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烛一现
繁体版

(衍生番外)茉色如烟

    父亲嗜大烟如命,他不会在乎我是生是死,他只会在乎自己的口袋有没有钱给自己买烟。

    但在从前,他是个商铺老板,我们做的是小本丝绸生意,母亲的手艺在镇上说一不二,那时候我们不会因为吃不饱而烦恼。

    可是不知道什么时候父亲竟染上了大烟,变得连生意也不做了,铺子关门,我们快连饭都吃不上,母亲被迫去给别家打工,可是父亲不停的向家里索要钱财,什么都卖了。

    母亲重病在床,父亲还在烟馆。

    他甚至把母亲治病的钱都偷走了,只为吸那该死的大烟,母亲没钱治病,没多久就去世了。

    打小我就恨我父亲,他该死,那卖大烟的都该死,我痛恨鸦片,它让没了父母,我没有家了。

    那年八岁,我被父亲以三十两的价格卖给程家。

    最后一刻,他也只在乎自己有没有钱去烟馆。

    入了程家后,我要伺候的是程家二少爷,程颂时。

    他比我大四岁,听说他是难产儿,所以身子骨自小就弱,连房门程老爷都鲜少让他出。

    第一次来大户人家,自然是好奇的,更好奇我会遇上个什么样的人。

    他们说他很奇怪,他不爱说话,不喜欢跟人靠近,除了他的乳娘,没人能靠近他,连我也只是远远地看他一眼。

    他们让我不要靠近他。

    我的工作也只是做着帮他看火熬药,洗衣服,还有很多琐事,我没有机会接近他。

    我发现他好像很喜欢茉莉花,他的院子里有好多茉莉花,他时常在院子里读书写字。

    他们不让我接近他,我越是好奇,所以我经常躲在暗处瞧他在干什么。

    那天下午,阳光明媚,我正好偷懒,偶遇他拿着本书在树下翻读,微风轻轻拂过茉莉花,花瓣随风而落,刚好飘落在他的书上。

    他抬起头,朝茉莉花的方向展颜一笑,阳光的斑点从树叶缝隙间落下,晃晃悠悠地在他脸上跃动着,愈发显得那个笑容生动之极。

    他长着一双极好看的眼睛,眸如清泉,明亮纯净,不惹尘埃,清冷的眸子里浮动着柔和的波光。

    他不像传闻中的那么高冷啊。

    我好想认识他,或许,他不愿意看我一眼,我们,身份悬殊,隔着的是一堵永远敲不碎的墙。

    一道叫做阶级的墙。

    他可以一辈子仰着头做人,而我要一辈子低头,他对我们可以眼皮子都不抬一下,而我们却要毕恭毕敬的。

    这层枷锁会有被解开的一天吗?

    他有一个很好的老师,听说是镇子里德高望重的先生,他真好,我好羡慕,我从来没有读过书,我连字都认不全,连名字都不会写。

    我望着自己的双手,满手的茧子,恐怕连笔都握不好吧,我也好想上学,好想执笔,就像去追逐一只自由的蝴蝶。

    我好恨他们,恨他们为什么生来就可以高高在上,又羡慕他们,他们在乱世之中,不愁吃穿,不需要思考怎么活着。

    但很快我就知道不是所有人都会这么快乐。

    他的脾气莫名从清冷疏远变成暴躁,他开始乱砸东西,甚至还和那个很好的老师吵架,老师每次只是无奈地摇摇头,连老师的话他再也听不进一句。

    每次砸碎了的东西,得等他走了,我才能出来收拾,因为帮他收拾东西,我割伤了好几次手,为什么,总有人身在福中不知福。

    不过我很傻,傻得觉得若是成为发小姐被困在这一辈子,也是乐意的。

    程老爷来看他了,他们不知说了什么,我只看到程老爷被他骂的灰头土脸出来,程夫人问他,老爷什么也不答,只一个劲而地骂他是个疯子。

    疯子,程家的人都说他病入膏肓,病得发疯,没人再敢接近他。

    除了我,他们都要我去给他送东西。

    给他看药的那晚,白天活干得太多了,我偷懒多睡了一会,误了时辰,但那天恰巧老爷生日宴,所以没有管得到我,我赶紧给程颂时送去。

    我把药放他门口便离开,正当我转身之时,房内传出了一阵阵哭声,是他在哭吗?

    哭的好令人难过,揪心。

    我轻轻地推开了门,鬼鬼祟祟地往里瞄了一眼,瞧见他正埋着头哭。

    听到动静,他抬起头来,看了我一眼,他怔怔地看着我,这酸我们的初次见面吧。

    我想着此时也无人,他也没叫我走,我便大胆地来到他的面前,把我藏的一颗糖递给他,我说吃了就不会不开心啦。

    他迟疑了一下,还是选择相信了我,拿起糖便吃了,满意地笑了起来,说了声“谢谢”。

    我想他也没那么不好接近啊,为什么说他不喜欢和人相处。

    我还在想这疯子也挺可爱。

    后来,我们成了无话不谈地好朋友,我会从外面偷偷给他捎好多吃的,他会教我读书,认字。

    在这偌大的府里,只有我们两个彼此相依偎。

    他说那天晚上,是他第一次吃到糖,他说他永远不会忘记那糖的味道。

    我也知道了他的一个秘密,原来他是女儿身,我不明白为什么程老爷一直要她装成少爷,还一直严加看管,不许她和外人多说话,和外人多接触。

    她说她没有朋友。

    说我是她唯一的朋友。

    她也没再“发疯”。

    她手把手教我写自己的名字—“林也溪”。

    我第一次见自己的名字,原来长这样,新奇的很,她还会弹古琴,而我会吹箫,这是我母亲教我的。

    我说,我们不如来一场合奏吧。

    琴箫和鸣。

    一个潇洒飞扬,一个温柔缠绵,一个大开大合,一个小心谨慎,一个随意纵横,一个步步追随,如此和谐共鸣。

    茉莉花瓣随风飘落,她于风中奏乐,她的琴声缥缈似云烟,轻灵回荡于院落每一处,令人陡生涤尘洗俗之感。

    瑶阶玉树,如卿样,人间少。

    此人此曲只应天上有。

    茉莉花的院子成了我们在程家的天地,也是我见到她笑的最多的时候。

    后来,她开始教我读古诗,她教我写了一句,“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我问她这是什么意思,她挠挠头,说也不清楚,只是她老师教她的,很喜欢就记下来了。

    她喜欢的,我也喜欢。

    可惜相处的时间却十分短暂,她说她要跟她姑姑去香港了,临走前,她送了一块怀表给我,她说那是她母亲留给她的,送我,是因为要我不要忘了她。

    程颂时说,要等她。

    她走的那天,我偷偷地跟在她后面,我不让她看到我,我也不敢面对她,我怕我会哭,她会难过。

    后来,我一直都待在程家当,转眼,八年。

    这里好像成了我第二个家,程夫人治家手段毒辣,在她手下连讨口饭都难,近几年,越发狠辣,连丫鬟小厮的命都不管不顾了。

    不知为何,程老爷忽然对我很好,多加照顾,甚至他还送了很多东西给我,让我十分惊恐,若是让程夫人知道,恐怕我是熬不到今年的冬天。

    我一直拼命逃,可他却追的越发紧,最终被程夫人知道了,说要将我安排去当大少爷地通房丫头,要我一直在那院子里待着,只能照顾大少爷。

    我跪着哭诉,求她不要,可她只冷冷丢下一句,“你就是贱命,伺候人的命,狗也能挑主人?”

    我恨,我真恨自己,为什么不一出生就夭折了呢。

    我看着那块怀表,你能不能回来。

    若真入了大少爷的房,除了受到其他人笑话,受尽折辱,而我一辈子也都离不开这鬼地方。

    直到,程颂时回来。

    我的命运发生了转变。

    她第一件事,就是说要娶我。

    她说,是明媒正娶的那种。

    程老爷定是不同意的,但不知程颂时说了什么竟然出奇地让老爷同意了,程夫人也只当笑话来看,毕竟当时我的身份在程家都已经是大少爷房里的人。

    就算是个仆人,我也配不上她。

    老爷很不悦,但是如今他根本无力去管程颂时,一个旧时代的腐败的落后的灯枯残烛,又凭什么去管一个新时代燃烧正盛的冉冉明烛。

    程家如今的光景,是只能吸着程颂时的“血”过日,如今她可是“大人物”。

    留洋归来的“少爷”,现如今在桃镇名声正盛的人。

    就是这样的大人物,她竟愿意折煞委身去救一个卑微渺小的,被新旧时代遗忘于角落的人。

    她用少爷的身份娶我,没什么好结果,我就是个讨人嫌的存在,一个走到哪,哪就有闲言碎语的人。

    我不希望她会被我“玷污”。

    她很好,她好不容易离开了,要往前走,往高走。

    即使,我知道她的真实身份,可在外人看来,她依然是个疯子,是会被世人诟病,会被永远笑话。

    于外人看来,一个留洋归来前途无量的人,娶一个出身低微,没有文化,还是一个傻子的通房丫鬟,父亲还是个烟鬼。

    可她说她不在乎,她只在乎,能不能让我过得好,能不能救我这才最重要。

    我何德何能可以遇到这样一位“神仙”。

    她甚至亲自为我们写了聘书。

    我打开聘书。

    那一页,写着我们的名字。

    两姓联姻,一堂缔约,良缘永结,匹配同称。看此日桃花灼灼,宜室宜家,卜他年瓜瓞绵绵,尔昌尔炽。谨以白头之约,书向鸿笺,好将红叶之盟,载明鸳谱。

    此证

    程林

    颂也

    时溪

    就连聘礼都是她自己出的钱。

    她说,别人有的,我也要有。

    甚至,程家的点头,也是她求来的,我们的仪式不能在程家举行,我回到了家中,就在我家,也挺好。

    破破烂烂的,可是有人啊,有人的地方就有烟火气,有烟火气的地方,就叫做“家”,我们的家。

    父亲早已经不见了,听说是死在了烟馆,最后也只是一卷烂凉席扔到了乱葬岗。

    民国十九年,冬。

    十二月的江南冷清清的,雨落黛瓦,雾绕青山,山水如墨染。

    落着冷雨,却是我们的成亲之日。

    我们准备拜堂,微风轻轻拂过盖头,我微微偏头看了她一眼。

    昏暗的光影浮动,我只看到她的侧脸,冷白清绝的侧颜,睫毛卷长,半边轮廓一笔勾勒似的流畅深邃。

    我落下泪来,感动的眼泪,人生几何,能遇佳人。

    一场无人祝福,一场她要付出代价换来的婚礼。

    我曾万般推辞,可她抓住我的手,看着她坚定而决绝的目光。

    她敢,我又有何不敢。

    即使万丈深渊,我也陪她一起跳。

    “一拜天地。”我们之间,天地可鉴。

    “二拜高堂。”高堂之处,空空荡荡。

    “夫妻对拜。”目之所及,只她一人。

    房内,烛火摇曳。

    我听到她刻意压低了嗓子,“听说夫人是位绝世美人,在镇子上你称第一,无人敢称第二。”

    听到这话,我脸一羞,就知道她又打趣我,“程颂时,比我,胜。”

    她轻轻一笑,“那我可就不客气了。”

    她走近我,直接掀开了我的盖头!像扔了块布那么简单。

    我愣愣地看着她不知所措,她双眼微眯,“我该不会娶了个傻子吧。”

    而后她唇角微扬,浅浅一笑,从身后拿出了一块巧克力递给我。

    我接过巧克力,轻尝了一口,好甜,她说这是她特地从法国递给我的。

    那是我第一次吃巧克力,那个味道我也永远不会忘。

    她说,她回来就是为了带我走。

    成亲,是因为她要用自己的方式证明。

    我,配的上一切。

    人人平等,没有身份地位可别,这是她亲口对我说的。

    我边吃边哭,我没想过,有人会对我这么好,除了我母亲,我再也没感受过。

    她轻轻帮我擦拭掉眼泪,温柔安慰道:“哭了,可就不好看了。”

    我就静静地盯着她,“你为什么非要回来救我。”

    “因为,你是我的朋友。”

    仅仅是朋友吗?什么样的朋友,可以让你放弃名声也要救的?

    “郎艳独绝,世无其二的朋友。”

    好吧,她说话文绉绉的,看来我跟她一起得多读读书。

    我又把怀表塞回给她,和她说自己的东西还是要自己保管。

    第二天,天微微亮,她就带着我离开了桃镇。

    她带我来到了香港,来到了她姑姑家,与江南的清雅,香港这种大城市我第一次看到过,车水马龙,还有好多洋人。

    她姑姑家还是个独栋洋楼,好好看的琉璃窗,家里很西式的风格,她姑姑好像很喜欢我,见到我便用家乡话直夸我好看,夸的我害羞的不敢抬眼。

    程颂时只笑笑,她说要带我出门,看一看香江。

    灯火彻夜明亮的海港与玻璃房子的繁华,街旁坐落着的高楼、银行、餐馆、舞厅等等,繁华之景,目不暇接,我好像爱上了这里,我逐渐喜欢这里的每一处,这里什么都有,比家里好太多了。

    她说这是她住了五年的地方,我偷偷睨了她一眼,她正享受这江边吹来的晚风,深吸了一口气,她好像真的很喜欢这里。

    我也试着像她一样,感受大城市的夜晚,来自香江边上的晚风。

    我试着学她尝试爱上这座她喜欢的城市。

    可程颂时来香港没几天就没影了,

    我好不容易有机会抓住她,便立马对她埋怨道:“你“娶”了我,可要对我负责啊,别老把我一个人丢下。”

    她笑了笑,不知从哪儿拿出了一颗巧克力便塞到我的手里,打趣道““夫人”莫生气。”

    哼,又被她一颗巧克力哄好。

    她拉着我去到了花园里,这里也有茉莉花,想必一定是她种的,她说她要给我个惊喜。

    她拿出了个造型奇怪的东西,她说那是西洋乐器,叫“小提琴”,她在法国学的。

    看来,程老师又要现场教学了。

    她拉的琴声很好听,那琴上仿佛流出了潺潺流水声,天地间的万籁都发出了和谐的鸣蝉,有茉莉花相衬,有鸟儿的伴唱,阳光照映在她身上,就像画卷般美好,和谐。

    她醉心于音乐,我醉心于她。

    仿佛我又看到,她在树底下翻书的那个午后。

    她沉迷于书,我看着她。

    我想什么时候我们再来一场琴箫合奏。

    她还带了我去拍照,只属与我们的合照。

    后来她又连续失踪了好几天,一天夜里我打算蹲她,可是等了很久,等的我昏昏沉沉的要睡着了,在我精神弥留之际,便听到有急匆匆地上下楼脚步声。

    我一惊醒,便推开门跑出去,可是连个残影都没见着,很明显她溜了,我十分不满,她这是要弃我于不顾吗?

    我低头一看,发现门口角落有一封信,我打开一看,署名是程颂时,说了一堆有的没的,我只看到五个字。

    她说她去上海了,原因没有,归期没有。

    人跟丢了没什么区别。

    我愤怒地撕碎了她的信件,我信她,她却如此对待我。

    什么也不告诉我,就这样…走了?真是可笑至极,救我又弃我于不顾,弃

    我于这陌生的城市,让我屈尊苟活吗?

    这和在程家的时候有什么区别。

    第二日,报纸上说水月楼里有个戏子杀了人,全香港都在通缉他,姑姑让我出门注意安全。

    死的好像是个从国内跑过来的商人。

    剩下的日子她就真的好像把我丢给了姑姑,她再也没出现过。

    好在姑姑很喜欢我,带我去了好多地方,购物,买新裙子,去西餐厅,吃西餐,学礼仪,还有去咖啡厅,品咖啡,她还拉着我去做最时髦的发型,教我化最时兴的妆,还教我跳舞,还有弹钢琴。

    她会的我也会,她有的我也会有,我不屑于向她索取,我自己想要的我自己要。

    我逐渐融入了这座都市,空气中弥漫着醉人的微醺感,霓虹错落的光线切割着众人的视线,灯光恍惚,红酒妖媚迷人,酒精麻痹神经,醉生梦死不过如此。

    我爱上了喝酒,没有什么比酒精麻痹带来的更快乐。

    期间还有很多人搭讪,我心想你程颂时有什么了不起,你不在乎的,有人在乎。

    从前那个林也溪和现在的林也溪变得毫无关系。

    她不需要再卑躬屈膝,她也不需要为了生计而提心吊胆,现在的她是最完美的,穿着洋裙子,有着微卷的长发,还会弹钢琴,比她,无差。

    我的事情逐渐多了起来,姑姑还说要带我参加晚宴,我紧张了一晚上,姑姑帮我梳妆打扮,送给我一条低调奢华的香槟色礼服,我开心了一整天,晚上我穿着这条裙子去宴会。

    好多人啊,各色各样的人,我挽着姑姑的手,我的目光四处游移,我从未感受过这种大场面的震撼。

    忽然,一个穿着军装的男人来到了我的面前,光洁白皙的脸颊透着棱角分明的冷峻,乌黑深邃的眼眸泛着迷人的气质,与军装相衬无一不在张扬着高贵与优雅。

    他摇曳着半瓶香槟,“小姐,可否与你共饮?”

    姑姑看了我一眼,笑着说:“安长官,这是我的侄女,她刚从我那老家过来,还不太会饮酒。”

    安云骆听后立马向我表示歉意,随后邀请我一起跳舞,姑姑让我答应他,听说他是个小军阀,这可不好推托。

    他很绅士地托住我的腰,小心翼翼地牵起我的手,一步一步地引导我,好像他在教我跳舞,他很慢,我甚至没有机会出糗。

    他还将我介绍给他的朋友。

    他们都会称呼我为一声林小姐,这是我十七年来未曾有过的。

    安云骆还邀请我到他家中参加他的生日宴。

    那日,他穿着西装从楼梯缓缓而下,两只手的手指从后向前,滑过立领衬衫的领口,最后落在了蝴蝶结上,轻轻板正。

    全场爆发出轰鸣般的掌声,欢迎着他。

    宴会开始,来宾们聊天的聊天,跳舞的跳舞,安云骆来到我的身边,微躬身,伸出手比了个“请”的手势,“林小姐,介意和我跳支舞吗?”

    我微微颔首,“我的荣幸。”

    干燥温热的触感从侧脸道耳垂轻轻扫过,我害羞地低着头不敢与他对视。

    而且我们还站在中央,这一次跳完舞,现场所有人都看向了我们,他们都觉得,安长官是想成婚了。

    我下台后,忽然一堆人向我敬酒,我从未感受过这种被人尊敬的感觉,他们一边敬酒,一边夸我好看,还有几位少爷也来找我闲聊。

    有一位我印象深刻,好像是中英混血,真是帅的十分出众,我与他多聊几句,就被安云骆打断。

    他无奈地笑言:“看来,我不能随意带林小姐出来啊,这风头似乎都在你身上。”

    我一听这话就慌了,我以为安云落生气了,忙道歉,但他却哈哈大笑,“我是说我很久没见过这么“风云”的人物了。”

    我一听,耳根子便烧红般烫。

    我从未感觉过原来我也可以这么受欢迎,感受他们热烈的夸赞,感受他们对我的谄媚。

    这种感觉就像毒药一般,致命又上瘾。

    我爱上了这种感觉,我想跟过去撇的一干二净,我不再任人差遣,任人为奴的林也溪。

    为此我每日都跟姑姑学习,上流社会的礼仪习惯,生怕自己带着一点曾经的气息。

    我逼迫自己培养高级趣味,读书,会跳华尔兹,懂得欣赏西洋音乐,活成自己心目中那个能够受宠的林也溪。

    而后的每一天我都跟着姑姑出席各种茶话会或沙龙,流连于各种交际场所,只想感受一下被人注视着,簇拥着的感觉。

    姑姑说若是想在这座城市里生活下去,就得靠着自己,靠着手段,靠着美貌,去获取利益来巩固自己的地位。

    我们,要往上爬。

    因为这样,我还会有花不完的钱,我认识了很多少爷,他们很喜欢送我新奇的东西,很多洋玩意,很多我没见过的。

    我躺在床上,我没想到有朝一日,也有他们向我谄媚的一天。

    而后,安长官每一日都来找我,她会带我出席任何重大场面,因此我也结实了很多达官贵人,我的命运从此改变。

    那天晚上,他向我求婚,我没有犹豫地答应了,他是我目前最好的选择。

    他能给的有金钱,有地位,有我这辈子都求不来的东西,一场阶级的跨越。

    民国二十二年,秋。

    我们在礼堂举行了婚礼。

    我们许下永恒地誓言,神父为我们祝福,众人为我们欢呼。

    一场有人祝福,有人欢呼地婚礼,还有豪华地仪式。

    我分不清我爱他,还是爱自己。

    那天,教堂内的雕像旁还有一个遗落的小盒子,里面是一颗巧克力。

    我又来到香江边,这次是独自一人,吹着江边的晚风,看着来往的轮渡,望着这座不夜之城,我想我是真的爱上了这里。

    我享受着他们喊我一声,“安太太”,“安夫人”。

    而我也抽空练习写作,成了一位作家,我有荣誉,有地位,是她回来也比肩不及的存在。

    民国二十三年,我随丈夫辗转上海,他说这里是他之后办公的地方。

    上海,是她在的地方吧。

    我以为我能忘了她,可不料,当车缓缓驶入上海的第一刻时,我想到的无一不是她。

    她会在上海的哪一处,她会过得比我好吗?

    我有机会再遇到她吗?

    我坐在车中,望着街道,试图看清每一个,她会不会就在人群中?

    不过,听说上海可不太平,上海的地下形势暗流涌动,安云骆让我出门带多几个保镖,小心遇袭。

    其实我不太清楚他具体做着什么,他从不让我碰,不透露一点,只知道他除了经商还为南京做事。

    一天,我参加了上海的作家协会的讨论会议,作为全场唯一的女性发言代表,我很荣幸,我尽力地演讲好,试图在上海也要站稳脚跟。

    安云骆说需要我去结识更多上海的上层人士,知识分子,有机会要让他们为党国效力。

    我的演讲除了学术部分,还要帮安云骆宣传一下他和上海政府合作新成立的一个组织,以招募更多有识之士,中间阶层,新生力量的加入,来宣传党国,扩张势力。

    我开完会,将要回家时,我就瞧到门口有个鬼鬼祟祟的身影盯着我,他被柱子挡住了,我看不到他,我一走过去,他就一溜烟地没影。

    纳了闷了,难道专门来蹲我的?

    我又往前多走了几步试图寻找那个身影,没想到下一秒就被人拉了过去,我吓得呼叫,那人忙用力捂住我的嘴。

    “是我!”

    是程颂时的声音,我冷静了下来,她松开了我。

    她这一身卖报的打扮,真没认出来。

    一别三年,她的变化好大,

    她的脸色灰暗,憔悴得让我认不出她,仿佛失去了往日的活力与生机,眼里蕴含的光泽像失了光芒,那个在茉莉花丛前翻书,奏乐的身影也随微风一同消散。

    再也不见,再也回不到从前。

    “你知道你在干什么嘛!”

    瞧见她的神情,我突然察觉到,局面似乎在不知不觉中带了火药味。

    我忽然想到三年前的一封离别信,凭什么,她还要来向我撒气。

    “我在干什么,与你何干,我们有什么关系吗?不会是那一纸废了的纸张吧。”

    她的眼神一滞,被我怼得哑口无言,半晌也没出声,我说,这下谁理亏,看得出来吧。

    “我说的不是这个。”

    “嗯?原来你有这么多事要同我说的吗?可惜,我没时间。”我推开她,想要离开,她却用力地牵住我的手腕。

    “等等。”

    “你可以恨我,但你不能做对不起百姓的事。”

    我被她一话留住了脚步,她什么意思。

    “永济会。”

    我盯着她双眼,把傲然写在脸上,“我为国家做事,与你何干。”

    她听后冷笑一声,“你的国是哪个国?你的家是哪个家?你为之效力的政府,是连东北丢了都不在乎的政府,连日寇入侵,为恶不作的行为都能视而不见,反而将刀刃去对准残杀要为之救国抗日的仁人志士。”

    “你以为你嫁的是什么好人。”

    那一段话我一时半会没反应过来,可我听到他骂安云骆,我立马回怼她,“你不配骂他!他可以给我你给不了的东西,他能让我现在安然无恙地站在你面前,能给我金钱和你给不了的尊严,你没资格说他!”

    我狠狠地瞪了她一眼,仿佛是为了把那一夜的气都发泄出来。

    此时,安云骆忽然冲了进来,还带着几个人,他们立马摁住程颂时,她被控制住,想拼尽力去冲脱,却被摁得更死。

    “好啊,都欺负到我夫人头上了,你不会是来找我麻烦的吧?”

    安云骆脸上浮现出一抹轻蔑的笑意,程颂时眼神充满厌恶的横了她一眼,冷笑一声,然后啐了他一口口水。

    安云骆立马怒意上头,拔出腰间的手枪,便对着程颂时欲要就地解决。

    我吓得忙压低摁住他拿枪的手,挤出一丝笑意,“别别别,别冲动,她是我乡下来的朋友,不懂事,别跟她一般见识,开了枪是脏了你的枪。”

    安云骆听后这才冷静收回了枪,“既然是夫人的朋友,我就不必插手,就是她可不是一般的野蛮。”

    我对安云骆笑了笑,想平稳下他的怒气。

    可程颂时此时是真“疯”。

    她缩紧了拳头,眼神认真地看向我,一字一句带着怒意低吼道:“你知道你穿的皮草是吸了多少百姓血汗钱才换来的吗?你的地位你的金钱,是踩着多少人的尸骨才得来的!”

    而后她转眼看向安云骆,带着阴阳怪气语气,“安长官的“烟草”生意可真旺盛啊。”

    安云骆听到“烟草”二字,眼里一冷,又想拔出枪,被我迅速摁住了,我拦在程颂时面前,“别!她真是个乡野粗人,她刚来上海什么都不懂,她是我的乡亲也算上我唯一的亲人了,阿骆,求求你,看在我的面子上,放过她。”

    安云骆半信半疑地看着我,“她真的什么都不知道?”

    我点了点头,“或许她是听了什么不好的传言,求你啦。”我用着恳求地语气。

    程颂时偏过头,一脸的愤愤不满。

    安云骆闻言,打了个手势,放了她,随后带着我走了,我回头看了一眼,她深深地看着我,眼里是无言地苦涩。

    我回去后,又复盘了与她的对话,每一句话我都在细细揣摩,难道…真的如她所说的那样…

    在那之后,我时常独自一人在上海街头徘徊,试图寻找一个答案,也试图寻找她的身影,我看着这熙熙往往的人群,我好像真的离开人群太久了…

    是不是很多东西都不如我想象的那般,什么东西都有欺骗性。

    忽然,前面的一个咖啡馆里传出巨响,紧而就是发生激烈而又断断续续的枪声,等枪声停了我才敢过去,那个时候咖啡馆前站满了警备局的人。

    还有血迹,想必这是一场激战,我心有余悸的绕了条巷子,这是我第一次离战斗那么近,离枪声那么近,我的步速也加快了不少,突然一只血淋漓的手突然从角落里伸了出来,抓住了我的脚跟。

    我“啊”的一声惊叫,那人用微弱的声音喊了一句“闭嘴”。

    我看了那人一眼,竟然是程颂时。

    鲜血浸透了她的衣服,她的腹部中枪了,她奄奄一息地躺在这角落里,若不是我经过,恐怕下一秒她就会因失血过多而晕死在这。

    我也不管那么多,我扶起她,按着她说的路线,找到了一处房子,幸好那个房子里有人,她的朋友把她安排好,便催促我尽快离开,我不放心,可我清楚的知道她经历了什么,为了让她安全,我选择离开。

    离开前,她塞了那块怀表给我,到家我才发现。

    我把它藏在箱子底下,一直没打开过。

    第二日的报纸,板头刊刻的是,中共地下党和上海警备局的人发生了激战,过程中两死三伤,还有一个地下党负伤逃窜。

    至此,我知道程颂时是干什么的了,我拿着报纸,慌张的揉皱成一团都没发现,直到安云骆拍了拍我的肩膀,我被吓得忽然回过神。

    他看着我慌张的神情,我向他解释昨天我路遇的这场激战,所以内心后怕,他让我最近不要出门,现在全城都在抓捕那一个逃了的地下党,最近抓捕很严,势要把他们一锅端了。

    我问,你也会帮忙抓人嘛。

    他没有回答,他们被抓本来就是应该的,若是那人落到他手上,定叫他有来无回。

    我的心一凉,我好像离真相越来越近,在那之后的每一天我都关注新闻,关注逃了的那个人有没有被抓到,幸好,没有任何消息,说明她起码安全了。

    每次安云骆会客时,我都会偷偷地听他不让我听的内容,他不让我接触的,我尽力去挖出来,从手下,到卖家,我终于知道他做的是什么生意,赚的是什么钱。

    走私鸦片。

    我冷笑一声,太清楚了,我太清楚这东西了,我父亲是怎么堕落的怎么死的,我的家是怎么没的,我知道这东西有多可恨。

    这东西就连南京都是三令五申禁止的,可他却干着这种丧尽天良的买卖,我看了看我桌上的珠宝,衣柜里昂贵的衣服。

    我知道我的金钱,我的地位是用何等肮脏换来的,在安云骆手里想必沾了不少人的倾家荡产吧,也沾不了不少仁人志士的血吧…

    我感觉到一阵恶心,心脏处的钝痛似乎变成尖锐的一柄刀翻搅,疼得喘不过气。

    她一定很厌恶现在的我吧。

    那个小时候的自己。

    她一定很失望吧。

    她会多讨厌现在的自己啊。

    程颂时,你对我,也是一样的吧。

    恨我,讨厌我,我成了你口诛笔伐的人。

    我很想见到她,可现在,我不没有资格出现在你面前。

    我也不知道,我该怎么做,才能赎罪。

    可我没想到,我们很快见面了。

    街上来来往往,忽然一辆汽车的响声,吸引了路人们的注意。

    一辆不封顶,车上站着几个人的卡车。

    “又来了,又是哪几个倒霉的。”路人们小声讨论着。

    我好奇,顺着他们的目光望过去,我一抬头时,恰好撞上了站在车上程颂时深邃的目光。

    她的手里带着镣铐。

    她的脸明明脏脏的,脸上还有干了的血迹,但我的心跳先认出了她。

    她直勾勾地凝视着我,深沉的眼神夹杂着复杂的情绪。

    还有满脸憔悴,进了警备局的人,不掉几层皮都是不可能的。

    她就这么静静地看着我,我看着她的身影越来越远,我慢慢的跑起来,追上去,我边跑边哭。

    因为那辆囚车,

    驶往的方向是,刑场。

    我拼了命地追上去。

    她还在恨我吗?

    她还会原谅我吗?

    可我只想跟她说声对不起。

    但她…此时却转过身去,不再看我,不再面对着众人,她背对着我,这是我看到她的最后一幕。

    之后,直到她消失在我的视野里,消失于我的世界。

    我累的停下脚步,我还没来得及跟她道歉…

    她不等我了,她不会等我了,她一定讨厌死我了,她救的人却成为了她要讨伐的人。

    民国二十四年冬,她死在了刑场上。

    终年,二十六岁。

    二十六载光阴,短暂而热烈。

    她存在过,是光,是不会消逝的茉莉花。

    在那之后的每一晚我都梦到了她,我在梦里恳求她的原谅。

    可她要却一直背对着我,沉默以对。

    我知道,我有罪,赎不回来了。

    她听不到我的道歉,我听不到她的告别。

    我们之间,从眼神对视上的那一刻,便是句号。

    可我们之间,太多留白了啊。

    多到,我填不完。

    我一直想着怎么脱身于安云骆,却没想到报应在他身上来的那么快,他被同僚举报,他把财产都转到我的名下,并离婚,直接送我去了美国。

    趁着这个机会,我带着他的钱去了美国,没过多久传来他被处决的消息,我会难过那么一点,因为他从来没有对不起我。

    没多久,国内开始了漫长战事,我将他的财产都捐给国内,并号召海外华人一同为抗日献一份力。

    我开始接触程颂时为之付出的事业,还有那群舍身求己的,抛头颅洒热血的英雄们,我将我所看到的,所听到的,写成一本书。

    书名叫《光明所在》,出版之后迅速得到了国人还有许多海外人士的关注,而在我的书里有个独特的存在。

    我为她另列序章,这是我只为她颂的一首英雄赞歌。

    她在我的第一页,也在我的每一页。

    那个沉旧老的不能动的怀表,我一直没敢打开,那是我无法面对的一段过往,和那个人。

    五十年后,香港。

    不知道多少过了多少年,我躺在摇椅上,微风轻轻吹落院内的茉莉花,我打开了那个我半世纪不敢打开的怀表。

    “噔”的一声,怀表被打开,里面有一张泛黄了但不模糊的照片。

    一张,只有我和她的合影。

    随着怀表被打开,还有一张纸条飘落下来。

    一句穿越了半世纪的话。

    “吾许国,再难许卿。”

    我笑了笑,眼泪滑过脸颊,我舒心地长叹一口气,缓缓闭上双眼……

    自己的东西要自己保管。

    (全文终)

    ————视角转换——————

    民国二十二年秋,教堂。

    “有请新人入场!”

    神父站于中间。

    我看着他们手挽手步入殿堂,现场一片欢呼。

    在这欢呼声中,我望着她。

    她穿婚纱挺好看的,好漂亮。

    你婚礼这么重要的事,我怎么能错过呢,即使我没有请帖,不是嘉宾。

    可惜不能当面说一句。

    “新婚快乐。”

    民国二十六年冬,刑场内。

    民国二十六年冬,刑场内。

    程颂时闭着双眼,静静地等待死亡的到来,她不畏惧。向死而生,是每个革命战士的标识。

    “你后悔吗?”

    她冷哼一声,“懦夫畏死终须死,志士求仁几得仁。”

    “我说我,林也溪。”

    她蓦地睁开了双眼。

    (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