赎回游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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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烂泥

    今天是个难得的晴天,太阳突破云层,穿过高耸的金属大楼,飞扬在空中的垃圾袋,最后落在地上的尘埃中,销声匿迹,好似从来没有存在过。

    这座灰蒙蒙的城市似乎并没有跟着天气改变。

    城市垃圾处理器打响了这一天的开始,无数还不及人膝盖高的小机器人迈着笨拙的步伐,按照系统规划的路线巡逻,同时用它们机械眼里的探测仪检测着一切污染指数超标的物体。

    编号718是这些从早忙到晚的机器人中的一员,唯一能辨别它们之间的区别的是,718的左眼在一次垃圾清理中被无聊路过它的少年砸坏,只剩下露出电线的窟窿。但缺了的眼并没给它带来什么不便,他还是每天在同样的地方打扫,清理,用另一只眼看着这个世界。

    它拖着圆筒状的身体,慢悠悠地走向目标地,那是一家老旧的小区,从它“出生”那天便一声不吭的矗立在那里,伴随它一生。

    它迈着小碎步转悠了半圈,中枢系统都没出动静,看来今天还是有点改变,至少没那么多垃圾了,它想。

    问题出在它转的最后一圈上,沉寂了好久的系统突然发出急切的警报声,它眼前闪动着红色的警戒信号,告诉它有个大家伙正等着它处理。

    它转动着笨重的身体,右眼对准警报发出的方向,聚焦。

    那是一滩“烂泥”。

    红色液体从“烂泥”体内不断流出,瞬间染红了附近的地面,连墙壁上都沾满了红白相间的块状物,一片狼藉。

    这是这个月的第几滩“烂泥”了?它的机械大脑不足以让它思考这个问题。

    它伸长手臂,铲起红色级别的污染物,期间有个乳白的小球滚到了下水道里,肮脏的下水道。它装作没看见。

    十分钟后,单元口焕然一新,甚至比之前还干净整洁,718满意的转转眼珠,迈着小碎步走开了。

    ……

    “截止到一月三十号,边缘区住宅共发生四十六起盗窃,三十一起杀人案,累计死亡人数高达七十七人,死亡率较去年相比增加了百分之二十,并保持上升趋势。今日,请高塔部行政组长发表言论。”电视机的画面一转,一个身穿警服,有点秃顶的中年人出现在屏幕中央,“对于边缘区住宅的惨案,我深表痛惜,为表歉意,将有三百名警卫调往边缘区,严惩一切违法行为,保护您和您家人的安全……”

    奚绥端着水杯从厨房走出来,随手关掉了电视。

    类似的说辞每个月搬出来说一遍,也不嫌累的慌。

    他穿着宽松的居家服,头发对于一个男人来说有点长了,有些遮眼,而那双眼睛是浅蓝色的,遗传自他的亲生母亲。

    没错,房子的女主人奚禾欢是他的养母,从他记事以来,每天听到最多的话就是“你是我从垃圾桶里捡来的”,他在电视剧上才看到过的古老桥段某一天真真切切的发生在了自己身上,不过在奚女士的不懈坚持下,他对此表示免疫,也没有想找到亲生父母的念头。虽然养母在他上了高中后就撒手不管,但如果没有她,自己早又度过一个轮回,投胎到别人肚子里了。

    他把水杯放在茶几上,环视这间不足五十平米的屋子。家里只有他一人,这个时间奚禾欢还在外面“工作”,只有饭点才回来见个面,蹭顿饭吃。这是他在这里生活的第二十个年头,如果按近年来边缘区的平均死亡年龄来看,他算是“年过半百”,体验了一半的人生。

    边缘区的教育停留在高中,很幸运的,毕业后,与大部分的无业青年不同,他有一份非常稳定的工作,工资视情况而定,一百到一千新纪币不等,足以让他在这个烂泥般的世界生存下去,活过平均寿命。

    “叮”

    手机提示音响起,一条短信跳出提示框。

    他不必看都知道是谁,毕竟他的联系人只有两位,一位是他的老板,另一位是八百年也不会给他发消息的奚禾欢。

    “今日下午两点,东街仓库。要求:三张大头照,其余不限,老地方见。”

    信息简单明了,没有多余的寒暄,奚绥早就习惯了对方的说话方式,没觉得有什么不妥。他用一样的风格回了个“了解”,拿起放在沙发上的背包,直奔短信上提到的地点。

    这是他的工作。

    外头艳阳高照,是边缘区居民只存在于幻想中的好天气,奚绥将帽檐压得更低,对阳光的馈赠熟视无睹。他加快脚步,穿过象征着边缘区心脏位置的中心广场,这里已经被无数的无业游民占据,成为他们抱团取暖的圣地。为了图快,他拐进小巷,随即感到后悔,窄小的巷子是边缘区最危险的地方之一,这里一整天都在发生抢劫、命案。

    今天也不例外,哪怕在太阳的注视下。

    面带口罩的男人拿着一把水果刀,刀尖指向靠在墙上无路可退的男孩,他不过十一二岁的年纪,此时正努力地掩饰自己的恐惧。很显然,并不成功。

    “把钱给我,你这个年纪,做乞丐都会有人施舍,就当做善事了,嗯?”劫匪把刀举到男孩颈边,说了堆连奚绥都听不下去的屁话。

    男孩眼角泛起泪光,却不肯松口。

    刀刃慢慢切进皮肤,男孩脖子上瞬间多了一条血口。

    “嗖”一颗小石子不轻不重地撞上劫匪的脑袋,男人咒骂一声,转过身,一身黑衣的年轻人站在小巷入口拉着一把简易的弹弓,正对着他,脸上露出恶作剧得逞般的笑容。

    “妈的,老子看你是不想活了,今天就成全你!”劫匪被激怒了,边缘区的人一天到晚都会被激怒。他松开紧握男孩肩膀的手,提着刀朝奚绥走来。

    小巷窄小空旷,他们之间的距离又不到十米,在这种地方动刀不死也残。奚绥拉弓的手很稳,这同样让他不需要瞄的太准就可以轻松击中男人。他找准角度,松手。

    被灌注了力量的石子如奚绥预料般击中对方持刀的手腕,劫匪发出惨叫,刀子掉落在地。

    劫匪不甘心,直接握拳冲奚绥挥去,奚绥重新拉弓,打中膝盖,劫匪一个踉跄,差点跪下,还没站稳,又是一击打中鼻梁,发出清脆的声响。

    他捂着鼻子,鲜血不断从指缝流出来,滴落在石板路上。他面带震惊地抬起头,最后一颗石子正对着他的眼睛。

    “别,别打了,是我有眼不识泰山,惹了您。我这就走,那孩子我让给您,您看行不?”他把奚绥误会成和自己抢生意的了。

    奚绥弯腰从地上把刀捡起来,略过双手作揖求饶的劫匪,把刀递给窝在角落没跑的男孩。

    男孩瞪大了眼睛看他,接过小刀。

    奚绥摸摸男孩的头,发现男孩比他想的要高出很多。

    他走出小巷的时候,男人的惨叫声伴随着广场上民间慈善演讲进入高潮时的掌声没入天际。

    ……

    一点五十分,奚绥看了眼表,刚才耽误了会儿,想在两点前赶到,他不得不慢跑过去。

    东街仓库位于边缘区最东边的无人区,坐地两百平方米,整体呈半圆形,也就两层楼高。听说在几十年前,一个到处贩卖古董的商人在此落脚,他出的价位很高,边缘区的人肯定是买不起,倒是吸引了不少中心城的富商慕名而来,那几年是边缘区最繁荣的时期。好景不长,有人动了歪心思,从抢劫到谋杀,害死了不少富家子弟。消息传到了高塔,前任高塔总统立刻下令封锁边缘区和中心城之间的边界,明令禁止两边居民相互来往。大概从那时候起,两边的关系就水火不容了。

    一点五十九分,奚绥站在仓库入口,从背包里拿出早就准备好的铁钳,轻易的钳断生满铁锈的锁链。推开门,漫天的灰尘找到了发泄口,迫不及待的一股脑冲了出来,好在奚绥早有准备,在门边等灰尘都散光才进去。

    被灰尘掩盖的东西显现出来。

    他的“顾客”正安详地躺在仓库中央的金属地板上,双手伸展放在身侧。脖子上有一道非常细小的缺口,干涸的血液改变了地板的颜色,如同一条蛇盘窝在死者颈边。几只苍蝇围着伤口打转,吸吮腐烂发溃的烂肉。

    奚绥拿出摄影机,挂在脖子上,用袖口擦拭干净摄像头,举至眼前。

    这是他的工作。

    死者面目狰狞地脸孔被镜头放大,圆睁的眼睛好似有生命般盯着镜头,盯着奚绥。他快速按下快门,一连拍了十几张,又挑了三张他最喜欢的,其余一并删除。

    三张大头照—完成。

    现在到了他自由发挥的时间,也是他工作中最喜欢的部分。他喜欢摄影,虽然给尸体拍照不是他的意愿,但能挣钱又符合他兴趣的工作何乐而不为呢?

    照片逐渐把交卷填满。

    几分钟后,他发了条“顺利完成”的信息,尽管知道对方不会回复。做这行的规矩就是保持沉默,是回答而不是发问,所以他不会问为什么对方总能赶在警察前面发现命案,为什么要给死人拍照,为什么今天的死者一副中心城的打扮却死在了这个鬼地方。

    短信提示音把他从思绪中拉了回来,他面露诧异地点开信息,上面躺着两个字“小心”。