影了,
我好不容易有机会抓住她,便立马对她埋怨道:“你“娶”了我,可要对我负责啊,别老把我一个人丢下。”
她笑了笑,不知从哪儿拿出了一颗巧克力便塞到我的手里,打趣道““夫人”莫生气。”
哼,又被她一颗巧克力哄好。
她拉着我去到了花园里,这里也有茉莉花,想必一定是她种的,她说她要给我个惊喜。
她拿出了个造型奇怪的东西,她说那是西洋乐器,叫“小提琴”,她在法国学的。
看来,程老师又要现场教学了。
她拉的琴声很好听,那琴上仿佛流出了潺潺流水声,天地间的万籁都发出了和谐的鸣蝉,有茉莉花相衬,有鸟儿的伴唱,阳光照映在她身上,就像画卷般美好,和谐。
她醉心于音乐,我醉心于她。
仿佛我又看到,她在树底下翻书的那个午后。
她沉迷于书,我看着她。
我想什么时候我们再来一场琴箫合奏。
她还带了我去拍照,只属与我们的合照。
后来她又连续失踪了好几天,一天夜里我打算蹲她,可是等了很久,等的我昏昏沉沉的要睡着了,在我精神弥留之际,便听到有急匆匆地上下楼脚步声。
我一惊醒,便推开门跑出去,可是连个残影都没见着,很明显她溜了,我十分不满,她这是要弃我于不顾吗?
我低头一看,发现门口角落有一封信,我打开一看,署名是程颂时,说了一堆有的没的,我只看到五个字。
她说她去上海了,原因没有,归期没有。
人跟丢了没什么区别。
我愤怒地撕碎了她的信件,我信她,她却如此对待我。
什么也不告诉我,就这样…走了?真是可笑至极,救我又弃我于不顾,弃
我于这陌生的城市,让我屈尊苟活吗?
这和在程家的时候有什么区别。
第二日,报纸上说水月楼里有个戏子杀了人,全香港都在通缉他,姑姑让我出门注意安全。
死的好像是个从国内跑过来的商人。
剩下的日子她就真的好像把我丢给了姑姑,她再也没出现过。
好在姑姑很喜欢我,带我去了好多地方,购物,买新裙子,去西餐厅,吃西餐,学礼仪,还有去咖啡厅,品咖啡,她还拉着我去做最时髦的发型,教我化最时兴的妆,还教我跳舞,还有弹钢琴。
她会的我也会,她有的我也会有,我不屑于向她索取,我自己想要的我自己要。
我逐渐融入了这座都市,空气中弥漫着醉人的微醺感,霓虹错落的光线切割着众人的视线,灯光恍惚,红酒妖媚迷人,酒精麻痹神经,醉生梦死不过如此。
我爱上了喝酒,没有什么比酒精麻痹带来的更快乐。
期间还有很多人搭讪,我心想你程颂时有什么了不起,你不在乎的,有人在乎。
从前那个林也溪和现在的林也溪变得毫无关系。
她不需要再卑躬屈膝,她也不需要为了生计而提心吊胆,现在的她是最完美的,穿着洋裙子,有着微卷的长发,还会弹钢琴,比她,无差。
我的事情逐渐多了起来,姑姑还说要带我参加晚宴,我紧张了一晚上,姑姑帮我梳妆打扮,送给我一条低调奢华的香槟色礼服,我开心了一整天,晚上我穿着这条裙子去宴会。
好多人啊,各色各样的人,我挽着姑姑的手,我的目光四处游移,我从未感受过这种大场面的震撼。
忽然,一个穿着军装的男人来到了我的面前,光洁白皙的脸颊透着棱角分明的冷峻,乌黑深邃的眼眸泛着迷人的气质,与军装相衬无一不在张扬着高贵与优雅。
他摇曳着半瓶香槟,“小姐,可否与你共饮?”
姑姑看了我一眼,笑着说:“安长官,这是我的侄女,她刚从我那老家过来,还不太会饮酒。”
安云骆听后立马向我表示歉意,随后邀请我一起跳舞,姑姑让我答应他,听说他是个小军阀,这可不好推托。
他很绅士地托住我的腰,小心翼翼地牵起我的手,一步一步地引导我,好像他在教我跳舞,他很慢,我甚至没有机会出糗。
他还将我介绍给他的朋友。
他们都会称呼我为一声林小姐,这是我十七年来未曾有过的。
安云骆还邀请我到他家中参加他的生日宴。
那日,他穿着西装从楼梯缓缓而下,两只手的手指从后向前,滑过立领衬衫的领口,最后落在了蝴蝶结上,轻轻板正。
全场爆发出轰鸣般的掌声,欢迎着他。
宴会开始,来宾们聊天的聊天,跳舞的跳舞,安云骆来到我的身边,微躬身,伸出手比了个“请”的手势,“林小姐,介意和我跳支舞吗?”
我微微颔首,“我的荣幸。”
干燥温热的触感从侧脸道耳垂轻轻扫过,我害羞地低着头不敢与他对视。
而且我们还站在中央,这一次跳完舞,现场所有人都看向了我们,他们都觉得,安长官是想成婚了。
我下台后,忽然一堆人向我敬酒,我从未感受过这种被人尊敬的感觉,他们一边敬酒,一边夸我好看,还有几位少爷也来找我闲聊。
有一位我印象深刻,好像是中英混血,真是帅的十分出众,我与他多聊几句,就被安云骆打断。
他无奈地笑言:“看来,我不能随意带林小姐出来啊,这风头似乎都在你身上。”
我一听这话就慌了,我以为安云落生气了,忙道歉,但他却哈哈大笑,“我是说我很久没见过这么“风云”的人物了。”
我一听,耳根子便烧红般烫。
我从未感觉过原来我也可以这么受欢迎,感受他们热烈的夸赞,感受他们对我的谄媚。
这种感觉就像毒药一般,致命又上瘾。
我爱上了这种感觉,我想跟过去撇的一干二净,我不再任人差遣,任人为奴的林也溪。
为此我每日都跟姑姑学习,上流社会的礼仪习惯,生怕自己带着一点曾经的气息。
我逼迫自己培养高级趣味,读书,会跳华尔兹,懂得欣赏西洋音乐,活成自己心目中那个能够受宠的林也溪。
而后的每一天我都跟着姑姑出席各种茶话会或沙龙,流连于各种交际场所,只想感受一下被人注视着,簇拥着的感觉。
姑姑说若是想在这座城市里生活下去,就得靠着自己,靠着手段,靠着美貌,去获取利益来巩固自己的地位。
我们,要往上爬。
因为这样,我还会有花不完的钱,我认识了很多少爷,他们很喜欢送我新奇的东西,很多洋玩意,很多我没见过的。
我躺在床上,我没想到有朝一日,也有他们向我谄媚的一天。
而后,安长官每一日都来找我,她会带我出席任何重大场面,因此我也结实了很多达官贵人,我的命运从此改变。
那天晚上,他向我求婚,我没有犹豫地答应了,他是我目前最好的选择。
他能给的有金钱,有地位,有我这辈子都求不来的东西,一场阶级的跨越。
民国二十二年,秋。
我们在礼堂举行了婚礼。
我们许下永恒地誓言,神父为我们祝福,众人为我们欢呼。
一场有人祝福,有人欢呼地婚礼,还有豪华地仪式。
我分不清我爱他,还是爱自己。
那天,教堂内的雕像旁还有一个遗落的小盒子,里面是一颗巧克力。
我又来到香江边,这次是独自一人,吹着江边的晚风,看着来往的轮渡,望着这座不夜之城,我想我是真的爱上了这里。
我享受着他们喊我一声,“安太太”,“安夫人”。
而我也抽空练习写作,成了一位作家,我有荣誉,有地位,是她回来也比肩不及的存在。
民国二十三年,我随丈夫辗转上海,他说这里是他之后办公的地方。
上海,是她在的地方吧。
我以为我能忘了她,可不料,当车缓缓驶入上海的第一刻时,我想到的无一不是她。
她会在上海的哪一处,她会过得比我好吗?
我有机会再遇到她吗?
我坐在车中,望着街道,试图看清每一个,她会不会就在人群中?
不过,听说上海可不太平,上海的地下形势暗流涌动,安云骆让我出门带多几个保镖,小心遇袭。
其实我不太清楚他具体做着什么,他从不让我碰,不透露一点,只知道他除了经商还为南京做事。
一天,我参加了上海的作家协会的讨论会议,作为全场唯一的女性发言代表,我很荣幸,我尽力地演讲好,试图在上海也要站稳脚跟。
安云骆说需要我去结识更多上海的上层人士,知识分子,有机会要让他们为党国效力。
我的演讲除了学术部分,还要帮安云骆宣传一下他和上海政府合作新成立的一个组织,以招募更多有识之士,中间阶层,新生力量的加入,来宣传党国,扩张势力。
我开完会,将要回家时,我就瞧到门口有个鬼鬼祟祟的身影盯着我,他被柱子挡住了,我看不到他,我一走过去,他就一溜烟地没影。
纳了闷了,难道专门来蹲我的?
我又往前多走了几步试图寻找那个身影,没想到下一秒就被人拉了过去,我吓得呼叫,那人忙用力捂住我的嘴。
“是我!”
是程颂时的声音,我冷静了下来,她松开了我。
她这一身卖报的打扮,真没认出来。
一别三年,她的变化好大,
她的脸色灰暗,憔悴得让我认不出她,仿佛失去了往日的活力与生机,眼里蕴含的光泽像失了光芒,那个在茉莉花丛前翻书,奏乐的身影也随微风一同消散。
再也不见,再也回不到从前。
“你知道你在干什么嘛!”
瞧见她的神情,我突然察觉到,局面似乎在不知不觉中带了火药味。
我忽然想到三年前的一封离别信,凭什么,她还要来向我撒气。
“我在干什么,与你何干,我们有什么关系吗?不会是那一纸废了的纸张吧。”
她的眼神一滞,被我怼得哑口无言,半晌也没出声,我说,这下谁理亏,看得出来吧。
“我说的不是这个。”
“嗯?原来你有这么多事要同我说的吗?可惜,我没时间。”我推开她,想要离开,她却用力地牵住我的手腕。
“等等。”
“你可以恨我,但你不能做对不起百姓的事。”
我被她一话留住了脚步,她什么意思。
“永济会。”
我盯着她双眼,把傲然写在脸上,“我为国家做事,与你何干。”
她听后冷笑一声,“你的国是哪个国?你的家是哪个家?你为之效力的政府,是连东北丢了都不在乎的政府,连日寇入侵,为恶不作的行为都能视而不见,反而将刀刃去对准残杀要为之救国抗日的仁人志士。”
“你以为你嫁的是什么好人。”
那一段话我一时半会没反应过来,可我听到他骂安云骆,我立马回怼她,“你不配骂他!他可以给我你给不了的东西,他能让我现在安然无恙地站在你面前,能给我金钱和你给不了的尊严,你没资格说他!”
我狠狠地瞪了她一眼,仿佛是为了把那一夜的气都发泄出来。
此时,安云骆忽然冲了进来,还带着几个人,他们立马摁住程颂时,她被控制住,想拼尽力去冲脱,却被摁得更死。
“好啊,都欺负到我夫人头上了,你不会是来找我麻烦的吧?”
安云骆脸上浮现出一抹轻蔑的笑意,程颂时眼神充满厌恶的横了她一眼,冷笑一声,然后啐了他一口口水。
安云骆立马怒意上头,拔出腰间的手枪,便对着程颂时欲要就地解决。
我吓得忙压低摁住他拿枪的手,挤出一丝笑意,“别别别,别冲动,她是我乡下来的朋友,不懂事,别跟她一般见识,开了枪是脏了你的枪。”
安云骆听后这才冷静收回了枪,“既然是夫人的朋友,我就不必插手,就是她可不是一般的野蛮。”
我对安云骆笑了笑,想平稳下他的怒气。
可程颂时此时是真“疯”。
她缩紧了拳头,眼神认真地看向我,一字一句带着怒意低吼道:“你知道你穿的皮草是吸了多少百姓血汗钱才换来的吗?你的地位你的金钱,是踩着多少人的尸骨才得来的!”
而后她转眼看向安云骆,带着阴阳怪气语气,“安长官的“烟草”生意可真旺盛啊。”
安云骆听到“烟草”二字,眼里一冷,又想拔出枪,被我迅速摁住了,我拦在程颂时面前,“别!她真是个乡野粗人,她刚来上海什么都不懂,她是我的乡亲也算上我唯一的亲人了,阿骆,求求你,看在我的面子上,放过她。”
安云骆半信半疑地看着我,“她真的什么都不知道?”
我点了点头,“或许她是听了什么不好的传言,求你啦。”我用着恳求地语气。
程颂时偏过头,一脸的愤愤不满。
安云骆闻言,打了个手势,放了她,随后带着我走了,我回头看了一眼,她深深地看着我,眼里是无言地苦涩。
我回去后,又复盘了与她的对话,每一句话我都在细细揣摩,难道…真的如她所说的那样…
在那之后,我时常独自一人在上海街头徘徊,试图寻找一个答案,也试图寻找她的身影,我看着这熙熙往往的人群,我好像真的离开人群太久了…
是不是很多东西都不如我想象的那般,什么东西都有欺骗性。
忽然,前面的一个咖啡馆里传出巨响,紧而就是发生激烈而又断断续续的枪声,等枪声停了我才敢过去,那个时候咖啡馆前站满了警备局的人。
还有血迹,想必这是一场激战,我心有余悸的绕了条巷子,这是我第一次离战斗那么近,离枪声那么近,我的步速也加快了不少,突然一只血淋漓的手突然从角落里伸了出来,抓住了我的脚跟。
我“啊”的一声惊叫,那人用微弱的声音喊了一句“闭嘴”。
我看了那人一眼,竟然是程颂时。
鲜血浸透了她的衣服,她的腹部中枪了,她奄奄一息地躺在这角落里,若不是我经过,恐怕下一秒她就会因失血过多而晕死在这。
我也不管那么多,我扶起她,按着她说的路线,找到了一处房子,幸好那个房子里有人,她的朋友把她安排好,便催促我尽快离开,我不放心,可我清楚的知道她经历了什么,为了让她安全,我选择离开。
离开前,她塞了那块怀表给我,到家我才发现。
我把它藏在箱子底下,一直没打开过。
第二日的报纸,板头刊刻的是,中共地下党和上海警备局的人发生了激战,过程中两死三伤,还有一个地下党负伤逃窜。
至此,我知道程颂时是干什么的了,我拿着报纸,慌张的揉皱成一团都没发现,直到安云骆拍了拍我的肩膀,我被吓得忽然回过神。
他看着我慌张的神情,我向他解释昨天我路遇的这场激战,所以内心后怕,他让我最近不要出门,现在全城都在抓捕那一个逃了的地下党,最近抓捕很严,势要把他们一锅端了。
我问,你也会帮忙抓人嘛。
他没有回答,他们被抓本来就是应该的,若是那人落到他手上,定叫他有来无回。
我的心一凉,我好像离真相越来越近,在那之后的每一天我都关注新闻,关注逃了的那个人有没有被抓到,幸好,没有任何消息,说明她起码安全了。
每次安云骆会客时,我都会偷偷地听他不让我听的内容,他不让我接触的,我尽力去挖出来,从手下,到卖家,我终于知道他做的是什么生意,赚的是什么钱。
走私鸦片。
我冷笑一声,太清楚了,我太清楚这东西了,我父亲是怎么堕落的怎么死的,我的家是怎么没的,我知道这东西有多可恨。
这东西就连南京都是三令五申禁止的,可他却干着这种丧尽天良的买卖,我看了看我桌上的珠宝,衣柜里昂贵的衣服。
我知道我的金钱,我的地位是用何等肮脏换来的,在安云骆手里想必沾了不少人的倾家荡产吧,也沾不了不少仁人志士的血吧…
我感觉到一阵恶心,心脏处的钝痛似乎变成尖锐的一柄刀翻搅,疼得喘不过气。
她一定很厌恶现在的我吧。
那个小时候的自己。
她一定很失望吧。
她会多讨厌现在的自己啊。
程颂时,你对我,也是一样的吧。
恨我,讨厌我,我成了你口诛笔伐的人。
我很想见到她,可现在,我不没有资格出现在你面前。
我也不知道,我该怎么做,才能赎罪。
可我没想到,我们很快见面了。
街上来来往往,忽然一辆汽车的响声,吸引了路人们的注意。
一辆不封顶,车上站着几个人的卡车。
“又来了,又是哪几个倒霉的。”路人们小声讨论着。
我好奇,顺着他们的目光望过去,我一抬头时,恰好撞上了站在车上程颂时深邃的目光。
她的手里带着镣铐。
她的脸明明脏脏的,脸上还有干了的血迹,但我的心跳先认出了她。
她直勾勾地凝视着我,深沉的眼神夹杂着复杂的情绪。
还有满脸憔悴,进了警备局的人,不掉几层皮都是不可能的。
她就这么静静地看着我,我看着她的身影越来越远,我慢慢的跑起来,追上去,我边跑边哭。
因为那辆囚车,
驶往的方向是,刑场。
我拼了命地追上去。
她还在恨我吗?
她还会原谅我吗?
可我只想跟她说声对不起。
但她…此时却转过身去,不再看我,不再面对着众人,她背对着我,这是我看到她的最后一幕。
之后,直到她消失在我的视野里,消失于我的世界。
我累的停下脚步,我还没来得及跟她道歉…
她不等我了,她不会等我了,她一定讨厌死我了,她救的人却成为了她要讨伐的人。
民国二十四年冬,她死在了刑场上。
终年,二十六岁。
二十六载光阴,短暂而热烈。
她存在过,是光,是不会消逝的茉莉花。
在那之后的每一晚我都梦到了她,我在梦里恳求她的原谅。
可她要却一直背对着我,沉默以对。
我知道,我有罪,赎不回来了。
她听不到我的道歉,我听不到她的告别。
我们之间,从眼神对视上的那一刻,便是句号。
可我们之间,太多留白了啊。
多到,我填不完。
我一直想着怎么脱身于安云骆,却没想到报应在他身上来的那么快,他被同僚举报,他把财产都转到我的名下,并离婚,直接送我去了美国。
趁着这个机会,我带着他的钱去了美国,没过多久传来他被处决的消息,我会难过那么一点,因为他从来没有对不起我。
没多久,国内开始了漫长战事,我将他的财产都捐给国内,并号召海外华人一同为抗日献一份力。
我开始接触程颂时为之付出的事业,还有那群舍身求己的,抛头颅洒热血的英雄们,我将我所看到的,所听到的,写成一本书。
书名叫《光明所在》,出版之后迅速得到了国人还有许多海外人士的关注,而在我的书里有个独特的存在。
我为她另列序章,这是我只为她颂的一首英雄赞歌。
她在我的第一页,也在我的每一页。
那个沉旧老的不能动的怀表,我一直没敢打开,那是我无法面对的一段过往,和那个人。
五十年后,香港。
不知道多少过了多少年,我躺在摇椅上,微风轻轻吹落院内的茉莉花,我打开了那个我半世纪不敢打开的怀表。
“噔”的一声,怀表被打开,里面有一张泛黄了但不模糊的照片。
一张,只有我和她的合影。
随着怀表被打开,还有一张纸条飘落下来。
一句穿越了半世纪的话。
“吾许国,再难许卿。”
我笑了笑,眼泪滑过脸颊,我舒心地长叹一口气,缓缓闭上双眼……
自己的东西要自己保管。
(全文终)
————视角转换——————
民国二十二年秋,教堂。
“有请新人入场!”
神父站于中间。
我看着他们手挽手步入殿堂,现场一片欢呼。
在这欢呼声中,我望着她。
她穿婚纱挺好看的,好漂亮。
你婚礼这么重要的事,我怎么能错过呢,即使我没有请帖,不是嘉宾。
可惜不能当面说一句。
“新婚快乐。”
民国二十六年冬,刑场内。
民国二十六年冬,刑场内。
程颂时闭着双眼,静静地等待死亡的到来,她不畏惧。向死而生,是每个革命战士的标识。
“你后悔吗?”
她冷哼一声,“懦夫畏死终须死,志士求仁几得仁。”
“我说我,林也溪。”
她蓦地睁开了双眼。
(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